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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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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bw 發表於 2014-12-17 08:3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2003年曹先生用K-1簽證進入美國,他跟他的未婚妻隨即結婚,並遞交了I- 485調整身份的綠卡申請。綠卡順利批准了。兩年後,他的I-751臨時綠卡轉正也順利獲批准。2008年他的太太同他離婚。

三年的婚姻里,曹的太太生下了一個孩子,但是曹先生不是父親。

離婚後,曹先生在中國與另一名女子結了婚。在他的第二任太太生小孩的時候,他與第一任太太的婚姻仍然有效。

2012年,還是永久居民的曹先生為他現任太太和孩子申請I-130親屬移民。移民局在2014年年初與曹先生面試。這時曹先生找到了我們。

我們審查案子后,確定移民局有理由懷疑第一次結婚是以移民為目的,是假結婚。如果是這樣,曹先生不僅申請不了太太和孩子移民,他可能面臨因婚姻詐騙而驅逐出境。

準備面試的過程非常費時。更壞的是,曹先生並沒有太多的文件來支持第一次婚姻是真實的。

面試結束后等待超過7個月。我們聯繫了移民局的主任詢問案件的情況。兩個星期後,我們收到了第二次面試的通知。

我們再次與曹先生一起準備第二次面試。

第二次面試是一名移民官和她的上司一起面試曹先生。他們問了很多關於第一次婚姻的問題,曹先生有充足的準備回答問題。

第二次面試后不久,移民局批准曹先生的I-130簽證申請。

一個專業能幹的律師,會使結果有巨大的差異。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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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1993年成立,總部設在加州舊金山(San Francisco);在費利蒙(Fremont),離近矽谷,設有分辦公室。我們提供全面的美國移民法律服務,代理的客戶遍布全世界及全美各州。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服務範圍包括投資移民(EB5),傑出教授或研究員及特殊人才移民(EB1),國家利益豁免移民 (NIW),跨國公司經理/主管工作簽證(L-1)及移民, 工作簽證(E、H-1B、P、O、TN等) , 職業移民勞工紙 (PERM), 綠卡申請,政治庇護, 遞解出境,移民申請上訴, 聯邦法庭訴訟,和 欺詐豁免拒簽 等移民事務。我們的合伙人律師有逾二十年的執業經驗,兢兢業業,盡職盡責,成功幫助EB5投資者、博士或博士后研究員、體育傑出人才、藝術專才、公司高管等各行各業的客人辦理美國移民。我們擅長複雜的移民案件,擁有多年移民法庭或聯邦法庭的訴訟記錄。請登陸網站 www.lawbw.com ,我們會發布成功案例,最新移民數據,移民法改革等資訊,竭誠幫助您達成移民美國的夢想。如需諮詢,請發郵件至 justin@lawb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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