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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百萬知青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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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閑活著 發表於 2014-11-4 01:4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文革後期,越來越多的知識青年遇到了婚姻問題。上山下鄉的特殊場合,使這個問題有別於一般意義上的社會婚姻,而成為運動中糾結著諸多矛盾的一個焦點問題。剖析這個問題,有助於加深對運動性質和一代青年悲劇性命運的了解。本文主要從知青的婚姻政策、知青婚姻率、知青婚姻類型三方面記述了百萬知青的婚戀生活。

      
婚姻政策 個案白啟嫻 經濟條件差,提倡「晚婚」

  知青下鄉以後或遲或早都會遇到婚姻問題,上世紀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是運動的高潮期,新聞媒介不厭其煩地宣傳在農村「紮根一輩子」的思想。使下鄉知識青年「紮根」在農村的有效手段莫過於鼓勵他們在農村結婚,安家落戶,但有關部門卻把提倡晚婚作為知青工作的一個重點。

  1970年5月14日《人民日報》報道了貧下中農積極教育插隊知識青年,正確處理婚姻問題,勸導他們實行晚婚的消息。在這則消息中,是否堅持晚婚,被聳人聽聞地提高到「階級鬥爭」的高度加以認識,而一些地方出現的早婚苗頭則被斥責為「階級敵人」破壞知識青年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的一股「妖風」。

  1973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成員接見參加全國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工作會議的全體代表時,周恩來明確指出:「計劃生育,與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分不開。城鎮青年下去以後,要做模範。」他還特別誇獎女知青代表徐敏光是晚婚的「模範」。徐17歲時還鄉務農,此時已經28歲,還沒有結婚。周恩來指出:

  晚婚,計劃生育,下鄉青年提倡,造成風氣,更有力量。每年100多萬人到農村去,到處講,這是最好的推廣。

  1973年全國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工作會議上,主持者在周恩來的指示下特意邀請了老知青典型邢燕子、侯雋到會,向她們徵求意見。她們發表看法說:一般情況,知識青年下鄉三年就可以生活自給。但是,一到結婚年齡,就又有困難了。在知青小組集體里湊合能過,從集體戶出來,要另外安家,蓋房子,買傢具,需要不少錢。她們還根據當地情況算了一筆賬,一個下鄉青年,建房一間要用400元(材料按國家價格,用工由隊里攤派,不管飯);小農具、生活用具、家庭副業鋪底約70元;伙食補助第一年大約100元;第二年大約三四十元;到結婚安家時,補助幾十元;再加上書報、醫藥費等,每人約需700元左右。邢、侯的估計似乎樂觀了些,對一大批被安置到貧困地區插隊的知識青年來說,下鄉三年乃至更長的時間,並不足以改變他們窘迫的處境;何況多數知青始終也沒領略過一個人一間屋的喜悅。即便如此,她們的估計有助於說明,下鄉青年在頭幾年裡是不具備成家立業的物質條件的。

  也就是在這次會議上,周恩來專門談到知青「晚婚」與房子的關係。他說:要提倡晚婚。剛下去,不到20歲,下去後頭七八年,十來年,可以不發生住房的問題。以後他可以自給了,有了積累,再給點補助,到結婚時就可以另蓋房子了。

  

個案白啟嫻 一個「反潮流」典型

  儘管在1973年8月全國知識青年工作會議上,有關人士還在積極提倡「晚婚」,但第二年年初,新聞媒介對知青婚姻基調卻發生了顯著轉變,轉變的開端是由白啟嫻投訴報紙引起的一場風波。

  白啟嫻原是河北師範大學的畢業生,1968年被下放到河北省滄縣閻庄公社相國庄大隊「插隊落戶」。1972年與同隊一小學文化水平的農民倉促成婚,她努力適應由大學生向農婦的角色轉變,燒火做飯、餵雞飼鴨、操持家務、侍奉公婆、生兒育女。丈夫雖為人厚道,但不乏根深蒂固的夫權觀念,無故挨丈夫的打很快成了她的家常便飯。她的婚後生活毫無美滿可言,也不斷遇到周圍人的冷嘲熱諷。

  1973年底,在一次口角中,與白啟嫻同在公社執教的一名教師將這起婚姻說成是個「丑(聞)」。白在盛怒之下連寫幾封信寄給各家報社。信中稱,「有人說嫁個農民沒出息,依我看,那種貪圖個人享受,看不起嫁莊稼漢的人最可卑」;「有人說,落在農村沒前途,我堅信在廣闊的農村奮鬥終生大有作為,前途無量」。為了駁斥各種非議,她不惜美化自己並不如意的婚事,將偶然湊合的婚姻說成是「決心紮根農村干一輩子革命」的自覺舉動。白啟嫻的信適逢其時,當時以江青為首的極左派領導人竭力推波助瀾的「批林、批孔」運動剛剛拉開帷幕,正需要造就白啟嫻這樣的「反潮流」典型。

  1974年1月27日《河北日報》以《敢於同舊傳統觀念徹底決裂》為通欄大標題,發表了她的來信和《編者按》。《編者按》吹噓她的信是「一篇生動的批林、批孔和進行路線教育的好教材」,並「希望湧現出更多的敢於與地主資產階級的舊思想、舊傳統觀念決裂,敢於反潮流的人物,這對於反修、防修,對於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有其深遠意義的」。不久,《人民日報》全文轉載了她的事迹。

  隨著白啟嫻名聲的鵲起,全國各地競相樹立自己的「白啟嫻」式人物。意味深長的是這些人物為清一色女性,而且大多是在下鄉頭一兩年就嫁給當地農民的。本來招致非議的人生抉擇卻成了贏得種種美譽桂冠的政治資本,宣傳喉舌關於知青婚姻政策的重心迅速由倡導晚婚轉向鼓勵知青在農村結婚。

  

婚姻率 禁慾主義幽靈在遊盪

  下鄉青年對待婚姻的態度,除了受到政府行為的影響外,還受著諸如生存條件、家庭背景、文化程度、年齡大小、價值取向等因素的左右。就絕大多數知青而言,在下鄉的頭幾年,戀愛婚姻還沒有提上日程表。一種風靡的觀念是:優先考慮個人問題與革命的大目標是格格不入的。許多青年憧憬的是為解放全人類、實現共產主義的偉大事業奮鬥獻身,認為沉湎於個人的卿卿我我,意味著失去獻身的資格、禁慾主義的幽靈肆無忌憚地在青年中間遊盪。於是,緊閉初開的情竇,將求愛者一口回絕者有之;將熱情的情書交給領導者有之;將隱秘的情愛之火熄滅在革命祭壇前者亦有之。

  生產建設兵團政治環境也助長了禁慾主義的瀰漫。輿論認為,知青到兵團的任務是「屯墾戍邊,反修防修」,談情說愛被看成「資產階級的思想」。極左思潮籠罩下的兵團,將「男女大防」奉為金科玉律,任何「越軌」行為常受到懲辦。有的連隊自定土政策;掌燈后男女青年接觸,必須有「領導」陪同;有的幹部專門稽查男女知青幽會,私拆情書,並拿到大會上宣讀,作為「階級鬥爭的反映」,或者扣上「侮辱婦女」的罪名。對人權的公然踐踏,時常激化矛盾。有的青年不堪其辱,逃出境外,成為罪不可赦的「叛國犯」,甚至萬念俱灰,走上絕路。

  相形之下,農村插隊青年所處的環境則寬鬆得多。知青中第一批結婚者在受到知青群體冷落之餘,通常能從當地淳樸敦厚的農民中尋找到慰藉。數年過後,下鄉知青的生活態度變得越來越實際,對個人的終身大事雖或處理謹慎,對他人的婚姻已頗能寬容和理解。與此同時,官方政策由提倡晚婚轉為積極支持青年結婚。甚至在生產建設兵團,各級領導的態度也明顯轉變,率先結婚的青年受到表彰,被樹為「紮根」的典型。此舉旨在遏止知青中迅速蔓延的思鄉情緒和通過各種關係調離農村轉回城市的風氣。

  1974年末,全國已婚知青有48萬人;1975年增至61.4萬人;1976年為72.6萬人;1977年達到創紀錄的86.1萬人,佔全部在鄉知青的10%。在這以後,隨著運動迅速退潮,在鄉知青大舉返城,已婚青年的人數逐年遞減。

  進一步對插隊知青和兵團(農場)知青兩個群體考察,前者的已婚率要低於後者:1975年末,在鄉插隊知青的已婚率為7.9%,國營農場為8.7%;到1977年末,在鄉插隊知青的已婚率為8.2%,國營農場知青的已婚率為17.3%。若就安置插隊知青和農場知青最多的省份之一黑龍江省的統計資料看,兩者已婚率差距更為懸殊:1975年末,該省在鄉插隊知青的已婚率為2.9%,國營農場知青為9.1%;到1977年末,在鄉插隊知青的已婚率為3.8%,而國營農場知青的已婚率為22.7%。

  從全局來看,大批適齡青年未能完婚已成為帶有普遍性的社會問題,而且這個問題在70年代末達到極其尖銳的程度。鼓勵知識青年在農村安家落戶的政策,以及與之交相輝映的大張旗鼓的宣傳遠不能說是成功的。

  
婚姻類型 知青與農民結合,苦果最多

  知識青年的婚姻大致分為三種類型:雙知青類型(夫婦雙方均為知青),知青與農民類型,知青與國家職工(軍人)類型。以下三份局部性資料對插隊青年的婚姻類型進行了一個粗淺的統計:

  第一,1980年吉林省的統計,已婚青年中,與農民結婚的佔74.9%;知青之間結婚的佔21%;與城鎮職工結婚的佔4.1%。

  第二,1978年河北省保定地區的統計,已婚青年中,與農民結婚的佔75.5%;知青之間結婚的佔15.2%;與職工結婚的佔9.4%。

  第三,1976年吉林省懷德縣的統計:在已婚青年中,與農民結婚的佔74.8%,知青之間結婚的佔17.9%;與職工結婚的佔7.3%。

  需要補充說明的是,在城市郊區插隊青年中間,婚姻類型的關係略有不同。1976年有關部門對長春市郊區五社兩鎮的調查表明:已婚知青中,知青與農民結婚的佔51%;知青間通婚的佔24%;知青與城鎮職工結婚的佔25%。在這份個案中,與農民結婚的類型要低於全國的平均水平,與城鎮職工結婚的類型則相應高於全國平均水平。毗鄰城市的地理條件,使知識青年(主要是女知識青年)較易於締結與城市職工的婚姻,是不言而喻的事實。不過,縱使在這類密集城市的地區,知青與農民的婚姻仍為主導類型。這或者有助於說明,知識青年下鄉后,由城市戶口轉為農業戶口,同時也就失去了城市市民享受的一應生活補貼和福利。在城市人眼裡,他們是「新型農民」,深刻的城鄉差別、工農差別的壕溝,增加了締結婚姻的難度。

  生產建設兵團(國營農場)知青的擇偶環境與插隊知青差別明顯。一個連隊實際上形成了一個相對封閉的擇偶範疇。聚集在這一方天地的知青通常來自天南海北的各個城市。雖然操著南腔北調,畢竟命運相同,志趣相投,朝夕相處,感情日篤。自然而然,雙知青結婚便成為兵團中的主導性婚姻類型。

  在三種婚姻類型中,知青與知青共結連理一般具有較為堅實的感情基礎。但農村艱窘的生活卻給這種「理想的婚姻」蒙上濃重的陰影。許多知青婚後只有菲薄的收入,經濟上無以自立。若再生兒育女,對捉襟見肘的生活無異於雪上加霜。一首知青歌曲唱道:「人家的丈夫,當官拿數數(四川方言:錢);知妹(四川對女知青的簡稱)的丈夫,年終要倒補。」「人家的丈夫,都有樓房住,知妹的丈夫,光呀嘛光屁股!」用藝術的誇張,強烈的對比,活襯出男女知青婚後生活的艱辛。

  知識青年與農民的結合在全部婚姻中涉及面最廣,釀成的苦果也最多。白啟嫻揚名后,地位陡然變化,先由地委書記介紹入了黨,繼而被增補為第四屆全國人大代表,擢升為河北省知青辦副主任,地區文教辦副主任,公社黨委副書記。白啟嫻的歸宿是可悲的。「文革」結束后,她調到滄州師範專科學校教務處任副主任。1982年11月煤氣中毒致死,年僅39歲。

  男知青有強健的體格,較強的群體意識,與艱苦環境抗爭的能力,在這些方面,女知青都遜色一籌。一些地方知青集體戶的破裂直接強化了女知青的困境,處在孤立無援的境地,更需要別人的愛撫、友情、關心、幫助。尤其是當下鄉初的熱情冷卻,幻想破滅,她們很容易為農村青年的慷慨幫助所打動,成為婚姻的俘虜。

  促使女知青走上這條道路的另一個原因是「血統論」的壓力。最早一批與農民結婚的女青年,很多是對前途喪失信心的所謂「黑五類」(地、富、反、壞、右分子)和「走資派」的子女。不少知識青年因家庭出身問題受到百般歧視。「出身不由己,配偶可選擇」,在廣闊天地里,他們毅然選擇貧農子女為配偶,以期改換門庭。

來源: 摘自《中國知青史·初瀾》 定宜庄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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