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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 砸一億美元,富豪「擺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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叢中有鬼 發表於 2014-8-12 15:2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德國巴伐利亞州法院8月初做出了一個令人瞠目的決定:在被告人、英國億萬富翁伯尼·埃克爾斯通同意支付一億美元之後,檢察官放棄對他的行賄罪起訴。而巴伐利亞州銀行董事格哈德·格裡布科夫斯基卻因收受埃克爾斯通的巨額賄賂,至今還在監獄里服刑。令人不解的是,同一個事件,同一位法官審理,為何產生兩種判決結果?媒體和法律人士紛紛批評:放棄起訴埃克爾斯通是一個「無恥的決定」,違背了德國法律的精神。

  埃克爾斯通是一級方程式賽車公司的前任首席執行官和實際掌門人。2006年,一級方程式賽車公司的大股東、巴伐利亞州銀行決定出讓股份。據報道,為了能讓自己中意的控股公司購買這些股份,埃克爾斯通向巴伐利亞州銀行董事格裡布科夫斯基行賄4400萬美元。2012年,格裡布科夫斯基因受賄罪和逃稅(未對賄賂金額納稅)被判入獄8年半。

  2013年,巴伐利亞州檢察機關以行賄罪名對埃克爾斯通提起公訴,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10年刑期。埃克爾斯通辯稱,他是受到了「勒索」。今年8月5日,法官、檢方和埃克爾斯通達成結案協議:埃克爾斯通支付一億美元,檢方放棄起訴。協議既不宣布埃克爾斯通無罪,也不裁定他有罪。法官稱,根據德國刑法,只要檢方、被告和法官同意,被告能以支付罰金的方式了結刑事犯罪。條件是被告只是輕微犯罪,處罰金額根據被告的經濟條件確定。德國每年據稱有30萬起案件都用該方式解決。法院以此來取消積案,減輕自身壓力。

  但輿論並不買賬,紛紛予以譴責。德國《圖片報》說,這讓人感到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南德意志報》評論稱,法官的決定意味著行賄者今後能用大筆金錢把自己洗白。有句諺語說「金錢不會發臭」,但在這個案子里,「金錢臭到了天堂」。《法蘭克福評論報》呼籲徹底改變這種三方妥協方式,或者至少需要加強法律監管。加拿大《電報》發表社論稱,協議是赤裸裸的金錢買「正義」案例,「看起來,結束一起行賄罪的辦法,就是支付更高金額的賄賂」。英國《獨立報》說,德國法律體系以公共利益的名義從犯罪者那裡回收金錢,這種方式和中世紀賣贖罪券沒什麼區別,還諷刺道,「就像有錢人能買最好的酒、最好的汽車、讓子女受最好的教育,他們也能買到最好的法律服務。」

  德國前司法部長扎比娜·洛伊特霍伊塞爾·施納倫貝格爾表示,類似協議同法律的意義和宗旨背道而馳。法律專家格爾松·特魯格表示,如果一個人乘地鐵經常逃票,對他的起訴會以支付罰金結束。假如埃克爾斯通犯下的是類似輕微過錯,法院會只要求他支付幾百歐元。特魯格否認德國法律體系存在雙重標準,但承認,「西方世界沒有哪家法院沒有灰色地帶」。

  在德國的新聞網站上,網民紛紛留言譴責。一位網民稱,「埃克爾斯通靠支付一億美元的賄賂,結束了行賄罪審判。」另一位網民提醒,「別忘了收受埃克爾斯通賄賂的那個人現在還在牢里。」還有網民說,「這就是資本主義,金錢統治一切。只要賄賂司法系統就沒事。如果你無權無勢,就只能坐牢。」

  諷刺的是,儘管輿論對這一法律漏洞口誅筆伐,至今還沒有一位德國現任政治家表示要填補這塊灰色地帶。金錢買「正義」的戲還會繼續唱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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