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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亞裔進一流名校SAT要比白人高1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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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馬 發表於 2014-6-29 03:2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鬆開套在我們孩子頭上殘忍的緊箍咒

從去年11月以來,美國華人的政治覺悟被喚醒了。我們團結起來,抗議ABC Jimmy Kimmel 秀,初戰告捷。今年春,全美華人支持加州反SCA5,讓其胎死腹中。初夏以來,我們有又迎來雙喜,加州中期選舉的勝利和反對紐約特殊學校不利華人的法案。可以說,我們看到了華人團結起來參與政治的力量。我們已經行動起來,開始有效地維護華人的正當權益了。


那麼,我們華人的正當權益是否都得到公正地對待了呢?還遠遠沒有,我們的孩子頭上還被套著一個殘忍的緊箍咒。亞裔的孩子在進入很多美國的一流名校還面臨著嚴重的歧視。以下是一些觸目驚心的殘酷事實:

1.亞裔進一流名校SAT要比白人高140分,比西裔高270分,比非裔高450分。

2. 亞裔在任何一個SAT分數段的錄取率都是最低。在同樣分數的情況下,錄取率比白人低67%。比其他族裔則更低。

3. 我們很多品學兼優的孩子,有著高SAT,高GPA, 並有參賽得獎、優異課外活動的資質還被長春藤等名校累累拒絕。

一年多前,The Conservative 雜誌的主編, Ron Unz 發表了一份調研。從1993年到2011年,亞裔學生人數增了一倍,但長春藤名校對亞裔學生的錄取率一直保持在13-18%左右。而在取締了種族因素后的加州理工學院,其招生率的增長則與亞裔適齡學生的增長基本吻合。

http://www.nytimes.com/roomforde ... -league-asian-quota

需要指出的是,在過去這20年間亞裔和華裔學生不但數量增加,學生的素質也得到顯著提高。亞裔學生在1980s只佔美國的數學奧林匹克國家隊的10%,在2000-2012年間達到58%。亞裔學生在1980s只佔美國的計算機奧林匹克國家隊的20%,再2011-2012年間達到75%。 今天,美國的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奧林匹克國家隊,基本是由華裔和亞華裔包攬。英特兒科學人才搜索亞裔學生在1980s只佔22%, 2010年後達到64%之高。「雖然亞裔佔加州高中生只有11%左右,它們幾乎佔60%的總統優秀學者獎(Presidential Scholars)。...2010年,佛羅里達州亞裔僅佔2.4%,頂尖學生的比例而佔到10-16%。...... 在紐約亞裔佔7.3%(其中許多是貧困移民家庭),他們在最優秀的高中生中幾乎佔了三分之一。」

在過去20年亞裔學生不但數量增加,學生的素質大幅度提高的情況下,長春藤對亞裔學生的錄取比例基本持平。這是為什麼呢?這就是明顯的歧視和隱形的配額制。

早在1978年,美國最高法院就禁止在學校錄取中使用配額制。然而,我們對政治少有關心的亞裔是怎樣面對我們孩子這一殘酷的歧視呢?

1.我們從亞裔變成了徹底的啞裔,忍辱負重,一聲不吭。試想,如果非裔、西裔遭受到這樣的歧視,會默默忍受嗎?

2. 我們拚命給孩子加壓,上補習班。這樣,就造成了亞裔孩子在配額內自己之間的殘酷競爭。我們的孩子為了進名校,付出了太多的努力。把孩子青少年寶貴的快樂時光給奪去。把他們一個個地培養成書獃子。到頭來,長春藤等名校更能找到理由,把我們的孩子拒絕。

可以說,這些學校的隱形配額制已經形成對我們孩子成長和教育的最大枷鎖。是亞裔和華裔在美國所面臨的最大人權問題。我們華人應該組織起來,趁熱打鐵,再接再厲,把這個枷鎖打開個口子。如果我們能把東部學校的隱形配額制打掉,把其對亞裔的錄取率提高到25-30%左右(因為在沒有平權法的加州名校,亞裔的錄取率是40%以上。即使考慮平權法因素,減掉10-15%),我們的孩子上好學校的機會就多了,也有更多的時間享受他們的童年了!

怎麼行動起來呢?

第一、發動被哈佛、北卡大學等名校不公正拒絕的學生勇敢地站出來,參與到對這些學校的起訴活動中。

如今,80:20 促進會已經向華人社會介紹了多個對哈佛等東部名校的起訴活動。詳細可見: 8020politicalpower./2014/04/a-possible-lawsuit-against-harvard.html?m=1&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

http://harvardnotfair.org/
http://uncnotfair.org/
http://uwnotfair.org/

因為有相關結構組織這些起訴。受害學生參與完全是免費的,訴訟的主要工作由律師承當。在大多數情況下還是保密的,除非最後作為被告,參與對這些學校的訴訟,就有可能需要公開露面。

在這裡,我要向今年申請學校過程中被不公正拒絕的學生呼籲,請你們勇敢地站出來!我們已經到了美國,難道還怕因為行使自己正當的法律權利而被打擊報復嗎?正在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工作的Dr. Sanders 都敢起訴他的顧主—UCLA違反加州法律在新生錄取中考慮種族因素,你為什麼不敢呢?

還有,如果我們要有情懷,為自己的兄弟姐妹和同胞著想,作出貢獻。你若今天忍下這口氣,更多的兄弟姐妹和同胞以後就要接著遭殃!而且,如果我們不奮爭, 主動出擊,別人就要打到你的家門口,就象加州的SCA5一樣。

第二、我們的華人社團和亞裔社團要聯合起來,向美國司法部人權機構提起申訴。

在這方面,我們的社團要向非裔、西裔的社團那樣,積極地組織起來,以多渠道的方式進行抗爭。就象我們反對SCA5和參加加州中期選舉那樣,一旦我們擰成一股繩,群策群力,我們就有希望鬆開套在我們孩子頭上這個殘忍的緊箍咒,還給我們的孩子一個既輕鬆又成功的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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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wmblinds 發表於 2014-7-1 19:2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mwmblinds 於 2014-7-1 19:34 編輯

其一,如果華人從政的比例與其他族裔一樣,你的問題三分之一不復存在。其二,申請文章中能表達出你與別的人不一樣的地方,你問題的一半將不復存在。其三,學校老師的推薦信不僅表達出你是一個認真讀書及時完成功課且成績很好的學生,而且是有領導潛力和善於溝通的學生,你的問題幾乎不復存在。當然如果進麻省理工之類的學校,那麼,成績是最主要的。有時運氣也是一種因數,但無人能把握住。
所謂歧視之說,大可商榷,試想,世界上有哪個國家在追求公平方面有比美國做的更好?華裔還做到內閣部長,其他大國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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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Invest88 發表於 2014-7-1 23:12 | 只看該作者
強烈支持,會仔細研究參與80:20促進會的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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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泥馬 發表於 2014-7-1 23:16 | 只看該作者
mwmblinds 發表於 2014-7-1 19:20
其一,如果華人從政的比例與其他族裔一樣,你的問題三分之一不復存在。其二,申請文章中能表達出你與別的人 ...


文章是轉載別人寫的,你的「你的」第二人稱有誤。
文章作者談的問題主要是亞裔學生普遍成績突出,申請大學特別是好大學時受到有些大學按種族原因在錄取方面的不公平待遇。你的三點雖然不能說沒道理,但與實際情況有些風馬牛不相及。比如以種族因素在大學錄取受不公平待遇的不僅是亞裔,白人學生也受到不公平待遇,而白人參政是美國絕對主流,官司打到最高法院的也是白人學生訴大學的案例。其他的更不具客觀性和普遍性,尤其是你的例子把政治中的因素扯進大學錄取做比較更不合適。政治家為獲得某一特定人群的選票和支持,或者是回報他們的捐款和支持,有些是由於特殊的名望(如諾貝爾獎獲得者),往往會選擇相應族裔的人擔任政府職位。這種政治考量並不等同於在大學錄取上的公平,特別是試圖用這個來否定大學錄取中存在的種族因素不公平更不合適,也是徒勞的。因為這個問題的存在是客觀的,也是公認的,就像禿子頭上的虱子--明擺著的。其他族裔也不否認,因為這就是他們想要的affirmative 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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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wmblinds 發表於 2014-7-2 08:04 | 只看該作者
泥馬 發表於 2014-7-1 23:16
文章是轉載別人寫的,你的「你的」第二人稱有誤。
文章作者談的問題主要是亞裔學生普遍成績突出,申請大 ...

這個「你的」當然是泛指,沒有針對性,請不必介意。
.公平性是指在社會生活中的大事件而言,具體到每一件事情上,要100% 公平很難,有太大的不確定性,只能努力做好每一件能做好的事情,其他的就交給上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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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泥馬 發表於 2014-7-2 15:3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泥馬 於 2014-7-2 15:43 編輯
mwmblinds 發表於 2014-7-2 08:04
這個「你的」當然是泛指,沒有針對性,請不必介意。
.公平性是指在社會生活中的大事件而言,具體到每一件 ...



你還是有點不得要領:爭議的核心點是在大學錄取中是否應該採用種族因素作為一項標準。支持affirmative action的人認為應該在大學錄取中適用種族因素以阻止非拉族裔學生的入學比例下降造成的不公平;反對採用種族因素的人認為,這樣做的代價就是不少優秀的亞裔學生(不止亞裔,還有白人)因為種族因素受到不公平待遇被名校或理想大學拒之門外。換句話說,不公平的存在是沒有爭議的,問題是在大學錄取中應該採用哪種不公平更為公平合理。

另外一句題外話,猜你可能對你孩子被名校錄取而覺得不存在不公平。是這樣,你的孩子在美國大學錄取中應該是歸入International student 國際學生類別,也就是留學生類別,不屬於樓主文章所談的Asian American類別。而且,在International student類別中細分,不按種族而是按其居住所在國歸類,你的孩子應該屬於Australia, 樓主所說的大學錄取中採用種族因素不公平是指美國不同種族的學生,與國際學生無關。與國際學生相關的是國際學生總數的比例大小,特別是在公立大學缺錢時,增加錄取學費高的國際學生比例,擠壓或減少本州學費低的錄取名額而產生一些爭議。

想把問題表述清楚但不一定做到了,供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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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wmblinds 發表於 2014-7-2 20:2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mwmblinds 於 2014-7-3 10:27 編輯

到了華二代,華三代乃至第「n "代,華人的孩子完全融入了主流社會,與白人  西裔  非裔人群共同生活,擁有了平等的話語權,歧視問題自然會解決,大家以為如何?
     「亞裔孩子學習成績普遍好」,這可能就是問題之所在,人的精力有限,大量的時間放在讀書方面,在全面成長的各個領域就有可能欠缺,我們是否可以從西方人的角度反過來看這個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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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one 發表於 2014-7-16 20:49 | 只看該作者
國內地區教育資源分佈不均和招生限制問題尚未解決,這麼小眾的在美華人問題就更乏人關注了。。【純屬自暴自棄式的就事論事。畢竟有條件(指教育條件)申請美國大學的人跟全國的高考生數量比起來,仍然算是鳳毛麟角。】
新換的倍耐力P1開著就是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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