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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你那些身份證里,你不知道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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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愛到碗里來 發表於 2013-8-15 11:4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身份證是用於證明持有人身份的證件,多由各國或地區政府發行予公民,一般特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大陸1984年前寫作「身分證」。 1984年4月6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試行條例》,並且開始頒發第一代居民身份證。2004年3月29日起,中國大陸正式開始為居民換髮內置非接觸式IC卡智能晶元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二代身份證表面採用防偽膜和印刷防偽技術,使用個人彩色照片,並可用機器讀取數字晶元內的信息。

  歷史沿革

    古代的符號

  身份證,並非現今才有,古已有之。但它的起源卻是官員的識別符號。最早的身份證是戰國時期,商鞅在秦國變法,發明了照身帖。照身帖由官府發放,是一塊打磨光滑細密的竹板,上面刻有持有人的頭像和籍貫信息。國人必須持有,如若沒有就被認為是黑戶,或者間諜之類的。

  隋唐時期,朝廷發給官員一種類似身份的「魚符」,它是用木頭或金屬精製而成的。其形狀像魚,分左右兩片,上鑿小孔,以便系佩。「魚符」上面刻有官員姓名、任職衙門及官居品級等。當時,凡親王和三品以上官員所用「魚符」均以黃金鑄制,顯示其品位身份之高;五品以上官員的「魚符」為銀質;六品以下官員的 「魚符」則為銅質。五品以上的官員,還備有存放「魚符」的專用袋子,稱為「魚袋」。「魚符」的主要用途是證明官員的身份,便於應召出入宮門驗證時所用。史載:「附身魚符者,以明貴賤,應召命。」到武則天時,「魚符」一度改為其形狀像龜的「龜符」,用途與「魚符」相同。

  宋代時,「魚符」被廢除,但仍佩帶「魚袋」。至明代,改用「牙牌」,這是用象牙、獸骨、木材、金屬等製成的版片,上面刻有持牌人的姓名、職務、履歷以及所在的衙門,它與現代意義上的卡片式身份證已經非常接近了。據明人陸容《菽園雜記》載:牙牌不但官員們懸之,「凡在內府出入者,無論貴賤皆懸牌,以避嫌疑」。由此可知,明代身份證的用處已不僅局限於官員們,並開始向中下階層發展了。

  清代各階層的身份以帽子上的頂子(帽珠)來證明,其帽珠用寶石、珊瑚、水晶、玉石、金屬等製成。如果是秀才,可佩銅頂;若為一品大員,則佩大紅頂子。一般百姓帽上無頂,只能用綢緞打成一個帽結。一些富商、地主為求得高身份,常用數目可觀的白銀捐得一個頂子,由此而出現了「紅頂商人」、「紅頂鄉紳」一類怪事。

  最早的制度

  中國最早的身份證制度,應該是1936年民國寧夏省政府所制定的「居民證制度」。

  地處西北邊隅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史稱寧夏省)早年經濟文化落後,但卻成為中國身份證制度的發端地,是有其歷史原因的。

  歷史原因

  寧夏省建立於1929年1月1日,與甘肅、陝西、綏遠及蒙古接壤。1933年,馬鴻逵被中央政府任命為寧夏省政府主席。為了加強統治,馬鴻逵從1934 年開始,在全省清查戶口,建立保甲制。1936年5月,中央紅軍開始西征作戰,解放了寧夏的鹽汕、豫旺、同心等地。為了抵禦紅軍,寧夏制定出各種反共防共之策,發收「居民證」便是其中一種。居民凡15歲以上之男女須一律佩帶居民證。

  居民證——最早的身份證:

  寧夏「居民證」為白布製作,長7厘米,寬3厘米,上面寫有姓名、年齡、籍貫、職業、身長、面貌、特徵以及手紋箕斗形狀等項。「居民證」縫於上衣裡面,以便查驗。這個「居民證」雖與後來的國民身份證尚有不同,但已具備了身份證的各項要素,當屬中國身份證之最早雛形。

  不過,寧夏省「居民證」制度的施行並不順利。因為布制居民證是縫在衣服上的,由於洗曬和磨損.很快就變得模糊不清。所以,此項制度僅實行了一年多,就變得名存實亡。

  1940年夏,馬鴻逵又下令在清查戶口和居民證的基礎上,制發「寧夏省國民身份證」。為此,還制定了《寧夏省國民身份證發給及檢驗法》。在制發「身份證」的同時,還制發了「客籍人民居留證」及「通行證」,目的是為了「防範漢奸、間諜、奸黨與姦宄盜匪起見」。實際上,寧夏省建立身份證制度,主要是為了封鎖我陝甘寧邊區根據地,同時也為了更進一步強化對寧夏人民的控制。自從發明了國民身份證,馬鴻逵抓兵就方便多了。男丁被抽壯丁后,身份證立刻就由部隊收存。如有人逃跑,則向出丁戶追索。逃兵沒有身份證。在寧夏便會寸步難行:要麼被抓回來,要麼逃往外省:國民身份證制度的實行,為馬鴻逵統治和控制人民、防止逃兵和緝捕逃兵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早期相關條款

  《寧夏省國民身份證發給及檢查辦法》共有15條規定,其主要條款是:年滿16歲以上的男子,均須領身份證,規避不領者,16歲以上、40歲以下的罰兵役,40歲以上的罰勞役;行路住店,均須帶證,查無證者,即送警察局扣押懲治;16歲以上男子領證時,均須親自到保,當面填發。對身長要填清幾尺幾寸幾分,面貌要註明五官是否端正、鼻耳眼是否齊全、面部是否有麻子,瘸子、聾子、癱子及結巴等癥狀要在特徵欄中準確填出。最令人叫絕的就是填寫手指頭的箕斗紋了,填證時,要將持證人的十個手指一一看過。「斗」紋划O,「箕」紋划x。馬鴻逵曾得意地稱:查驗手紋箕斗是最科學、最準確的一種方法。其實,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因為當時寧夏省經濟落後,老百姓無錢照相,馬鴻逵又捨不得出這筆錢,才絞盡腦汁想出了這個土辦法。

  寧夏省在發放國民身份證時,對寄居寧夏的外省人發放的是 「客籍人民居留證」,對過境的商行旅者則需辦理「通行證」,對僑居寧夏的外國人發放的是「外僑身份證」。總之,在馬鴻逵統治的寧夏省,必須人人有證,無證則寸步難行。這裡,需要說明的一點是,寧夏省的身份證,只發男性,不發女性。因為馬鴻逵認為,女性不會出什麼亂子。

  自1940年夏季開始,歷時4個月,寧夏省就完成了身份證發放工作,全省共發身份證25萬張。此後,出行的人們必須隨身攜證,以備檢查。寧夏省在省城(今銀川市)和各縣城門口、交通要衝,關卡渡口、堡寨橋頭均設立了檢查站。各檢查站前立一木牌,上面寫有16個大字:「不領證者,不準入境;不受檢查,不能通行。」寧夏省施行國民身份證之法,在當時的中國幹了一件很「露臉」的事,於有意無意之中,開了中國身份證之先河。

  

  真假對比

    身份證的防偽標識

  1、在一般的光線下,平視第二代身份證表面時,表面上的物理防偽膜是無色透明的。

  2、在性別項目的位置,有定向光變色的「長城」圖案,自然光條件下,垂直觀察看不到圖案,和法線(垂直於圖案平面的直線)成較大夾角時,在正常位置觀察,圖案反射光顏色為橘紅色;當圖案繞法線方向順時針或逆時針旋轉30至50度時,圖案反射光顏色為綠色;當旋轉70度至90度時,圖案反射光顏色為紫色。

  3、在相片下有光變光存儲的「中國CHINA」字元,可觀察到「中國CHINA」字樣,字元串周轉有漸變花紋,外圍圖案程橢圓形。

  4、用放大鏡人們可以看到,在彩虹印刷的底紋中有縮微字元串「JMSFZ」。

  5、真身份證正面國徽中頂部,大五角星上角正指一處有麥穗相對形成的「」形缺口。假身份證「缺口」與真身份證「缺口」有所不同,即使形狀相同,但兩側麥穗形狀模糊不清,導致「缺口」不成形態。

  6、觀察正面「居、民、身」三個字。真證反面「居、民、身」三個字宋體字,是公安部為第二代身份證專門設置的,其中「居、民」兩字中的橫筆右邊不出頭,與右側的豎筆平齊。(電腦字型檔中的這兩個字橫筆右邊均長出豎筆);「身」字中間兩橫筆不與右側豎筆不相連(電腦字型檔中的這個字兩橫筆與右側豎筆相連)。第二代身份證在製作時公安部專門為二代證「造」了這三個字。

  制度發展

    中國大陸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身份證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1984年4月6日,中國大陸開始實行居民身份證制度。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試行條例》。並且開始頒發第一代居民身份證。第一代居民身份證採用印刷和照相翻拍技術塑封而成,比較容易被偽造。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2003年6月28日,全國人大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此中規定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應當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也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2004年3月29日起中國大陸正式開始為居民換髮內置非接觸式IC卡智能晶元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公安部表示,居民身份證更新換代工作將在2008年前全部完成。第二代身份證較第一代身份證做了很多改進。第二代身份證表面採用防偽膜和印刷防偽技術,使用個人彩色照片,而且內置了數字晶元,採用了數字防偽措施,存有個人圖像和信息,可以用機器讀取。還採用了更大字型檔,目的在於解決人名地名中的生僻字問題。

  現代身份證與傳統的「紙版配照片」式身份證相比相似之處已經很少,而更多的是採取高技術的智能卡形式,具備由計算機進行掃描和閱讀的能力。當身份證是由國家所頒發時,它將作為每個人獨一無二的公民身份的證明工具。大量新技術的出現允許身份證包含生物統計學信息於其中,如照片、面部特徵、手掌特徵、虹膜掃描識別或指紋識別。其他通常出現在身份證上(或資料庫中)的信息包括:全名,父母姓名,住址,職業,民族(在多民族國家中),血型和凝血因子。有15位的身份證和18位的身份證。第二代身份證中已可以在線身份證查詢及身份證核對身份證信息的真實性和頭像,一般常見於汽車租賃、物流、中介、家政、交友等行業的用戶查詢驗證,每次查詢費用五元。

  指紋身份證,2013年公安部楊副部長介紹,在居民身份證登記內容中增加了指紋信息項目,並指出,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的,應登記指紋信息。在居民身份證中登記的指紋信息,是數字化的指紋特徵點,不能被還原成指紋圖像,能有效保護公民的指紋信息安全,不用擔心指紋信息泄露。第二代身份證中使用的專用晶元在設計定型時已預留了指紋信息儲存區,增加指紋信息不必更換證件式樣和晶元,和原來的二代證在外觀上並沒有差異。同時據介紹,身份證登記指紋信息只針對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或者換領、補領身份證的公民,尚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可以正常使用。

  

  第一代居民身份證

  中國台灣

  中國台灣省的身份證稱為「國民身份證」。現行版本是1985年起所換髮,並於1995年起由手寫資料改為電腦列印,男性的身份證為淺黃色;女性的身份證為粉紫色。但因發行多年,已嚴重被偽造用以犯罪,在2000年初起就開始研議更換新身份證,原先身份證上有象徵華人的龍圖案,但被一些信奉西方宗教的人士所反對。經過數年設計,正式版本於2004年定稿,預定於2005年起全面換髮。但因為台灣省《戶籍法》有規定請領及補發身份證需要按捺指紋,被爭議為侵犯人權,因此司法院大法官採取緊急處分權,暫緩於2005年7月起全面換髮身份證,並於同年9月的大法官會議做成解釋,裁定《戶籍法》中按捺指紋的規定違憲失效。預定於12月開始換髮。此次換髮新身份證與以往不同的是,不再以顏色區分性別,但對於照片的規定嚴格許多,也因為有強制露出耳朵的規定,被部分耳朵缺損人士所抗議。

  台灣省的現役軍人,以往是以軍人補給證做為軍人用身份證件,改成台灣省軍人身份證。

  香港

  香港智能身份證正面香港身份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簽發。香港法例規定凡年滿十一歲或在香港逗留多於180天人士,皆需於年滿十一歲后或抵港 30天內登記領取身份證。年滿十一歲的兒童所領取的身份證為兒童身份證,並必須於年滿十八歲后更換為成人身份證。所有十五歲以上人士於公眾地方皆必須隨身攜帶身份證,並隨時接受檢查。香港現正進行最新一代的智能身份證的換領工作。新的智能身份證除了可以作一般出入境及身份認證用途外,還可以用作網上電子證書、公共圖書館圖書證,於2006年可同時用作駕駛執照。

  香港永久居民於出入香港邊境時候只需出示身份證即可過關,毋須出示護照。

  如果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因需要更換新證或因丟失舊證而要補領,在新證未發出前入境事務處會發出「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收據」。此收據具臨時身份證的功能。

  每張香港身份證上,均會在姓名一欄下面,印有中文電碼,以方便政府或機構作輸入姓名之用。

  證件號碼

    國家標準

  18位身份證標準在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於1999年7月1日實施的GB11643-1999《公民身份號碼》中做了明確的規定。

  GB11643-1999《公民身份號碼》為GB11643-1989《社會保障號碼》的修訂版,其中指出將原標準名稱「社會保障號碼」更名為「公民身份號碼」,另外GB11643-1999《公民身份號碼》從實施之日起代替GB11643-1989。

  GB11643-1999《公民身份號碼》主要內容如下:

  範圍

  該標準規定了公民身份號碼的編碼對象、號碼的結構和表現形式,使每個編碼對象獲得一個唯一的、不變的法定號碼。

  編碼對象

  公民身份號碼的編碼對象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公民。

  號碼的結構和表示形式

  1.號碼的結構

  公民身份號碼是特徵組合碼,由十七位數字本體碼和一位校驗碼組成。排列順序從左至右依次為:六位數字地址碼,八位數字出生日期碼,三位數字順序碼和一位數字校驗碼。

  2.地址碼

  表示編碼對象常住戶口所在縣(市、旗、區)的行政區劃代碼,按GB/T2260的規定執行。

  3.出生日期碼

  表示編碼對象出生的年、月、日,按GB/T7408的規定執行,年、月、日代碼之間不用分隔符。

  4.順序碼

  表示在同一地址碼所標識的區域範圍內,對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人編定的順序號,順序碼的奇數分配給男性,偶數分配給女性。

  5.校驗碼

  (1)十七位數字本體碼加權求和公式

  S=Ai*Wi,i=2,...,18

  Y=mod(S,11)

  i:表示號碼字元從右至左包括校驗碼字元在內的位置序號

  Ai:表示第i位置上的身份證號碼字元值

  Wi:表示第i位置上的加權因子

  i:181716151413121110987654321

  Wi:7910,5,8,4,2,1,6,379105842

  (2)校驗碼字元值的計算

  Y:0,1,2,3,4,5,6,78910

  校驗碼:10X98765432

  

  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編碼含義

  舊的身份證號碼有15位,新的身份證號碼有18位。新增在第7.8.18三位。

  其中前兩位分別是省。自治區或直轄市。3.4兩位表示所在的市,5.6兩位表示所在的縣區。第7—14位表示出生年月日。第15位至17位為順序碼,第17位表示性別,一般男的用奇(單)數表示,女的用偶(雙)數表示。第18位表示校驗碼,用來檢驗身份證的正確性。

  (公民身份證號碼是特徵組合碼,採用原居民身份證編碼,由18位數字組成。前6位為地址碼,第7至14位為出生日期碼,第15位至17位為順序碼,第 18位為校驗碼。具體含義是:地址碼錶示公民常住戶口所在縣(市、旗、區)的行政區劃代碼,出生日期碼錶示公民出生的公曆年月日,順序碼錶示在同一地址碼所標識的區域範圍內對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人編定的順序號(奇數分配給男性,偶數分配給女性),校驗碼採用數據處理校驗碼系統。)證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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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酷愛到碗里來 發表於 2013-8-15 11:46 | 顯示全部樓層
制發流程

  證件申領和制發的基本程序是:公民應當自年滿16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

  ,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申領手續,要交驗居民戶口薄、本人照片,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納證件工本費。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自2013年4月份起6歲——16歲公民現正在大量普辦中)

  公安機關在對公民申報材料與本人戶口登記項目內容核對無誤后,將辦證信息傳輸報送上一級公安機關制證。

  申領證件

  在前往辦證時,應攜帶居民戶口薄、兩張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現場採集相片)和原申領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證。

  在辦理手續時,要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協助工作人員準確核身份證登記項目,並交納證件工本費。

  發放範圍

  居民身份證由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未滿16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領居民身份證。

  有效期

  有法律規定一代身份證有效期內有效。

  有效期限

  分為5年、10年、20年、長期4種。未滿16周歲、自願申領身份證的公民,身份證有效期5年;16周歲至25周歲的公民,身份證有效期10年;26周歲至45周歲的公民,身份證有效期20年;46周歲以上的公民,身份證長期有效。

  也有法律規定,第一代身份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自2013年以後,以二代證為主,全國尚未換證的公民還有不少。新修訂的《居民身份證法》同時規定,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包括自願登記指紋信息,從2013年起,在全國部分大中城市戶籍派出所先期試行身份證自願登記指紋信息工作。

  

  實名制購票

   免費情況

  農村五保戶,包括農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當年國家確定的絕對貧困線以下的貧困戶;領取政府定期救濟補助的特困戶;城市中領取最低生活保證金的居民;領取國家定期撫恤補助金的優撫對象。以上人群在初次申請領取和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時,憑有效證明免收工本費。因自然災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難以及其他的生活確實有困難的居民,憑有效證明減半收取工本費。

  受理時限

  公安機關從公民申請辦證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能超過30天。

  收費問題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的有關負責人表示,國家發改委在2003年就已經對二代身份證作出統一收費的規定。隨後2005年又發布了《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公安部關於規範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5]436號)該通知明確指出,其工本費中已包含了照相費(工本費20元),禁止相關部門再收照相費。

  證件相關

  臨時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16周歲以上的中國公民,應當申領居民身份證而尚未領到證件的,居民身份證丟失、損毀尚未補領到證件的,可以根據需要申領臨時身份證。

  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16周歲以上常住戶口待定的中國公民,應當申領臨時身份證。

  臨時身份證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網路

  網路身份證(VIEID)是網際網路路信息世界中標識用戶身份的工具,用於在網路通訊中識別通訊各方的身份及表明我們的身份或某種資格。其與我們現實中的身份證一樣是受法律保護的,相關的法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和電子簽名法等。

  一代身份證

  有法律規定一代身份證在標明的有效期內繼續有效,但也支持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還手持一代身份證的市民要注意了,旅客持超過期限的證照,將在購票乘坐火車和飛機時不太方便。

  證件作用

  公民辦理下列事務,需要證明身份時,需要出示居民身份證。

  選民登記;

  戶口登記

  兵役登記;

  婚姻登記

  入學、就業;

  辦理公證事物

  前往邊境管理區;

  辦理申請出境手續

  參與訴訟活動;

  辦理機動車、船駕駛證和行駛證,非機動車執照

  辦理個體營業執照

  辦理個人信貸事務以及其他金融業務;

  參加社會保險,領取社會救濟

  辦理搭乘民航飛機手續;

  投宿旅店辦理登記手續

  提取匯款、郵件;

  寄賣物品

  辦理其他事物(如手機、寬頻入網,賓館住宿登記,網吧上網登記等)。

  相關爭議

  支持和反對身份證人士的爭論支持

  支持身份證的人士指出:身份證是一個有用的行政工具來增加政府的行政效率和減少罪案;

  反對身份證的人認為身份證可讓政府以一紙證件讓人民沒有隱私權及人格權。政府對於身份證的使用方式能夠使得政府對於公民的監視變得更為簡易,比如在何種狀況之下實行身份證制度,身份證相關的信息是否/如何存儲於資料庫中等等。

  設計沒有美感

  領了「第二代」新「身份證」,兩個字:太傻!

  首先是字體,不該是黑體,應當是標準楷書。其次是版式安排既不簡潔又不大方,沒有—點莊重感,更沒有藝術感。三是色彩選用與分割幼稚可笑,感覺是清明節燒的鬼錢。四是號碼—長排,難讀、難記、難抄寫,不如將數字分為四、四、四、三、三較好,甚至最後可以空二位,用時讓本人當面寫出更確保真實。最最不應將住址一目了然暴露在上面,若辦事複印或丟失,只會讓歹人按址行妨,應該是使用部門用「讀卡器」才能獲取驗用。細節不一—贅述。

  依我看,正面是二寸照片,豎排。上面只寫姓名、性別、出生日、省屬,其它一律不要,背面是磁條碼和證號碼。整體用噴砂亞光銀底,盡顯氣派、典雅,黑字,褐線,漸變寬黑條上壓金凸碼,親切而華貴,低明度玫紅國徽穩重、莊嚴。整體「中和」而海納百川,雄健而道法由然。

  現在,已是二十—世紀,身份證已更換第二代,上面赫然寫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那就意味著它代表「國家」級水平!

  既然是中國億萬萬之民,人手一張的「身份」證,那就應當讓人人滿意,讓人人以它為榮,是件很自豪的美意。裝在衣兜里是件珍品,掏出來出示是件挺美觀、挺得意的,真正的「身份」之證,就象懷揣美玉,就象項上金鏈,就象腕上名表……是很值得在人面前炫耀的!

  既然是億萬萬民眾之事,既然是有效期長達20年之久,那就該請專業人設計—下,就該象奧運會微全國徵集一下……

  說到底,它絕不是不值一提的百姓區區小事,因為,它畢竟要萬民之眾一用20年呢。

  人一生沒有幾個20年,我們遙想未來,期待高品質、盡顯國威的「身份證」!邵學軍於北京榮寶畫院。

  補辦后可以同時使用

  在我國,居民丟失身份證后,即使做補辦(掛失)處理,由於沒有註銷措施,導致原身份證仍可正常使用。調查發現,大量遺失、被盜身份證正通過網路非法交易,並被廣泛用於開辦銀行卡、信用卡,掩護詐騙、洗錢活動;由於二代身份證缺乏密碼等基本防偽功能,若不法分子掌握與自己外貌相近的他人真實身份證,則可 「分身兩人」,加大警方打擊犯罪難度。

  公安部表示將加快推進身份證登記指紋信息,一切買賣或冒用他人身份證的行為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以下為公安部播發的全文:

  針對近日有媒體報道稱網際網路上存在遺失、被盜身份證非法買賣問題,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一切買賣、冒用他人身份證的行為都要受到法律追究。公安機關將繼續加大打擊買賣、冒用他人身份證違法犯罪活動的力度,並加快推進年初開始啟動的居民身份證登記指紋信息工作,採取多種措施保證居民身份證的安全可靠。

  身份證是公民重要的法定身份證件,其主要功能是公民從事有關活動時證明本人身份。根據國務院統一部署,從2004年開始,公安部組織各地公安機關開展換髮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作。二代證採用非接觸式IC卡技術,具備視讀和機讀兩種功能,專用晶元採用數字防偽措施,具有較強的防偽性能。經過10餘年的努力,全國累計制發二代證逾12億張。目前二代證已在社會各領域得到廣泛應用。

  了解到,近年來,結合二代證的換髮,公安部在大力推進信息化建設過程中,開展了多次身份證管理專項清理整治行動,較好解決了身份證重號問題;同時針對買賣、冒用他人身份證違法犯罪活動組織開展了多次集中打擊行動,及時打掉了一批違法犯罪團伙。

  新修訂的《居民身份證法》規定了公民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居民身份證登記指紋信息,能進一步增強證件防偽性能,同時社會用證單位能夠快速、準確地進行人、證一致性認定,可以有效防止冒用他人身份證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目前,全國已有16000餘個派出所啟動居民身份證登記指紋信息工作,到今年年底將在全國全面鋪開。廣大群眾有自願提前換領身份證的,可到本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換領登記指紋信息的身份證。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時,用證單位負有核對人、證一致性的責任,確認無誤後方可為持證人辦理相關業務。用證單位不履行人、證一致性核對責任導致公民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公安機關將進一步加強宣傳引導,督促相關用證單位切實落實身份證核驗責任。對於買賣、冒用他人身份證違法犯罪活動,公安機關將發現一起,依法查處一起,切實保護公民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同時,公安部正在推動建立全國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系統,有效解決身份證掛失申報問題。

  相關辨析

    二代證四大錯誤

  一是「二代證」印有照片的一面有「公民身份」字樣,而另一面則印有「居民身份證」五個大字。「公民」與「居民」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法律概念。

  二是「公民身份號碼」表達不妥善,因為「身份」不具有數字性,只有「公民身份證」才能被編成一個個號碼。

  三是用「出生」來指某年某月某日,也屬於不規範。「出生」包含了出生地與出生日等要素,若要指具體的生日就只能寫明是「出生日」。

  四是持有長期有效身份證的人,其「有效期限」標註為從某年某月某日到「長期」,「長期」是一個過程,不是臨界點,沒有「到長期」一說。

  四處錯誤幾乎是一個毛病——邏輯錯誤——概念不清。就拿「公民」與「居民」來說,「公民」是指取得某國國籍,並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居民」是指固定住在某一地方的人。「居民」應包括公民與非公民,兩個概念不是同一關係,也不是全異關係,把從屬關係當成了同一關係。像「身份號碼」、「出生」、「長期」等也同樣是概念不清楚,用錯了地方。

  處理

  早在2007年當時二代證更換集中的時候,甚至更早就已經有專家指出中國現用的二代證存在大量語病。早在2007年4月26日《南方周末》就曾發表了陳長林先生指正二代證語病的題為《身份證豈可一錯再錯?》的文章。

  雖然這篇文章當時在社會上引起不小的影響,但是公安部門對此並沒有引起重視,沒有重視公民的建議和意見,公安部門並沒有修改二代證的語病錯誤,而是繼續發放存在語病的二代證,讓錯誤一錯再錯。

  國外的相關制度

  英國

  英國的身份證:英聯邦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首次發行了強制的身份證,但在1919年時取消。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又重新引入身份證,但在戰爭結束7年後的 1952年又廢除了,原因是廣大公眾對Willcockv Muckle案件的憤怒到達了高潮,此案件中Clarence Henry Willcock在違規駕駛時被警察攔下后拒絕出示他的身份證。儘管他輸了官司,然而法院一致認同他的觀點,即身份證存在是不適當的。

  儘管如此,還是有些國務大臣建議重新引入身份證制度,在各種各樣的借口下.2003年,那時的國務大臣David Blunkett說英國政府打算引進一種基於生物技術的國內身份證計劃,同時使用資料庫記錄居民的人口,而這將在2013年前強制實行。英國身份證

  國務辦公室認為這種身份證將會挫敗國際恐怖分子活動,35%的恐怖分子使用虛假的身份旅行。政府也聲稱這種身份證將幫助阻止非法移民,「健康旅行」,騙取津貼以及偷竊身份,並且生物護照也將讓英國國民更易到美國旅行。

  美國

  美國還沒有真正的全國身份證,這是由於全國範圍內都沒有這樣的聯邦機構擁有足夠司法權可以發布給所有美國公民身份證。所有立法機構都嘗試創建一個這樣的機構,但是都失敗了,主要原因是來自於自由意志主義者和保守派政治家的強烈反對。在美國,駕照、護照和社會保障號碼(社會安全號碼)發揮著身份證的功能。乘坐國內飛機、住賓館及其他需要身份證明的地方,都需要出示駕照。

  美國的各級政府對公民的管理服務職能,是從DMV(機動車輛處)獲得公民信息居住信息後進行的。美國關於駕駛執照的規定,駕駛人員每到一個地方超過15天,就必須到DMV進行登記,否則會被視為持無效證件駕駛。所以,每個公民搬家之後,都會到DMV登記變更住所的信息,這樣,DMV就有了有駕照人員流入流出的詳細信息。而當地政府共享這一信息,由此獲得了本地居民的流入流出情況。

  美國政府了解公民信息的另一個渠道是居民的社會保障記錄。在美國的所有合法居民,都有一個社會保障卡,社會保障號碼(也翻譯為社會安全號碼)是唯一的,是從生到死伴隨每個人一生的。一個人就業、開工資、繳納保險、繳稅和獲得所有的社會保障,都要依據這個號碼,這是美國人的福利保障的依據,是命根子。美國人每到一個新地方,都要到社會保障機構辦理住所變更手續,以便社會保障部門與自己的聯繫不中斷,給自己的資料能寄到,有好事情不漏掉自己。

  2011年01月11日,根據香港媒體報道,奧巴馬政府可能將責成美國商務部,就如何才能妥善的建立一套「網路身份證」制度儘快出一套解決方案,這套法案將讓每個美國人都在網路上有個獨立的身份,一方面增加網路安全,另一方面也減少民眾需要記的密碼。據悉,這將做為美國網路安全的一部分。原考慮讓國家安全局或國土防衛部來進行這項計劃,但是因為擔心可能會引發民眾對政府情報單位干涉網路隱私的疑慮,因此最後給了美國商務部。

  實行強制性身份證的國家

  DNI-e強制性身份證可能只是在一定年齡之後開始生效。

  注意:條款中的"強制"一詞在不同的國家可能有不同的意義。通常,如果沒有身份證,可能會被頒發一張票據,或者有些情況下,沒有身份證會被拘留,直到身份被確認。實際上,胡亂管理比較罕見,不過除了在極權國家。

  比利時:State Registry(in Dutch,Frencha.n.d German)(在12歲時首於發行,強制於15歲)

  愛沙尼亞:id.ee/(愛沙尼亞語)

  德國:Personalausweis(德語)

  以色列:TeudatZehut(16歲開始頒發,18歲強制執行)

  義大利:Cartad'identità

  波蘭:Dowódosobisty(18歲)

  羅馬尼亞:Cartedeidentitate(14歲)

  新加坡:Immigration&CheckpointsAuthority(15歲)

  此外還有這些國家:克羅埃西亞,埃及,希臘,盧森堡,馬來西亞,葡萄牙和泰國

  不實行強制性身份證的國家

  澳洲("公民認證")、加拿大(公民卡)、芬蘭、法國、日本、瑞典和瑞士實行非強制性身份證。

  丹麥、挪威、冰島沒有官方的國家身份證。注意:上述國家沒有公民身份證,但是有其他形式的官方證件,比如駕駛執照等。不用來證明公民身份的的身份證

  一些企業或者政府部門為了某些社會目的而簽發「身份證」(資質證明),這些「身份證」可以用來證明一些資格。比如在英國,計程車司機就必須攜帶「身份證」。

    冒用及掛失

  丟失后被他人冒用丟失證件者不承擔責任:公安部在回答網民提問時明確表示:公民丟失身份證后,無需再辦理掛失和登報聲明。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審查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丟失后申報丟失補領,不需要再辦理掛失和登報聲明:公安部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有關規定,公民丟失居民身份證后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丟失補領。公民辦理丟失補領證件的行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機關證件丟失的事實,不需要再辦理掛失和登報聲明,也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公民丟失居民身份證后必須這麼做。

  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丟失的身份證被人拿去冒用,身份證所有人要不要承擔責任,是許多市民所擔心的問題。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時,各相關證件使用部門負有核對人、證一致性的義務,確認無誤後方可為持證人辦理相關業務。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為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也明確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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