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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文學]最寒冷的冬天是舊金山的夏季(作者:吳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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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影兒 發表於 2004-11-8 17:3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1997年7月1日,一個特殊的日子。那一天,香港回歸中國。也是同一天,我踏上了去美國留學的飛機。

一起去的有我大學里的死黨鄭瀅和張其馨。我們三個是同班同學,從一年級到四年級,幾乎可以說是形影不離。在報學校的時候,我和鄭瀅同一天收到了新墨西哥州立大學的錄取和獎學金通知書。張其馨的成績比我們兩個要好,她同時被三所學校錄取,毫不猶豫的決定去亞利桑那州立大學投奔早她一年就去了美國的男朋友。

我和鄭瀅為其馨惋惜,因為她其實也拿到了亞利桑那大學化學系的全額獎學金。亞利桑那大學和亞利桑那州立大學,聽起來好像差不多,後者在美國大學排行榜上卻整整少了兩顆星。

其馨一點都不後悔,「要是不能和他在一起,去美國、甚至去天堂,又有什麼意義呢?」 她一本正經的說。

我和鄭瀅對看一眼 C既然她把天堂都抬出來了,我們也無話可說。私下裡,我對鄭瀅說,「假如是我,就不會這樣做。」

她扁扁嘴,煞有介事,「女人啊,註定了是要為愛情犧牲的。看見了吧?」

不管怎麼說,我們當時的心情都是愉快得幾乎要飛上天去。我和鄭瀅要趕到學校去上夏季學期,其馨雖然是秋季開學,卻早已飽受相思之苦,從拿到簽證的那一刻就恨不得插上翅膀飛過太平洋。於是我們決定儘早動身。鄭瀅提議在校園的BBS 上登個貼,看有沒有人可以一路同行。她說,「多認識些校友,不好嗎?」 我們都清楚,她不過是想藉機會結交幾個男生、看看有沒有發展的潛力而已。

帖子登了出去幾天,可能是我們定的出發時間太早,只有工學院的兩個學生回復了。那個女生長得秀氣,戴副無邊眼鏡,聲音細細的,說出話來卻嚇了我們一跳 C 她就是那個GRE考了滿分,早早被史丹福大學錄取的大才女許文磊。那個男生叫蔣宜嘉,斯文儒雅,去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讀計算機工程。萬分可惜的是,他們已經配成了一對。鄭瀅有點懊惱,「招來這兩個人一起走,除了讓我們自卑,一點好處也沒有。」

「誰讓你自己沒寫『謝絕已有女朋友的男生』 ?」 我打趣她。

她突然之間又恢復了信心,「不要緊,人家結了婚的都可以離,女朋友算什麼?」

「喂,你不會想做第三者吧?」

「嗤,關璐,你別搞錯了,他們又沒有結婚,怎麼稱得上第三者呢?我可以和那個女人公平競爭啊,看看誰笑到最後。你仔細看看,她跟我是一個重量級的?」

我不由開始同情那個莫名其妙的把自己的愛情送到虎口上來的女才子。因為鄭瀅長得很漂亮,更加重要的是,她有一股不達目的死不罷休的勁頭。一個男人,就算可以抵擋她的美貌,也未必抵擋得住她的固執和霸道。



第二天,有一個生物系的男生和我們聯繫,說他和一個同學也準備近期到美國去。他叫杜政平,去德克薩斯大學奧斯丁分校讀書。

我們約了他到學校旁邊的小吃店見面。一見面,我才想起來,原來我們以前見過面。那是大四上學期上基礎日語選修課的時候,有一次,他正好坐在我旁邊,那天,老師把生詞寫在黑板上,大家都在台下抄,我旁邊那個人還一邊抄一邊認認真真的把詞念出來。那本來無可厚非,問題出在他自作聰明的用中文去念日語里的漢字。所以,當抄到「大變」(日語里「很不容易」的意思)這個詞的時候,他毫不猶豫的念「大便」,聲音嘹亮,半個課堂的人都笑了。我斜眼看看他的本子,上面寫著「杜政平」。原來是他。當時以為那個人一定聰明不到哪裡去,沒想到居然還能考上那麼好的學校。大概勤能補拙。

「好學校啊。」 鄭瀅已經一眼看上了蔣宜嘉,所以對杜政平只是禮貌的敷衍一下。

「我們以前一起修過日語課,對不對?我想起來了,你叫關璐,化學系的,對不對?有一次上課,你還坐在我旁邊的,對不對?」他一眼認出了我,興緻勃勃的伸過手來,一點都沒有不好意思,連珠炮一樣三個問題飛過來。

「你怎麼知道?」我有點奇怪,因為我當時並沒有告訴他我的名字,我也從來不在筆記本封面上像小學生一樣寫上自己的名字。

他說,「其實那天我很想問你的名字又不敢,後來就等著老師提問。你知道,那個日語老師喜歡按點名冊上的學號提問,你的學號大概排得很后,所以,一直等到學期結束他才提問到你。」

鄭瀅在旁邊笑了起來,「沒想到你們兩個人這麼有緣分。看來,我這個帖子真是沒有白貼。」

我白她一眼。

我問杜政平他還有一個同學怎麼沒來,他笑笑,「程明浩去做家教了。」

「他不是都要出國了嗎?怎麼還去做家教?」 我很驚訝。

「我也不知道。其實,我同他是兩個班的,也不是很熟。我們是這次辦出國才認識的。」

後來,我們七個人一起吃了一頓飯,杜政平的爸爸請客,就在他們家自己開的餐館里。

杜政平的爸爸長著一副扎紮實實的老闆相,把白酒當開水一樣喝,三杯過後就滔滔不絕。他說,「同學們,別看我開餐館,通常情況下,我是不喝酒的。可是,今天,我要破個例!為什麼?因為我兒子這次可真是的的呱呱放了個衛星給我看!我們杜家三房合一子,這小子出生的時候,我舅公就說他命里有文曲星,我不相信,還說我們杜家幾代沒出過一個讀書人,哪裡來的文曲星。沒想到,這小子後來還真的就考上了大學,考上大學不說,現在居然要放洋去了。來,同學們,賞個臉,干一杯! 」

杜政平的臉紅到脖子跟,我們使勁的憋著笑,以免嘴裡的啤酒噴出來。



那是我第一次見到程明浩。

他的個子比杜政平還要高,總有差不多一米八五,可是身材卻整整瘦了一圈。我想,假如他們兩個人一起背著陽光,再讓他站在杜政平的前面,那麼他大概只可能在地上投下三分之一個腦袋的影子,其餘的統統被遮掉了。可是,他卻有一張圓圓的臉,五官清秀,微厚的嘴唇在抿緊時顯得有點倔強。不知為什麼,他的臉相,讓我想起一隻憨厚的小熊。

介紹我們認識的時候,一米五八的我仰起頭看他,竟然想到了「瞻仰」那個詞。我想他當時八成會聯想起另外一個詞 C 「鳥瞰」 。

他穿了黑色的真維斯T恤,卡其布褲子,腳上卻是一雙樣式非常落伍的咖啡色塑膠涼鞋。我可以對天發誓上一次看見這種涼鞋起碼是十年以前。不過,這雙鞋子雖然舊,但卻擦得乾乾淨淨,襪子也是新的咖啡色尼龍絲襪。

看一個男人,我第一眼會看他的腳,因為腳是最容易被人忽略的地方,也最能看出一個人的境況和品性。

程明浩的腳告訴我,他的家境不會很好,但是,他是個要強的人。

他很禮貌的說,「你好」 。

我也微笑著說,「你好。」 一邊伸出手。

他握住我的手,然後放開。

我發現他和杜政平是很不一樣的人C杜政平會一看見我就熱情洋溢的伸出手來讓我握,而他,會等著我主動把手伸給他。

吃飯的時候,他坐在我右邊,幾乎一句話也沒講,只是微笑著專心致志的對付自己盤子里的菜。

從側面看過去,他的鼻頭圓圓的。好像哪本相書上說,鼻頭圓的男人敦厚,會對女人好。

程明浩大概也感覺到我在看他,轉過頭來,半揚起一邊的眉毛。

哎呀,我是在想什麼呢?我立刻移開眼光,臉卻一下燙了起來。

我裝出落落大方的樣子問他是去哪個學校的,他告訴我,是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

杜政平隔著程明浩熱情的勸我多吃點菜,還一個勁的往我的碟子里夾菜,說「等到美國就吃不到了」。我突然很生氣,心想,我吃什麼菜,要你管嗎?我又不是沒長手,不會自己夾。

回到學校后,鄭瀅問我,「你對杜政平這個人印象怎麼樣?」

我笑笑,「我覺得他是個好人,就剛才不是還請我們大家吃了一頓白食嗎?」

其馨以一副過來人的口氣拉腔拉調的說,「完了完了,女孩子要是說哪個男人是『好人』 ,他就徹徹底底一點戲都沒有了。難為他老爸今天還替兒子做了半天宣傳。」

我們想起杜政平他爸那副洋洋得意的樣子,不由又哈哈大笑起來。

笑完了,鄭瀅一本正經的說,「講正經的,我看得出他很喜歡你。剛才他誰都不管,就是給你一個人夾菜,你還給他臉色看。」

我回她一句,「照你這麼說,他夾來兩筷子菜,我就要投懷送抱?」

「不管怎麼樣,這幾天稍微對人家好一點。」

「為什麼?」

「我和蔣宜嘉商量了一下,決定把給我們七個人訂機票的艱巨任務交給杜政平。他很爽快的答應了,還說他的誰誰誰就在旅行社工作,一定能在最短的時間裡找到最便宜的。」

「你和蔣宜嘉?你們什麼時候私下接過頭了?」 我愕然。

「神不知鬼不覺吧,」 鄭瀅驕傲的說,「這,就叫做本事。」



我們上飛機的那天,送行的人足足來了有一個連,場面蔚為壯觀,我們也藉機了解了一下各家的父母親朋。

那一對工學院金童玉女的家庭顯然都是知識分子背景,一派儒雅。杜政平的父親就免不了有點暴發戶氣派,不知從哪裡弄來一輛酒紅色的賓士車威風凜凜的把兒子送來,一出場就鎮住了大家 C至少鎮住了我媽。從那一刻開始一直到上飛機前的一個多小時里,我媽的眼睛看他的時間比看我的還多,還一個勁在我耳邊悄悄的問有關他的情況,從年齡到專業,從家世到性格,再到有沒有女朋友,不厭其煩。

當我媽問到他的學校離我的學校有多遠的時候,我終於忍無可忍、繳械投降。我把杜政平叫過來,問他「你知道你的學校離我的學校有多遠嗎」 。

杜政平完全繼承了他父親的「見面熟」,走上來先甜甜的叫一聲伯母,然後居然一板一眼的說,「這個我在網上已經查過了,從我學校所在的奧斯丁到她學校所在的拉斯克魯斯,總共有六百二十二英里,折算成公里的話就是差不多一千零五十公里。這在美國來說,已經算近的了。我早就學會開車了,打算到了那邊合適的話就早點買車,說不定今年聖誕節就能自己開車過去看看關璐呢 C當然,她要是願意讓我看的話。」 然後他轉過頭來沖我甜甜的笑。

我目瞪口呆 C為他的老謀神算和厚顏無恥。

我媽顯然對他的答案非常滿意,開始「小杜」來「小杜」去,口口聲聲拜託他照顧我云云。臉上擺出的神情,分明已經有幾分「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歡」 的味道。

杜政平也興高采烈的「伯母」 長「伯母」 短,兩個人談得倒挺投機。

鄭瀅一直很擔心個把她從前的男朋友會不請自來的出現 C大學里她一直就是一個眾星拱月的女孩子,四年裡收到的情書加起來放滿了她床頭的一個餅乾盒。但是,自從她下定決心要到美國念書以後,就和從前的男朋友都斷絕了往來,現在她的目標只限於那些美國大學的准博士、准碩士們,當然,「體健貌端」也是絕對重要的。拿到簽證的那一晚,我們三個跑一家酒吧里喝啤酒一直喝到凌晨,鄭瀅揚著蓋有簽證的護照醉眼惺忪的說,「知道我為什麼一定要自己去考嗎?去年我媽給我介紹了一個美國什麼大學的博士生,說是嫌在美國的女孩子太開放,要回國找老婆,那人比我大九歲,腦袋上都已經開始禿了。我沒嫌棄他,結果你們猜怎麼樣?他居然還不要我!原來他家裡總共安排了九個女孩子相親,他挑了個更加漂亮的!從那以後,我就發誓一定要考出去,到了美國,自己挑,好好的挑,想嫁什麼樣的人,就嫁什麼樣的人!」

鄭瀅多慮了,她的男朋友一個也沒來。來的,竟然是陳志驊。



陳志驊是我交往了兩年的男朋友。我們在一起的時候並沒有什麼大起大落,分手得也相當平淡 C到了大學四年級,我打定主意去美國深造,他更加喜歡家裡為他在市財政局裡物色的飯碗。他說「我是家裡的獨生子」;我說「我也是家裡的獨生女啊」。他說「我們兩個人好像很不一樣」,於是,我們說好,假如我的簽證下不來,就接著交往下去;假如我的簽證下來了,就分手。後來,我的簽證辦下來了。

陳志驊出現在機場的時候,有一個片刻,我以為他會像電視劇里的男主角那樣請求女主角不要離開,擔心假如他那麼說,我該如何應付。結果他什麼也沒說,就是倒了個別,叫我好好保重,然後,轉身走了。

我望著他的背景舒了口氣。那一刻,我明白,我們愛得不深,一點都不深,以致於他可以毫不猶豫的轉身離去,而我也可以氣定神閑的看著他的背影消失。他來,不過是做一件自己他覺得浪漫的事情。

最熱鬧的,是其馨周圍的那一圈。原來,除去她自己家的人,她男朋友家裡也來了一幫人。她男朋友的父親好像是什麼老幹部,像對著群眾講話一樣的教導我們這七個即將出行的男女孩子「梁園雖好、終非故土」,要我們「懷一顆赤子之心」,「學成歸國、盡忠報國」。還沒等他說完,其馨的媽已經開始嘀咕,「孩子們的事情應該他們自己決定,將來他們看著哪裡適合發展就待在哪裡嘛」。老幹部立刻予以還擊,「今天是什麼日子?香港都回歸祖國了,難道你們就覺得這些孩子應該留在海外嗎?」兩件風馬牛不相及的事情在他嘴裡居然融合得天衣無縫,讓大家聽著納悶、卻也想不出該怎麼去駁他。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這一對未來的親家對兒女將來的去向看法相左,其馨和她未來的老公將來在這個方面恐怕要多費點神了。

我一直在尋找程明浩。他直到上機前二十分鐘才出現。竟然沒有一個人來送他。杜政平告訴我,他母親早就去世了,父親又娶了一個太太,後來就移民加拿大了。長期以來,一直是他在照顧年邁的外婆。他脾氣特別倔強,父親寄錢回來,他總是原封不動的退回去。

難怪他會穿一雙「戀曲90 」 出來之前的涼鞋。難怪他臨出國還要做家教掙錢。

我突然開始同情他,雖然我和他,還並沒有說過幾句話。

有人說,女人要是開始同情一個男人,就已經自覺的把自己置於下風了。她會願意接受他給予的傷害,因為,她覺得那是在分擔他所受到的傷害。

當時的我,根本不可能意識到這一點。

(待續)
晴耕雨讀,隨遇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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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水影兒 發表於 2004-11-8 17:38 | 只看該作者


我們當中大部分人都是獨生子女,又是第一次去那麼遠的地方,父母免不了千叮嚀萬囑咐,做媽媽的差不多都掉下眼淚來。

最誇張的是杜政平的媽,她是東北人,人高馬大、濃眉大眼,卻倒在兒子懷裡哭得上氣不接下氣。他爸勸老婆「兒子長大了總要自己出去闖的嘛,好男兒志在四方」,被她狠狠的瞪了一眼,「你說得輕鬆,兒子是我身上的一塊肉呀。你倒試試看,」她朝著老公高高挺起的啤酒肚比劃,「噢,從你這裡挖一塊板油下來,扔過太平洋去,看你痛不痛!」 本來以為我媽已經夠肉麻,見了他媽,才知道是小巫見大巫。

託運行李的時候出了一點小小的風波,許文磊和張其馨的箱子被退了回來,說是超重,要麼拿掉點東西,要麼就要論公斤交罰款。其實,每個人的行李都多少超重一些,可是,她們兩個實在有點過分,每個箱子都超重了差不多接近十公斤。

我們手忙腳亂的幫她們把箱子打開,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張其馨的兩個箱子里滿滿當當幾乎都是吃的,什麼紅棗冬菇銀耳枸杞海帶紅豆綠豆茶葉話梅肉鬆花生米酶乾菜,光是肉鬆就有五六聽,看得我們大眼瞪小眼。

我叫了起來,「小姐,你這是去讀書還是去開店啊?」

她不好意思的說,「不是我一個人的,有些是我男朋友家裡托我帶去的。我不想拿出來了,交罰款就交罰款好了。」

杜政平說,「可是這麼多吃的,到美國海關不一定都通得過的。與其到時候被扣下來,不如現在自己拿掉點。」

可是她堅持一樣都不許動,乖乖的交了差不多五百塊錢罰款。我們為她的犧牲精神折服。

許文磊的箱子里另一番風景,打點得好像不是去全球最發達的美國,而是去非洲的坦尚尼亞,全是日常生活用品。隨便翻開一塊毛巾,裡面竟然包著十幾塊舒膚佳肥皂。

鄭瀅湊到我耳邊輕輕的說,「她是不是覺得美國女人都不洗澡?」她的聲音雖然輕,卻足夠讓大家都聽見。我相信她是故意的。我瞟一眼許文磊,她的臉很紅。

再往下翻,居然是一頂淺藍色的尼龍蚊帳。這次鄭瀅提高了嗓門,「哎呀,許文磊,你怎麼還帶頂蚊帳呢?我問過好幾個學長,都說美國不要太乾淨,根本沒有蚊子的呀! 難怪會超重。」

女才子的臉更加紅,鼻頭上已經冒出汗來。我看一眼蔣宜嘉,他動了動嘴,卻什麼也沒說,只是乾笑一下。

突然,我的背後傳來一個聲音,「照你這麼說,美國根本沒有蚊子,那英語里又怎麼會有 mosquito 這個詞呢?」

我們都笑了起來,我回頭一看,程明浩正歪著頭,用一種漫不經心的神情看著鄭瀅。他的臉上掛著一種似笑非笑的表情。

這一次,輪到鄭瀅啞口無言。



「那個程明浩討厭死了。」在候機室的洗手間里,鄭瀅板起臉,很不高興的說,「哎,平時看看他死洋怪氣、架子搭足,一句話都不捨得多講,誰知道這種人是要麼不開口、開起口來就讓人家下不來台,我得罪他了嗎?

我看得出來,她今天心情不好。原因有三:一,她媽媽逼著她穿了那件大紅色的襯衣,說要「沾點喜氣、圖個吉利」,她不喜歡那個顏色,說「像鄉下人進城,就差給我頭上再插朵花」,而且最重要的是埋沒了她凸凹有致的身材;二,剛才被程明浩的一句話反駁得無言以對,她覺得在大家面前丟了面子;三,她的「老朋友」 來了。

我之所以知道她的「老朋友」 來了,是因為我自己的「老朋友」 也來了。

大概是大學四年裡都住同一間宿舍的上下鋪,我和鄭瀅的月經周期居然一模一樣。有時候,我想,可能就是因為這個微妙的原因,兩個性格如此相異的人才一直可以把好朋友做下來。因為我們每個月都在相同的日子裡心煩意亂、情緒低落,以致口角不斷,可是一旦過了那幾天,等心情好起來,我們又有很合理的借口向對方賠禮道歉-- 「不要生氣,我不是成心的,老朋友來了嘛」 。

好像現在很多女孩子把月經叫做「生理期」或者學了港台叫「大姨媽」,我總是覺得聽上去不大順,不如「老朋友」來得婉轉親切。有人說現在「三年就是一代」,好像不無道理。回頭看去,一九九七年夏天走出大學校園的女孩子在很多方面已經很落伍了:我們來「老朋友」的時候一定會帶著不透明的袋子去超市買衛生巾,碰到男生在旁邊排隊付款會臉紅;我們普遍覺得好女孩子不應該染頭髮 --最多最多挑染一點點發梢;我們見了喜歡的男生大多不會有勇氣馬上問「你叫什麼名字」;碰到自己不喜歡的男生追求會惦記著「跟他說清楚,免得浪費人家時間」;我們用筆和筆友寫信;我們收到的情書多是實實在在捧在手上的紙張,不是輕飄飄的電子版;我們迷戀張信哲溫柔綿長、幾近婆婆媽媽的情歌,而且以為愛情真的就是那樣。

於是,我一直沒有來由的相信著,我們這一代女孩子在愛情上更加含蓄而執著,而一旦陷了進去,也比較難以自拔。

我提醒她,「是你自己先讓人家下不了台的呀。許文磊跟我們不熟,又是大才女,臉皮薄,被你那麼說,心裡一定不好受。」

「那也輪不到他來打抱不平啊。蔣宜嘉也在旁邊,不是一句話都沒說嗎?」

「那是他沒用。自己的女朋友被人家欺負都沒本事保護,算什麼男人?」

鄭瀅突然有點得意的說,「不是他沒用,是他不敢跟我吵。告訴你一個秘密,我曾經和他一起吃過一次飯,吃完飯,我們還去看了電影。」

(待續)





雖然我已經有一定的心理準備,但還是吃了一驚,「就你們兩個人?」



她揚起眉毛點點頭。



「他居然去了?」



「對啊,男人是很難拒絕女孩子的邀請的 -- 特別是像我這樣漂亮的女孩子。」



「你找的什麼理由約他呢?」



「我就跟他說我打算將來轉學到伯克利加大,想先找他問問情況。結果你猜怎麼著,他自己乖乖的把從前搜集的有關伯克利的資料還有他的那些申請材料統統都複印了一份給我作參考。」



「你不會是認真的吧?伯克利加大可不是你想去就能去的,別忘了,你的 GRE 比我還低30分呢。」



「廢話,當然不會。這隻不過是借口罷了。」



我問她,「他喜歡你嗎?」



她看看我,充滿自信的說,「正在開始,以後一定會越來越喜歡。」



我還是覺得她有點像寓言故事裡那個看見天上一隻大雁飛過就琢磨著是該清蒸還是該紅燒的人,「以後你去了新墨西哥,他在加州,隔得這麼遠,還有什麼希望呢?」



「這你還不明白?距離產生美啊。大不了,到時候我轉學過去好了啊。很多人都說,一旦到了美國,學上個一兩個學期,找幾個美國教授寫寫推薦信,轉學就很方便了,GRE 分數根本沒有那麼重要。」



「就為了他?」



「還不夠?找個好男朋友可比找個好學校要難多了。他長得不錯,念書也好,還是學計算機的,將來肯定很有前途。奇怪,以前在學校怎麼就沒注意到他?」



「可是,你這不是在奪人所愛嗎?」



「愛就是愛,有什麼奪不奪的,他又不是死人,噢,我力氣大一點就搶過來了?也是要憑技巧的。老實說,我要讓他愛上我,也得花一番功夫呢。」鄭瀅振振有辭。一會兒,又說,「關璐,給我一塊衛生巾。」



月經周期和我一樣給鄭瀅帶來了好處,她已經習慣於伸手跟我拿衛生巾。算一算四年以來她揩油我衛生巾的錢,應該早就足夠買一條「佐丹奴」 的牛仔褲了。



我從包里掏出一塊衛生巾遞給她。她居然還挑剔,「怎麼這麼厚?護舒寶都出絲薄的了,你怎麼不去買?」



「你怎麼不去買?」 我覺得好氣,把「你」 字說得重重的。



「唉,剛才我看見許文磊箱子里的衛生巾竟然還都是「安樂」的呢。我什麼也沒說,已經夠給她面子了。」鄭瀅顯然已經把女才子當成了情敵。



我忍不住問她,「假如哪一天你看上了我的男朋友,也會這樣來搶嗎?」



她很爽快的說,「不會。你看男人的眼光太差,你以為我會看上你的男朋友?」



我氣結。



「你們兩個累不累,一天到晚講來講去就是男人。」 張其馨一邊在烘乾機上烘手一邊說。



我和鄭瀅不約而同的反問,「除了男人,還有什麼好講的呢?」









杜政平通過他一個親戚開的旅行社幫我們買了飛機票,價錢確實比較便宜,可是要在東京轉機,然後飛舊金山。張其馨的男朋友會到舊金山去接她,我、鄭瀅和杜政平然後從舊金山飛到達拉斯,在那裡,他去奧斯丁,我們去拉斯克魯斯。用他爸爸的話說,「合算啊,一張票,可以看四個城市。」



很「湊巧」 的,我的位子和他的排在一起。



上了飛機,我覺得自己應該不再有「對他好一點」的責任,放好手提行李包坐下以後,馬上拿出一盤張信哲的「愛如潮水」 放進隨身聽。



他看見了,興奮的說,「原來你也喜歡張信哲啊!」



我覺得他沒話找話,那幾年,張信哲的歌在校園裡泛濫成災,幾乎沒有哪個女孩子不喜歡他的。



「我也很喜歡他啊!」他擺出一副遇到了知音一樣的表情,「這次我帶了好多張信哲的CD,可惜都放在託運行李箱里,否則就借給你好了。」然後想起什麼,又畫蛇添足的說,「張信哲的聲線真的很好,不過,我並不是很喜歡他這個人。」



「為什麼?」

「因為他缺乏陽剛氣啊。真的,我第一次聽『有一點動心』的時候,整整聽了十幾秒鐘才分辨出哪個是張信哲,哪個是劉嘉玲。」



我不由笑了出來。



「對了,不如你把你學校地址告訴我,我把我帶的那些CD翻錄在磁帶上寄給你好了。」虧他想得出這個理由來要我學校的地址。



我們交換地址。然後,他拿出兩片葯就著礦泉水喝下去,「暈車藥,聽說暈車的人容易暈機。」



「你暈車?」



他點點頭。



「那你還說要開車?」



「其實,自己開車的時候,精神集中,是不會暈的。再說,來了美國,學會開車是生存需要,一定要學會。就象某些女孩子,的確不容易追,可是,難道就因為不容易追,就不去追嗎?」



鄭瀅隔著走道笑了起來。我都替他覺得不好意思。



不知是因為剛才在機場和我媽應酬時眉來眼去太起勁了,還是那兩片暈車藥的效力,在東京轉機以後沒多久,杜政平睡著了。



我鬆了口氣,繼續聽我的「愛如潮水」。可是,一隻歌還沒放完,他居然把一個大腦袋靠在了我的肩膀上。剃的短短的平頭像刷子一樣刮著我的臉。



鄭瀅說過他故意讓我們兩個的位子排在一起,是因為他希望在途中我睡著可以把頭靠在他的肩膀上。萬萬沒有想到,現在,是我反過來做了他的靠枕。



我轉過頭看看他,他睡得很熟。我抖了幾抖肩膀,想把他搖醒,他朦朧著眼靠回自己的椅背上去,可是,不一會兒,又理直氣壯的靠了過來。如此幾次,我乾脆放棄。



兩個多小時以後,杜政平的腦袋越來越沉,我已經不堪重負。這時,正好程明浩走過,我立刻向他示意。他看看杜政平,笑笑,說,「我跟你換好了。」
晴耕雨讀,隨遇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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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政平居然真的一路睡到了舊金山,連吃午飯的時候,我們都推不醒他。實在讓我懷疑他是不是錯把安眠藥當成暈車藥吃了。

直到飛機上的地圖顯示我們已經在美國的西海岸線上,他才抬起頭來,揉揉眼睛,看見旁邊坐著程明浩,問「怎麼是你?」

我聽見程明浩回答,「你還以為是誰?快把頭挪開,你把我的肩膀都快枕塌了。」

他抓抓腦袋,回過頭來,對我笑笑,「不好意思,昨天晚上幾個小時候的好朋友偏要拉我出去吃飯,我不肯去,他們就說我不給面子,沒辦法,只好去。結果沒想到吃完了又去唱歌,弄到三點多鐘才睡覺。」 然後叫起來,「有沒有吃的?餓死我了。」

正在這時,機長拉成了嗓門說 Welcome to beautiful, beautiful, beautiful San Francisco。我們不約而同的向機窗外面看去,舊金山,已經在雲端下面了。

那一天,在清晨的陽光中,舊金山安靜的枕著她綿長的海岸線、碧藍的海灣、還有和水連成一片的天空,帶給我一種奇特的震撼。曾經在電視上很多次看見這個城市,然而,真的親身凝視著她的時候,我依然摒住了呼吸。一個展開了懷抱的城市,這就是我對舊金山的第一印象。

曾經以為,那種感覺源於舊金山是我來美國的第一站;可是,直到現在,走過了美國的許多城市,每一次在舊金山上空盤旋,我依然喜歡凝望這個城市溫柔而深情的線條。只有舊金山給我這種「展開懷抱」 的感覺。

不知是巧合還是大家都有這種感覺,後來,我們當中大部分人的命運都和舊金山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無形中,我們像一群剛剛睜開眼睛的小鴨子,把漂洋過海而來看見的第一個城市當成自己在萬里他鄉最親近的地方;而舊金山,變成了我們美國夢裡的圖騰。

大家開始唧唧喳喳,紛紛羨慕起那些可以在舊金山讀書的人。

這時,飛機轉了一個彎,擦過一座長長的拉索橋。「看,金門大橋!」張其馨叫起來。我們都湊到窗口去看,所有帶了相機的人都對著它拍照。

程明浩站在我身邊,我可以感到他的呼吸微微的拂動著我的頭髮。我突然有點傷感,舊金山是他的目的地,到了舊金山,我們就要告別了。

我對他說,「你真是挑了個好地方來念書。我們去的新墨西哥,據說只有沙漠和仙人掌。」

他朝我笑笑,「沒關係。以後一定有機會來的。」 他的聲音低沉而平緩,讓人聽了心裡舒服。

我也朝他笑笑。不知為什麼,他那句話給我了無限的希望。是啊,我願意相信,以後會有機會來舊金山。

後來,等我真的去了舊金山,才發現原來那天在飛機上看見的根本就不是金門大橋,而是城市另外一側連接舊金山和奧克蘭的海灣大橋。我們只是對著自己想像中的金門大橋激動不已。

或許,愛情中,也有這樣的時刻。你看見的東西,並不一定就是你想像的。你只是和自己的假想在戀愛。


十一

快下飛機了,張其馨趁洗手間關閉之前跑去刷牙洗臉,弄得乾乾淨淨的出來,一臉神采飛揚。我和鄭瀅沖著她做鬼臉。

鄭瀅湊到我耳邊輕輕的說,「這是為見面時熱烈擁抱接吻作準備呢。」

領完行李過海關的時候,其馨的箱子再次被統統打開,杜政平不幸言中,她帶的幾大包牛肉乾全都被扣下了。其馨有點沮喪,「真可惜,他很喜歡吃這種果汁牛肉乾的。」

臨分手時,鄭瀅拿出相機提議大家一起拍張照片留念。

1997年7月1日,在舊金山國際機場美國海關旁邊,我們七個人整整齊齊的站成一排,拍了一張照片。那一年,我們都是二十一歲,「少年心事當擎雲」 的年紀。

程明浩站在我旁邊。他輕輕的說,「早知道杜政平睡覺的時候還會流口水,我就不跟你換位子了。」 我撲哧一聲笑出來。

杜政平聽見了他的名字,追問我們在講什麼。我們兩個對視一眼,異口同聲的說,「沒說你啊。」

我的心裡甜絲絲的,覺得好像我們共同擁有一個小小的、不是秘密的秘密。

美國比中國晚十幾個小時,所以,我們在上海上飛機是7月1日,在舊金山下飛機的時候,也是7月1日。在這當中,時間好像停滯了,我們卻從一個空間來到了另外一個空間。

張其馨看看錶,「哎呀,飛機已經晚了一刻鐘,沒想到過海關又花了這麼長時間,他一定等急了。你們一路平安,到了那邊就給我發電子郵件啊。」

鄭瀅白她一眼,「噢喲,人家等一會兒,你就心疼死了。」

我們在那裡分手,我、鄭瀅、杜政平接著轉機去達拉斯;張其馨、程明浩、許文磊和蔣宜嘉走另一條路去機場出口。

我對程明浩說,「希望以後有機會在舊金山見面。」

他點點頭,「希望。」

我看著他的背影走遠,心裡覺得很失落。我們會有機會在舊金山見面嗎?假如有,會是什麼時候呢?

我為什麼會期望和他再見面呢?難道,我已經喜歡上他了嗎?可能嗎?

我不由羨慕起張其馨來,至少她千里迢迢而來,心裡知道這邊有一個溫暖的懷抱在等待。

剛才看著她小鳥一樣雀躍的身影,我對鄭瀅說,「我覺得其馨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鄭瀅說,「田振峰能找到這樣的女朋友,他才是世界上最幸運的男人。」

張其馨的男朋友叫田振峰,高我們一級。我們剛進學校的時候,他是系學生會體育部部長兼籃球隊隊長,曾經在校際籃球賽下半場一個人獨進二十八個球扭轉乾坤、使化學系球隊戰勝了死對頭數學系,得了全校冠軍。加上他長得氣宇軒昂,自然成了許多低年級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馬王子。

張其馨最終力挫群芳,把田振峰招安在她的石榴裙下,是吃了一番苦的。

(待續)

十二

一年級的時候,班裡差不多有一半女生暗戀田振峰,其中包括我和張其馨。鄭瀅對他不以為然,因為她一進學校就和法學院辯論隊的三辯、那個據她說從側面看笑起來有點像周華健、辯論的時候最喜歡說「不是嗎」的男生打得火熱,天天「先有雞還是先有蛋」,連去哪個食堂吃飯都願意和我們辯論一番。她覺得「學生會體育部部長」就是「四肢發達,頭腦簡單」 的代名詞。

為了多看見他,我們參加了學生會做幹事。每一次籃球隊和人家比賽,我們都很起勁的幫著買飲料、看管衣服,和做啦啦隊。那一段歲月,使我從對籃球一竅不通變成了一個地地道道的球迷。

後來,噩耗傳來,田振峰和我們系那位長得酷似孟庭葦的系花開始談戀愛。暗戀者們或長或短的傷心了一陣 -- 對於我來說是一個星期,然後便逐漸康復過來,不再那麼狂熱。畢竟,他們是天造地設的一對,而我很清楚自己長得不像孟庭葦 -- 她五歲的照片只怕都比我好看。

唯一沒有變的,是張其馨。她依然去看他們每一次比賽,執著的站在球場的冷風裡尖著嗓子喊「加油」 ,一直喊到回來跟我要「草珊瑚」 吃。

有一次,她看球回來,很難過的樣子。我以為他們輸球了。結果她告訴我,他們贏了,但是那天,系花也去了,而且,就坐在她旁邊。她親眼看著田振峰每投入一個球都會轉過頭來微笑一下,她從來沒見過他這麼多微笑,但那些微笑都不是給她的 -- 平時田振峰連看也不會多看她一眼。她覺得愛情很殘酷。

其馨說,「我真傻」。我心裡想,好像是這樣,但是沒敢說出來。

一轉眼到了二年級,大部分人都有了男朋友,只有其馨依然迷戀田振峰。我們都覺得她在浪費時間。

二年級下學期,田振峰和系花分手。其馨頓時倍受鼓舞,更加起勁的參加學生會活動,極盡所能要引起他的注意。

後來,田振峰想在系裡組建一個女子籃球隊。平時連跑八百米都視為畏途的其馨竟然去報了名。愛情,足以讓人不自量力。

女子籃球隊第二次訓練,其馨就掛了彩。原因奇特:她被一個籃球砸中手,小拇指骨折,被送去了校醫院。

我趕到校醫院,一眼就看見田振峰坐在其馨旁邊俠骨柔腸的捧著她裹著厚厚白紗布的右手小拇指,像捧了一個燙手山芋一樣吹著。兩個人都深情無比的凝視著對方,一臉甜蜜。我從來沒有見過這麼充滿幸福的傷者,替她鬆了口氣,王寶釧終於等到了薛平貴。

兩年、三十七場球賽、一次小拇指骨折之後,其馨「撥得雲開見月明」 ,成為田振峰身邊小鳥依人的女朋友、學妹們嫉妒的對象。

十三



我們三年級的時候,田振峰要畢業了,他拿出籃球場上一往無前的勁頭突擊了半年考完托福、GRE,搞定了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的獎學金,讓我們刮目相看。因為當初他光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就足足考了三次,我們每個人用過的模擬考卷都被他搜羅了去背。



其馨很不捨得他走,幾乎天天跟他泡在一起。那一段時間,我和鄭瀅輪流幫她在大課上籤到。



離別的時刻終於到了。田振峰臨走前一天早上,其馨突然問我們,「你們說,我應不應該跟他做那個?」



我剛問,「哪個?」 ,鄭瀅已經斬釘截鐵的說,「你最好不要動那個腦筋。」



「可是,」她可憐巴巴的望著我們,「我真的很愛他。」



不錯,斷了一根手指頭才撈來的男朋友,換了我,一定也會很愛。



我說,「我們知道你很愛他,可是,這和做不做那個又有什麼關係呢?」



「我怕…他到了那邊會忘記我。」其馨的眼睛腫腫的,我猜,她恐怕為了這個「做不做」的問題昨天一夜沒睡著,「再說,我這輩子,只有田振峰這麼一個男人了。那,不過是遲早的事情。」



她大概想把貞操當作一份離別禮物。戀愛中的女人無私起來莫名其妙。



我和鄭瀅都很不認同其馨的想法,我們覺得「既然不過是遲早的事情,又何必操之過急呢?」最後,其馨乾綱獨斷,「我已經決定了。你們不許跟人家講噢。」



我們瞠目結舌。我第一次發現,其馨原來是這麼有主見的一個人。



鄭瀅說,「這個浪漫而愚蠢的傢伙,」她不無失落,「我一直以為,我們三個人當中,應該是我先告別處女時代呢。」



結果,那天晚上,田振峰和籃球隊那幫人一起吃飯,喝醉了酒,什麼事也沒發生。



一年以後,我和鄭瀅結伴到了新墨西哥州的拉斯克魯斯。第一天晚上,我們兩個人抱著毯子,頭碰頭的躺在中國學生會幫我們租的公寓空蕩蕩的客廳地毯上,鄭瀅突然問我,「你猜其馨現在正在幹什麼?」



我笑出來,「你這個大流氓。」



「我什麼也沒說啊!」她居然做出一臉無辜的樣子。我們兩個色迷迷的笑成一團。



我們三個人當中,其馨當初最不想來美國,她是被田振峰拉來的。鄭瀅最想來美國,因為她覺得好男人都出國了。我介於她們兩個中間,談不上太想或者太不想,只是隱隱約約的覺得,在這個異國他鄉的某個角落,應該可以找到屬於我的一份幸福。



我和鄭瀅都想錯了。一個星期以後,其馨從鳳凰城打來電話,泣不成聲。原來,世界上最幸運的男人要和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分手。

十四

其馨在電話里哭了十幾分鐘,才斷斷續續的告訴我們,原來田振峰在美國這一年裡,已經另外有了一個女朋友,是和他跟一個導師的同學。更糟糕的是,他們已經同居了。這次田振峰一把她安置好就跟她攤了牌。

「那他不早說?你可是為了他才去那個地方的呀!」我叫了起來。

「他說怕我受不了打擊。」

「噢,他以為現在告訴你,你就不受打擊了嗎?」

「那個女人長得根本沒我好看,還戴了副眼鏡!」其馨一再重複這句話,好像問題的癥結所在,並不是田振峰移情別戀,而是田振峰居然愛上了一個沒有她好看、還戴眼鏡的女人。

「Son of a bitch!」鄭瀅用她在TSE考試里得了50分的美國英語字正腔圓的罵起來,「這個王八蛋太不是東西了。他就忘了當初出國的時候他自己是怎麼說的?還有那個不要臉的女人,竟然來勾引人家的男朋友!哼,你就告訴她,要把田振峰搶過去,先敲斷一根手指頭再說!不行,你把他電話號碼給我,既然他拎不清,我現在就打過去幫他把腦子拎拎清!」

以鄭瀅的個性,退回幾百年去絕對是個「俠女十三妹」 的料子,可是,她實在不善於安慰人。

我搶過電話,「其馨,你不要哭。事情都已經發生了,你哭也沒有用啊。再說,這也未必就一定是壞事啊。記不記得我們看過的那部電影『秋天的童話』?裡面鍾楚紅也是一到美國就被陳百強甩了,但後來不就碰到周潤發了嗎?吶,陳百強要是不甩掉她,她也就不會有機會跟周潤發談戀愛,對不對?所以說呢,她被陳百強甩掉,從一定程度上來說,是一件好事,要不然,她就算碰到了周潤發……」好像我自己也好不到哪裡去,其馨只是哭的更加厲害。

「他口口聲聲的說,要對那個女人負責。早知道,那個時候我就跟他…… 讓他對我負責好了!」 我們暗暗在心裡慶幸其馨那時沒有干出什麼浪漫而愚蠢的事情,她卻竟然在後悔。

我還記得田振峰走的那天,我們去機場送他。其馨在他懷裡哭成一個淚人。他信誓旦旦的對她說,「我在美國等你。」 又對我們說,「拜託好好的幫我照顧她,別讓她被人家追走了。」

我們都恪守著諾言,他自己卻食言了。

這一通電話從八點打到十點半,最後,其馨平靜下來,說,「我打算轉學,越快越好。最好就是下個學期。我沒有辦法在這裡面對他們兩個。」

「好啊,那你就轉過來跟我們作伴好了。或者,你可以再試試亞利桑那大學啊,說不定,他們可以幫你保留獎學金。」

「我想去舊金山。」 其馨堅定的說。
晴耕雨讀,隨遇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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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水影兒 發表於 2004-11-8 17:42 | 只看該作者
十五



我們提議其馨和班裡其他同學聯繫一下,看有沒有人也在舊金山。那幾年大學畢業生出國的風氣極盛,經常弄得一個畢業班裡出國的人比留在國內的人還多。當時有人評論說中國重點大學的理工科變成了外國大學研究生院的預科,不是開玩笑的。我們幾個第一批出發,僅僅到我們走的時候,就知道班上有不下十五個同學也要來美國。



其馨不願意,她說,「這樣子的話,他們豈不是都知道我失戀了嗎?我不要。」 她是個要面子的人。



我立刻想起程明浩,說,「程明浩不是在舊金山加大嗎?我們可以去問問他啊。」



其馨說,「算了,跟他又不熟。我自己去申請好了。」



剛掛上電話沒一會兒,鈴聲又響了。是杜政平。他很高興的說,「終於打通了!我從九點半開始撥,每十五分鐘撥一次,居然一直是忙音。你們女生怎麼這麼喜歡煲電話粥?」



然後,他花了二十分鐘告訴我奧斯丁有多熱,又描述了他的居住環境、室友和一天的日程,最後說,「也沒什麼事,就是跟你問個好。」



我聽得有點不耐煩,順口回答他,「我很好。謝謝你。」



他說,「我已經複製了一盤張信哲的『寬容』 給你寄了過去,應該過幾天就能收到了。」



放下電話,已經十一點多,但我和鄭瀅還都睡意全無。我打開隨身聽的小喇叭,開始放「愛如潮水」。這是我、鄭瀅和其馨都最喜歡的歌,從前在宿舍里,我們經常會在晚上熄燈以後一遍又一遍的聽,一直聽到隨身聽沒電為止。



張信哲溫柔而憂鬱的聲音在空氣中回蕩:

既然愛了就無怨無悔

再多的苦我也願意背

我的愛如潮水

愛如潮水把我向你推

……



答應我你從此不在深夜裡買醉

不要輕易嘗試放縱的滋味

你知道這樣會讓我心碎



這是一首傷心的情歌。好像我們喜歡的情歌,十有八九都是傷心的。



鄭瀅看著磁帶盒上的張信哲,說,「其實,張信哲要是稍微粗獷一點,就更加有味道了。」



我笑了,「知道嗎,連杜政平都覺得他娘娘腔呢。」



她轉過頭來,「你好像對杜政平有成見。」



「沒有啊。」



「你對他很不好。」



「我有責任對他好嗎?」



「你對他不好,是因為你知道他喜歡你,但你不喜歡他。女人對自己不喜歡卻偏偏喜歡自己的男人是很不留情的。」



「他喜歡誰,關我什麼事?」 我突然想起其馨,「你覺得杜政平和其馨會不會般配?」



鄭瀅瞪我一眼,「少無聊。你以為你在賑災嗎?」



「沒有啊。我只是覺得其馨很可憐。她需要一份新的感情。」



「那也不應該是杜政平。他現在對你愛如潮水,已經差不多淹沒了整個德克薩斯,要一路淹到新墨西哥來了呢。你想要他中途改道?做夢。」

十六

「可是,我對他真的沒有感覺 -- 一點點都沒有。我們以前還坐在一起上過選修課,坐了足足兩個鐘頭呢。要有感覺的話,那個時候就應該有了啊,還等到今天?」

「笨蛋,感覺是可以培養的呀。我教你,你只要每天晚上睡覺前對自己默念三遍『我愛他』 、『我愛他』 、『我愛他』 ,時間一長,你就會真的愛上他。」 鄭瀅煞有介事的說。

「噁心死了,像念咒一樣。我是不是還要找來個像他的布娃娃天天親幾下?」 我覺得哭笑不得。

鄭瀅卻一本正經,「就算你短時間不會愛上他,至少也要給人家一點希望。否則,他一腔熱情被你這麼一瓢一瓢 --不,是一桶一桶冷水潑下去,哪一天他灰心失望、另外尋找目標,你就後悔都來不及了。」

「我想不出我有什麼理由會後悔。」

「可憐,杜政平已經把你寵壞了。」鄭瀅做出一副悲天憫人的樣子,「他錯就錯在一開始就把自己的心攤在手上給你,偏偏你又看不上。他以後日子一定很難過。」

「這樣不是很好,快刀斬亂麻,速戰速決,讓他少點痛苦。」

「這你就不懂了。愛情,其實有點像討債。你虧欠他的越多,他只會更加愛你。一直到你欠他欠到破產,那個時候,你再怎麼拉他也拉不回來。所以,我的愛情哲學就是寧可欠很多人的,也不要在一個人那裡欠到破產。反正通常都是男人虧欠女人,所以,偶爾被女人虧欠虧欠也不要緊。」

「那蔣宜嘉現在欠你多少?」 我反問她。我知道蔣宜嘉已經給她打過好幾次電話了。

鄭瀅歪起腦袋,「我們現在基本上是禮尚往來,收支相抵,誰也不欠誰。以後,等他和他女朋友分手了,我就會開始欠他。」

「他真的會為了你同他的女朋友分手?」

「你以為我像是那種和人家分男朋友的人嗎?」

我想起其馨,「那你不是和那個搶田振峰的女人一樣了嗎?」

鄭瀅居然理直氣壯的說,「在這個問題上,我和曹操英雄所見略同:寧可我負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負我。」她大概已經忘了自己剛才是怎麼罵人家的。

我的天,我心裡暗想,幸虧我只是你的「女」 朋友,否則,遲早死得很難看。

第二天上完課後回家后,我從筆記本上翻出程明浩的電子郵件地址,給他發了一個郵件。在郵件里,我說,我有一個同學可能打算申請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想請他幫忙打聽一下他們學校化學系春季學期入學有沒有拿獎學金的可能性。我竟然很高興其馨的事情給了我這樣一個借口。

結尾時,我留下了自己的電話號碼。即使我知道他很可能會回我一個電子郵件,我仍然暗地裡希望他會打電話過來。不知為什麼,我很想和他說話。

在按下那個「發送」 鍵的前一秒,我猶豫再三,終於在郵件里又加上了「P.S. 你好嗎?」,然後又改成「P.S.一切好嗎?」

平時我寫郵件從來不用 「P.S.」 ,怕人家覺得我漫不經心;可是現在,我卻希望他覺得我是在漫不經心。

十七

可是,兩天過去,程明浩還是沒有回我的電子郵件,也沒有打電話來。

我和鄭瀅合買了一個錄音機,我們一起聽杜政平寄來的「寬容」 。

鄭瀅聽著聽著笑起來,「他根本就是借這首歌在跟你表白嘛,你聽聽,什麼『看著明天,告訴我你不會緊張,跟著我,海角和天涯』,還有『你的寬容,還有我溫柔的包容』,意思不要太明顯,你呢,對他稍微寬容一點,不要橫挑鼻子豎挑眼,那麼,他就會對你很溫柔,很包容。懂不懂啊?」

不知為什麼,杜政平居然把這首歌重複錄了三遍。

他打電話來問磁帶收到了沒有,我問他為什麼「寬容」 錄了三遍。

他說,「因為這首歌好聽啊。我每次聽它,總要聽起碼三遍才會過癮,所以我想你大概應該也是這樣,就順手多錄了兩遍,這樣你就不用倒帶了。」

鄭瀅知道了,說,「哇,他的心有這麼細,此人嫁得。以後他一定會自覺的記得幫你買護舒寶的絲薄衛生巾 -- 不對,美國好像不流行護舒寶,是那個叫什麼Always的。啊呸呸呸,衛生巾怎麼起這麼個名字,一個月幾天已經夠人受的了,還 Always呢。」

我說,「我才不會要我喜歡的男人干這種卑躬屈膝的事情呢。」

第三天晚上,九點半,程明浩突然打電話過來。

他說,「前兩天我去聖何西一個親戚家了,所以沒有看見你的電子郵件。」

原來如此。我就把在電子郵件裡面已經說過的內容大體重複了一遍,除了那個「P.S.」 。

「你那個同學真的想申請我們學校的化學系?」 他問。

我說是啊。

他遲疑了一下,然後說,「可是,據我所知,我們學校好像沒有化學系。再說,舊金山加大幾乎所有的系科春季學期都不招生。」

是嗎?我的臉一下子熱了起來。我慶幸自己找到了一個好借口,卻沒有去想一想那個借口究竟成立與否。

「噢,我那個同學目前只是有這個打算,想了解一下情況。」我慷慨的幫其馨撒了一個謊,「其實你也見過她,她叫張其馨,跟我們一起來的。」

「是這樣。」

好像沒有什麼話好說了。於是,我問他,「你們那裡天氣怎麼樣?」 談天氣,總是安全的。

我的印象中,舊金山好像是個四季如春的地方。沒想到,他說,「很冷。」

「舊金山會冷嗎?現在才七月份啊。」 我問。

「當然。有太陽的時候當然不算冷,可是,等太陽一下山,風就吹得人直發抖。你有沒有聽說過一句話叫『最寒冷的冬天是舊金山的夏季』 ?」

我脫口而出,「這句話怎麼那麼悲傷?誰會講這種話?」

「猜一猜,是一位著名的美國作家。你有三次機會。」

「傑克. 倫敦?」

「不對。」

「歐. 亨利?」

「不對。最後一次了。」

「海明威?」

「還是不對。」

「還能有誰?」

「告訴你吧,是馬克. 吐溫說的。」

「怎麼可能呢?」 我十分驚訝。

十八

我告訴程明浩,在美國現代作家之中,我一直覺得馬克. 吐溫是最瀟洒而且最有幽默感的,難以想像他會說出這麼悲傷的話來。

「他只是在陳述一個有關舊金山氣候的事實啊,而且說得很客觀。我並不覺得它悲傷啊。」

「假如真是馬克. 吐溫說的,那麼他當時肯定在失戀。」 我說。

「你怎麼知道?」 這回輪到他驚訝。

「憑我的直覺 -- 只有失戀的人才會這麼去想。」

他在電話那頭笑起來,「你的直覺真有意思。」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問他,「我也來考你一下。在馬克.吐溫出生和去世的那兩個年份中,都出現了一種罕見的自然現象。是什麼?你也有三次機會。」

「這麼難?小姐,我連他哪年出生、哪年去世都不知道。」

「提醒你一下,馬克. 吐溫出生於1835年,去世於1910年。已經是個很大的提示了。」

「地震?」

「不對。」

「龍捲風?」

「不對。我說的是自然現象,不是自然災害。」

「我真的猜不出。」 他放棄了。

「什麼東西每隔七十六年在地球上出現一次?」

「哈雷慧星?」 他叫了起來。

「看來你還是孺子可教嘛。」

「我小學參加過天文興趣小組。一九八六年哈雷慧星回歸的時候,我們學校組織過觀看。」

「看見了嗎?」

「沒有。大概是我們的器材比較差。你呢?」

「那個時候我好像對什麼星星月亮都不感興趣。想想真是有點可惜,一輩子才一次的機會,就這樣錯過了。」

「不要緊,再過六十四年,它就又會回來了,到那個時候再看好了。」 他的語調很輕鬆,好像他說的是「再過六十四天」 一樣。

「再過六十四年?我能活到那麼久嗎?」 我笑了起來。

「怎麼不能?那個時候,我們才不過八十六歲嘛。」他話里的「我們」莫名其妙的給了我一種「地老天荒」的感覺,好像到了八十六歲,我們真的可以一起攜手看哈雷慧星一樣。那句話讓我心裡很溫暖。

第二天,我和鄭瀅一起從學校回家。下午五點鐘,正好是一天裡面最熱的時候。路上一棵樹也沒有,我們頂著太陽騎自行車,都可以感覺到車胎下面的柏油馬路粘粘的像嚼了一半的口香糖,一邊還散發出刺鼻的味道。

鄭瀅抱怨,「這個地方看看緯度和中國的青島差不多,怎麼這麼熱?」

我興緻勃勃的問她,「八六年你看見哈雷慧星了嗎?就是周期七十六年的那顆慧星?」

她搖搖頭,「沒看見,我也不想看。不過記得那個時候很多人瞎說什麼世界末日可能快到了,我當時正在暗戀我們班班長,就給他寫了封信。那個男生大概從來沒收過情書,少見多怪,竟然去交給老師,後來班主任把我一頓好罵。我的初戀就這麼結束了。」

「信里說什麼?」

「說假如世界末日來了,我希望和他死在一起。是不是很幼稚?十幾年前我希望和那個男人死在一起,到現在,卻連他的名字也想不起來了。」

(待續)

十九

時間就這樣一天一天地過去,此後的幾個月里,我再找不到聯繫程明皓的借口。

偶爾鼓起勇氣打了個電話給他,面對空洞的留言系統,我也沒能留下隻言片語。

就這樣,不知不覺里,Chrismas就快到了。冬天的新墨西哥,空氣又干又冷。
一個人走在空曠的校園裡,常常讓人有種想哭的衝動。我開始想家了。

日子還是這樣平淡,有時也會收到其馨發來的email。她的近況還不錯,一直
忙著轉學的事,其它的時間就花在project上。教授很nice,答應給她寫推薦信。

鄭瑩神秘地告訴我,蔣宜嘉邀請她聖誕節到berkeley去玩。
我驚訝地半天合不攏嘴巴。

就象所說的那樣,人一踏上美國這片土地就會變,只是沒有想到一切來得這麼突然。
雖然這其中更多的無奈我不能體會,心底卻開始隱隱同情起才女的遭遇了。

聖誕節一周前的晚上,我接到了杜政平打來的電話。
也許是學業的繁重,自從上次他寄了CD過來后,我們並沒有很多聯繫。
拿起電話的時候,我卻不知道該從哪裡說起。

他倒不顯得生疏,但無非是一些噓寒問暖的客套話。

「按照我們當初的約定,我Chrismas過去看你?」他清了清嗓子,說道。

「這個,我考慮一下。似乎也不是不可以。」我居然想都沒想就答應了。

雖然一直對他沒有特別的好感,可是現在覺得他也不象當初那麼討厭。

「Santa Fe的秋天很不錯,可惜已經錯過了。」他若有所思地說。

「現在入冬也不久啊,還來得及吧?」我誤會他的意思了。其實我只是想出去走走,正好到時候鄭瑩會去加州。

他滿口答應了。

後來回想起來,如果沒有這次通話,我們彼此生活的軌跡也許將會是另外一個樣子。

我不知道我為什麼會答應他。

也許,是不願一個人在異國他鄉體會孤獨;也許,是覺得SF離我實在太遙遠吧。

(待續)

二十

我和鄭瀅立刻豎起耳朵。

「我說出來,你們真的不許笑我,」三請四催后,其馨終於一吐其詳,「剛才我坐在床上看書,看著看著突然莫名其妙的開始想不知道這個時候田振峰正在幹什麼。然後我就想他肯定在和那個女人做愛,然後我就越想越生氣,越想越火冒。後來…後來,我給他打電話過去,等那邊剛拿起電話,我就立刻把話筒放下,重複了好幾次。你們說,這算不算是騷擾電話?」

「後來怎麼樣?」

「後來他們大概就把電話線拔了,隨便我怎麼打,都沒有人接。可是,過了一會兒,田振峰給我打來電話,問我究竟想幹什麼。原來,他的電話上裝了來電顯示。」 其馨痛苦的說,「他問我究竟想幹什麼,可是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想幹什麼! 我覺得自己很下流。」

「他還有臉問你想幹什麼?我看他應該先問問他自己幹了什麼! 這種忘恩負義的王八蛋,你還想他做什麼呢?」 鄭瀅叫了起來。

「我是告訴自己不要去想他,可還是忍不住老會去想,然後想他們一定非常幸福。每次在學校里看見田振峰,我都像見了鬼一樣,恨不得馬上逃回家,可是逃開以後,又會忍不住去想他。有時候,我簡直懷疑自己的腦子是不是出了什麼問題。」

我們一時都不知道該怎麼勸她。我相信她的腦子沒有問題;她只是依然愛著那個人。有時候,愛情本身就是一種病。

原來其馨陷得那麼深。我第一次體會到,所謂痴情女子和怨婦之間,不過一線之隔。前者讓男人捧著你的小拇指像撿到了什麼稀世珍寶;後者,不過換來一句「你究竟想要幹什麼」 。

鄭瀅相機里的膠捲沖印出來了。我看著我們七個人在舊金山機場合拍的那張,忍不住打電話給程明浩問他想不想要一張。我說,「照片上印著1997年7月1日的日期呢,很有紀念意義噢。」

程明浩正在感冒,電話那頭傳來的聲音像拉風箱。

我覺得有點奇怪,「不是都說中國人到了美國,一般情況下兩年之內都不會感冒的嗎?」

他驚天動地的打了個噴嚏,然後歉意的說,「不好意思。可能因為我的脖子比較長,所以容易感冒。」

我還是第一次聽到這種理論,「脖子長和感冒有關係嗎?」

「我也是聽人家說的,」他一面吸溜鼻子一面掙扎著往下講,「反正我好像從小就比較容易感冒。」

「那你到了冬天怎麼辦?」

「到冬天再說吧。沒來的時候,也沒想到舊金山真的有這麼冷。希望等到那個時候,我已經比較適應這裡的氣候了。」

我掛上電話后,再仔細看那張照片。程明浩的脖子好像確實比較長一些。我想起他說的「脖子長容易感冒」 ,不由笑出聲來。

鄭瀅問我「你笑什麼」 ,我說,「沒什麼,我只是覺得我們的樣子好土。」

我的心裡在想,他的長脖子,到了冬天,好像會需要一條圍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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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篇小說「最寒冷的冬天是舊金山的夏季」 版權屬於作者吳越 (電子郵件地址 gbtianya@yahoo.com 將作為原創依據)

本文目前只以網路小說的形式在 BBS 論壇上登載,暫不考慮在任何實質媒體(書面或者網路) 上刊登
晴耕雨讀,隨遇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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