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2

最高檢約談李庄了解重慶打黑專案組刑訊內情

[複製鏈接]

8181

主題

1萬

帖子

2萬

積分

貝殼光明大使

Rank: 6Rank: 6

積分
26631
小康人家 發表於 2012-11-24 23:2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小康人家 於 2012-11-24 23:30 編輯

2012年11月23日 17:23     來源:京華時報   

11月15日,李庄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起控告,指責重慶市公安局李庄案、龔剛模案專案組(以下簡稱「專案組」)所有警員涉嫌徇私枉法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11月23日,最高檢兩名檢察官約見了李庄及其代理律師王誓華,龔剛模的親屬龔剛華和龔雲飛也到場。李庄向兩名檢察官表示,他要求重慶檢方迴避這起控告案。

案情回放 辯護人遭當事人舉報獲刑

2009年11月,時任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的李庄接受委託,成為重慶「龔剛模涉黑案」主要嫌疑人龔剛模的辯護人。當年12月10日,龔剛模向重慶司法機關檢舉李庄,稱李庄教唆他編造「被刑訊逼供」的虛假口供。

2010年2月9日,重慶市一中院終審認定李庄犯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2011年3月29日,就在李庄即將刑滿釋放之時,又被追究「遺漏罪行」,但該案最終以檢方撤訴告終。2011年6月,李庄刑滿出獄后,開始為自己申訴。

11月15日,李庄的代理律師王誓華以特快專遞方式向最高檢寄出了李庄的控告書,一同寄出的還有相關音頻、視頻共7套。

李庄在控告書中稱,龔剛模在獄中通過其兄龔剛華帶話給李庄,「所謂李庄作偽證,都是專案組逼我舉報。他們讓我按照他們編好的文字稿背下來,陷害李庄。開庭時裝頭痛、不回答問題、故意說方言、不講普通話,也都是專案組警察教的」。

龔剛華事後曾多次向李庄表示歉意,並將自己被專案組強迫一審不出庭、二審出庭作偽證及背誦書面偽證(言)的情況向李庄作了陳述。龔剛華還向十餘名法學教授和律師做了兩小時的錄像證詞。

李庄表示,他在代理龔剛模涉黑案時,三次會見當事人均有專案組成員在場,且專案組的每個成員都十分明白自己在辦案過程中沒有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的行為,但專案組「秉承當時重慶領導的旨意,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非法實施偵查」。

約談情況 龔剛模家屬陳述曾作偽證
最高檢很快對李庄的控告做出回應。前天,王誓華聯繫最高檢,確定11月23日進行約談。正在深圳出差的李庄即刻趕回北京,龔剛華和龔雲飛也從重慶飛抵北京。

從23日上午9點半開始,在最高檢控告廳接待室,李庄、王誓華與最高檢的兩名檢察官談話約一個半小時,中途,龔剛華和龔雲飛被允許進入。

「控告沒證據不行,今天我們把證人都帶來了。」李庄說,有龔剛模的親屬在場,約談時更有說服力。

據李庄介紹,他首先對重慶市公安局專案組如何故意違背事實非法實施偵查行為,如何製造證據等進行了陳述。李庄告訴記者,關於龔剛模及其家屬被專案組強迫為李庄案作偽證、被刑警逼供一事,龔剛華和龔雲飛在約談時也都作了陳述。

李庄和王誓華說,最高檢的檢察官表示,會認真對待這起影響巨大的案件,該案會向上彙報研究,可能要交給屬地管轄。「我們強烈要求,如果讓下級檢察院調查,可以交給其他省市自治區,但絕對不能讓重慶的檢察院調查。」李庄說,他要求重慶檢方迴避的理由是,其參與了組織龔剛模等人作偽證。

「這個案子影響比較大,按照相關規定,應該交由最高檢立案偵查,最好是由最高檢的控告廳立案調查,甚至成立專門的調查小組。」王誓華說。

申訴進展 下周約談申訴案
「最高檢工作人員的態度是積極的,友好的,而且是嚴肅認真的。畢竟代表的是國家的最高檢察機構。」對於這次約談,李庄表示滿意。

李庄說,他也找了重慶法院申訴,一年來沒有任何動靜。前天,他剛剛接到重慶方面的通知,讓他下周三上午10點過去,就申訴情況約見談話,「這些都是好的跡象!」

11月23日約談結束后,龔雲飛和龔剛華飛回重慶。昨晚,龔剛華在電話中向本報記者表示,專案組威脅和強迫他出庭作偽證,甚至專門訓練他背誦書面偽證,導致李庄蒙冤。在這次約談中,他向最高檢的檢察官如實作了陳述。
(編輯:雷聲)

160

主題

1696

帖子

1萬

積分

七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17946
粒子在 發表於 2012-11-25 05:27 | 顯示全部樓層
任何時候,真相都是最重要的,沒有真相就沒有法律,法律的基礎就是真相。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76

主題

4351

帖子

1333

積分

版主

倍可親資深會員(太級)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1333
王五 發表於 2012-11-25 09:15 | 顯示全部樓層
該翻案的早晚得翻案。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18 09:17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