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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籲求給予海外同胞回國30天免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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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海濤 發表於 2012-7-14 09:0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強烈籲求給予海外同胞回國30天免簽證

中央高層、國務院及公安部等主管部門:

受海內外華裔同胞4461人簽名委託,特向中央高層、國務院及公安部等主管部門強烈呼籲,給予海外同胞回國30天免簽證親情優待。

截至2012年6月30日,海外同胞呼籲回國30天免簽證,共收到全球各地華裔同胞支持簽名4461人,其中,美國2348人,加拿大1163人,其他國家,包括英國、法國、澳大利亞、德國、中國、阿根廷、挪威、西班牙、芬蘭、奧地利、丹麥、紐西蘭、瑞典、南非、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及未註明國家、地區等950人。全部簽名,均有簽名人、徵集人電子郵件地址為證。公眾簽名統計報告,已由本活動發起人簽署,並經美國紐約州當地公證機構公證。

2012年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簡稱《出入境法))。《出入境法》向來是以《國籍法》為基礎的。80年不承認海外同胞出生國籍的陳舊《國籍法》不修改,先改85年的《出入境法》,勢必成為割裂海外同胞與祖國血肉親情的利劍。以海外同胞為主要對象的清理外國人「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已經引發海外華社強烈關注。

中華民族本是一個統一的大家庭。但是,半個多世紀以來,卻不幸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中華民國國籍、海外他國國籍一分為三。五千萬海外同胞不甘於被自動放棄中國國籍,不情願被祖國當作洋人對待,深受國籍割裂之害。不承認海外同胞的出生國籍,就其根本原因來說,怪不著其他國家。幾千年的封建傳統觀念、政治迷信和極左狂熱,害苦了中華民族,特別是海外同胞。

今年二月,世界各地3818位同胞簽名支持的《海外民間版國籍法修正案》送達中國高層后,致公黨在兩會期間又提出建議,頒發海外華人華僑特別身份證。美國愈百華人社團隨即呼應支持頒發海外華裔身份證。所有這些,都反映了廣大海外同胞要求恢復出生國籍的愛國民意。海外同胞高興地看到,北京警方近期將對外籍人士推出72小時免簽措施,朝著解決海外同胞回國難問題的正確方向,邁出了可喜的一步。

五千萬海外同胞是中華民族的重要組成部分。熱愛祖國,渴望永有出生國籍的神聖權利,早日恢復中國人合法身份,回歸中華民族懷抱,常回家看看來去自由,是海外同胞人心所向,也是國內數億江東父老兄弟姐妹和至愛親朋的期盼。但是,無論是修改國籍法,恢復承認海外同胞的出生國籍,還是頒發海外華人華僑特別身份證,或者終身有效回國簽證,都涉及現行政治法律等方面的重大改革,需要時間,難解廣大海外同胞回國簽證難的燃眉之急。海外同胞對有關駐外機構將自己作為洋人對待折騰,早已極為不滿,怨聲載道。這個問題如不抓緊解決,將極大損害國家民族形象,傷害海外同胞的愛國熱忱,加深由於國籍法不公造成的海內外民族割裂鴻溝。

為了避免在修改《國籍法》前,草率實施新的《出入境法》,給中華民族利益以及廣大海外同胞帶來更嚴重的傷害,《海外民間版國籍法修正案》發起人再度出於民族大義和公益之心,徵集海內外同胞網上簽名,向中國高層、國務院、公安部等呼籲,迅速出台切實可行的人性化措施,給予海外同胞回國30天免簽證親情優待,解決嚴重困擾海外同胞回國簽證難的燃眉之急,為逐步實現鼓勵海外同胞回國來去自由創造有利條件。具體建議如下:

一、順應海內外民意,迅速出台措施,給予海外同胞回國30天免簽證親情優待。

這一措施,不涉及國籍法,完全是國務院及公安部等出入境主管部門的管轄職能。2012年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二十一條規定,外國人經國務院批准的可以免辦簽證。北京警方可以對外籍人士推出72小時免簽措施,國務院及其公安部,同樣更可以依法推出海外同胞回國30天免簽證措施,給予海外骨肉同胞以親情優待,有別於其他非中國血統的外籍人士。北京3天免簽,對於非中國血統外籍人士,或許有些益處,但對不遠萬里回國探親的海外骨肉同胞,就幾乎沒有實際價值。出台海外同胞回國30天免簽證措施,利國利民,功德無量,可使嚴重困擾海外同胞的回國簽證難問題迎刃而解,化解實施新《出入境法》帶來的尖銳矛盾。

祖國與海外同胞,血濃於水,骨肉情深。海外同胞,本來就不該被剝奪出生國籍權利,就應終生享有常回祖國回家看看的自由。如今,菲律賓尚能敞開國門,給予13億中國遊客30天免簽,泰國、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等國家,也允許多數國家公民免簽證入境停留30天。俄羅斯也正與歐盟協商互免簽證。祖國,海外同胞的母親,國務院公安部完全有道義理由比他國更親,順應時代潮流和海內外民意,展現祖國中央政府的仁義胸懷,先給予五千萬海外兒女回國30天免簽親情優待,然後抓緊修改國籍法,名正言順地恢復五千萬海外同胞的出生國籍。採取這樣人性化的舉措,在政治上,將極大加強祖國與海外同胞的感情聯繫和民族紐帶,營造國家民族和睦團結形象,激發海外同胞愛國熱情,為中華民族改革開放增添動力,社會效益不可估量;在經濟上,也將方便和刺激海外同胞回國探親消費,拉動國內商業旅遊業等方面的發展,經濟效益同樣不可估量,遠非駐外機構簽證收費數十億美元的部門小金庫收入可比。

二、海外同胞回國,自入境之日起,至30日內出境止,全部信息,將通過出入境電子信息系統進入公安部門管理範圍。這樣,海外同胞的「三非」,將從源頭上得到控制和治理。

海外同胞回國30天免簽證措施,是出入境人性化管理的積極舉措,體現血濃於水的真情,必將大得人心,贏得海內外同胞的廣泛讚揚和配合,為公安部門清理以海外同胞為主要對象的回國「三非」,節省巨額行政開支和社會行動投入,既不擾民,又不傷財,杜絕減少與此相關的海內外民怨。

三、推出海外同胞回國30天免簽證措施,不僅不影響修改國籍法、頒發海外同胞身份證或終身有效回國簽證等根本性解決辦法,而且,將為國家根除由於80年版極左國籍法引發的海內外民族割裂惡果,逐步實現鼓勵海外同胞回國來去自由創造有利條件,積累實踐經驗,造福於海內外同胞及子孫後代。

前不久,少數人鼓吹「雙重國籍亡國論」,把海外同胞要求恢復出生國籍回歸祖國的主流,與貪官外逃尋求外國國籍保護傘的逆流相混淆,誤國殃民,激起海外同胞不滿。國家高層應傾聽海內外呼聲。中國僑務已經到了只有改弦易轍,才能贏回海外民心的時候。

鑒於五千萬海外同胞數量龐大,無論恢復海外同胞出生國籍,還是給予海外同胞回國30天免簽證,都存在一定的管理、技術問題。對此,海外民間為國家分憂,已經有比較穩妥的建議,即第一步,以78年改革開放,或者80年9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出台為時間界限,凡改革開放后持中國護照出國,后入籍他國的海外同胞,均可憑有關原中國公民證明,享受回國30天免簽證,或者恢復承認其中國出生國籍。第二步,根據實際情況,逐步擴大覆蓋範圍,直至所有海外同胞。

眾所周知,結束中華民族被國籍繼續割裂的歷史悲劇,已經成為民族復興的首要任務,需要海內外同胞共同努力。中華民族走向復興,一個先決條件,就是清除國籍割裂造成的三分天下,實現民族團結統一。中華民族的統一,應當先易后難。掃平不承認海外同胞出生國籍這道鴻溝,敞開國門,還海外同胞回歸中華民族懷抱的自由,比起兩岸和平統一,更為簡單容易。在給予海外同胞回國免簽證親情優待的同時,抓緊修改國籍法,承認海外同胞的出生國籍,頒發海外華裔卡,發放華裔回鄉終生有效簽證,等等,都是簡單可行的政治改革,不涉及喪權辱國,不比美國解放黑奴更困難,也不比印度裔卡更麻煩。只有這樣,政治改革和民族復興大業,才會有公信力和感召力。兩岸和平統一,才有可能建立互信。如果連海外大陸同胞都不能善待,談什麼善待台灣同胞,誰還會相信中央政府的胸懷和誠意?

百年前辛亥革命的歷史已經證明,得海外人心者得中華。五千萬海外同胞,是推動中華民族和平統一復興的偉大力量。只有承認海外同胞的出生祖國國籍,才能徹底扭轉海外同胞與祖國漸行漸遠的僑務困境,激發五千萬海外同胞的愛國熱情,帶動和促進兩岸和平統一,使兩岸越走越近,最終水到渠成實現全民族的統一復興。

總而言之,實現偉大的民族團結復興,這是歷史賦予我們這一代中華兒女的神聖使命。海外同胞期待國家高層,以民族復興為大義,淡化封建色彩濃厚的畫地為牢國籍觀念,果斷停止加深中華民族被國籍割裂的一切逆動,與海外同胞一道同心協力,儘快實現中華民族在現代民主文明基礎上的和平統一。誰再繼續以國籍為刃,割裂海峽兩岸,割裂海內外中華民族,向還在流血的傷口撒鹽,把五千萬海外同胞當外國人排斥折騰搜刮整治,誰就是民族敗類,誰就是當代漢奸,就應當全民族共討之。

以上建議,綜合了簽名支持者的主要意見。盼國務院及其公安部等主管部門從善如流,認真研究,早日付諸實施。

順致
        敬意

                                                           海外同胞呼籲回國30天免簽證公眾簽名發起人
                                                            海外民間版國籍法修正案公眾簽名發起人
                                                             原加拿大普通話華人聯合會創會會長
                                                 
                                                                                      矯海濤
                                       
                                                                            2012年7月7日於美國紐約州


抄送:國家主席、副主席、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公安部、外交部、國家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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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xxm 發表於 2012-7-14 09:46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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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濱 發表於 2012-7-16 23:52 | 顯示全部樓層
不支持!海外華人應該抗議中共政府反人類的《國籍法》,誰給中共政府「自動註銷」海外華人祖籍國國籍的權力?我們的祖籍國國籍是與生俱來的,不是中共給的,回中國探親是我們天經地義的權利,為什麼還需要「呼籲」?蠢不可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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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ean-echo 發表於 2012-7-31 18:5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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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菩提心 發表於 2012-8-23 03:15 | 顯示全部樓層
連這個合情合理的簡單要求都不能滿足,那這個政府也太那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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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魚 發表於 2012-9-1 11:08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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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hsaaa 發表於 2012-9-15 02:05 | 顯示全部樓層
為什麼日本鬼子到中國有十五天免簽, 而自己的同胞確沒有, 看看中國共產黨是如何反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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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媭綦 發表於 2012-10-4 11:03 | 顯示全部樓層
今天,美國給台灣人民90天免簽;

樓主只求30天?

國家不僅連30天也不給,而且要「邀請信」和財政擔保!

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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