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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一下Matthew Henry的解經書,約拿在魚腹里的三天三夜解釋為「not three whole days and nights: it is probable, Jonah did not lie so long in the whale's belly, but part of three natural days." 不是三個整全的自然日(3 X 24 = 72小時)時間,而是其中的一部份。通常,猶太人將三天三夜看成三個整天或者三天內的任何部份(參見Dr. Constable's Notes on Matthew, p. 175)。另外,猶太人對日子的計算方法與我們現在的演演算法不一樣,他們是從傍晚六時(我們現在用的鐘點)開始起算新的一天,先有晚上再有早晨、算為一天(創1有幾處經文講到)。
馬太福音27章講到耶穌是周五的申初(我們的鐘點是下午三點)斷氣,28章講到耶穌是在七日的頭一日天明之前復活的。如此,可以算成:周五一天(下午三點到六點)、周六一天(一整天)、主日一天(一夜)。耶穌是死後第三天復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