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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青少年校園「現身說法」的做法當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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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不俏 發表於 2012-1-15 19:4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公審大會的模式在中國大陸已經消失很長時間了,但是近來看到一失足少年被回到學校「現身說法」的報道,實在讓人不舒服。我查找了一些大陸的法律條文,法律上規定的保護涉案的未成年人的條款,體現出的是威嚴法律的另一面——司法理應散射溫情和人性之光,給予涉案未成年人應有的人文關懷。為他們創造改過自新的寬鬆環境,畢竟他們還是懵懂的孩子。在接受法律懲罰時,讓涉案未成年人也得到法律的保護,相當於在他們迷茫的心扉點亮一盞燭光,也可以更好地起到達到感化教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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