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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您詳細解答:出生地國籍,歸化國籍和恢復雙重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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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jianl 發表於 2011-12-31 22:1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論壇總編輯 於 2012-1-1 01:42 編輯

眾所周知,現在中國政府正在「認真研究雙重國籍問題」。(<<人保部副部長:相關部門正認真研究雙重國籍問題>>2011年07月02日21世紀經濟網)

對國籍概念本質及其特點研究和分析是一個雙重國籍研究的一個出發點和最重要的課題。

國籍分為兩大類: 出生地國籍和非出生地國籍。

非出生地國籍又分為兩類:根據所謂「血統」認定的國籍和通過入籍方式取得的國籍(歸化國籍)。

在日常生活中,出生地國籍和非出生地國籍貌似或表面上相同。但實際上它們兩者有很多的重要和關鍵的區別。正是這些重要和關鍵的區別說明並且決定了它們兩者是兩種性質上或本質上根本不同的國籍。

出生地國籍大致和英文的「NATURAL-BORN CITIZENSHIP」相近。

例如,老李出生在1900年中國北京,今天仍然健在。老李的父母或祖父母都是出生和生活在北京,曾是「大清帝國的臣民」。那麼,「大清王朝」承認老李是「大清國臣民」(即有大清國國籍);1911年年10月10日在南京成立的「中華民國」會承認老李有「中華民國」國籍;1949年10月1日成立的以北京為首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認老李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那麼是否老李有了三個不同的國籍(大清國國籍,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呢?回答可以是「YES」也可以是「NO」。看你從什麼角度回答這個問題。但無論怎樣回答這個問題,有一點簡單明了:即,三個不同的國籍只是反映了一個基本事實:老李的出生地或祖國是中國。大清國,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不同歷史時期在同一塊土地上的出現的三個不同政體。

一個人出生在這塊土地上,天經地義有在土地上生存,生活,工作和死去(死後埋葬)等等的一切基本權力。這是大地和上天賦予的。有時遠走他鄉,甚至飄洋過海到異國謀生,晚年「落葉歸根」。這是一種自然的回歸,屬於自然規律的一部分。有時晚年也不能回到出生地,但有出生地國籍伴隨一生。出生地國籍是這一切的保證。出生地國籍象徵著人類生存的底線和人的最為基本尊嚴。出生地國籍樸實和自然,是中華民族的一種優良傳統,也是中華民族文化的精華之一。上下幾千年都如此。人類文明是相通的。幾千年來,世界四大文明古國的發源地和當今所在的國家(除1955年後的中國大陸政府),都承認出生地國籍這條基本法則。在世界文明的歷史長河中,承認出生地國籍幾乎是一條為古今中外都承認的自然法制。它本身不是法律,但它高於法律。法律只是尊重它,服從它。它是一國法律包括國籍法的基礎的基礎。

國家基本義務之一務就是通過憲法與法律制度尊重與保護其國土上的每個人的基本尊嚴。對於上面例子中老李出生地國籍的承認是任何一個國家(大清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國家的一個基本義務。不同王朝或國家對於出生地國籍的「承認」實際上只是對事實存在的一種認可。對於所有人的出生地國籍的承認是任何一個國家合法和正統的前提。一個國家通過對其人民的出生地國籍的承認,來實現其國家及制度的自身合法性。

簡而言之,一般來說,只要出生在本國土地上,無論出生在何年代,無論當時的國家是哪個朝代或國家社會制度,他/她就有現國家的國籍。在幾千年的世界和人類文明史上,除了1955年以後中國大陸以外,世界各國政府(政體)對於出生地國籍的承認其態度基本上是一致的,

與出生地國籍不同的是非出生地國籍。 非出生地國籍則種類繁多,但本質上是一樣的,非出生地國籍是一個國家通過其現行法律條款來規範和實現的,因國而異,因時而異。

非出生地國籍最主要有兩個種類。一種是根據所謂「血統」認定的國籍。如一個人出生在國外,但他的父母或祖父母是中國國籍,他就可以申請父母或或祖父母所在國的國籍。一般來說,各國以祖孫三代為限。這種以祖孫三代為限的國籍認定實際上也是出生地國籍的順延。

順便提一下,中國1909年的<<大清國籍條例>>和1912年<<中華民國國籍法>>都有「固有國籍」的專門條款。 「固有國籍」實際包含了兩種性質上完全不同的國籍:1)出生地國籍;2)上面提到的非出生地國籍中根據「血統」認定的國籍。由於在這兩個國籍法文本中,根據「血統」認定的國籍沒有限定為三代,由此造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和國建國初期的中國國籍的混亂。例如,按照<<大清國籍條例>>和<<中華民國國籍法>>「固有國籍」條款,一個跟隨明朝鄭和在明永樂三年(1405年)至宣德八年(1433年)移民至印度尼西亞的明代中國人後裔也會有大清國籍或中華民國國籍。在這個意義上,從理論上來說,195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雙重國籍」的政策實際上糾正了當時中國國籍問題上的混亂。而且當時採用的方式也是十分寬大的:即給在東南亞各國所有中國人(包括出生在中國的和非出生在中國的)一次機會:要麼加入中國籍放棄印尼籍;要麼加入印尼籍放棄中國籍。 但矯枉過正。1955年「不承認雙重國籍」的政策中包含的剝奪出生地國籍條款及其實際操作無論從理論上還是政策實施上來說都是不可取的。我們下面還會分析。

非出生地國籍中另外一個種類(也是最重要的一個種類)是所謂「歸化國籍」。「歸化國籍」一詞都出現在1909年的<<大清國籍條例>>和1912年<<中華民國國籍法>>中。「歸化國籍」是外來詞,是從英文「NATURALIZED CITIZENSHIP」翻譯而來。查一下中英文詞典,NATURALIZED 或 NATURALIZATION 翻譯為「順化, 歸化;入國籍」。維基百科(wikipedia.org)對Naturalization是這樣定義的「Naturalization (or naturalisation) is the acquisition of citizenship and nationality by somebody who was not a citizen of that country at the time of birth.」。翻譯成中文就是,Naturalization 就是某人取得公民和國籍,而他不是該國的出生時的公民。直譯比較彆扭,但意思一目了然:「歸化」(NATURALIZATION)就是通過加入國籍的方式取得國籍和公民身份,以別於出生地國籍。

於是,與出生地國籍公民(NATURAL BORN CITIZEHSHIP)相對,就有了「歸化公民」(NATURALIZED CITIZENSHIP)。
在一個國家,一個有出生地國籍的公民和一個有非出生地國籍的公民(包括歸化國籍)雖然可以持一樣形式的身份證,一樣形式的的護照,但這兩種國籍很多區別。

第一個區別是,出生地國籍是天然的,自然的,與生俱來的。如果說硬要一個東西來證明出生地國籍,那麼醫院出生證甚至產婆的口述都可以是出生地國籍的證明。非出生地國籍則是非天然的,非自然的和後天通過入籍方式得到的。正如上面提到的, 出生地國籍和祖國聯在一起,超越特定國家政體,先於特定國家政體。而非出生地國籍則是國家在特定國家法律下根據具體情況賦予的。非出生地國籍是通過一系列法律程序在滿足一系列預定條件的情況下得到的。

第二個區別是,出生地國籍是唯一的而出生地國籍是非唯一的。一個人只能出生在一個地方,而不可能出生在不同的地方,因此,在一個時間,一個人只會有一個出生地國籍,而不可能有兩個出生地國籍。然而,一個人則可能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的非出生地國籍。 如印度,埃及和伊拉克都是世界四大文明國的所在地,它們都承認雙重國籍。一個印度出生的有印度出生地國籍的人,可以在埃及「歸化」或「入籍」為埃及公民,然後又「歸化」或「入籍」為伊拉克公民。此時,他就有了一個出生地國籍(印度),兩個非出生地國籍(埃及和伊拉克)。

「出生地」即祖國」是唯一的,祖國和可以和親媽親爹相比。「歸化國」可以有一個甚至一個以上,。一定要比喻的話,那麼「歸化國」就是「后媽」,「寄媽」。「后媽」「寄媽」怎麼能和親媽相提並論呢?

第三個區別是 ,出生地國籍是無條件的,非出生地國籍則是有條件的。一個人出生在這個地方,無論出生在什麼樣的家庭,無論他的生身父母是何種婚姻狀態,何種宗教信仰或政治立場,他/她從出生的那瞬間開始, 就有了建立在這塊土地上的國家的出生地國籍。他長大成人後,何種宗教信仰,政治立場,無論他是否遵守世俗的習慣國家法律, 他依然有出生地國籍。 然而,非出生地國籍則是有條件的。例如,在很多國家歸化國籍的條文都規定,申請歸化國籍者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
一個只有出生地國籍的公民犯了國法,會得到法律制裁,但國家不會取消其出生地國籍。如果一個歸化國籍者不遵守歸化國的法律,除了得到相同法律制裁之外,國家有權取消其歸化國籍,並遣送回原國籍。為什麼?道理很簡單:出生地國籍是自然的和無條件的;歸化國籍是有條件的:遵守歸化國的法律是條件之一。

第四個區別是 ,具有出生地國籍的公民具有一個國家完整的所有的公民權力;而非具有非出生地國籍的公民僅具有一個國家一部分的公民權力。非出生地國籍的公民不具有一個國家最最重要(擔任國家元首)的公民權力。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的憲法規定,只有具有出生地國籍的公民才能有擔任國家元首或競選國家元首的資格。至於具有非出生地國籍的公民能否擔任或競選國家元首以下的職位的問題上,各國和各地區的法律有很大區別。

還可以例出「出生地國籍」和「非出生地國籍」之間的更多區別。
由此可見, 「出生地國籍」和「非出生地國籍」有這麼多的重要的區別。正是這些重要區別決定了出生地國籍和非出生地國籍是兩種性質上或本質上根本不同的國籍。出生地國籍和非出生地國籍這種本質上根本上的不同,在關鍵或重要時刻會充分地顯露出來。

中國1955年開始執行「不承認雙重國籍」的政策。正如我們上面提到的,該政策從理論上說在當時有可取之處,即糾正了由<<大清國籍條例>>和<<中華民國國籍法>>「固有國籍」條款帶來的國籍混亂。但是,該政策在理論上一開始有一個缺陷即剝奪了出生在中國的中國公民的「出生地國籍」。在1955年到1976年這段閉門鎖國的時期,這種錯誤的危害性沒有顯露出來。 隨著1978年改革開放,越來越多的具有中國出生地國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簡稱「中國大陸公民」)走向世界各國。據不完整統計,自1978年改革開放,有近500萬的中國大陸公民的走向世界。不承認雙重國籍政策的危害性開始顯露出來,而且其危害性越來越大。中國和平崛起,其公民必然走向世界。對於執政者來說今天在位也許無機會旅居國外,但他們的後代以及本人不在位后卻有機會旅居國外。「不承認雙重國籍」政策及其剝奪中國大陸出生地國籍的危害性不僅給這幾百萬(將來會越來越多)平民百姓帶來傷害,也會給執政者及家庭自身帶來傷害。

一個國家在一些特殊條件下在某個歷史時期以犧牲一部分公民的出生地國籍, 以換取或達到某種政治目的以維護國家利益,雖然難以接受但可以理解。但當這種特殊條件消失或不在起決定性政治作用時,國家應該修改和完善其政策,恢復其自然。一個國家要長久治安民心所歸,必須尊重出生地國籍;一個政府要代表包括旅居國外民眾在內的全國人民的基本利益,必須尊重出生地國籍;一個國家和其歷屆政府要代表國家正統,就必須尊重出生地國籍。中國政府要完成祖國統一大業,就必須尊重出生地國籍。

因此,恢復雙重國籍不僅僅是現在和將來旅居國外的的平民百姓和政府當局執政者及家庭自身的利益所在,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利益所在,更是包括台灣在內的全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利益所在。

恢復雙重國籍是尊重出生地國籍的唯一選擇。望中國政府能在認真研究的基礎上早日恢復雙重國籍。

2012年元旦
華尹


<<出生地國籍,歸化國籍和恢復雙重國籍>>轉自<<中國雙重國籍問題研究論文精選>>2012年版(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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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wijianl 發表於 2011-12-31 22:2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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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國,國家,政府及政府當局和恢復雙重國籍>>(轉貼)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f ... 1028208-page-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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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wang9988 發表於 2012-1-1 04:47 | 只看該作者
合情合理,非常嚴謹, 不同尋常, 大家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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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wang9988 發表於 2012-1-1 04:5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awang9988 於 2012-1-1 04:59 編輯

有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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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fhaeh 發表於 2012-1-1 08:37 | 只看該作者
有根有據。 心服口服。無偏激。中國雙重國籍指日可待。
哪任領導解決這一問題,名垂青史。胡主席應該在今年離任前解決這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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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wang9988 發表於 2012-1-1 11:26 | 只看該作者
談雙重國籍
已經不是新聞了,討論了有些年了,不時會冒出來。 可能性有多大呢? 未知。
那為什麼浪費大家的時間呢?
是想和大家探討一下它的邏輯。
根據我的理解,想要雙重國籍的主要是海外華人,具體一點說是美加奧日歐等華人。 港台同胞已經有各種胞證, 不在討論之列。
反對的人是國內的一部分人, 理由有:
1。你們不忠誠
2。不承認雙重國籍的政策不需要改, 否則東南亞國家不好辦。
3。 已經有綠卡制度。

國內的一部分支持的人士是從人才的角度看帶此事的,理由是有利於國外的華僑華人為國家貢獻金錢和聰明才智。

我的態度是支持的。 理由如下:
1。 忠誠的問題是個偽命題。 中國和美國打仗的可能性為零。 真正打仗, 也主要是年輕人的事, 大部分的華僑華人在哪個國家都不會參戰。 年齡的原因是主要的。沒必要現在非得要大家2選一。真正出現這種情況再討論不遲, 屆時可採用臨時辦法。 但這種概率很低。

2。 東南亞的問題。沒必要在為50年代的極左錯誤背書。 現在中國一心發展經濟,自己都不搞共產主義了,還會向東南亞輸出革命嗎?50年代能改過去的國籍政策,現在也可以改過來。 或者對東南亞國家例外。

3。 說到底, 中國的任何政策是為了發展自己。 過去曾經和日本有不共戴天之仇, 不也要"世世代代友好下去"了嗎? 過去和蘇聯美國都是敵人,現在都是好朋友。 為什麼就不能對自己的兒女好一點點呢?

4. 2000年以來, 幾乎所有的人才輸出國幾乎都改變國籍法,其中的利害關係是顯然的。 我們不能假定其他國家都是傻蛋, 或者只有我們有中國特色,就是:抱著60年前的一個老黃曆堅決不放。


我不做生意,和國內來往不多,但是我認為給國外的華人雙重國籍是正確的, 應該支持。 不這樣, 也沒擋住李連杰, 韋唯,斯琴高娃等一批有外國籍的演員在中國的發展。 如成,對大家便利一點而已。 不要上升到國家存亡, 戰爭或階級鬥爭的高度。

FYI:   "韓國(2011年)、越南(2009年)、印度(2005年)、菲律賓(2001年)、巴西(1995年)、墨西哥(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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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wijianl 發表於 2012-1-1 22:3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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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元旦華尹發表的<<出生地國籍,歸化國籍和恢復雙重國籍>>是恢復雙重國籍研
究的一個新起點。我是從國內網站批發來的。恢復雙重國籍提了10多年,但無真正
的學術研究作為後盾。此文一出,必定改變雙重國籍學術研究生態。能說服國內學
術界和政界領袖。我會密切注意華尹後續研究文章。

注意到,過去的「中秋國慶晚會」,2011年在不少州僅變成了「中秋晚會」。不少
大陸人去參加「雙十國慶」。情緒在起微妙變化。不過我還是認為,既然國家正在
研究雙重國籍問題,大家耐心等一等。畢竟我們也有責任。老三屆和77/78/79/80屆
往國外一走,國內確實空了。科學技術可抄襲偷襲。人文科學無法抄襲偷襲。我們
有研究能力,我們應該為國家提供有價值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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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wang9988 發表於 2012-1-1 22:44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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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回復。 我是理科的。 關心雙重國籍是同意海外華人仍然對國家有用, 雖然國內的同行不一定同意。最大的阻力應該是沒出國官員的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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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wijianl 發表於 2012-1-1 23:18 | 只看該作者
awang9988 發表於 2012-1-1 22:44
回復 wijianl 7樓 的帖子

謝謝回復。 我是理科的。 關心雙重國籍是同意海外華人仍然對國家有用, 雖然國內 ...

記得倍可親上有一篇公開信。<<為恢復大陸海外華人的雙重國籍給胡錦濤主席的一封信>>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f ... -913856-page-1.html

寄希望於胡主席,應該是對的。

胡主席本質上是平民領袖。典型的中國傳統家庭。只要胡主席能下決心,應該沒有
人能擋住他。問題是信息的暢通。

2011年1月中旬訪美,6月底中國一高官在一個與足球相關的講話中,透露中國「正
在研究雙重國籍問題」。這是一個巨大轉變。因為根據本公開信「2005年3月5日。
國務院僑辦主任陳玉傑再次迫不急待地跳了出來。在 民建中央提交的上述提案還
未討論的情況下, 陳玉傑歇斯底里叫喊:『中國目前 以及將來都不會考慮雙重國
籍』。」

我們可以作這樣的猜測,胡主席和/或他的助手在美國期間看到了此公開
信。回國后胡主席和/或他的助手提及恢復雙重國籍的事,但在公安部和國務院僑辦
被「阻攔」。公安部和僑辦會對胡主席和他的助手說,你看,5000萬華人,怎麼個恢復?
胡主席和他的助手只能說,那先研究研究吧。

胡主席還只有不到1年的在位時間。錯過恢復雙重國籍,將來一定是胡主席的一件憾
事。由於劉曉波和諾貝爾獎連在一起,歷史可能對胡主席評價是負面的。而恢復雙
重國籍會產生正面效果。

我轉載的<<出生地國籍,歸化國籍和恢復雙重國籍>>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f ... 1034661-page-1.html
已經把雙重國籍的範圍限定在出生地國籍的合理範圍內。公安部和國務院僑辦如果
再反對,就是存心跟胡主席作對了。

就看胡主席自己的決心了。最後在引述一下公開信中德幾段:

「中國人民包括在海外的大陸華人,永遠銘記和懷念那些為中華民族真正建功立業
的領袖和偉人們。他們中有帶領中國人民推翻千年封建統治的孫文先生和帶領中國
人民走向前所未有富裕和繁榮的鄧小平同志。

恢復中國大陸華人的雙重國籍也是一項偉大的事業,它決不亞於孫文先生和鄧小平
同志成就的事業。因為,孫文先生脫去了帶在中國人民身上的千年封建枷鎖,鄧小
平同志脫去了中國人民物質上的貧困和科技上的落後,而恢復中國大陸華人的雙重
國籍那天,實際上中國是在向全世界宣告,走在全世界每一塊土地上的中國華人包
括大陸華人,他們不僅在政治上站起來了,不僅經濟上富裕了,他們還有了神聖的
自然國籍。因而他們有了做人的基本尊嚴。她把中國人民的地位提高到一個新的層
次上。中國大陸海外華人從此可以昂首挺胸地生活和工作在全世界的每個地方。

尊敬的國家主席胡錦濤主席,在中國千年歷史上,一項偉業的成功,會有無數人為
之奮鬥。但最後,她總是只和一位領袖(如孫文先生或鄧小平同志)聯繫在一起。衷
心希望您本人的英名,或您和您的繼任的英名能和恢復中國大陸華人的雙重國籍偉
大事業成功永遠聯在一起,永載中華民族的光榮史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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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wijianl 發表於 2012-1-1 23:28 | 只看該作者
據我朋友說,北美網站包括倍可親上的文章被中國情報部門選擇地送到胡辦。

可以肯定,公安部和僑辦的情報人員不會送。但中國情報部門不是僅僅這2家。

這樣的好文章和評論,能否到胡辦,就看其他中國情報部門人員的作為中國人的良
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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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wang9988 發表於 2012-1-2 01:02 | 只看該作者
希望如此,是好事, 3贏--國家, 華人, 胡主席, 沒有任何人是失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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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fhaeh 發表於 2012-1-2 01:18 | 只看該作者
好!好!好!

不是所有華人都必須有中國國籍。恢復雙重國籍后,李光耀和駱家輝都不符合中國國
籍條件。這符合中國國情和國際法。但中國大陸出生的出生地國籍是不能剝奪的。
這符合中中華民族倫理道德中國國情和國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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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在中國 發表於 2012-1-2 08:46 | 只看該作者
即使現政府不承認雙重國籍, 也沒有權利註銷我們, 出生和生長在中國大陸的人們, 的身份證和戶口薄! 我們天生有權利生活,工作和居住在中國的任何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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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起石 發表於 2012-1-2 12:50 | 只看該作者
我不贊成雙重國籍,最大的原因就是現在國內的帶路黨和所謂的精英,也就是美國的第五縱隊實在是太囂張了,還有大量的貪官和用不正當手段獲取大量財富的人, 這些人做夢都想把他們的不合法掠奪的錢財合法化,而雙重國籍一實行,等於自動幫他們準備好了退路,危害極大。客觀的說,不實行雙重國籍確實給海外華人帶來不便,可是和實行后所可能造成的危害相比,那根本不算什麼。任何中國人都應該站在國家和民族大義的角度去全面的考慮問題,不要為了一己之私而片面的否定中國政府的國籍政策。

說什麼國內官員因為嫉妒而反對雙重國籍是很幼稚的想法,能夠制定政策的人是不可能有雙重國籍的(不管中國是否承認雙重國籍), 中國在這方面對官員的控制是非常嚴的。

說中美不會開戰的想法也是比較機械的,事實上中美的對抗與對決早都在進行著。在核武器時代,兩個核大國確實不會發生直接面對面的熱戰了,可正是基於這個原因,雙方的對抗更集中在了經濟,金融,文化,宣傳等『軟』性的方面,就連我們現在對於雙重國籍的討論其實從大的反面都可以歸結為雙方對抗的一部分,試想,當我們已經拋棄了傳統的刀槍拼殺的鬥爭方式后,戰爭是以什麼方式進行著?輿論,宣傳,網路,這就是新的戰場,那些在中國國內為了美,日,英,法等國的利益而在媒體網路上進行輿論宣傳,甚至官場商場買辦,難道他們不是新時代新的戰爭形勢下的敵方戰士嗎,給這些擁有中國國籍的漢奸帶路黨以雙重國籍,讓他們在完成任務或任何必要的時候光明正大的離開中國,這和允許敵方軍艦開入我國內海有什麼區別?到時候就算中國想收拾這些人都不行,他們擁有的雙重國籍讓他們光明正大的被中國的敵對勢力所保護。跟這種情況的發生相比,海外華人的一些不方便就算不得什麼了吧!

中國簽證的麻煩應該採取的是簡化改良簽證政策,使得大家在這方面減少甚至避免麻煩,這才是我們應該努力的方向,而雙重國籍牽扯的問題就太多了。作為以國家利益為重的海外華人,應該以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前提下幫助國家更好的想辦法讓大家都方便,想辦法去改良現有的政策辦法以適應大家的需要。可是也應該理解和體諒國家在制定政策時需要全面考慮問題的情況,海外華人有海外華人的立場,這無可質疑,可中國的國籍政策的制定也需要從中國的歷史及現實國情全面的考慮各種情況,以偏概全,以點代面的想法在制定國家政策的時候是不可取的。

針對文中的出生地自然國籍的說法,我完全同意其合理性,而從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保護的角度來看,我們也不可能天真的認為實行了雙重國籍別人不會利用和鑽空子,那麼合理折中的方式只能是:選擇一個國籍,然後盡自己的力量讓簽證的過程合理簡化。因為同時享受兩個國家的國民待遇是奢侈而貪婪的,注意我說的是同時,因為任何一個時間一個人你只能生活在一個地方,那麼你為什麼要另外一個國家的國民待遇呢?正常的國家之間的來來回回並不需要國籍和國民待遇呀,就算你在另外一個國家學習工作生活一定的時間,也不需要非得得到國籍吧,我當然知道有國籍會方便很多,可是與可能產生的那些麻煩相比,結論不是很明顯嗎。人不能只考慮自己的利益,什麼都只考慮自己方便,我個人的利益神聖不可侵犯,那就太自私了。

最後說一下我自己的情況,因為我怕有人認為我是因為『嫉妒』或是不了解情況,站著說話不腰疼。我2003來美國留學,畢業后工作,所有的那些學生簽證,工作簽證,抽籤,我都經歷過,也跟公司鬥智斗勇辦綠卡,最後公司同意了,但我放棄了,現在我在加拿大,有綠卡,但不是加拿大公民,可以這麼說,從我個人的角度來說,雙重國籍對我是最有利的。而所有的非公民所受到的限制甚至歧視,我不要了解的太多。所有我並不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實際上我有最充分的個人理由來擁抱中國實現雙重國籍制度,可是,還是歸結為一句話,作為中華民族的一員,正因為中國是我們永遠的祖國,我們才應該把它的利益放在自己的利益之前,永遠放在第一位,甚至為此犧牲自己的利益。何況在這裡我並不認為不實行雙重國籍是『犧牲』個人的利益,只是不方便,或者說麻煩。可是我真的覺得,要求享受兩國的國民待遇是過分的要求,是一種貪婪。當然我這麼說是基於我們中國現在的發展狀況來說的,我相信會又那麼一天,當今天的很多問題都理順了,會又那麼一天我們有能力使得雙重國籍利大於弊,那麼到那個時候,我絕不會認為雙重國籍不應該,只不過在現階段,我們國家還有很多的問題,雙重國籍的實行會帶來很多的隱患。那麼這個時候,就需要我們所有人再忍耐一下,再給國家一些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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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起石 發表於 2012-1-2 13:17 | 只看該作者
當然,對於那些旅居海外多年,願意回到家鄉葉落歸根,放棄『歸化國籍』而恢復出生地國籍(比如中國國籍),我同意我國應放寬這方面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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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wang9988 發表於 2012-1-3 05:3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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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同意你的說法。 敵對勢力的問題,應該由公安國安去處理, 不管有沒有雙重國籍, 犯了法應該是一樣的。 但是,把海外的華人視為敵對勢力是錯誤的。 其中可能有你們不喜歡的人, 但這不應該是反對雙重國籍的根據。細節的問題我也不知, 我個人的一點看法而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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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ofhaitao 發表於 2012-1-28 13:14 | 只看該作者
華尹指出國籍來自三個途徑:出生地國籍;血統到來的國籍和入籍帶來的國籍。
出生地國籍天經地義(當然也有例外如外交官的子女);入籍帶來的國籍在中國極少數(如婚姻)。

所謂血統到來的國籍,在概念上是不清的。什麼「華人血統」?是血型(ABCO)?當然不是。某種基因?當然也不是。因為基因之說是當代科學的事。

建議華尹先生能否專文說明這一問題。

所謂血統帶來的國籍,和出生地而來的國籍是有本質區別的。

各國國籍法對出生在國外的血統帶來的國籍都有具體限制。如印度規定,出生在國外的印度後裔以一年為限而且本人必須回印度。中國新的國籍法應按國傢具體情況設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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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ofhaitao 發表於 2012-2-8 10:55 | 只看該作者
向倍可親上的律師請教。
幾乎所有場合,反對中國恢復雙重國籍的人,都會引用美國國務院的入籍誓詞;而
這段誓詞中的幾句話是反對雙重國籍。只有在一個系統研究中,才可發現入籍誓詞
與美國法律不相符合,不具法律效應。這也可以解釋入籍誓詞中反對雙重國籍和美
國現實中承認雙重國籍的矛盾。美國國務院的論點不能代替美國法律。在美國,美
國憲法(USCONSTITUTION)高於一切。
下面是美國的基本事實:
1 美國國務院的論點代表美國政府的觀點,但不代表美國法律。
2 美國國務院的論點和美國法律有衝突,美國法律至上。
3 美國國務院的論點在法庭上絕對讓位於美國法律。
4 美國法律並不追究美國國務院的每個論點。但在關鍵時刻,或到上訴到最高法院
(US Supreme Court)時,美國最高法官會以美國法律糾正美國國務院的違法美國法
律論點和做法。
5 從1967阿佛瑞姆訴斯克案開始, 美國法律(5比4)承認雙(多)重國籍。
我不是法律專業,上述歸納對不對?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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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ofhaitao 發表於 2012-2-8 10:58 | 只看該作者
反對雙重國籍的人中,據說是位具有華人血統的菲律賓老人。 但他不出生在中國,
沒有在中國居住過。為什麼他想象自己和中國雙重國籍有關呢? 他父親可能也不出
生在中國,沒有在中國居住過。什麼是「華人血統」?是血型(ABCO)?當然不是。
某種基因?當然也不是。因為基因之說是當代科學的事。到底什麼「華人血統」呢?

我認為,在中國承認或默認雙重國籍后,這位華人血統的菲律賓老人以及和他類似
的人不可能有中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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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ofhaitao 發表於 2012-2-8 11:06 | 只看該作者
awang9988 發表於 2012-1-1 11:26
談雙重國籍
已經不是新聞了,討論了有些年了,不時會冒出來。 可能性有多大呢? 未知。
那為什麼浪費大家 ...

同意你的觀點。但有一點,我個人的看法,談雙重國籍,已經有近20年歷史。但真正開始談雙重國籍,只能從我們現在讀到的這篇文章開始。這篇文章告訴一些最最起碼的事情,你我都過去視而不見。高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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