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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木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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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和吃人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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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木狼 發表於 2009-2-2 00:5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57樓 gyl 的帖子

這只是一部分,宋朝到清朝的我都沒有貼上,太多了。在沒有對至高者敬畏的情況下,不論宣傳怎樣的仁義道德,出現多麼極端的情況都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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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木狼 發表於 2009-2-2 00:5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58樓 同行天路 的帖子

魯迅寫狂人日記並不是出於這些史料,而是基於「禮教吃人」的幻覺。五四這批人,打倒了孔家店,大家沒糧吃,讓中國人折騰了多半個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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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木狼 發表於 2009-2-2 00:5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5樓 ruthrose 的帖子

如果不是我孤陋寡聞,在猶太教和基督教背景下的西方社會吃人的記載很少,聖經里上帝已經這麼警告他們了。

所以東西方的區別是:
西方的經典談到人如果不轉向神,人會吃自己兒女的肉。西方的現實是幾乎沒有人吃自己兒女的肉。
東方的經典不談轉向神,談仁義道德等看似好的東西,東方的現實是一直有人在吃自己兒女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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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bee82 發表於 2009-2-2 01:12 | 只看該作者
臭還用來比啊?

美男子不滿分手"水煮"女友 吃人肉毫無悔意
  百靈網  www.beelink.com    2008-01-09 07:43:00  推薦給好友  

  美國得州25歲男子克里斯托弗·里·麥奎恩因不滿女友加娜·希勒與之分手,日前竟殘忍地殺死女友,並將屍體肢解。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隨後他竟然將女友的部分身體煮成「人肉大餐」,甚至還叫其母回家來看看他的「傑作」!據悉,這一慘案震驚了美國,目前麥奎恩已被警方逮捕,並於7日首次出庭受審。

  不滿分手殺人分屍

  據報道,麥奎恩是美國得州史密斯縣泰勒市人,和21歲女友希勒戀愛僅數月。

  據悉,麥奎恩脾氣火爆,此前已有過多項犯罪紀錄,包括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醉駕和傷人等。麥奎恩本來有一名妻子,但由於長期遭受家庭暴力,後者被迫與之分居。而在與新女友交往期間,麥奎恩也經常對其拳打腳踢,令希勒不堪忍受。最終,希勒於日前提出與麥奎恩分手。

  然而,麥奎恩卻仍不死心。1月4日晚上,麥奎恩怒氣沖沖地開著貨車來到女友希勒家中,將她強行拖到家裡,並勸說希勒和他複合。由於希勒斷然拒絕,2人發生激烈爭執。最終,麥奎恩徹底失去了理智,用一根棍子猛砸希勒頭部,殘忍地將女友謀殺。隨後麥奎恩一邊吸食毒品,一邊用刀、鋸等工具將女友的屍體肢解成數十塊。

  水煮屍體成下酒菜

  隨後麥奎恩竟將女友的屍體碎片放進廚房的鍋中,加入水和作料,然後放在爐子上開始烹煮。大約20分鐘后,麥奎恩迫不及待地將一塊塊半生不熟的人肉撈出來盛到盤子中,隨後,他在廚房中點燃蠟燭,又打開收音機播放音樂,一邊品嘗著紅酒,一邊享用這頓恐怖的「人肉大餐」。

  5日凌晨3點,徹底失去理智的麥奎恩又拿著一把刀衝到已經分居的妻子家中,將後者42歲的男友維斯利刺傷,隨後駕駛小型貨車逃之夭夭。

  四處炫耀毫無悔意

  成功逃脫之後,麥奎恩竟仍意猶未盡,開始不斷撥電話給好友炫耀自己干過什麼。5日早上9時左右,麥奎恩的母親和其男友突然接到兒子打來的電話,後者稱要二老到他的車庫去「看看他的傑作」。

  兩個老人來到車庫,看到車廂後座上竟躺著一具殘缺不全的女屍!麥奎恩的母親和男友嚇得魂飛魄散,立即拔腿就跑,並在路上攔住一輛警車報了案。

  接著,麥奎恩本人也主動打電話報警自首。隨後,警方立即趕到麥奎恩家中調查。讓警員目瞪口呆的是,他們先是在廚房一鍋沸水中找到一隻人耳,接著就看到附近放著一碟未煮熟的人肉,上面還插著一隻叉子。而死者臉部及上身被削成一片片,手臂也被砍斷,其中一邊二頭肌被削掉大塊肌肉,太陽穴部分也被削去。隨後,警方又在麥奎恩的汽車前後座間找到部分遺體,臉、頸和上身都有被硬物襲擊的傷口。

  據悉,目前麥奎恩已被警方正式逮捕。警方相信,希勒死於頭部重創,但尚未找到兇案第一現場。在被捕后,麥奎恩十分平靜地向警方交代了自己烹煮女友的整個過程,沒有絲毫悔意。1月7日,麥奎恩首次出庭接受審訊,他被控「一級謀殺」等多項罪名。

  據報道,這一慘案震驚了美國。據鄰居反映,麥奎恩跟女友常鬧不和,而且他案發時可能受到毒品影響。(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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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bee82 發表於 2009-2-2 01:14 | 只看該作者
著名的「當納大隊(The Donner Party)」的故事。這個好像也沒見過有中文版,有個中文翻譯叫「當納聚會」,但我認為是不正確的。如果一天到晚介紹些眾所周知的球隊、主婦生活、異國戀、人人討論的美國教育、政治,那讀我的博客還有啥意思!連我自己都會覺得是浪費時間。有時看到文章或書籍名叫《告訴你一個真實的X國》,《X國文化》,《X國社會》我覺得寫這種東西的人反而淺薄無知。你想作為中國人,怎麼可能用一本書或一篇文章來講出我們的文化、歷史和社會現狀呢?別的國家也是一樣的,哪怕是再小再年輕的國家。(本文地名寫的很詳細,以便有興趣的可以查看美國地圖。)
這個故事發生在大清道光年間地球的另一半。年輕的律師黑斯廷斯(Lansford W. Hastings)在1842年第一次來到加州,當時的加州還是墨西哥的地盤。有點像現在移民公司一樣,黑斯廷斯吃的就是這口飯。不久他寫了一本《俄勒岡和加州移民指導》(The Emigrants』 Guide to Oregon and California), 把加州比成人間伊甸園,並開始炒作一條橫穿大盆地(the Great Basin)沒人知道的近道兒,還吹噓說自己親自走過。結果像八九十年代的出國潮一樣,有不少群眾響應,還結合了些個兩萬五千里長征的味道。

詹姆斯·瑞德(James Frazier Reed)是來自伊利諾伊州的春田(Spring Field)的成功商人, 帶著老婆瑪格麗特(Margret)(圖為瑞德夫妻)、顫顫巍巍的老丈母娘薩拉·克斯(Sarah Keyes)、長女薇吉妮雅(Virginia)、次女琶緹(Patty)、長子小詹姆斯和幼子托馬斯(Thomas)一大家子,打算去開發西部闖天下。另外一大家就是62歲的老農喬治·當納(George Donner)和大哥哲靠布(Jacob)帶著全家準備去西部開荒。外加其他一堆家庭,湊足了32輛牛車、17個司機。其中大款瑞德家的車最豪華,裡面廚具、床鋪、柜子一應俱全。1846年4月16日,大隊開始了兩萬英里長征。離別的場面還是挺煽情的,大家都熱淚盈眶,卻又希望滿懷。 那年總共有7000輛牛車載滿移民西去。

大隊開始向第一站密蘇里州的獨立市(Independence)行進,不久就進入了大片無人的荒涼地帶。一路上要走2500英里,跨過大平原,翻過三座大山,穿過五六個大沙漠。最最關鍵的是要抓緊時間,只有在春天水草充足時才能出發,但必須在大雪封山前翻過內華達山脈(Sierra Nevada Mountains),所以大家全都一心想著超近道兒。與此同時黑斯廷斯開始從西部加州出發,看看自己炒作的那條近道兒是不是像吹的那麼回事兒。他自己覺得只要從到達懷俄明州的布瑞哲堡(Fort Bridger)后,翻過瓦薩池山脈(Wasatch),從大湖南邊穿過鹽沙漠,跨過紅寶石山(Ruby Mountains)很快就到了。不過他也沒試過,更沒開牛車試過。

大隊計劃用4個月到達舊金山灣區,五月11號冒著雨踏著泥巴到達了第一站----密蘇里繁忙的獨立市。大家全都忙著屯糧,和選隊長,比總統選舉還積極。隊友們都普遍認為瑞德的資本家出身不好,還是喬治·當納這樣的貧下中農靠得住,從群眾中來更能團結群眾。 第二天出發后不久,就得到了兩個飛騎特使從獨立市帶來的消息----美國和墨西哥在加州打起來了!因為惡劣的風暴天氣和泥濘的路況,行進變得越來越難,到了5月27號,大隊到了大藍河東岸(The Big Blue River)開始造船渡河,這時瑞德的老丈母娘薩拉·克斯終於扛不住了,成了「當納大隊」中第一個犧牲的同志。匆匆在樹下挖坑掩埋了丈母娘后,瑞德和大家加緊造船,5月31號那天終於全都過了河,像200英裡外的第二站懷俄明州的萊若米堡(Fort Laramie)前進。除了一路上全是烏龜不下蛋鳥不拉屎的荒涼地界以外,倒是沒啥太多困難。當大隊路過一個石頭山腳下時,瑞德碰到了個老朋友----山民詹姆斯·克萊曼(James Clyman)。克萊曼剛剛超黑斯廷斯所說的近道從加州來,警告大隊伍說一路上要翻山越沙漠,路況很差,即便走多數車走的老路都挺難,別說更為艱險的近道了,建議大家還是別投機取巧的好!

7月17號大隊橫穿大陸分水嶺(Continental Divide)時,接到了南邊黑斯廷斯派來的飛騎特使帶來的信,讓同志們加把勁兒,一到懷俄明州的布瑞哲堡他就會親自帶隊。第二天終於過了大陸分水嶺,隊伍離出發的獨立市已經1000英里遠了,而前面還有大約1000英里的路等著呢,大家都知道從萊若米堡離開以後就沒退路了。7月20號到達小沙河(Little Sandy River)畔的岔路口時,多數人都選擇了走右邊的老路,但決定戰天鬥地的當納和瑞德大隊毅然選擇了左側傳說中的近道,在大隊長喬治·當納的帶領下按黑斯廷斯的建議向布瑞哲堡使去。一周后趕到那裡時卻不見不守信用的嚮導黑斯廷斯,只見一個由老頭兒吉姆·布瑞哲(Jim Bridger)管理的小破木屋中轉站。原來缺德的黑斯廷斯一禮拜前就帶著另一隊人馬走了,只給當納大隊留了個紙條地圖,說近道容易得多且只有350到400英里。

大家在中轉站休息了4天後,7月31號就帶足糧草上路了。剛開始還湊合,每天10 – 12英里的樣子,還可以跟著黑斯廷斯牛車留下的軌跡。8月6號時大隊走到回聲谷(Echo Canyon)腳下時發現了黑斯廷斯在樹叢上留下的紙條兒,告訴大家先在原地等他探路回來。可這次這小子又不守信用,讓瑞德花了整整5天才把他找到不說,還只在山頭上大概齊看了一下便用手指出一條自己為可行的小路,然後就立馬拍屁股走人了。在大隊長當納和先鋒官瑞德的帶領下,隊伍舉步維艱,下雨時每天只能走短短兩英里,進了山還得現砍樹殺出一條路來,每天行進僅僅6-8英里。等最後走出山谷時已是人困馬乏,不得不輕裝上陣,丟下部分牛車,兩隊合一隊。最糟的是他們不知道到底已經浪費了多少寶貴時間。

8月22號大隊用了整整一個月才到達大鹽湖(Great Salt Lake)岸,而不是計劃中的一個禮拜!望著眼前600英里漫漫長路,所有人都怪罪是瑞德這個先鋒官的錯。這時已經又開始有人扛不住了,死了個叫Luke Halloran的。大隊繼續前行,再次發現了黑斯廷斯留下的小紙條,上面只簡單寫著:「兩天兩夜,路很難走,橫穿沙漠即見水源。」橫過巨大的鹽沙漠在今天的條件下都是很艱難的,何況當年開牛車了---一步一坎,一步一陷。到了第三天就斷水了,連牛都渴跑了,晚上沙漠里天寒地凍,最後花了5天終於走出80英里的沙漠,而黑斯廷斯當初通知大家的距離僅有實際上的一半!36頭牛都跑掉了,又得扔掉不少裝備,包括大款瑞德家的超豪華牛車。這時的男的都破口大罵,女的都哭天喊地,可誰也沒有回頭路了。可謂無漏偏逢連夜雨,大家清點了糧草儲備,發現根本不夠用到達加州的,而這時山頂上已經開始下雪了。來自密蘇里州的農民威廉姆·麥卡陳(William McCutcheon)和紐約單身漢查爾斯·斯坦藤(Charles Stanton)發揚大無畏的精神,主動先趕去加州搬救兵。 9月26號,所謂的「近道」終於併到了老路上,不僅比老路更難走而且還多出了125英里!而9月初黑斯廷斯已經和大隊人馬全部安全到達了加州,唯獨缺當納大隊。

到了10月5號,大隊舉步維艱,人困牛乏。詹姆斯·瑞德和另一家的司機約翰·斯奈德為了牛車問題打了起來,瑞德一氣之下捅了斯奈德一刀,一不下心竟然捅死了。於是立刻召開公判大會,判瑞德謀殺罪成立。一個特別壞的德國移民路易斯·凱斯博格(Lewis Kiesburg)非要絞死瑞德,在瑞德老婆瑪格麗特的苦苦相求下,大家決定高抬貴手,只把瑞德一人驅逐出隊,在這種野外艱難的情況下和死刑沒啥區別。瑞德走後,大隊里能走的都下車步行以便減輕牛的負擔,好儘快趕在下雪前走出去,可左等右等也不見搬救兵的人回來,當納大隊開始軍心渙散了。壞心眼兒的凱斯博格這次又把自己車裡的一個虛弱的比利時移民老頭趕了下去,可大隊里竟然沒人願意救這個可憐的老頭,只好讓他一個人坐在路邊等死。人倒霉時候喝水都塞牙,一天晚上當地的印第安人用毒箭一氣殺死了21頭牛!至今大家已經損失了100多頭牲口了。10月16號時當納大隊終於到了內華達山脈的入口處Truckee,有人想安營紮寨少是休息,更多人但算繼續加把勁兒。幸運的是3天後查爾斯·斯坦藤帶著夠一個月的救援物資、食物和兩個印第安嚮導從加州回來了!於是大家安安心心的在離頂峰50英里處修整了5天才繼續出發。10月31號那天,當納家的牛車壞了,而喬治又在修車時弄傷了手,這下他們一下就落後了不少。當大隊在Truckee湖邊(Truckee Lake)等待他們一家時,大暴風雪突然襲來,左等右等也沒等到他們。雪越下越大,牛車不斷在峭壁上打滑,越走雪越深,最終車子再也過不去了,連印第安嚮導也迷失了方向。雪繼續下著,天寒地凍,抱小孩兒的阿姨們幾乎走不動了,更倒霉的是第二天一早起來就發現大雪徹底封山。大隊於是只好在距目的的150英里的湖邊安營紮寨,準備過冬。

而10月底被放逐的瑞德奇迹般頑強的走到了加州。一心掛記老婆孩子的模範丈夫瑞德立刻組織了救援力量和物資冒著風雨去營救家人,可到了據大隊營地僅僅20英里處,大雨變成了大雪,救援小隊不得不原路返回。瑞德本想組織更大規模的營救,但這是所有的加州壯丁都去打墨西哥了,只能等到戰爭結束。
11月中旬湖邊81人的營地整個被不斷飄下的鵝毛大雪覆蓋,牲口也宰殺的差不多了。可雪還是不停的下,在距大隊6英里遠處就是已經斷糧的當納一家的營地,僅剩的牲口也瘦弱的站不起來了。他們趁著雪停的間隙兩次試圖尋找出路都失敗了。

感恩節時大雪還在繼續,又有一些牲口不見了,可謂雪上加霜。大隊人馬只好開始像紅軍長征一樣煮吃剩下的牛雜碎、下水、皮革、樹皮、草根、樹枝和燒焦的骨頭。到了12月中旬就開始有人死於飢餓和營養不良,為了不坐著等死,15個最壯實的成員組成了突擊隊,用牛骨牛皮做了簡易雪鞋,在兩個印第安人的帶領下最後一搏,忍受了6天的饑寒交迫,尋找出路,大家給小隊起名為「悲慘的希望」 (Forlorn Hope)。6天後突擊隊忍飢挨餓,不少人得了雪盲,這時查爾斯·斯坦藤再也支撐不住了,鼓勵同志們不要管他繼續勇往直前。到了第9天,所有人徹底迷失在茫茫大雪中。幾個人在黑暗中圍著火堆,人人都心知肚明這樣下去都會餓死,除非犧牲其中一個餵飽大家。可選誰呢?乾脆抽籤兒算了,一個叫派崔克·都瀾(Patrick Dolan)成了倒霉蛋,可卻沒人下得了手,都在雪堆里干坐著發獃,而有人坐下就再沒起來。一個墨西哥趕大車的先死了;富蘭克林·葛瑞烏斯(Franklin Graves)緊跟著死在兩個女兒瑪麗(Mary)和薩拉(Sarah)懷裡;派崔克·都藍很快精神崩潰死掉了;最後12歲小孩蘭·莫菲(Lem Murphy)也死了。看著人死的差不多了的時候,威廉姆·艾迪(William Eddy)重新升起火,把派崔克切塊兒烤了,大家一邊大哭一邊大吃,唯獨兩個印第安人死也不吃。飯後大家把所有死去的同志全都剁成塊兒包好再貼上標籤兒,以防不小心吃了親屬。可爬山體力消耗太大,3天後又斷糧了。有人提議宰了兩個印第安人吃,好心的威廉姆·艾迪提前通知了他倆,讓他們及時跑掉了。不久薩拉·弗斯迪克(Sarah Fosdick)不得不眼睜睜看著丈夫死去,看著大家燒烤他的心臟吃。後來隊員們順著腳印找到了逃跑的兩個印第安人,威廉姆·福斯特(William Foster)槍殺了這倆個不能動的,給大家又弄了幾頓飯。這時在遠處當納家營地,大哥哲靠布·當納和其他4個人死了。

1月10號美軍終於打了勝仗,把加州從墨西哥人手裡弄了過來。這時瑞德去了舊金山為救援隊集資。1月17號,「悲慘的希望」小隊中威廉姆·艾迪走出來了,15個隊員里5個婦女全活著,10個男的最後只剩了倆。當艾迪把他們的恐怖經歷告訴媒體后,在多方努力下,第一救援大隊終於在2月5號出發了, 兩天後瑞德帶領的第二隊也隨後趕去了。

這時的湖邊大營地能吃的只剩蓋在棚子上的牛皮,已有12個陸續死去了,屍體用髒兮兮的棉被蓋著。2月19號,第一救援隊終於到了,還喘氣兒的只有48個人,有的早已半死不活,有的已經精神崩潰。瑞德老婆瑪格麗特是個很強的女人,而且家裡的基因特別好,和4個孩子全活著。當納家的孩子也還僥倖活著,目前這會兒還沒人吃人肉。瑪格麗特帶著兩個大孩子在第一時間被救走了,8歲的小女兒琶緹主動留下照顧3歲的小弟托馬斯。當納家發揚風格,把第一次機會讓給了最需要的同志。

兩個月後詹姆斯才排除萬難,帶著第二隊趕來了,這時大營里又死了10個,死屍被吃的只剩頭髮、骨頭、胳膊、腿。當納家的營地是被第三救援隊發現的,當時情形慘不忍睹,哲靠布的兩個孩子全被吃掉了,喬治·當納和老婆還活著,但老婆不肯走,堅持生要同寢死要同穴。

又過了一個月,最後一隊救援人員才趕到,這時唯一的活人就剩下壞心眼兒的德國移民路易斯了,當納兩口子的屍體都沒找著,路易斯承認是自己吃的。4月25號,當納大隊所有活著的成員全都走出來了。從離開伊利諾伊到如今已經過了近整整一年。出發時的87人中只有46生還,最倒霉的要數當納家,死了4個大人4個小孩兒。幸運的瑞德家全都活著。當納大隊的故事迅速廣傳天下,來加州移民的人數劇減,黑斯廷斯的近道兒也被徹底遺棄了。1948年時有人在家加州發現了黃金,移民大潮再次湧現。後來當納家僅剩的兩個女兒被人領養了(左圖),壞蛋路易斯不僅開起了餐館,還公開大談特談人肉的美味。

舊金山就是因為淘金而得名,不知道加州現在還有多少金子,不過肯定是比較難找了。我的朋友犀牛(詳見《兔子朋友犀牛的混亂生活》一文)大學學的是地質專業,常常和一個哥們去野外找金子。我問他後來為啥不幹了,犀牛說是因為當年他哥們把所有的金子都給了一個女生,那女生只陪了哥們兒睡,沒陪犀牛。想起這個故事也是因為認識犀牛的一個生意夥伴史蒂夫。史蒂夫是瑞德家的直系後代,給我們講過當年的著名家史,至今還珍藏著姨奶奶當年的一本日記,上面說他們家是唯一沒吃人肉的,可犀牛和我都不相信。犀牛老婆常開玩笑說史蒂夫家的烤肉派對可不敢去,特別是當他告訴你等你來了再把肉放火上的時候。後來史蒂夫的兒子考麻省理工申請獎學金,犀牛老婆這次說:「難道沒有給食人族後代特設的獎學金嗎?」(美國獎學金種類極多,名目五花八門,不僅涵蓋各個少數族裔,還聽說過什麼台山人獎學金,打高爾夫的亞裔人獎學金,啥新鮮名目都有)更搞笑的是瑞德家來加州后還出了一堆開餐館的,大家都開玩笑說他們的招牌菜是烤肉!(左圖為遺址紀念碑)

我有這個記錄片的光碟,是瑞士室友烏力給的。烏力剛來美國時為了了解歷史和風土人情,買的第一份學習資料就是這個片子!《閣樓》在我家算時尚雜誌,所以當納大隊光碟就自然和食譜放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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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bee82 發表於 2009-2-2 01:15 | 只看該作者
盤點世界上十大最為恐怖殘忍食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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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ewssc.org 】  【 2009-01-19 13:16 】 【來源: 金鷹網   】





  人吃人極其殘忍,也許是人類文化的最高禁忌。可是,自古以來,人吃人的事時有發生,導致食人的原因有多種:因為風俗文化,因為生存需要,或僅僅是為了取樂,不管何種原因,食人者是不可饒恕的。國外一家網站為我們盤點了十大最典型食人事件,讓我們來看看這些恐怖片。

  10、探礦家帕克(Packer)吃同伴
  


  帕克是美國黃金探礦家,曾因食人被判入獄40年。1874年2月9日,他和五名同伴前往科羅拉多山考察探險。兩個月後,帕克獨自一人返回,當被問及同行五人的下落時,帕克坦白說他為了自衛已經將他們殺死,為了在找不到食物的環境中活下來,不得不以同伴的屍體為食。開始人們並不相信他所說的一切,不久,帕克分別在兩份招供書上籤了字,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40年,這是美國歷史上最長的刑期。令人驚訝的,因為還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他是清白的,他被准予假釋。

  1994年,根據帕克的真實事迹改編的劇情長片《食人狂魔》(Cannibal:The Musical)上演,立刻引起了轟動,他的食人事件也就得以廣為流傳開來。

  9、阿爾伯特-菲什吃小女孩
  


  

  無論從哪一點講,阿爾伯特-菲什都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禽獸。他的綽號為「發狂的月光殺手」、「Wysteria狼人」與「布魯克林吸血鬼」。他是一個虐待狂,妄想症患者,更可惡的是他以作惡為樂,從他的醜惡行為中得到最大滿足。他除了被證實是一個連環殺人兇手和食人惡魔,還是一個有戀童癖和偏執狂的人。他大約對三百位的受害者作出過性侵犯行為,亦殺害了其中十五名幼童。阿爾伯特-費雪在殺害他們后還會肢解與吃下他們的屍體,具有嚴重的自虐的傾向。他犯罪的原因是由於被自己的小孩所拋棄,令他對小孩產生憎恨的情緒,更發展到戀童癖傾向。

  阿爾伯特-菲什犯案記錄中的第一名受害者,是一名叫巴德的十歲女孩葛瑞絲。當時阿爾伯特-菲什把名字改為法蘭克-霍華后,到了巴德家去應徵工作。在應徵時他博得了巴德的良好的印象,因此阿爾伯特-菲什就謊稱自己要去參加小侄女的生日派對,希望能邀請葛瑞絲一同參加,在這之後葛瑞絲就從此在世界上完全消失了。

  事實上,阿爾伯特-菲什把這名個來自曼哈頓的10歲小女孩殺死後,把她吃掉了了。六年後,費雪將她怎樣虐待小女孩以及吃她的詳細經過,並表示他從中得到了極大的樂趣,一一寫下來,還將這封信寄給小女孩的父母侮辱他們。結果這封信暴露了他,警方在追查之後,發現了當時使用假名的阿爾伯特-菲什,且更進一步的發現了阿爾伯特-費雪的種種犯罪行為。他被捕了,還被定了罪。1936年1月16號,由於阿爾伯特-菲什殘忍的犯罪手法令人髮指,66歲的他終於在紐約北部地區的辛辛監獄以電椅的極刑被處死。

  

  8、西非獅子山革命聯合陣線內部的食人現象
  


  

  革命聯合陣線是西非獅子山的一個革命組織。到20世紀90年代末,經過他們長期殘酷的血腥暴力活動,將中央政府推翻。為了佔有本國的鑽石開採權,這些武裝分子恐嚇獅子山農民。由於受到賴比瑞亞全國愛國陣線的保護,革命聯合陣線內部實行恐怖的暴力活動,包括強迫兒童當兵,對敵人進行截肢,吃他們的肉。維和人員和聯合國人員都是他們的敵人。吃敵人的動機是為了從吃人肉的過程中獲得力量,吃人肉還是一種恐嚇的工具。受害者的確切人數目前還不清楚。

  

  7、日本人佐川一政吃女學生
  


  

  日本人佐川一政,1981年在巴黎大學攻讀英國文學專業時,迷戀上了25歲的荷蘭女學生里尼-哈特維爾特(Renee Hartevelt),他最終將她殺害,並生吃了她的肉。他還在其後他自己寫的書中生動地描述了這一過程,他有錢的父親聲稱他不適合在法國受審,並設法將他引渡回日本,在那裡他最終獲得了自由。他對自己的所作所為很迷戀,還成為日本全國知名的人物。他寫了幾部暢銷小說,佐川一政的食人案件給Stranglers樂隊1981年的歌曲《La Folie》以及滾石樂隊1983年的歌曲《Too Much Blood》提供了素材。

  1981年的一天,在巴黎著名的索本尼大學里,日本人佐川一政邀請瑞尼-哈特維特到他的家裡討論文學。當美麗的女生準備與他共進晚餐時,人佐川一政用獵槍從後背將她射死。在以後的兩天里,人佐川一政一直在享用著她的屍體。在之後他的食人小說《彌霧》(In the Fog)里形容當時的情景,「它無色無味,進入我的嘴裡像化掉的河豚肉一般。」他還寫到:「我終於吃到了美麗的白種女人的肉,沒有比它更好吃的東西了。」

  在之後的審判中,由於佐川一政在庭審中表現不佳而被送進巴黎的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里,佐川一政和世界各地的很多變態成為親密的筆友,佐川一政向他們介紹實際經驗,他們給佐川一政寄去很多關於食人的書籍,佐川一政很感謝這些粉絲對他的支持,也對這些書籍很感興趣,說他如果早些看到這些書籍也許就不會被抓到了。通過家庭關係,他又被轉往日本的醫院。15個月後,由於他的父親有很大的勢力,佐川一政被獲釋放。之後,他成了全國知名人物,並寫了四本書,也為小報周刊服務,而且還時常上電視。最近他說到:是大眾讓我成為食人教父,我十分高興,我現在在用食人者的眼光來看世界。

  今天,佐川一政作為一個自由的成功人士走在日本的街道上,就好象他從來沒有殺害並吃掉過人,他成功了,小佐是這個世界上唯一一個被發現還能逍遙法外的食人者。

  6、烏克蘭變態食人魔奇卡提羅
  


  

  奇卡提羅在烏克蘭出生,他是個連環殺人案兇手,還是個強姦犯。奇卡提羅曾經是一名受人尊敬的老師,在家人的眼中他像是一個慈祥和藹的祖父,在鄰居眼中則是一名快樂的已婚男人,他是那一種在「可能是連環殺手」的嫌疑名單中排名最後的人,而偏偏他正是俄羅斯一連串虐殺和食人案件的元兇。

  他最喜歡在巴士站或火車站逗留,遇上適合的獵物便開始尾隨隨跟蹤,偶然也會在街上找。對象是以離家出走的小孩子和妓女居多,性別和年齡對他而言並不重要,例如第一位被他殺害的就是一個只有9歲的小女孩,另外他殺人時還有一個特點,就是把被害者的眼睛除去,因為他非常害怕死者眼中那份欠缺生命的空洞。另外,他還喜歡把獵物帶到森林裡去,有時甚至先行幾里路才下手。但比起他令人冷酷的殺人行為,他的被捕過程卻相對地平淡得多,只是警方憑不斷努力進行偵查,最終證明他是真兇並拘捕他。

  

  4、阿明-邁維斯食人事件
  


  

  德國人魔阿明-邁維斯(Armin Meiwes)簡直就是邪惡的化身。儘管他早已被判終身監禁,但他的恐怖食人實錄,最近才真正廣人人知。據悉,2001年,他一個網站上發布廣告,稱尋找一個自願被殺並被吃掉的人,要求此人體格健壯,年齡在18至30歲之間。令人難以置信的是,竟然有個叫做布蘭德斯(Bernd Brandes)人同意了。這兩個男人在聖誕節見面,然後開始了他們的罪惡計劃。邁維斯將他分屍慢慢煮食的過程拍了錄像帶,他先後錄製了50卷錄像帶,記錄他殺人食屍的恐怖惡行。這些錄像帶記錄了他如何肢解布蘭德斯、如何烹煮並吃掉他,以及如何冷凍剩餘肢體和器官的場景。只有少數人從頭到尾看過,其中一名最近著書盡揭恐怖實況。

  由於這些畫面太過於血腥殘忍,警方從未公布其中的細節。而負責檢查受害者遺體的法醫官里塞(Manfred Risse)則看過這一恐怖錄像的。里塞將出版新書《最後一名超級謀殺犯》,在這本書中,他詳細記錄了邁韋斯殺人食屍的細節,並標明18歲以下人士不宜閱讀。

  據悉,里塞為了查清楚布蘭德斯的死因,把邁韋斯所拍4小時食人錄像從頭到尾認真看完。他的第一個工作就是證實在邁韋斯家中冰箱發現的屍塊,是否屬於這名被害人所有。他說:「邁韋斯把屍塊放在盤子里,插上了刀叉后,還淋上肉汁,並拍照留念,他顯然是想把照片貼在網路上,接著還有頭顱、骨頭、軟骨等等,包裝成30袋,以便等著分批食用」,就如同超市賣肉食那樣加上「肉碎加醬汁」等標籤。而為了弄清楚邁韋斯將昏迷的布蘭德斯搬入廚房向他喉嚨下刀時,後者是否已死亡,他也認真看了那一段。他說:「他的心臟當時肯定還在跳動,因為大量血液正從他喉嚨中湧出來。」

  3、傑弗里-達默爾食人事件
  


  

  美國威斯康星州密爾沃基市人達默爾是一名連環殺手、戀屍狂和食人者。這個精神極其不正常的傢伙引誘年輕男子到其家中,接著用酒或藥物使其昏昏欲睡,然後殺害並肢解他們。除了吃受害人的肉以外,他還拿屍體做實驗。被捕入獄后,達默爾因15項兇殺罪被判多個終身監禁。

  達默爾可能是犯罪史上最冷血、最令人髮指的連環殺手。儘管他的外表看上去就如同一個再普通不過的男孩子,即使你在街上遇到他,你也不會特別注意他,但他卻做出了如惡魔般的罪行。本身是同性戀者的他,堪稱是《沉默的羔羊》里食人博士漢尼拔( Hannibal the Cannibal )的真人版本。他會把他有興趣的獵物綁架后殺害,強姦,並最終吃掉。在吃方面,他也非常講究,他只會選擇把想吃的部位貯放於雪櫃中,其餘的全用他在廚房裡特製的硫酸池處理掉。在10多件案件當中,他曾經先後殺害過兩兄弟,最恐怖的一次是把被害者的頭蓋骨鑿開,並灌入水銀。

  他最終被捕完全是一場意外。在1991年7月的晚上,兩名叫Patrolmen Routh和 Rolf Mueller的警探在巡邏時遇上一名叫Tracy Edwards的黑人青年,青年告訴警察他附近的一名鄰居揚言要剖開他的心並吃掉。三人一起來到調查事件真偽,起初找錯了另一人,但最終也來到達默爾的家,並在內發現大量人頭和殘肢,雪櫃里更有切好的人肉和一個人頭!他最終被判有罪並要坐牢1070年,在獄中也如電影中的Hannibal一樣被單獨、高度監視下隔離。但他還是死在獄中,因為另一名在獄中的囚犯聲稱受上天感召,要殺死他替天行道,1994年11月28日,他在密爾沃基市哥倫比亞懲戒所被獄友打死。他的一生就此完結。

  2、加勒比西印度群島部落食人事件
  


  

  現代的食人案記錄始於哥倫布西印度群島的探險。即使在當時的西方國家,吃人肉已經被看成是殘忍、瀆神的行為。踏上那塊土地的最早的歐洲人加勒比土著戰後咀嚼人肉時,感到一種難以名狀的恐懼。正是因為對加勒比文化的誤解,歐洲人才把美洲人當作是「野蠻人」。這種文化誤解導致了幾個世紀以來針對美洲人的種族歧視、大規模奴役、恣意謀殺、瘋狂掠奪及對當地文明的毀壞。

  

  1、斯特拉·馬里斯大學橄欖球隊食人事件
  


  

  1972年10月13日,斯特拉·馬里斯大學橄欖球隊從烏拉圭首都蒙得維的亞出發,前往智利首都聖地亞哥參加一場橄欖球比賽。飛機經過安第斯山脈時,突遇狂風和大雪。由於惡劣天氣再加上飛行員操作失誤,飛機不幸在位於智利和阿根廷邊境的一個無名山脈上墜毀。機上45人中,有16人當場死亡。在隨後的幾個星期里,又有13人因受傷、雪崩或是飢餓而相繼離去。三個國家的搜救隊對這架搭失事飛機展開搜索,結果無功而返。他們懷疑所有乘客都已死亡,但是,倖存下來的乘客卻在人類生存史上寫下最悲壯的一筆。由於沒有食物,也沒有辦法取暖,為了生存,球員們靠吃罹難同伴的肉度過了可怕的72天,最後得到營救。2002年10月12日,14名生還隊員還重返橄欖賽場,進行了一場被推遲了30年的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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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bee82 發表於 2009-2-2 01:18 | 只看該作者
中國吃人事件知道得比較完整是因為中國各朝代有記錄的習慣,你認為那個國家在那個特定的時代是沒有發生過吃人事件的

都是埋沒良心的事,還用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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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木狼 發表於 2009-2-2 01:24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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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這些哪些是嚴重飢荒無以為生的情況下發生的?

我貼中國的這些歷史並不是譴責吃人者的不人道,而是反思是什麼原因導致中國人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這樣的慘狀。在那些個情況下,換上誰都會吃人的,這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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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bee82 發表於 2009-2-2 01:26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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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你認為神要人吃人肉是出於人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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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bee82 發表於 2009-2-2 01:27 | 只看該作者
歐洲歷史上有過食人的例子嗎? 40分
回答:3   瀏覽:449   提問時間:2008-09-07 11:57
我國歷史上因飢荒和斷糧,這種事例很多,這也成為損害我們"文明古國"形象的一大原因。

但歐洲歷史上刑罰雖然比中國有過之而無不及,卻0從未聽說過這種事情,只聽說十字軍東征時安條克被圍困期間有過——但那是吃屍體。
2008-09-20 14:32 提高懸賞40分
2008-09-20 14:31 補充問題
希望舉些具體例子。歡迎包鐵朋友正式回答,如果他有能力的話。
共6條評論... 最佳答案 此答案由提問者自己選擇,並不代表愛問知識人的觀點 揪錯 ┆ 評論 ┆ 舉報
Ji4ming2
[大師] 以個案來說,或者可以從羅馬皇帝尼祿等的事迹上入手搜索。

此外,搜到一個說法說,亞洲/歐洲大陸上有兩個民族有「食人族」的帽子,這大約應該是說那裡把人當作日常食物吧。一個是馬扎爾人,一個則在我國西南高原上——感覺有點詭異。

搜到一個概述性的文章。
http://mliotop.blog.163.com/blog/static/75780620071130105252893/
裡面有些說法很有意思:
1)近代以來,歐洲有不少在食物不短缺的情況下發生的食人案例。近的比如十來年前德國的那個,據說被害者其實都是自願者,有些詭異。
2)海員等之間有默許的貢獻屍體作為食物的做法。不過實際做起來的時候,當事人有沒有閑心去分辨俎上「肉」是屍體還是單純因飢餓而休克呢?——以前一個海難電影里有這樣的情節,看來海洋民族也有自己的煩惱。

然後不知道樓主是否對基督教有些了解。記得「聖餐」的說法大致是神之代言人以自己的血肉傳教,有點佛教里割肉飼鷹的味道。似乎有個牛人就把聖餐歸結到「食人風俗」裡面。

帝王等之外的、平民中的具體的例子比較難找。畢竟中國好歹是治亂交替的,不說那些政府出面組織的正史吧,地方志記錄個上千年的似乎也有。歐洲的情況如何,可能得有專門研究的才能說出個大概來。

——有時候文字歷史太久也不是好事啊。自己的醜事都記錄下來了,而連記錄能力都沒有的外人卻能以不知道來搪塞。有點詭異。

回答:2008-09-24 10:34
提問者對答案的評價:
長了知識,解了多年的疑團。謝謝。
共0條評論...其他回答 共2條回答評論 ┆ 舉報
沒有感覺的感覺
[學弟] 食人之風,不僅在我國古代的一些原始氏族中流行過,在世界其他民族中也並不鮮見。達爾文在《一個自然科學家在貝格爾艦上的環球旅行記》中寫過南美洲火地鳥吃人的情形:「……在冬天,火地島上由於飢餓的驅使,就把自己的老年婦女殺死和吃食。」赫胥黎在《人類在自然界的位置》一書里也記下了16世紀非洲的食人之風。美國記者約翰·根室1995年出版的《非洲內幕》也記載了有非洲吃人肉的事:「盧拉巴河下游附近是撒姆拉帕蘇人,其中有些至現在還吃人肉(即使是偷偷吃吧)。」「在北羅得西亞……直到最近,吃死屍的情形還是非常普遍。」恩格斯也曾指出:「柏林人的祖先,韋累塔比人或維耳茨人,在十六世紀還吃他們的父母。」直到前些年,病理學家卡爾登·戈杜賽克還曾深入新幾內亞原始部落,考察證實了駭人聽聞的庫魯病(又稱笑病)是由當地人食人腦的習俗引起的傳染性不治之症,並因此獲得了諾貝爾醫學獎金。這一切都說明,在人類社會的蒙昧時代,人類確實經歷過一個人吃人時期。它反映了遠古人類的生產力水平極端低下,說明人類的成長經歷了極其艱難的歷程。人吃人,這在現代人看來是極為野蠻可恥的事,吃掉老弱者或死者的肉,經維持現存者的生存,是合乎道義的。
持否定意見的學者認為,食人之風之所以被蒙上一層十分神秘的色彩,成為令人神魂顛倒的研究課題,主要是與一些探險家誇大其詞的描寫有關。迄今為止,關於食人之風的調查報告不下千種,但所有提出的報告的人中,沒有一個人曾親眼看見過這一習俗,他們都是從別人提供的材料間接記錄下來的;提供材料的人,也沒有一個人本人是食人者。在人類社會的任何地區和任何部落中,都不存在過任何形式的食人習俗。這些危言聳聽的報道,不是為了獵奇,就是對後進民族的污辱。1979年,美國紐約州立大學人類博士威廉·阿倫斯出版了他寫的《食人之謎》一書。向持肯定意見者發難,使西方人類學界掀起軒然大波,爭論出現白熱化。
在人類社會歷史中,人類是否經歷過一個恐怖的人吃人的時期,學術界至今仍無法統一認識,人類是否存在過食人之風?尚有待於進一步研究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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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bee82 發表於 2009-2-2 01:27 | 只看該作者
古代的吃人可分為兩類情況:
http://www.xici.net/b401508/d8012159.htm
第一類情況是,由於天災或戰亂造成了嚴重的社會飢荒,人們為了生存而被迫以同類為食。這種現象史書常見記載,每個朝代在遭逢大飢荒的年頭都會出現吃人的慘象,即使是盛世也不能免,像白居易詩中所寫的「是歲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只是盡人皆知的一次。有的朝代在災年或災區,人肉還會公開在集 上出售。北宋末年靖康之亂時,江淮之間民眾相食,一斗米要數十千錢,人肉的□錢比豬肉還便宜,一個少壯男子的屍體不過十五千(不如一斗米貴)。明代萬曆四十五、四十六年(1617、1618)山東大飢荒,蔡州有人肉 ,慘不忍睹。清同治三、四年間(1864、1865),皖南到處人吃人,人肉開始賣到三十文一斤,後來漲□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時,江蘇句容、溧陽、溧水等處賣到八十文一斤。這種現象當然是違背人性的,但在那種每個人都面臨著餓死威脅的情況下,靠吃人肉來活命還能夠使後人理解。

另一類情況是屬於殘忍行為的吃人。由於目的不同,這類情況的各種具體表現有差異,有的人以吃人肉來炫示凶暴,有的人聽信左道邪術以吃人肉來治療某種疾病,有的人因懷有仇恨以吃敵方的肉來發泄報復情緒,等等,同飢荒年頭被迫吃人肉相比,都更帶野蠻性和殘繪性。這種吃人不屬於刑罰的範圍,但它和以各種繪刑懲罰人的做法有某些相似之處,都充分顯示了古代人的殘忍意識和苛虐心態。因此,這裡把上述第二類吃人的現象列為本書的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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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木狼 發表於 2009-2-2 01:2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69樓 bearbee82 的帖子

神要人吃兒女的肉,是在說明悖逆神的後果必定到達嚴重飢荒的情況,而這種情況下,基於人的人性,必定出現吃人肉的情況。我上面的貼的東西並沒有把這種原因歸給「悖逆神」,但大多數原因是造反、農民起義、戰爭的失策,這和西方意義上的悖逆神的原則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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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bee82 發表於 2009-2-2 01:2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68樓 木狼 的帖子

而且你認為有那個時代,社會沒發生過吃人事件,但有把這些事件恭維「善」和「公義」而去維護的?就是在古時候有,在現代這樣的思維還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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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bee82 發表於 2009-2-2 01:3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72樓 木狼 的帖子

我可以接受那些解析,我不能接受的是用現代的思維,還有人認為吃人是允許的,而且被定義善


飢餓了,不吃死人肉後果不嚴重?如果一個人讓另外一個人吃人肉,是出於善念吧?但這樣能讓吃人肉的行為變為善嗎?而讓那指示的人變為善人?

[ 本帖最後由 bearbee82 於 2009-2-1 12:4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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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09-2-2 01:3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hellman 於 2009-2-1 21:44 發表 [基督教和吃人的歷史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現代社會如果開車超速處以死刑,就不是現代文明了.是懲罰的方法問題.
基督教仍然讚美上帝懲罰不信的人吃自己的骨肉親人的肉,仍然不免野蠻,落後.

無論是什麼人,信什麼,吃自己骨肉親人的肉的野蠻行為,令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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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木狼 發表於 2009-2-2 01:56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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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貼的那些吃人者,基本屬於「變態」的範疇,不再我的討論之列。在真實的歷史的範圍內,出現吃人肉的情況,必定有其發生的原因。猶太先知顯然在思考這些問題,他們在考慮為什麼身為神的選民完備的律法高尚的道德卻遭到亡國的命運,他們並沒有怨恨上帝,而是把這一切都歸給上帝的公義和人的悖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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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bee82 發表於 2009-2-2 02:0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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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你貼的所有例子沒有「變態」?而不是變態就可以被接受和授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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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木狼 發表於 2009-2-2 02:0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74樓 bearbee82 的帖子

人的善念是靠不住的。在極端情況下,吃人肉是求生的本能,和善念是無關的。既然這些事反覆出現,那它必定有背後的原因,而最後的主宰者必定是神。神既然是決定一切的,就不能僅用一個側面去定論或批判,因為他也掌握著讚美或者批判者的命運。

引用同往錫安的話,我們必須思考:
屠城的疑點
關於屠城,我想可能困繞了不少人。為了幫助朋友們了解,我想大家不妨思考幾個問題,再作結論。我們都知道不從全局看問題,匆匆得出的結論往往是錯誤的。
1。神造人是為了要滅亡人嗎?
2。人為什麼會死?
3。十誡中的第六誡中,神明明吩咐不可殺人,為什麼又吩咐約書亞屠城呢?這中間的前後矛盾是怎麼回事?
4。如果神是殺人狂,是暴君,為什麼反而為了免我們死,要忍受羞辱,痛苦被釘在十字架上呢?
5。為什麼信奉這位殺人狂的基督徒要反對墮胎,呼籲民眾拯救每一個生命,不管是否殘疾,都不可剝奪他們的生存權?為什麼信奉這位殺人狂的基督徒開辦孤兒院,那些傳教士拋開本國的榮華富貴,為拯救靈魂不死而將一生奉獻在貧窮的異國他鄉?

生與死真的是一兩句可以概括得了的嗎?事情真的是某幾位瘋狂渲染的那樣簡單,血腥嗎?在沒有解決這些問題之前,你願意不負責任地跟隨某幾人做一個草率的結論嗎? 我想喜歡思考的你,不妨想想這幾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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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bee82 發表於 2009-2-2 02:0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78樓 木狼 的帖子

我說了我接受原因和解說

我不接受的是將那些事授予善,和認為在現代的道德觀念中,還可以被解做可以再次實行,而且是「善」和「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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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木狼 發表於 2009-2-2 02:0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77樓 bearbee82 的帖子

極少數變態並不能沖淡整體的悲壯色彩。
看到這個故事,除了心在滴血,還能說什麼?

「有一戶農家,吃得只剩了父親和一男一女兩個孩子。一天,父親將女兒趕出門去,等女孩回家時,弟弟不見了,鍋里浮著一層白花花油乎乎的東西,灶邊扔著一具骨頭。幾天之後,父親又往鍋里添水,然後招呼女兒過去。女孩嚇得躲在門外大哭,哀求道:『大大,別吃我,我給你摟草、燒火,吃了我沒人給你做活。』」[作家沙青的報告文學《依稀大地灣》]


發生在新中國,不能說是古代吧,你能譴責這個父親變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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