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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晨報駐京首席記者:方舟子早該挨點教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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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10-9-1 02:42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華盛頓人 於 2010-9-1 02:44 編輯
此帖發生的事,真相是可以還原的.
我沒有刪過自已的3摟回貼:原作者吉安卑鄙下流.
2摟回貼則是:  ...
huasendg 發表於 2010-9-1 02:21


你還原得不錯, 是這兩個帖子, 好記憶. 但我不知道為什麼會全變了. 我的確沒有刪過任何本帖的帖子, 要刪我還能寫3樓比2樓好的評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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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10-9-1 03:4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華盛頓人 於 2010-9-1 03:54 編輯
此帖發生的事,真相是可以還原的.
我沒有刪過自已的3摟回貼:原作者吉安卑鄙下流.
2摟回貼則是: LZ卑鄙下流.
還有誰能刪貼?如此作弊,居心何在?
絕對不是沖我來的,請華盛頓人三思.
huasendg 發表於 2010-9-1 02:21


除版主外.有刪帖權的人太多了, 請你再重看小辣辣在可親評倫中的分析, 比你在重要通知的回帖中多多了. 你在可親評論的帖子, 憤青版主到現在也不知道究竟是誰刪的, 我估計是大老闆吧, 因為你說的不是某一版, 而是整個網, 當然大老闆要刪啊, 這幾個帖子誰刪, 我就難以猜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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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d713 發表於 2010-9-1 03:50 | 只看該作者
有條狗看家護院是好事,但是如果此狗淪為瘋狗,見人就咬的話,也只有拍死一條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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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綠的地 發表於 2010-9-1 07:41 | 只看該作者
方舟子只不過是派別御用文人,表面文章而已。你可請他從北京搬回美國,就知道北京需不需要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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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寶 發表於 2010-9-1 15:4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金寶 於 2010-9-1 15:44 編輯
回復  laodai

不予置評.
我只是把簽名留在這裡:

Google可能不允許我贊同方舟子的觀點,但Wiki支持我 ...
huasendg 發表於 2010-8-31 20:48

你說的咋聽起來慷慨激昂的,其實充滿了謬誤。

俺倒是希望你問問方瘋子:
他可能不贊同中醫的觀點,但他能不能捍衛中醫生存的權利?

一個天天要置別人(如中醫等與他意見相左的人)於死地的傢伙,現在居然也要人來捍衛他(及他的觀點)生存的權利了。   

方舟子不過是自食苦果。

以武會友 交結天下豪傑
板斧如風 專砍流氓阿飛
        邪不壓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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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dai 發表於 2010-9-1 19:16 | 只看該作者
最滑稽的是什麼?在公安已經介入的情況下,「反假鬥士」已經作了言詞鑿鑿的有罪推定:在媒體公開說遭襲與XXX有關,,與XX人有關,是「遭報復」。

既然這件事他自己可以「定案」,可以使用「有罪推定」法則,「科普作家」的法制意識大概更需要補補課。
明有物有則,索源清流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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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寶 發表於 2010-9-1 20:00 | 只看該作者
最滑稽的是什麼?在公安已經介入的情況下,「反假鬥士」已經作了言詞鑿鑿的有罪推定:在媒體公開說遭襲與XX ...
laodai 發表於 2010-9-1 19:16


補了也沒用。
「科普作家」的法制意識就是他身兼:警察、公訴人、法官和陪審團等功能於一身,想扁誰就扁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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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9-1 20:59
方舟子是那個國內派別的御用文人?方一般支持什麼派別?方一般反對什麼派別?

方舟子只不過是派別御用文人,表面文章而已。你可請他從北京搬回美國,就知道北京需不需要他了!
綠綠的地 發表於 2010-9-1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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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sendg 發表於 2010-9-1 21:2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6# laodai

你和我都不能肯定Guest from 65.219.4.x 發表於 2010-9-1 01:19沒看到你的話.

我並不是1個得理不饒人的君子.

嘿嘿,大家井水不犯河水,能和平共處就最好了.

這裡得跟LAODAI說聲抱歉. ...
huasendg 發表於 2010-9-1 01:58


本人的基本觀點是:
在生存權上不反對中華民族的前提下,應該允許三教九流表達他們自已的意識形態觀點,包括所謂獨運輪人士所發的帖子,都不應該任意刪除,如果一定要通過刪除來顯示力量或正義或真理,那行,得按公平公正的同等原則處理.
非常不幸,你的1個帖子被無辜犧牲了,是同我有些關聯的,所以,這裡得跟LAODAI說聲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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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sendg 發表於 2010-9-1 21:3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5# 金寶

嗯哼?
多金多寶,你那把六四式不倒金槍是不是從天安門廣場撈來的寶貝?

FOLLOW ME,請跟我來:
GooDoctor:世界上沒有中醫,只有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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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dai 發表於 2010-9-1 21:48 | 只看該作者
根本用不著做什麼「抱歉」,因為刪帖是最正常不過的事,和你沒有任何關係。這個帖子已經有人在幾個月前發過的,特地加(重溫)就是為了說明「科普作家」的假貨不少,這文章里根本沒有美國一些權威機構對「轉基因食品」的研究跟蹤調查。

任何人發的帖子,必須依事實為基礎,謠言帖、臟帖、違反基本科學和人類道德基礎的帖子,沒有「應該允許」的任何理由。
明有物有則,索源清流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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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sendg 發表於 2010-9-1 22:2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1# laodai

為了表示歉意,更是為了表達敬意,特別將最新款簽名存於此貼:

非理勿刪:只要不是反對中華民族生存權的帖子,都不應該被任意刪除.
如果一定要通過刪帖來展示力量或正義或真理,那就得按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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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0-9-2 01:0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laodai

為了表示歉意,更是為了表達敬意,特別將最新款簽名存於此貼:

非理勿刪:只要不是反對中華民族生存權的帖子,都不應該被任意刪除.
如果一定要通過刪帖來展示力量或正義或真理,那就得按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等處理.
huasendg 發表於 2010-9-1 22:27


一個多元化的論壇, 當然不應刪多元化的觀點帖子, 但是家有家規, 國有國法, 對不遵紀守法的帖子必不能允許它存在, 否則, 版規豈不成了擺設了嗎? 所以我專發了一個帖子, 名稱就是"不處理違法違規事件是對遵紀守法者的不公平". 不知你以為然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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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憤青 發表於 2010-9-2 01:03 | 只看該作者
總體支持方舟子等的反偽科學,當今中國還是"跳大繩、耍大刀片、以騙取慈僖太后錢財"的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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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sendg 發表於 2010-9-2 01:10 | 只看該作者
總體支持方舟子等的反偽科學,當今中國還是"跳大繩、耍大刀片、以騙取慈僖太后錢財"的人多。
海外憤青 發表於 2010-9-2 01:03


公正 & 公平之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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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0-9-2 01:2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新鮮人 於 2010-9-2 01:27 編輯
後來肖傳國教授跟他打的.時,讓美國方面律師調查了他設在境外的伺服器,才發現他對境內聲稱的新語絲網站是非盈利網站是個謊言,這個伺服器原來間接通過一個外逃人員接受反對中國的基金會的資助。結合方舟子對一些中國科研項目的打假行動,我感覺到一些網友指責方舟子打擊中國科技創新,意圖讓中國科技發展受阻的言論,未必是無憑無據。


美國律師調查了他設在境外的伺服器,才發現他對境內聲稱的新語絲網站是非盈利網站是個謊言,這個伺服器原來間接通過一個外逃人員接受反對中國的基金會的資助。應該是真的.可靠的. 美國律師不敢講假話. 事實上肖傳國的官司, 方舟子也的確打輸了.賠了錢.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海納百川,  有容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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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0-9-2 01:3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新鮮人 於 2010-9-2 01:38 編輯
回復  金寶

嗯哼?
多金多寶,你那把六四式不倒金槍是不是從天安門廣場撈來的寶貝?
FOLLOW ME,請跟我 ...
huasendg 發表於 2010-9-1 21:31

非理勿刪:只要不是反對中華民族生存權的帖子,都不應該被任意刪除.
如果一定要通過刪帖來展示力量或正義或真理,那就得按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等處理.

1.你我都同意:一個多元化的論壇, 當然不應刪多元化的觀點帖子+家有家規, 國有國法.
2.你我都同意:版主制定的版規,是要大家都遵守的,包括版主自已.
3.我的建議是:版主制定版規的時候,註冊網友也應該有權參與這個制訂的過程,然後再形成決議.


既然你都同意, 你就不應把這段文字作為你的薟名, 沒有人不讓你向版規提意見, 但最後決定權, 屬版主. 就好像美國如何施政, 你有權提建議, 但究竟怎麼做, 還的聽奧巴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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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10-9-2 02:1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華盛頓人 於 2010-9-2 02:19 編輯
除版主外.有刪帖權的人太多了, 請你再重看小辣辣在可親評倫中的分析, 比你在重要通知的回帖中多多了. 你 ...
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10-9-1 03:41


還有一個電腦高手, lushao 據說他既能把自己的帖子加精, 也能刪別人的帖子. 見可親評論: 我的帖子"可愛的網友, 我愛你們"的跟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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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sendg 發表於 2010-9-2 02:4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8# 華盛頓人
搶答:
盧少神乎其技,難辨別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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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sendg 發表於 2010-9-2 02:49 | 只看該作者
既然你都同意, 你就不應把這段文字作為你的薟名, 沒有人不讓你向版規提意見, 但最後決定權, 屬版主. 就好像美國如何施政, 你有權提建議, 但究竟怎麼做, 還的聽奧巴馬的. ...
新鮮人 發表於 2010-9-2 01:37


哦,你說的是哪個OBAMA?
跟MARK OBAMA提建議他可能是聽得懂看得清的,但指導BARACK OBAMA該如何善待剛剛抵達美國的新鮮中國人,他聽得進嗎?

學術版的版主先生,請幫忙選1個響亮些的簽名好不好:

1.允許李省長聽得進逆耳之言,不允許小記者打開錄音機!
2.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3.只許華盛頓人斥責胡說八道,不許HUASENDG胡說草泥馬!

無3不成幾,有3即為多,請版主先生指定其中之一,如蒙舉薦,定當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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