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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同往錫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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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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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任何東西能夠摧毀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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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lee 發表於 2007-6-27 22:4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7-6-27 10:48 發表
但他知錯就改,他是堂堂正正的男子漢 ...


俺也知錯就改,俺也是。。。
討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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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07-6-27 23:22 | 只看該作者
如果把大衛王和他建立的以色列王國跟中國朝代上的帝王相比。
我認為,大衛王比較像隋文帝。。。。。。所羅門比較像隋瘍帝。。
隋瘍帝跟所羅門一樣很聰明,,可惜,隋瘍帝比所羅門更放蕩。。。。。
還有,隋瘍帝在世時有一批的強人等著他的江山,,所羅門就比較好運,沒啥強人等他。
一天一蘋果~~~~~~~
上帝遠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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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7-2 14:50 | 只看該作者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A Study Guide
By G. I. Williamson

誠之摘譯

Lord』s Day 6 解說

我們在前面的段落看到,唯一能提供我們需要的救主必須同時是人,也同時是神。在這個段落中,這個偉大的真理會更加清楚地被說明。此外,其它很重要部份也更加清晰了,那就是關於基督的教義──一個位格(person)、兩個本質(natures)──真的是新約和舊約聖經教導的核心。

讓我們從起初(《創世記》)開始看。在蛇誘惑亞當和夏娃之後,他們屈服在誘惑之下,神對蛇說了這段預言的話(因為蛇不是代表他自己說話,而是撒但的工具,因此,這些話是透過蛇對撒但說的):「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3:15)。很顯然地,這段話沒有告訴我們的始祖他們想知道的一切。但是它的確告訴他們,他們需要知道的最重要的一些事。其中一件,是神自己會使蛇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彼此為仇。另外一件很清楚的,是神心目中的「後裔」(seed)是一個人──一個男人──一個有能力對撒但造成嚴重的傷害,而撒但無法對他造成同等傷害的男人。這清楚地預告了這樣的一位救主,他必須同時是人(作為女人的後裔),但又同時超越人(比撒但的能力更強)。很清楚地,有一個人將結合這兩種特質,這個人會摧毀撒但的工作。

這個同樣基礎的觀念,透過舊約聖經其他的部份,逐漸展開,越來越完整。例如,我們可以在大衛(神為祂的約民所立的王)的詩篇中看到。神曾應許大衛:「你壽數滿足、與你列祖同睡的時候,我必使你的後裔接續你的位;我也必堅定他的國。他必為我的名建造殿宇;我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撒上7:12-13)在一些詩篇中,大衛談到神對他所做的這個偉大的應許。例如,在詩篇110篇,大衛寫到:「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第一節)。在這個陳述中,大衛說神曾應許這個卓越的後裔,會在未來掌權。有趣的是,大衛在這段陳述中,稱呼他自己的兒子(或根據希伯來的諺語,他自己的後裔)是「主」(Lord)!這在任何情況下都是非常罕見的。通常都是後代把榮耀歸給祖先,大衛為什麼會把榮耀歸給他的後裔,稱他是主呢?這正是耶穌同樣對猶太人所發出的質疑。耶穌在引用這節經文後,繼續問他們:「大衛既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太》22:45)問題的答案當然是耶穌是大衛的後裔,這是他做為人的本質。但是,與此同時,他高於大衛,因為他同時是神。我們在舊約中已經看到這兩個元素是同時並列的:將會有一位偉大的救贖主,彌賽亞,但是他同時是神也是人。有時候,舊約的作者說到耶穌的時候,是強調祂會是人的本質,其他時候則強調祂神的本質。但是整本舊約所教導的主線,前後一致地表明,將會有一位偉大的救主,同時是人,也同時是神。

在人墮落之後,很明顯的是上帝親自為罪人舉行了第一次的獻祭。這是隱含在《創世記》3:21的意思:「耶和華  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從那時候開始,敬虔的人就需要透過動物的犧牲來到上帝的面前。例如,在《創世記》第四章,我們讀到亞當的兩個兒子,該隱和亞伯。上帝「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創》4:4-5)因此,我們有足夠的理由這樣說,因為其他經文也說:「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來》11:4)。更美的原因是因為亞伯所獻的,是是活生生的動物──無罪的祭牲──所呈獻的是死亡所流的血。這點是很重要的,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神不接受該隱沒有血的供物,而接受了亞伯的血的供物這個事實,證明沒有人不靠替他而死的替代物而能得到拯救。

在舊約其餘的部份,我們會看到這個觀念逐漸地加深。例如,在摩西的律法──之後出現的──中,有一整個系列詳列獻祭的要求,是神用來接納其子民的。但是為什麼會這麼繁複?可能有數個理由。但是,最主要的理由是要讓人清楚,要為罪償付的代價是很高的。事實上,這個代價高到一個地步,甚至高品質的血──無罪祭牲的血──也不夠。這就是為什麼受默示的先知以賽亞最後所寫的,是用這些動物的獻祭來提到這位將要到來的彌賽亞(《賽》53章)。上帝以這種方式向我們清楚地說明,真的──最後的──罪的補贖(atonement)要靠女人的那個後裔!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耶和華卻定意(或作: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或作:他獻本身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在舊約中已經很清楚,動物的獻祭本身,是不足以補贖人類的罪的,必須要有比這個更好的,必須是一個神/人的救主所獻的祭。新約告訴我們上帝如何借著差派這樣的一位救贖主,成全了這個偉大的應許。當這個完全且最後的獻祭在耶穌基督這個人和祂的工作完成的時候,上帝的子民終於可以獲得真正的自由──與上帝永遠地和好。因為,正如上帝告訴我們的,「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是的,「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1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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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7-2 14:57 | 只看該作者
願神祝福那些堅持讀下來的人。

思考題:
1。獻祭的目的是什麼?
2。為什麼救主必須是人,又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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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7-4 14:45 | 只看該作者
問20:因為亞當,眾人都滅亡了,是否因基督,眾人就都得救呢?  
        答:不(a);只有那些借真信心而連接於基督,並接受他所有恩惠的人(b)。

  (a) 馬太福音7:14,22:14
  (b) 馬可福音16:16,約翰福音1:12,3:16,18,36,以賽亞書53:11,詩篇2:12,羅馬書11:20,3:22,希伯來書4:3,5:9,10:39,11:6

  亞當的罪算為我們的  

亞當所犯的罪也算為全人類的。因為犯罪,亞當失去了他自己在樂園中的地位和永生的權利,也禍及由他而生的整個人類,使我們失去了樂園和永生的權利(主日三)。亞當和他的後裔成為會朽壞的:必定在靈性上,肉體上死亡,並且要承受永死。

  因為亞當的罪,我們人類被敗壞了:人成為有罪的,除了犯罪,別的什麼也不能作。因此所有的人都受到咒詛和定罪,活該在地獄中永遠忍受神的震怒。

  基督的功績算為我們的  

基督作為 "第二個亞當"來到。他將罪人從靈性和永恆的死亡中救贖出來。對於那些被基督拯救的罪人來說,他們還是要經歷肉體的死亡,但肉體的死亡只是將他們引入永生的門檻。

  基督用他的受苦和受死承受了對罪的刑罰,這樣亞當和他的後裔就可以得到對罪的寬恕。因著基督對神的律法的順從,亞當和他的後裔重新取得了進入永生的權利,這永生是在新樂園--天國里永遠的福樂。

  這樣,基督受苦受死的功勞和他的順服就算作亞當的:神視亞當,如同他自己已付清罪債,且順服神的律法,因此有權進入永生。亞當得到了基督的功德,完全出乎恩典。

  基督通過聖靈將所有這些賜給亞當。為此,他在亞當心中做工,使他相信並悔改。這樣亞當才能相信他的罪已經被赦免了,有一天他將永遠住在新樂園裡。靠這信心,亞當得到了一個新生命,屬靈的生命,就是歸正。如今他願意也開始重新按照神聖潔的律法生活。

  與神和好是每一個人都能享受的嗎?  
現在提出的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所有人既然都在亞當里死了,是否他們也同樣全在基督里得到拯救呢?

  基督承受了神對罪的全部忿怒,他對神所有誡命的順從都是完美無缺的。因此所有聽到福音的好消息的人,都可能獲得救恩。以賽亞受命傳播神的話:"地極的人都當仰望我,就必得救;因為我是神,再沒有別神"(45:22)。

  有人教導說:因此,會有一天,所有人,甚至魔鬼都將得救。難道神不是慈愛的嗎?但這種觀念是不符合《聖經》的。基督親口說過:"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太 7:13)。

  因此,若有人問是否所有人都會得救,答案是:"不能!"哪些人能得救呢?只有那些靠信心連接於他,接受他一切恩惠的人方能得救。
  還有人教導說,的確不是所有人都會得救,但基督確實是為所有人死,將所有人與神和好。他們說,救恩取決於人的自由意志,人自行決定是否接受與神和好的 救恩。這是阿民念主義的教義(阿民念是十七世紀荷蘭神學家,以此教義對抗揀選的真理)。這種觀念也是不符合《聖經》的,因為它否認人靈性死亡的真實光景和 聖靈工作的必要性。

  人墮落太深,即使有神的恩典給與一些幫助,也無法自救。基督說過:"我為羊捨命" (約 10:15)。羊是指所有選民,是神從永世以來就揀選得救恩的人。基督在禱告中為他們向父祈求:"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他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他的"(約 17:9)。在一次佈道中,他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約 6:44)。這吸引人是什麼意思?就是神通過聖靈所作的必不可少的工作。聖靈將人從死境中救出,賜給他屬靈的生命,在他心中生髮信,以此將他帶到基督那裡。

  這看上去有些矛盾。這一宣稱豈非與對所有聽到福音的人來就基督的邀請有些衝突嗎?不,不是這樣。事實上,這裡包含了一個我們有限的,受罪影響的心靈所 無法領會的奧秘。神的確願意賜給我們恩典,耶穌說:"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 6:40)。
  所有那些因為自己是失喪的罪人而逃往基督的人都知道他歡迎他們。如果有人沒有聽到基督在福音中對我們的命令:"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 1:15),他滅亡也只是因為他自己的過錯罷了。他滅亡,不是因為神不允許,而是因為他不願意來。

  讓我們滿懷敬畏地把神無偽的呼召和神的揀選之間的奧秘交託給神,只誠心地祈求聖靈在我們心中的工作,他願意將基督成就的救恩賜給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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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7-4 14:47 | 只看該作者
聖靈和信心 
 
     《海德堡要理問答》教導我們:只有那些借真信心而連接於基督,並接受他所有恩惠的人,才能得救。這裡所提到的有兩件事:

一是聖靈的工作,他將罪人連接 於基督。這聯合非常密切,好像他與他們連為一體,這樣兩者就能分擔分享一切:他分擔他們的罪孽(為此他承受罪的刑罰);他們分享他的公義(這是他用聖潔的 生活得來的)。聖靈在人心中作信心之工,使他們相信基督已為他們取得了他們所需要的一切。

  他們自己也有分內的工作:靠信心接受他所有的恩惠--就是他通過受苦受死為他們獲得的一切--作為他們的財富。基督為他們承擔了罪,他們接受他的公義和進入永生的權利,這是何等有福的交換哪!

  這福分不是因為信心,卻要靠信心接受。信心只是工具,他們因信心成為基督裡面的人。信心是乞丐空空的雙手,神將恩典的禮物放在上面。
  這信心既不是人的理性決定,也不是有人聲稱的自由意志的力量。許多人對聖靈在人心中榮耀而大能的工作一無所知。但信心確是聖靈在人心靈中的工作。當聖靈使人確信自己有罪時,他不能不逃往基督,結果在那裡找到了生命和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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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7-4 14:51 | 只看該作者
當聖靈使人確信自己有罪時,他不能不逃往基督。這話太對了!

我們嚮往善,我們思考善,但無力行善。在罪面前我們無能為力,我們唯有逃往基督,那位信心創始成終者,在他那裡得著永遠的生命,因為他本是賜生命的主。

奇異恩典,聖哉,聖哉,聖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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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7-5 07:56 | 只看該作者
問21:什麼是真信心?
  答:真信心不單是一種確實的知識,藉此我把握到神在他的話語里向我們啟示的一切真 理(a),同時也是一種真心的信靠(b),是聖靈(c)透過福音在我裡面作成的(d), 叫我知道靠著神的恩典,只因基督的功勞(e),神白白地將赦罪和永遠與神和好的救恩 (f)不僅賜給別人,也賜給我。

  (a) 雅各書2:19
  (b) 希伯來書11:1,7,羅馬書4:18-21,10:10,以弗所書3:12,希伯來書4:16,雅各書1:6
  (c) 加拉太書5:22,馬太福音16:17,哥林多后書4:13,約翰福音6:29,以弗所書2:8,腓立比書1:19,使徒行傳16:14
  (d) 羅馬書1:16,10:17,哥林多前書1:21,使徒行傳10:44,16:14
  (e) 以弗所書2:8,羅馬書3:24,5:19,路加福音1:77:78
  (f) 羅馬書1:17,加拉太書3:11,希伯來書10:10,38,加拉太書2:16



  信心,是一種確實的知識

  信心正如希望,屬於人類。有些事雖然我們既沒有親眼看見也無法證實,我們還是相信我們從別人那裡聽到的。但是,我們對我們所相信的常常並不十分有把握。

  得救的信心與此截然不同。它是基於神的話語。神說的話是千真萬確的,因為神就是真理。因此一個基督徒的信心是有把握的,確實的知識,他相信神在他的話語里所說的一切都是真理。

  首先,一個真基督徒相信神在《聖經》中所說的對他自己的定論:因為罪,他是失喪的,愁苦的,這成為他親身經歷的現實。

  但是,他也相信神有關赦罪和永生的應許。神所應許的,他能,也一定會給與,因為他是神!



  信心是一種真心的信靠

  因此真信心與真心的信靠攜手并行:赦罪,公義和救恩也賜給我(不是也許將賜給)。這僅僅出於恩典,我不配得這樣的赦罪,新的義和救恩。但是,基督成就 了它們。他用受苦和受死承受了罪的代價,好使我得到寬恕。他用完美的順從,獲得了公義。而神將這公義算為我的,視我為好像從未犯過罪一般。因此,我也通過 他獲得救恩。通過他,萬物都是為我的益處!

  與此相連的希望是永不會落空的。保羅說:"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來 11:1)。一個信徒不論受到怎樣的打擊,或怎樣的挑戰,他的真信心永遠不會完全消失。



  得救信心的作者

  聖靈在我的心裡,借著神的話語,作成信心之工。他將信心種在我心裡,又使之成長。保羅寫信給以弗所人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 自己,乃是神所賜的"(2:8)。聖靈是怎樣作的呢?在我聽到福音時,他光照我的悟性,更新我的心靈;然後使我相信福音是千真萬確的,而且也是賜給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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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7-6 13:49 | 只看該作者
問22:什麼是基督徒所必須相信的?
  答:就是在福音里向我們所應許的一切事(a),這福音也就是在我們基督教不容置疑並 全世界所承認的信條中所教訓我們的。
  (a) 約翰福音20:31,馬太福音28:19,馬可福音1:15

  信心的實質

  上一個問題主要討論信心的源頭和重要性:什麼是真信心?現在我們來談信心的實質:一個基督徒必須相信什麼?回答很簡短:相信福音中所應許的一 切。這個意思表達得非常完滿。正如我們看到的,舊約尤其是新約中都包含了福音的信息。對此有沒有一個可靠的總結呢?有,就是所謂的《使徒信經》。《使徒信 經》包含了十二條,因此我們也稱之為基督徒信心的十二條。

  《使徒信經》

  《使徒信經》的十二條為全世界的基督徒所承認。它們是作為對羅馬信眾中悔改歸主的異教徒所作教導的總結而面世。這十二條常用來在信徒受洗之前,作為信仰告白當眾朗誦。

  之所以稱它們為《使徒信經》,是因為它們基於使徒的教訓之上。使徒是主耶穌基督的門徒,後來被他派遣到世上作他的使者,好向世人宣揚福音。同時這一教 義也基於基督自己的話語之上,難道他不曾說過:"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教訓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 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19-20)?與這個命令一起賜下的,是他的應許:"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 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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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說過多少遍,反基人士必讀的東西,偏偏沒有有興趣。

看人大戰風車還是蠻有趣的。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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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7-9 09:02 | 只看該作者
問23:這些信條是什麼?
  答:  
I 我信神,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II 我信我主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子; 
III 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IV 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降在陰間;  
V 第三天從死里復活;  
VI 升天,坐在全能父神的右邊;  
VII 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VIII 我信聖靈。  
IX 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  
X 我信罪得赦免;  
XI 我信身體復活;  
XII 我信永生。阿們。  

我們不準備在這一課里討論這十二信條,而在將臨的主日中逐條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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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d』s Day 7 解說

當一個人說:「我就是有這個信心,所有的事情都會變好」,這個人所擁有的,事實上並不是信心(faith)──那叫「盼望」(hope)。這個人盼望所有的事情都會變好。同樣地,人們在用信心這個字的時候,事實上他們應該要用「想要」(want)這個字。「當你強烈地相信一件事情」,人們會說,「它就一定會發生。」 這句話真正的意思是一個人的渴望或慾念強烈到一個地步,在不知不覺中,外在的環境似乎都會配合這個渴望或慾念。以這個觀點來看,信心來自於這個人,然後將之加諸外在的世界。根據這點,我們可以說:「信心是所盼望之事的原因,還沒有看到的事的緣由」(Faith is the cause of things hoped for, the producer of things as yet unseen)。但是這種信心不是真的信心。


真正的信心是完全不同的。首先,它的不同在於它是從外而來的。你要明白,真正的事實是,只有一個實在界(reality)。不是我想要它是什麼樣子,就會變成什麼樣子,而是上帝實際上把它造成什麼樣子,它就是什麼樣子。所以,我要得到真信心所必須的,就是得到關於這個實在界的可靠資訊,而這恰恰是上帝已經在祂的聖言中所賜予我的。從祂的話,聖經當中,我學到創造,人的墮落,以及整個的救贖計劃。當我正確地接收到這個信息的時候,我就開始有了信心。因此,聖經對信心所下的定義,與我們今天對信心所下的假的定義完全相反。「信就是對所盼望的事的把握,是還沒有看見的事的明證」(《希伯來書》11:1,新譯本)。它被造作在我的心中,換句話說,是藉由上帝在聖經中的啟示,輸入到我裡面的。例如,關於世界的創造,「因著信,我們就明白宇宙是因著神的話造成的;這樣,那看得見的就是從那看不見的造出來的」(《希伯來書》11:3,新譯本)。因此,上帝在祂的話,聖經中告訴我,有關創造事實的資料。我不是從我自己的想象投射出這樣的資料的。不,是上帝透過祂的啟示,把這些資料注入到我心裡的。關於實在界真正的資料就在我心中形成了一個信念(conviction)。正因為這個原因,使徒說:「可見通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馬書》10:17)
我們可以用一個簡單的方式來說明。讓我們一起思考,有一個小孩和他的母親。為什麼這個小孩如此信任他的母親,而在別人面前卻會害羞呢?是因為這個小孩憑空由自己產生出來的對他母親的信任感嗎?還是因為這個母親過去所做的事?很顯然地,是因為這個母親過去所做的。她從他出生起就開始照顧這個小孩,而這個小孩知道,也被說服了,知道她是可以被信賴的。正是因為缺乏可比較的資料,使這個小孩遇見其他陌生人時,會感到害羞。這個小孩的信心是外界產生的──基督徒的信心也是如此。事實上,只有基督教才能提供真信心的來源,因為實在界只有一個,而這個實在界就是上帝在聖經中所啟示的。
因此,人們會問:「那麼,為什麼有些人聽到聖經信息時會相信,而其他的人則不會?」答案是,有兩件事情是信心所必須的。第一件事是上帝在聖經中對我們的啟示。我們已經知道為什麼是如此。另外一個必要的事情,是在我們裡面接收這個啟示的能力。但是這個能力不是天生(by nature)就在我們裡面的。這正是耶穌為什麼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或) 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翰福音》3:3,5)之所以會如此的原因是:「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哥林多前書》2:14)。正因為如此,聖經說必須「使我們……活過來」(《以弗所書》2:5,新譯本)當神的靈作這件工作(我們稱之為「重生」)的時候,一個人就會願意接受這個神所啟示的真理(《腓立比書》2:13)。

當一個人「重生」的時候在心裡面發生的事,相當於基督所行的一些外在可見的神跡。祂使瞎眼的得看見,使死人復活。當一個盲人的視力得以恢復的時候,他就再度能看見了。當一個死人從死人中被救活了,他就再度能活動了。一個借著聖靈的能力被重生的人也是如此,他能明白──能被說服──聖經信息的內容如此,外來的資訊(或資料)在一個能接受到這個資訊的人的心中產生了信心。而這是因為聖靈改變了人的內心,以致於他有這個能力,以一種得救的方式,接收到這個資訊。
如此,當上帝真理的光被一個重生的人接收到的時候,他所得到的第一件事,便是知識。這個人終於了解他所生活在其中的真世界。他開始明白他自己是個被造物,是在一個被造的、有意義的世界,有一個偉大的使命,等等。他開始明白人墮落了,也知道耶穌來是為罪人而死。當這些事的真知識(以及其他的事)在這個人的心中形成的時候,它不會不在這個人心中產生一個信念。一個明白這些事情的人,不會不看到這些事情的重要性。他會明白他自己對救恩的需要。而這至終會將他帶到對耶穌基督永恆的拯救的信靠之中。真正的信心──得救的信心(saving faith)──永遠包括知識,信念,以及信靠。
有一個常常被問到的問題是,我得到拯救,需要知道──並相信──多少?原則上,問題的答案是:我必須相信「所有上帝在祂的話中對我們啟示的」。上帝在聖經中說得很清楚的事,那麼──如果我們有真信心──,我們就會接納它。我們不會拒絕它,把我們的信心放在對自己的心智或理性上,而不把我們的信心放在聖經上。在臨近耶穌的十字架上的小偷並沒有機會學習到太多。但是他的確相信主耶穌所告訴他的一切。對所有的信徒來說,也必須如此。然而,一些最基礎的事,已經在早期的基督教會中被總結出來,就是使徒信經。這個信經的內容,我們在下面幾段課程中會加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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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7-11 07:34 | 只看該作者
問24:怎樣劃分這些信條呢?
       答:劃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論及聖父神和我們的受造;第二部分論及聖子神和我們的 救贖;第三部分論及聖靈神和我們的成聖。

  《聖經》中的三一神

  神在《聖經》的舊約和新約里都啟示他自己為三一神。我們在此只提幾段經文。

  在《詩篇》卅三章6節中我們讀到:"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萬象藉他口中的氣而成"。父神(這裡是用耶和華這個名)通過他的聖子(這裡是用"耶和華的 命",因為父神通過聖子,也在聖子里發命)和他的聖靈創造了天地和其中的萬物。在《約翰壹書》五章7節中我們讀到:"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父,聖子和 聖靈:這三樣也都歸於一"(參照英文KJV版本)。

  《使徒信經》的來源

  我們若是仔細研讀《使徒信經》,就能發現可以將這些信條劃分為三個部分:論聖父神,論聖子神和論聖靈神。該信經明確宣布三一神的存在。

  該信經起源於洗禮告白:"我奉聖父,聖子和聖靈的名為你施洗"。在反擊謬誤的鬥爭中,此告白得到不斷的擴展。在第五世紀時就固定成我們今天所看到的信經版本。

  創造是三一神的工作。注意上述所引詩篇卅三對此的描述。但是,父神處於創造之工最引人注目的地位。

  拯救的工作主要歸功於聖子。父神所設計,基督所成就的救恩必須由聖靈應用在我們的心靈中,因此信經上談到聖靈神和我們的成聖。成聖意指內在的更新,這樣神的形象才得以完美地在人身上恢復(見問答8)。
  不過,這樣劃分並不意味著其他位格沒有參與另一位的特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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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7-12 12:58 | 只看該作者
問25:既然神只有一位(a),那麼為何你說有三位,就是聖父,聖子和聖靈呢?
        答:因為神在他的話語里這樣啟示了他自己(b),這分開的三位是獨一,真實,永恆 的神。

  (a) 申命記6:4,以弗所書4:6,以賽亞書44:6,45:5,哥林多前書8:4,6
  (b) 以賽亞書61:6,路加福音4:18,創世記1:2-3,詩篇33:6,以賽亞書48:16,馬太福音3:16-17,28:19,約翰壹書5:7,以賽 亞書6:1,3,約翰福音14:26,15:26,哥林多后書13:13,加拉太書4:6,以弗所書2:18,提多書3:5-6

  三一神

  在《聖經》中找不到"三位一體"這個詞,但《申命記》六章4節和《約翰壹書》五章7節清楚地反映了這個詞的意思。在《申命記》六章4節中我們讀到以色列的信仰告白:"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在《馬太福音》三章13-17節中我們看到三個位格是怎樣在主耶穌受洗時同時出現:父神在天上說話;聖子從水裡上來;聖靈彷彿一隻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

  主耶穌吩咐我們,要用聖父,聖子和聖靈的名給人施洗。見《馬太福音》廿八章19節。

  有人會問:"如果是三位,就不可能是一神,因為一不是三,三也不是一"。從這個難題中我們意識到這個教義超越我們的悟性範圍。 因此我們的回答是:但神把這個真理清楚地啟示給我們。我們無法領悟這個奧秘:我們稱之為神的那一位,卻是三個位格,我們稱每個位格為神。約伯的朋友,以利 戶說:"神為大,我們不能全知!"(伯 36:26)。獨一的神,存在於三個位格。我們相信這個教義,因為神的話語是這樣教導的,而不是因為我們能明白它。
 我們唯一能作的,就是懷著敬畏的心重複神的話語所宣布的。我們能了解到的神,是他親自啟示給我們的。神在他的道里啟示了他自己,只有通過神的道我們才能知道神是誰。
  三個位格是必要的

  我們不能離開其中任何一個。三位一體的神關懷我們的救恩。父神從創世以來就揀選得救的人,並按時創造我們。我們一生都在經歷他的照管。聖子成就了救贖,聖靈將這救贖的成果應用在我們的身上。一個人通過信心就可以知道三一真神是可稱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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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7-13 09:11 | 只看該作者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A Study Guide
By G. I. Williamson
誠之摘譯

Lord』s Day 8 解說

世界的諸多宗教中,有一個是獨特的。基督宗教是獨特的,因為它關於神的教義,使得它與其他宗教有明顯的區別。這個教義可以用三個簡單的命題加以陳述:(1) 只有一個真神;(2) 這個真神以三個位格存在﹔ (3)  這三個位格中的每一位都是獨特的,與其他兩位不同。

我們之所以知道這個,是因為上帝已經啟示我們。在聖經中,真正的上帝已經漸進地對我們啟示祂自己是父、子、聖靈。我們說這是「漸進的」,是因為上帝並沒有把這個啟示的所有內容突然間全丟給我們。不,這個啟示的內容是在一段很長的時間中給我們的。聖經是這樣說的:「神既在古時借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借著他兒子曉諭我們」(《來》1:1-2)。

首先,你注意到,在這個陳述中,上帝的自我啟示在剛開始時不是那麼直接的。然後,後來,他以耶穌基督的身份親自到來。難怪在舊約中強調只有一個真神。「以色列啊,你要聽!」摩西作為被上帝默示的先知,說到:「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申》6:4)這隻在後來──多神論(教導有許多神)被拒絕後──上帝才啟示祂自己是有多個位格的。事實上,這在耶穌基督到來,以及(稍後)聖靈被澆灌下來之前,並沒有清楚地被啟示出來。這並不是說在舊約中就沒有暗示上帝是三個位格的(一位上帝,三個位格)。事實上,只有在神是三位一體的亮光下來看,我們才能明白舊約中的許多經文。例如,在一些經節中我們所讀到的,有關耶和華的使者(例如在《創》18)。從某個層次來看,耶和華的使者與天上的神是不同的。但是,與此同時,這個使者自己也被稱為耶和華!

我們從這個在《希伯來書》中的陳述可以學到的第二件事是,上帝的啟示是在耶穌基督的位格和工作上完成的。這就是為什麼使徒清楚地教導在上帝的神性中有三個位格。在他們親眼見過耶穌,並親眼見到聖靈的澆灌之後,他們無法逃避這個真理。例如,他們從耶穌禱告的生活中知道,有一位天父,是與聖子耶穌截然不同的。但是他們也從基督的宣稱(和祂所做的大有能力的工作,完全地證實這些宣稱)知道,祂自己就是神。然後,當耶穌回到天父那裡,祂們(天父和聖子)差下聖靈。而當耶穌自己離開他們,聖靈才能來到他們中間的這個事實,也說明聖靈也是不同的位格。從類似這樣的資料,使徒們沒有別的選擇,只能相信只有一個上帝,但是也明白祂是以三個獨特的位格而存在的。

當我們明白這位獨一的真神真的是以三個位格而存在,我們可以知道每一個位格都與其他的兩位不同。例如,很清楚地,只有耶穌(三位一體神的第二位)為祂自己取了人的本質。只有祂為我們的罪償付贖價而死,不是聖父,也不是聖靈。再次,很清楚的,基督是父差派的,不是聖靈差派的。但是,聖靈自己是被主耶穌和聖父差派而來的。而在聖經中也只有提到聖靈自己重生了上帝的子民,好讓他們知道且相信。因此,難怪連最古老的基督教會的信經也是認信三位一體的,是把信心建立在一位真神,以三個位格存在這個真理上的。

簡單做個總結,讓我們思想使徒約翰的話。他們清楚地表明,我們必須信靠這三個位格。「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的,連父也有了。」(約壹2:23)那些不認──且信靠這位三一上帝的人,就沒有上帝,只有偶像。因此,讓我們與所有世代的教會一樣,確認我們認信這位真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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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7-7-14 07:00 | 只看該作者
問26:當你說:"我信神,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你相信什麼?  

         答:我相信我們耶穌基督永恆的父,從無有中創造了天地,和其中的一切(a),又用 他永恆的計劃和供應托住並管理天地(b)。他因著他兒子基督的緣故,作我的神和父 神(c);我毫無疑惑地相信他必供應我身體和靈魂一切的需要(d)。此外,在流淚的 幽谷,無論他給與我什麼不幸,都會變為對我有益的(e);因為他是無所不能的神 (f),所以他能如此行,並且他既是一位信實的天父(g),他也願意如此行。

  (a) 創世記1和2,出埃及記20:11,約伯記38和39,33:4,使徒行傳4:24,14:15,詩篇33:6,以賽亞書45:7
  (b) 希伯來書1:3,詩篇104:27-30,115:3,馬太福音10:29,以弗所書1:11
  (c) 約翰福音1:12,羅馬書8:15,加拉太書4:5-7,以弗所書1:5
  (d) 詩篇55:22,馬太福音6:25-26,路加福音12:22
  (e) 羅馬書8:28
  (f) 以賽亞書46:4,羅馬書10:12
  (g) 馬太福音6:32-33,7:9-11



  父神是創造者

  真正的信心承認神是天父,是他愛子耶穌基督永恆的父。信心也說神是無所不能的神,是天地萬物的創造者。

  神說:"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造作這一切的是我耶和華"(賽 45:7)。神的創造是要用信心去了解的。我們在《希伯來書》十一章3節中讀到:"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宇宙不是永恆的,而是有始有終的。《聖經》開篇就說:"起初,神創造天地" (創 1:1)。 神是無所不能的,有能力造作萬物。因此,萬物並不是通過進化或發展而來的。神創造了萬物,包括人。他也托住萬物,管理一切被造的。他是怎樣作這一切的呢? 是用他永恆的計劃和供應。"計劃"意指神按照特定的計劃管理一切;"供應"意指神供應必要的一切(供應就是照管)。真信徒可以稱神為他的父神,因為神因著 基督的緣故,將他收養為子嗣。一個人若有這樣一位創造天地的父神,就也能相信他會供應自己身體和靈魂所需要的一切。"一切的需要"指我們也許會錯失,卻又 不能錯失的東西。需要指我們真正需要的一切。在危難當中,神的兒女也可以相信神將使他生命中一切的患難變為對他有益的,變成好事。飢餓,戰亂,失業,破裂 的關係,疾病,和所有的損失都證明生活確實是流淚的幽谷。"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 8:28)。神能夠成就這一切,因為他是無所不能的神。他願意也將這樣作,因為他是信實的天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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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ave 發表於 2007-7-14 09:3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7-7-6 13:50 發表
不知道說過多少遍,反基人士必讀的東西,偏偏沒有有興趣。

看人大戰風車還是蠻有趣的。呵!


看你一個人自言自語,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也很有意思,不錯不錯,總比去吸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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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7-7-14 09:43 | 只看該作者
同往是真正的信仰者.
雖然有些事情她解釋得不好(說良心話,不看本版基督徒們的解釋,聖經還好看些.一站在人的立場上解釋,反而感覺不可理喻了),可同往不是找人抬扛的,也不是有意的模糊或是轉移話題的.而且,同往比這裡絕大多數的基督徒更有心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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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ave 發表於 2007-7-14 09:5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38 子竹青青 的帖子

我覺得沒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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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7-7-14 09:5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39 mapleave 的帖子

拋開因信仰而起的爭執,同往人很直率,也很坦誠.
為了信仰,俺還會和她打架.不過那是論事.

再不濟的,同往也是妹妹,俺們還是多退一步好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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