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冒充美國公民以獲取工作將被遞解出境
[列印本頁]
作者:
lawbw
時間:
2010-12-9 09:05
標題:
冒充美國公民以獲取工作將被遞解出境
近日,聯邦第六上訴法院在一案件中裁定,為獲取工作而在I-9表中冒充自己是美國公民者屬不得入境之外國人,其I-485申請應當被拒,遞解出境的判決有效。
Ferrans來自哥倫比亞,逾期居留後與公民結婚申請綠卡。移民局查出他曾在一公司工作,在I-9表中謊稱其為公民,據此移民局拒絕了他的I-485, 移民法官和BIA同樣裁定他屬「不得入境」之外國人。
第六巡迴法院同意移民法官的裁定,Ferrans辯稱其從未在美國政府或移民局冒充過是公民不是理由。
千萬別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冒充你是美國公民。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歡迎光臨 倍可親 (https://big5.backch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