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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註釋羅馬書(111)第四章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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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20 01: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註釋:

  16.所以……是本乎信 以下是本議論的總結:如果我們憑著行為成為救恩的後嗣,那麼信就歸於無有,應許也就落空。但信心與應許必須絕對確實的。我們被神收納為兒子是本乎信,因為單獨根據神的仁慈,所以是堅固的。使徒認為信心是不可動搖的,認為遲疑為不信,這個遲疑剝奪了信心,廢除了應許。這個遲疑就是經院學派所稱之"道德的推測",他們就將這個代替信心。
  因此就屬乎恩 使徒在此首先指明的是,"除了單純的恩典以外,在信心以前無何物,信仰的對象就是單純的恩典。"如果恩典把功德看在眼裡,那麼保羅所說我們所得的不憑功德乃為錯誤。我再用其他的字句述說一遍。"如果恩典就是我們憑信心所得到的,那麼所有關於行為的考慮已經斷絕。"以下的經文就將一切的雙關語(暗昧不明的地方)除掉,更清楚說明應許是本著恩典得的。保羅這句話堅固了這個真理,那就是說只要人們是靠行為,他們就受疑惑的煩擾,因為他們奪取了應許的果實。從此我們可以容易推出恩典並不是像有些人想象的是重生的賜物,乃是神豐盛慈愛的彰顯。因為重生是永遠不會完全的,永遠不能安撫人的良心,又不能憑自身的力量來確保應許。
  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 這話雖然在別處指那些甘願受律法之轄制,又以信靠律法而自誇的熱心家,但在這裡僅指猶太人說的,主的律法就是向這些人頒布的。保羅在另一處經文中告訴我們說,凡在律法管轄界限之內的人都要受咒詛,因此他們一定是被關閉在恩典的門外。他並不是說到那些傾心於行為之義,而捨棄基督的人成為"律法的奴僕";他乃是說到從小就受律法栽培而跟隨基督的猶太人。本節若用以下的字句來描寫就更為清楚:"不僅是指那些屬乎律法的人,也是指那些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人,雖然他們從前沒有律法。"
  世人之父 保羅的目的是願意指出外邦人乃是這恩典的分享者,因他們藉此同一預言而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亞伯拉罕不但被稱為一國之民的父,乃是被稱為多國之民的父,這就預言到恩典將來的擴展,在當時是只限於以色列人。除非所應許的福達到他們的身上,他們還不能算為亞伯拉罕的後裔。根據聖經普通的用法,動詞的過去時式乃是指著神旨意的確定說的。雖然當時沒有這樣的明證,但因主已經如此安排,所以滿可說亞伯拉罕被指定稱為多國之父。現在把摩西的見證插入括弧內,所以本句可以無間斷地讀成:"他在神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這必須說明此關係的方式,免得猶太人只以血統的關係而自誇。所以他說亞伯拉罕"在神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意思就是"我們屬靈的父",因他有此特權,並且由於他和我們有血統的關係,乃由於神的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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