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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FBI卧底社交網站 掀爭議 [列印本頁]

作者: taison    時間: 2010-3-18 14:07
標題: FBI卧底社交網站 掀爭議
FBI卧底社交網站 掀爭議
美聯社華盛頓16日電
March 17, 2010 12:00 AM





在熱門社交網站MySpace、「臉書」(Facebook)和「推特」(Twitter)交友要當心了,因為新朋友可能是聯邦調查局(FBI)探員。據司法部內部文件顯示,聯邦執法人員為追查罪犯,已使用假身分在社交網站卧底,以便與嫌犯交友通訊,並搜集線索。不過,此舉已引發隱私權和偵查犯罪之間界線的爭議。 這份依據「信息自由法」取得的文件,明確指出聯邦執法人員已登錄社交網站與嫌犯互傳訊息,並確認嫌犯親友背景,以及掌握所刊登的照片和影音檔案等信息。當局亦可藉由網站上張貼的珠寶或名車等照片,循線追查搶案或竊盜案。 司法部在這份33頁文件中強調,社交網站對執法當局的重要性。而舊金山公民自由團體「電子疆界基金會」(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獲得這些文件后,已向聯邦法院控告當局這些措施。由於有太多單位在社交網站上卧底辦案,州和地方執法當局甚至還與特勤局、FBI和其它聯邦單位協調網路辦案,以避免互相影響。 聯邦探員在10年前即開始監控AOL和MSN網站,以追查性犯罪者,但當時僅可互傳文字的聊天室,完全比不上如今社交網站存有的大量信息,可能有助執法人員掌握暴力犯罪、金融詐欺或其它許多類型案件的證據。 但電子疆界基金會的律師瑪西亞‧霍夫曼(Marcia Hoffman)指出:「該文件完全未討論任何責任機制,或確保執法人員要負責任使用這些工具。」該團體希望迫使政府向外界公開這項運用社交網站進行犯罪調查、搜證和監視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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