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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民謝燕益刑事控告「綠壩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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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gdan 發表於 2009-8-2 22:2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國公民謝燕益刑事控告「綠壩部長」
2009-08-01
中國公民謝燕益7月31號向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提出刑事訴訟,狀告中國工信部部長李毅中強制推行安裝綠壩軟體,涉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以及顛覆國家政權等。自由亞洲電台記者何平採訪報道

謝燕益在「刑事控告狀」中指出,在目前世界各國發展信息產業、擴大公民知情權和言論自由的同時,作為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的李毅中利用職權試圖剝奪中國憲法所保護的公民言論和通信自由,對中共政府的政治聲譽及社會的和諧穩定造成了極大危害。謝燕益在提出刑事控告狀當天向本台記者表示,李毅中作為國家工信部部長在全國範圍內強制推行安裝綠壩軟體,已涉嫌侵犯了中國公民的通信自由:

「首先來講,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呀,這是刑法上的明確規定,憲法也有相應的規定。這個」綠壩」軟體呢,全民強制安裝,13億人的權益都被工信部的非法政策控制。我在我的控告狀里也論證了它的社會危害性。」

謝燕益向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提出的刑事控告狀指出,綠壩軟體的主要功能是過濾、監控公民接收信息的內容,這無異於剝奪中國憲法中保障的公民通信自由,侵犯了公民的個人隱私。他認為,被告人李毅中的犯罪性質不能因為他的部長身份而改變,也不能因為他是施行公權而改變,相反李毅中涉嫌違法的行為因為他掌握公共權力、而應該承擔責任,受到懲處。謝燕益表示,中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明文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權力或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李毅中在沒有法律依據和授權的情況下,涉嫌利用部長的權力,試圖使綠壩軟體安裝在公民私人電腦中,損害憲法所保障的公民言論、通信自由,涉嫌濫用權力和玩忽職守:

「濫用職權和玩忽職守我也是做了分述,他通過公權力之名在全民中強制性地安裝過濾軟體,而且政治上的影響,它帶來一個社會危害性是政府的這種公信力的喪失,給國家、給社會、給個人都帶來了比較嚴重的一個後果。」

謝燕益在刑事控告狀中強調,中國憲法第一條明確規定,中國是一個工人階級領導、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社會主義國家。但工信部部長李毅中無視憲法,試圖通過信息控制管制人民民主專政主體的信息權,涉嫌對政權國體的顛覆:

「 我們的國家呢是人民民主專政,是人民當家做主。在沒有憲法法律授權的情況下,濫用它的職權來控制所謂的為了防止青少年受不良信息影響之名,這個根本就是不成立的。憲法和法律上是維護、保障人民的信息權力的,這個信息權力是執政權力,是人民當家做主的一個基本的條件,如果你想剝奪,那就是違憲的,這就是反動的,也就構成了顛覆國家政權,這麼一個罪名。」

中國工信部部長李毅中的行政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官方推廣綠壩軟體是否對大多數公民的權利造成侵害?北京的李和平律師認為,相關指控尚需在現行的中國法律中進行較為仔細的研究,但謝燕益以公民身份所提出的刑事控告,對於各級政府官員如何善用手中的權力提出了警示:

「 謝燕益作為中國的一個公民,他發現了工信部部長有這樣的一種嫌疑,他去控告、去監督,就是一個優秀的公民應該做的事情。他也提醒各級官員,他們是人民的公僕,要依法行使自己的職權。這樣公民是看在眼裡的,並且也能有人發現他這樣的行為是違法的,如果他這樣的違法行為做下去,有可能受到法律的追究。」

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在今年6月9號以「避免不良信息對青少年的影響和毒害」為名,發布《關於計算機預裝綠色上網過濾軟體的通知》,規定自7月1日以後,全國出廠和銷售的電腦必須預裝「綠壩-花季護航」過濾軟體。經國內各界的聲討和抵制,目前計劃已暫緩實施。但中共政府對互聯網信息日趨嚴格的監控,引起了海內外輿論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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