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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警隊:將嚴厲對付那些在網路上造謠的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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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華人 發表於 2009-2-5 20:2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9-02-05)新加坡 聯合早報   周殊欽

  一直匿名在互聯網上蓄意對他人作出不實指責的網民,如果以為他們永遠都能躲藏在浩瀚網海所提供的屏障後面,現在可要三思而後行了。

  警察部隊行動局局長黃宏冠助理警察總監受詢時強調,在互聯網上發表惡毒言論者,都不能免除刑事責任。如果有人確實觸犯法律,警方必將徹查。

  「在網路空間里作出的任何不當行為,都是要面對現實後果的。包括對別人形成困擾或對個人、團體、社區甚至整個社會造成危害的行為或言論,只要是違法的,無論是出現在網路空間或是現實世界里,警方都將展開調查。」

  黃宏冠所舉出的例子,包括過去曾有發表極端種族主義言論的網民和博客受到調查和起訴。

  他說:「在互聯網上作出違法行為者,都不能免除刑事責任。」

  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陳慶文也指出,無論是刑事法還是民事法,本地現有的法律都有對付蓄意發表誹謗性言論的相關法規。問題是追蹤網路罪犯涉及取得託管肇事網站的伺服器資料,而這些伺服器未必都設在國內。

  「跨越國界的追蹤方法不僅昂貴,而且也不一定就能取得調查者想得到的資料。」

  最近從人民行動黨議員所管理的市鎮理事會因投資金融結構產品蒙受虧損;楊厝港區議員成漢通在社區活動上被老漢放火燒傷;到常任秘書陳榮順攜眷到巴黎著名烹飪學校度過五周奢侈學習之旅等事件,都有網民和博客在互聯網上不顧後果,魯莽地發表毫無事實根據的言論去攻擊他們,甚至有人捏造謠言指放火燒議員老漢是因付不起購屋分期付款,組屋被建屋發展局收回,才放火燒人以泄憤。

  對於這類匿名在網上造謠中傷公務人員和國會議員的網民博客,警方的態度是不能姑息,必會對觸犯法律者展開調查。
其實,這類惡毒的網民在世界各地都有,而在英國和美國都有網民因在網路空間里作出不當的行為而受檢舉。
  然而,調查網上罪犯的另一層障礙在於網路謠言很多時候是與真相併行傳播的。在網路時代,謠言和真相分別在人們口頭和大眾傳播媒介進行獨立傳播的情況,已被模糊糅合,而且網路謠言也因人們的想象力充分發揮而變得更加「自圓其說和無懈可擊」,使調查者的工作更為複雜。

  儘管困難重重,從英國警方將一名把自己超速駕駛的錄像放上網的男子逮捕,並對他控以四個月監刑,到紐約警察不辭勞苦,著手調查一些YouTube視頻上涉嫌違法的錄像等,可以肯定各地的執法當局對網民的不負責任行為,都採取不姑息的態度。

  對政府而言,謠言往往不利於正常施政,因此抑制謠言的傳播有其必要性,而最佳的應對方法就是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因為對民眾進行教育,使他們了解人人對維持良好的網路環境都有責任,將能對抑制謠言起到一定作用。

  從理論角度來說,要取得將謠言扼殺在搖籃里的效果,當局可從兩方面著手,一是制定相關的法律和政策,對蓄意造謠和傳播謠言者施以相應的懲罰;二是建立健全、及時且暢通的信息發布渠道,以實現信息透明化來抑制謠言。

  然而,陳慶文指出制定更嚴厲的法規,可能會在民間造成反效果,而這對新加坡的聲譽及我國有意發展成新媒體樞紐的計劃都不利。在政治上,這也可能被視為制止批評、審查反政府看法的舉措。因此,當局要執行這些法律,也可能會面對一定的挑戰。

  他認為政府除了加強同人民的溝通與教育,在這方面能做的其實相當有限。

  「我不認為那些反政府或反人民行動黨的人都有意真心地與政府溝通。因此,我們需要的是可辨別是非和能作獨立判斷的人民。」

  他指出,如果互聯網能做到自我管束,那將是最理想的情況。不過,根據他的判斷,這種情況在短期內不會出現。

  人們都對曾被魯迅形容為「殺人不見血」的大眾傳媒所報道的謠言深惡痛絕,而成語「三人成虎」就充分說明了散播謠言的殺傷力有多可怕。
人言到底有多可畏?被謠言暗箭射中者的傷勢會有多嚴重?散播謠言者所須付出的代價又有多大?如果硬要附上一個數字,這個代價可能高達1925萬美元。
  這筆金額就是美國法院前年在一起民事訴訟中判給日用品公司寶潔(Procter and Gamble)在上世紀80年代因受到一項謠言困擾而得到的名譽損失賠償。這起訴訟的結果已成了判斷謠言破壞力的判例之一。話說寶潔公司自1981年起便開始受到它當年所使用的商標被指和撒旦勾結,以達到生意興隆的目的這個謠言所困擾。

謠言的定義

  按照美國學者所下的定義,謠言是一種在人際間私下流傳的對人們感興趣的課題所作的未經證實的闡述或詮釋。既然需要流傳,就必須要有媒介,而隨著跨越國界與地緣的互聯網時代的到來,謠言的傳播更是如虎添翼,不管是複製的速度還是規模,都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

  人們在網路上可以匿臉、匿名、匿蹤,而網路也的確提供了人們無須表現任何社會責任感的空間,而躲藏在它背後的人沒了面對面的尷尬和對法律的顧忌,於是都肆無忌憚地在網路上進行宣洩,使互聯網成了謠言的溫床。

  新加坡信息科技高度發達,資訊通信發展管理局前年的統計也顯示我國接觸互聯網的家庭多達74%。在這樣的一個國度里,要對網路謠言的危害免疫,是絕對不可能的。過去,我國發生過的因有人在網上發表傷害種族情感和侮辱宗教的煽動性言論而被警方逮捕的實例,更是活生生的鐵證。

張有福:適度宣洩可接受

  造謠者利用網路平台來發泄自己的不滿或不安情緒,真是完全不能被接受的嗎?這也不盡然。

  最近在本地網路世界飽受攻擊的白沙—榜鵝集選區議員張有福便認為從社會發展的角度來看,有一個可讓民眾表達看法和情緒的平台是件好事。對於網民或博客透過集體行動,利用互聯網來表達對某起事件,例如對一些市鎮理事會的投資蒙受虧損,或是對議員的不滿,他都能接受。但是,這有個前提,即凡事都必須有個「度」。

  「儘管我認為網路言論和博客應該有比主流媒體更多的言論自由空間,以供民眾自由表達意見,但是自我約束還是有必要的。這是為了避免美化或鼓勵暴力行為,以及刻意誤導人們。」
在他看來,一些網民和博客最近大談楊厝港區議員成漢通被一名精神病患放火燒傷的事件時,指成漢通為人囂張、毫無同情心,甚至有人似模似樣地「揭露」事件的導因,是因這名老漢不滿自己的組屋因拖欠購屋分期付款而被建屋局收回,才採取極端手段。這種失實的指責既殘忍,也不負責任,是完全不能被接受的。
  「我清楚成漢通的為人,所以我知道這些指責都是不實的。有些網路帖子甚至對攻擊者的行為喝采,並認為他應被視為國家英雄。這些言論厭惡得令我停止閱讀這些博客。」

  事實上,張有福在為同僚打抱不平的同時,自己也淪為網路謠言的受害者。事因他最近對環境及水源部常任秘書陳榮順到巴黎上奢侈的烹飪課的事件作出回應時,一時不慎錯用「低等人」(lesser mortal)一詞,而被人假冒其名在某網站上大發「本地人可分為七個等級,政治人物皆為上等人,一般平民都是下等人」的偏激言論,結果引來更多網民的抨擊。

  對於這種網路造謠情況,受訪學者的看法各有不同。研究領域包括新媒體發展的政策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陳贊浩認為張有福不幸因意思被曲解而遭網民攻擊,但是他後來還是向相關網站作出了澄清。

  「這是民主辯論的基本特徵。有些人對他口誅筆伐確實是很不幸的事,但他還是可以自我辯護,這有什麼不對嗎?」

  然而,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律系的陳慶文助理教授在思考我國法律是否能有效地對付蓄意散播失實言論者的同時,也指出互聯網上充斥的反政府言論,就是不真實的現實反映。

  「這些言論更鞏固了我的觀點,即假設一名火星人瀏覽互聯網時,看到了博客帖子和新媒體激烈的反政府言論,必定會以為新加坡人就要搞革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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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來 發表於 2009-2-5 20:49 | 只看該作者

樓主知道這說明了什麼嗎?

一則《新加坡警隊:將嚴厲對付那些在網路上造謠的網民》的新聞出台了,個人覺得新加坡人真是夠聰明,能夠亡羊補牢儘快搶救,省得落個如韓國一樣的下場再收拾起來那是又費時間又費精力,當然這期間最心痛的將是損失的大把大把的銀子。

2008年之前,韓國的網民一直在網路上惡毒的攻擊中國,現在韓國的處境又怎麼樣?韓國和韓國人在中國都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當初韓國人再怎麼惡毒的攻擊中國,中國人還不是該怎麼生活就怎麼生活;但現在中國人對韓國有了反感甚至說是厭惡,韓國人能覺得無所謂嗎?假如真覺得無所謂的話那他們還會出台什麼所謂親情的表示嗎?
當然,日本人在這中間肯定做了很多的手腳,但韓國確實是惡貫滿盈這結果也是他們該得的。

同樣的,西方等國家一直在說中國應該取消網路限制,韓國、新加坡和中國台灣中國香港等地的民主應聲蟲們也一同響應,但網路限制取消以後真的就會如那些民主free的精蠅們所願了嗎?

個人認為:網路限制如同一把雙刃劍,取消了網路限制好的不好的願意的不願意的都會一齊飛向中國,2008年韓國就是通過網路平台成為了第一個讓中國人看清其惡毒本質的國家,下一個會是誰?中國台灣或者中國香港?

現在大多數中國人一直都天真的以為中國的台灣人和中國的香港人是自己的所謂血脈相連的骨肉同胞,但中國的台灣人和中國的香港人也會這麼認為嗎?

假如中國人再通過網路平台看清了他們三方彼此之間根本就沒有什麼血肉可以相連,他們也從來沒有被中國的台灣人或者中國的香港人哪怕有過一絲一毫的接受,那後果又會是怎麼樣?那事情又會向何方演變呢?

[ 本帖最後由 雨來 於 2009-2-6 01:0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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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lz888999 發表於 2009-2-5 21:2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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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 發表於 2009-2-6 00:18 | 只看該作者
「按受」是什麼意思?請哪位看懂了的網友給俺指點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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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天紅葉 發表於 2009-2-6 07:5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雨來 於 2009-2-5 20:49 發表 [新加坡警隊:將嚴厲對付那些在網路上造謠的網民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一則《新加坡警隊:將嚴厲對付那些在網路上造謠的網民》的新聞出台了,個人覺得新加坡人真是夠聰明,能夠亡羊補牢儘快搶救,省得落個如韓國一樣的下場再收拾起來那是又費時間又費精力,當然這期間最心痛的將是損失的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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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天紅葉 發表於 2009-2-6 07:57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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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辣辣 發表於 2009-2-6 10:11 | 只看該作者
網禁那個國家都有. 不僅國家有. 連各個公司. 機關. 大學都可能有自己的網禁
精衛銜微木,將以填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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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辣辣 發表於 2009-2-6 20:3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zhaiji 於 2009-2-6 10:14 發表 [新加坡警隊:將嚴厲對付那些在網路上造謠的網民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人豈可因噎廢食。


網路謠言黃行. 將使網路作用降低.
精衛銜微木,將以填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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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來 發表於 2009-2-6 23:0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w.t 於 2009-2-6 00:18 發表 [新加坡警隊:將嚴厲對付那些在網路上造謠的網民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按受」是什麼意思?請哪位看懂了的網友給俺指點一下。謝謝!

哈哈,每個人都吃著五穀雜糧活著,是不是都難免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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