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預警官場腐敗刻不容緩 [列印本頁]

作者: GandT    時間: 2008-9-9 07:05
標題: 預警官場腐敗刻不容緩
儘管每年的審計報告已經為國人所熟悉,儘管每次的審計風暴已經為大家所適應,但是,今年國家審計署的一個數字還是讓公眾所震動:從2005年到2006年期間,有13個省區將2.58億救災資金挪作補貼行政開支或興建辦公樓。經歷了汶川大地震后,人們對救災資金極其敏感。儘管這筆被挪用的救災資金髮生在2005年到2006年期間,但還是深深刺痛了公眾的心。

  挪用救災資金同挪用教育資金、全民健身資金、社會保障資金等一樣,是一種違法亂紀行為,有的甚至是犯罪行為,為什麼年年審計,年年會出現如此觸目驚心的結果呢?除了制度設計上的某些漏洞、部門利益的無序博弈、官員缺乏官德等等外,就是監督的明顯脫崗和缺失。

  我們不能奢望每年的審計沒有查出一起違法亂紀案件,不能奢望所有的官員好自為之、廉潔奉公,不能奢望國家的每一文錢都用到應該用的地方去。但是,如此多的地區和部門挪用如此多的資金,難道不是對某些地區、某些部門人員齊全的監督機構的嘲弄嗎?假如沒有國家審計署的例行審計,這些資金可就在官員的手裡悄悄地蒸發了,或變成了官員的各類「補貼」以及豪華的辦公樓。

  一個真正的法制社會應該具有幾個基本且相互作用的要素:即通過民主和法製程序選舉產生的各級政府,法治下的各種應責機制,以及一個包括新聞媒體在內的、社會各方面都能參與的強大的監督機制。把願望寄托在一個乾乾淨淨為人民工作的領導者身上是愚不可及的,但人們可以通過民主和法治的安排選舉出一個為人民工作的領導者,可以用完善的制度,包括法制、權力制衡和無處不在的監督,迫使領導者乾乾淨淨為人民工作。這就是監督的魅力和魔力。完善的、有效的、真正的、非形式主義的監督,可以遏制官員濫用權力,包括隨意挪用老百姓的救命錢、隨意動用財政稅款、隨意浪費民脂民膏。

  監督缺失所造成的官員濫權,其損失往往無可挽回。審計署的監督,是國家監督的重要一環,作用巨大。但是僅僅靠審計署一家顯然是遠遠不夠的。如果人大的監督、政協的監督、新聞媒體的監督以及人民群眾的監督有效地運轉起來,很多漏洞就能堵塞在洞開之前,很多損失就能挽於啟動之初。可惜,在眾多的濫權、貪污、瀆職、浪費等案件里,由監督機關在日常監督中發現和制止的經典例子實在太少了。既然監督如此重要、如此實用,那麼,就讓我們的各項監督真正成為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監控公共權力運作的「電子眼」、捍衛公共利益的「守望者」、預警官場腐敗的「警報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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