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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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月時間7年男友有了新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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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婚有七年之癢,難道戀愛也有?

  有故事的人:亦云 女 24歲 文員

  講述地點:京都貝格健康會所

  前話

  十六七歲的少女情竇初開,那略帶青澀的朦朧感情揮之不去;20多歲的女孩兒走入社會,經受著物質的誘惑,但對愛情的追求讓她聽從了心的選擇;24歲的女孩兒怎麼也沒想到,從此自己將一個人過,她說,她的傷痛,只源於愛人戀上了另一個人。曾經,那個男孩兒用惡作劇之後壞壞的表情俘獲了她少女的心;一曲《戀上另一個人》讓她決定投入到他的懷抱。

  亦云高挑的身材,披肩長發恰如其分地襯托出她明亮的眼睛,她很安靜、很溫柔。她說自己是個愛聽歌的女孩兒,尤其喜歡那些帶著淡淡憂傷的情歌。但現在的她說,悲傷的歌兒不能聽太多,否則,就會變成真的。

  第一次看到李劍和那個女人在一起,亦云就覺得不對勁兒;果然,那天晚上,李劍就要和亦云分手,他堅持說和那個女人無關。

  情人節后的星期天,我和媽媽上街買東西。本來我想和李劍一起去的,但之前打電話給他時,他說最近一周都要上夜班,我知道他的辛苦,於是沒有強求。但看著濱江道上熙來攘往的人流,不時有牽著手的情侶從身邊經過,我突然很想念他。不知道為什麼,那天我總有些心不在焉。

  晚上吃飯的時候,我們走進了一家賣米線的小吃店。後來我想,如果不是媽媽非要跑到這麼遠的地方吃米線,如果我們走進的第一家店面不是人滿為患,也許我到現在還是個沉浸在幸福中的小女人。

  走進店裡的時候,我看見李劍坐在角落裡,對面是一個卷頭髮叼著煙的女人,旁邊還有另外兩個人。從他驚詫的眼神里我看出他和我一樣驚訝,我走到他面前,他向我介紹那個女人是他的經理,卻並沒有介紹我是誰。

  我們在離他們不遠的桌子坐下,媽媽說那個女人在不停地瞟我,這頓飯我吃得頗有些忐忑。沒過多久,李劍起身向我們告別,他說會再和我聯絡。這時候我突然發現只有那個女人和他一起走了出去,難道只有他們倆來吃米線嗎?這樣的想法讓我不安起來。

  晚上8點多,李劍打電話給我,因為當時我正在商場試衣服說話不方便,我們就沒有多說;12點多,我洗完澡發現有兩個未接來電,都是他打的,我賭氣沒有回。凌晨一點鐘,當我的手機再次響起時,我只看到一條簡單的簡訊:我們分手吧。我覺得李劍是因為我沒接他的電話而生氣了,所以並沒多想,直接關機睡覺了。

  轉天一開機我就接到了他的電話。他問我收到簡訊沒有,我以為他還在生氣,故意問他:「什麼簡訊?」生氣歸生氣,我想他總不至於再提一次分手,但是李劍真的說了:「咱們分手吧。」

  這句話對於我如晴天霹靂一般,女性的直覺讓我一下子想到了在米線店遇到的那個女人:「是因為她嗎?」李劍說不是。其實他的回答究竟是什麼並不重要,因為當時我已經有些歇斯底里。我只是甩給他一句話:「別管是不是,帶著她當面給我把事情說清楚。」然後就猛地掛斷了電話。

  那天晚上我在網上遇到了李劍。他跟我說對不起,還說這件事和別人沒有關係。我盯著電腦屏幕,頭腦漸漸冷靜而心情依舊煩躁不安,我真想透過這冰冷的屏幕看到李劍的心。我使勁敲著鍵盤:「你說跟她沒有關係,誰信啊?我看到你們在一起,6個小時后你就要和我分手?」我不停地問:「你們在一起多久了?多久了……」而回答是:沒有,沒有,沒有……以及沉默。

  其實最不願意相信的是我自己。相識了七年的男朋友,戀上了另一個人?

  亦云找李劍要一個解釋。當李劍抱住自己的那一刻,她覺得事情其實並沒有想象中那麼壞。

  那幾天李劍不肯見我,說要安靜一下。我給他時間,同時也反思自己。

  難道是因為我對他的忽略?年前那段時間我比較忙,我們見面的時間比平時少了,但應該做的我一樣都沒落下。我會關照他的穿衣吃飯,會提醒他不要累著自己。我們同歲,今年是我們的本命年,年前他說過年不想買新衣服了,穿以前的就行。我說不好,人生只有一次24歲,不能這樣湊合著過,硬拉著他去買了襯衣,毛衣以及紅色的內衣,襪子,腰帶,自己卻一件未添。

  至於說是因為我不同意結婚讓他有了別的想法,那更說不通了。去年七月份,我懷上了他的孩子,如果不是把他看作可以託付終身的人,我是無論如何也不會把自己的一切都給他的。當我告訴他我可能懷孕的時候,他看著我的目光中滿是柔情和疼惜,他說:「既然懷孕了,我們就結婚吧。」但是我考慮再三,以我們現在的經濟實力,養不起一個家。我不敢告訴爸媽,就讓他陪我去做了流產。

  那天躺在病床上,我一直在哭。不知道是因為身體上的疼痛還是心疼:我清楚地記得第二次做檢查時,那個小東西已經有了心跳。手術之後應該觀察半小時,但是那個地方,我一秒鐘都不願意多呆,那是一個生命終結的地方。強忍著走出手術室,看見他焦急等待的樣子還有借來的輪椅,我只說了一句話:我現在只想馬上回家。手術后他帶我去他家,看著他忙活著給我熬小米粥沖紅糖水,我突然覺得很幸福。那之後的半個月,本來喜歡孩子的我不想看見任何小孩兒,有關小孩兒的任何細節都能讓我眼淚橫飛。他陪著我經歷了這些,不可能不知道我愛他。

  想來想去,只有一個可能,他愛上了別的人,就是那個女人。想到這兒,我就再也等不下去了。我打電話給他,他總是推說工作忙,沒有時間。想到他在故意躲著我,我心裡更沒底了,實在沒辦法了,我給他下了最後通牒:「我今天必須跟你談談。如果你在上班,我就去單位找你;若是成心躲著我,我就一直在你家等。」我並不是一個胡攪蠻纏的人,但那個時候,我想不出別的辦法。他同意下午跟我談,讓我3點鐘在家等他。

  他的家我來過很多次,但這次,心境卻大不一樣。我坐在沙發上問他這幾個月來發生的事情。我以為他會解釋,哪怕是給我一個分手的理由也好,但他卻說:「沒什麼。」然後就又開始道歉。他的態度激怒了我,我順手把桌子上我們的合影摔在了地上。然後,我跑進他的房間,把我們所有的照片都找了出來,撕碎,扔在地上也扔在他的身上、臉上,我嘴裡喊著「我成全你們」,然後摔門而去,不管他在後面怎麼叫我。

  我跑出去,卻不知該去哪兒。我意識到自己的情緒太激動了,這樣根本留不住他。我告訴自己要冷靜,重新敲開了他家的門。但是看到他的那一瞬間,我卻怎麼也控制不了自己,我推他,不停地推他,一直把他推到牆上,然後掐住他的脖子:「跟了你七年,難道就換不來你一句實話?」不知道為什麼,他抱住了我。那一刻我覺得,我還有希望。

  亦云覺得自己完全有理由相信李劍不會走。七年,他們一起經歷了太多的風風雨雨,他們也拒絕甚至傷害過別人。

  我相信李劍不會離開我。

  我16歲考入職專那年,就收到了李劍託人送來的信。寫的很長,表達也很直接。第一次收到男生的信,感覺有點怪怪的,我什麼也沒說,撕掉了那張紙。

  此後我的自行車就經常被拔掉氣門芯,或者鈴鐺蓋兒被弄掉了。我知道是他乾的,因為每次看到他,他的臉上都會流露出一種壞壞的笑。突然有一天,看著他的壞笑,我心中一動。那天,我用兩盒圖釘扎爛了他的車胎。

  那種相互吸引的感覺好像是慢慢才建立起來的。忘記是什麼契機,但是我們在一起了。我們兩家離得很近,他每天都會在我家樓下等我,然後一起去上學。突然有一天,他跟我說要分手。我猜測,他可能在意我有不少異性朋友,但是他不說,我也不問,況且,那時的我也不可能為了他放棄我的朋友。我不甘示弱地告訴他:「我也正好不想談了。」我們就這樣莫名其妙地分手了。當時也沒有什麼感覺,那時候朋友對我來說比較重要。

  再次看到他是在一家快餐店。那時我讀職三,功課不忙,打算到快餐店打工,可沒想到李劍也在那兒。當時我已經有了要好的男朋友,他叫林然,很穩重,也很遷就我,最重要的是他愛我。李劍當時也有女朋友。看到彼此的那一剎那,我們不約而同地沒有跟對方打招呼。我說不出那是一種什麼心態,雖然一起工作后見面的機會很多,但是除了工作需要,我們不跟對方多說一句話。

  有幾天沒看到他,我也忍住不向別人打聽他的去向,但心裡卻有著說不出的失落,生活中好像缺少了點兒什麼一般。直到兩個月後他重新出現,我的心情和生活才又恢復了正常。但那個時候我並沒有什麼別的想法,畢竟,我有男朋友,而他也有女朋友。

  有一天晚上,我忽然接到他的簡訊,他問我:「你過得好嗎?」當時我正和林然逛街,我沒有回那條簡訊,但一晚上我和林然再無話說。我謊稱累了讓林然送我回家,那天,我失眠了。

  第二天在快餐店見面的時候他跟我打招呼,我也同樣和他打了招呼。幾天後我又收到他的簡訊:「我有一個好朋友,他傷害了一個女孩兒。如果你是那個女孩兒,你會原諒他嗎?」不知道為什麼,我知道李劍說的是自己,我們之間一直有種說不出的默契,我回問他:「你說的是你還是你的朋友?」他說是他的朋友,然後我告訴他:「你朋友的事兒,讓他自己解決!太晚了我要睡覺了。」但又是一夜未眠。

  轉天他約我見面。他對我說,他還喜歡我,他跟他的女朋友已經分手了。看著他的表情,聽著他的聲音,我相信他說的每一句話。我的心翻騰起來,和林然在一起時,我從來沒有過這種被火灼燒的感覺。我告訴他,我需要時間考慮。

  現在想來,如果我不跟他出去唱歌,如果他唱的是另外一首歌,如果他唱得不那麼投入,或許我們就不會那麼快重新走到一起了。「你吻過你愛過也恨過/擁抱過卻犯錯的情人/我不能過問/是我先轉身愛上了錯的人/戀上一個人……」游鴻明的《戀上另一個人》。唱到最後,他的歌聲里夾雜著嗚咽,他說,這就是他的心情,而我已經淚流滿面。他抱了我,我沒有拒絕,我知道,我已經在他和林然之間做出了選擇。

  轉了一大圈,我和李劍又走到了一起。後來我才知道,為了和女朋友分手,李劍還挨了那個女孩兒一刀。那一刀,是為我受的。他說,他愛我,所以他會為我做一切。

  發現李劍真的愛上別的女人時,亦云接受不了。她想用一種激烈的方式留住自己愛的人。

  抱著那一線希望,我等著他給我一個理由。轉眼到了2月29日,他的生日。這一天,我等了四年。我曾經想過無數種給他慶祝生日的方式,但是到了今日,我該怎麼辦,又能怎麼辦呢?我在網上遇到他,他說他病了,正在發燒,嗓子疼。他以前也經常這樣,我很心疼。

  我買了他愛吃的水果。坐在客廳里,我們相對無語。我終於忍不住又問到了分手的原因。他也說不出什麼,除了說父母反對之外,就剩下道歉了。被我問煩了,他就說累了想睡一會兒,便回到了卧室。我坐在客廳里,不知道為什麼,也許是女人的直覺吧,覺得他屋子裡有女人說話的聲音。我衝進去,他正在打電話,沒有人。我也沒多想,一把就奪過了他的手機,果然是一個女人!那女人問他感冒好了沒有,見這邊總不說話,嗔怒著,我不可能聽不出那種語氣的含義。

  「方紅吧?」李劍告訴過我她的名字,還告訴我她是從別的城市調到天津來工作的。

  「你是亦云吧?」她也不示弱。

  「想不到你連我的名字都知道。你和李劍什麼關係?」我憤怒了。

  「這和你有什麼關係?想知道的話,問李劍。」

  李劍搶過了手機。我們不說話,對視著。手機再次響起,他不接;再響,我奪過手機按下了揚聲器,就聽到了那個女人的哭聲:「亦云為什麼在你家?你不是說你們已經分手了嗎?你不是說過,愛我的嗎?老公你說話啊,別這樣好不好……」當著我的面,李劍什麼也說不出,他只會說:「你先掛電話,我回頭打給你。」

  我開始摔東西,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我質問他:「這就是你所說的沒有關係了?」但無論我怎麼鬧,李劍只有一句話:「我不想說。」我氣急了,摔東西已經不能讓我發泄自己的情緒,我劈頭打了李劍兩個耳光,如果不是他下意識地躲閃,我不知道會把他打成什麼樣。我哭了,打在他臉上和打在我心裡,根本沒有區別。

  打鬧歸打鬧,看他病得難受,我還是很心疼他,陪他去輸液。回到家時,他父母已經回來了。我希望他的父母可以幫我勸他,於是把整件事兒告訴了他們。見他們不相信,我拿過李劍的手機,撥通了方紅的電話。我仍舊按下了揚聲器,把手機放在李劍耳邊。

  李劍仍在重複那句話:「你先掛電話,我回頭打給你。」我急了,把手機拿過來問她:「你知道你是第三者嗎?」她回答得理直氣壯:「你們沒結婚我就不算。而且,你了解李劍,知道他想要什麼嗎?你也不反省反省自己!」我冷笑,七年,我會不了解李劍,不知道他想要什麼?

  掛斷電話,我盯著李劍:「我們七年的感情,比不上你們一個月的相處?」李劍不說話,其實他的沉默就是答案。我抬手又給了他一個耳光。當著他父母的面,他可能有些接受不了,站起來說:「有本事你再打一個。」火頂到腦門上,我就真的又打了一個。他突然憤怒起來,居然還手打了我一個耳光,我人生中第一個耳光!我一下子就瘋了,我抓住他的領口,又連著打了四五下。

  他媽媽拉開了我。李劍往門外走,我去攔他,他一把把我推倒在地,我爬起來追了出去。這場鬧劇就結束在我從樓梯上摔下去的那一刻……

  為了留住李劍,亦云願意放棄一切,包括女孩兒的矜持和驕傲。七年的感情和亦云的堅持,能不能留住李劍呢?

  那天看過醫生,確定傷得不重,李劍送我回家。這次,我沒讓他送我上樓。在樓下,我讓他抱抱我,但是他拒絕了。現在,他連碰我都不肯?

  在他陰曆生日的前一天,我發簡訊給他:「我明天想見你。」他說想靜靜。我已經給了他足夠的時間,但我不想勉強他。他生日那天的晚上,我看到他在QQ上,IP地址顯示QQ是在方紅所在的城市登錄的。我的心涼了,我真的留不住他了嗎?

  再次去他家的時候我告訴自己不能再鬧了,那樣只會讓他離我越來越遠。我沒有提他和方紅一起過生日的事兒,只是說:「我可以當什麼都沒有發生過,只要你肯回來,我們重新開始。」他不肯。我從來沒想過,我會這麼沒有自尊地去求一個男人留在我身邊,但那天,我真的做了。我說我們曾經的美好日子,說我對他的感情,說我們之間的承諾,但都沒有用。他的決絕讓我想起了當初我和林然分手時的狠心;而後我突然想起了李劍以前的女朋友,那個也為李劍做過流產的女孩兒,在我幸福地和李劍複合的時候,她是否也經歷了我現在經歷的一切呢?

  最後一次見他是在我喝醉酒之後。為了讓我散心,幾個要好的女朋友陪我去唱歌。我喝醉了,然後就不斷哭鬧,喊李劍的名字。朋友們被我鬧得沒有辦法,輪番打電話給李劍,他才來接我,送我回家。他坐在計程車的副駕駛座上,我的兩個女朋友在後面把我夾在中間。迷迷糊糊,我聽到李劍在打電話,曾經,他只有和我說話時才用這種語調。我知道電話那頭是誰,也知道他徹底回不來了。

  現在,我不願意出門,出門之後又不願意回家。天津的每一個地方,都有我和李劍的影子,都能引起我對他的思念。回到家,我把自己關在房間里,沒有開燈,我在黑暗中回想著他的樣子,那麼清晰。透過窗,我看不到星星,只看到附近居民樓里閃爍的燈光,萬家燈火的感覺很溫暖,但我的家在哪兒?最悲傷的時候,我透過窗看到的不是燈光,而是水泥的地面。我也曾想過,跳下去是否會有種飛翔的感覺?看不到星星的夜裡,我總會夢到他,他跟我說分手吧,讓我放了他,然後頭也不回地跟方紅走了。我哭我喊,但都沒有用。

  走在街上,看著熙熙攘攘的人群,牽手的人那麼多,但真正能夠這樣牽手到老的又有多少?「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這曾經就是我與他之間的約定,但現在,他在哪裡?眼睛濕潤了,我告訴自己是風把沙子吹進了眼睛,但是淚水越發肆無忌憚地流了下來。我索性放任淚水肆虐,流吧,淚水流幹了就不會再流,也就不會再悲傷了。

  后話

  亦云想不明白,七年的感情還比不上他們一個月的交往嗎?而且,方紅已經調到了另一個城市工作,他們真的能夠結婚嗎?都說結婚有七年之癢,難道戀愛也有?

  亦云的心情已經平靜很多,她說,自己曾經辜負林然愛上李劍,現在李劍又拋棄她愛上別人,這也許是老天對她的懲罰。李劍說過,老天是公平的,做錯了事就要受懲罰。亦云說,如果真的要受罰,她願意獨自承受。她還是希望李劍幸福,更希望人們都不再承受愛人戀上另一個人的傷痛。

  亦云說會考慮以前的一個追求者。「既然已經不能挽回了,那我只能向前看。幸福就在前面,只要我快跑兩步,還能趕上。」說這話的時候,亦云很認真。但是當我問她,如果李劍肯回頭,她是否還會接受他時,亦云沒有一點猶豫地說:「會,起碼現在會。」
把你的影子加點鹽,風乾。

老的時候,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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