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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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刃劍 發表於 2008-2-7 00:5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十誡」 是人類最早的國家性法典之一, 從縱橫兩大關係闡述了人生在世當遵守的基本誡律 : 縱向關係指的是人與神之間的關係(1-4誡), 橫向關係指的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5-10誡). 縱向關係表明造與被造之間的絕對關係, 橫向關係表明的是被造物與被造物之間的相對關係.

「孝敬父母」是十誡律法中的第五條誡命. 列在人與人之間橫向關係的第一條. 其在人生守則中的重要性可見一斑. 在舊約聖經里, 從由十誡推演出的民事律可以看出, 以色列人對於干犯父母之罪的懲罰是非常嚴厲的, 常常是處以極刑.

「鄉下人進城」發表的<耶穌的」孝道」>一文(以下簡稱」鄉文」), 從幾處新約聖經的記載, 推斷出耶穌自己沒有遵守"孝敬父母"這一誡命, 完全是在沒有理解新約記載的基礎上得出的主觀的臆想, 特討論如下.

1. 鄉文說,

「新約對他和約瑟的關係著墨極少,似乎關係非常冷淡,如果關係親密,福音書的作者們定然不會惜墨如金。」


這種推斷沒有任何根據. 四福音書的目的不是記錄耶穌的生平, 而是見證耶穌是道成肉身的彌賽亞, 在他身上同時存在著兩重身份: 是完全的神, 也是完全的人. 從神性的角度, 他當受一切被造之物的敬拜, 他與人的關係當遵從十誡的1-4誡. 從人性的角度, 他與人的關係才遵從5-10誡.

福音書的重點在見證他的神性上, 因此在取材事具有明顯的選擇性, 凡是與這一主題無關的內容, 比如耶穌三十歲以前的生活, 都沒有詳細記載, 只有路加福音一處記載了耶穌12那年, 與父母一同上耶路撒冷,但未與他們一同回去,仍留在耶路撒冷,當父母在殿里找到他的時候,人們都驚奇祂的悟性和應對,他對父母說:「你們為什麼找我?豈不知我必須以我父的事為念么?」以此顯明他神子的身份。路加福音記載到, 耶穌的父母聽不明白他在說什麼,  耶穌就同他們回去了,並且順從他們. 這段記載表明耶穌在人性里完全順服父母的教導, 儘管他們不明白他的意思。這是唯一處記載他30歲以前發生的事, 重點不在他順從父母, 而在於他在殿里辯論聖經.

福音書提到耶穌出來傳道是, 已經三十歲了. 有些聖經學者猜測此時耶穌的父親約瑟可能已經不在人世, 因為聖經提到馬利亞時, 有她的兒子猶大和雅各陪伴, 而沒有提到約瑟. 另一方面, 以色列人有子承父業的習慣, 猶太人稱耶穌是木匠的兒子, 隱喻他是從小跟隨父親做木工的.

以上這些說明, 都沒有任何證據表明耶穌和他父親的」關係非常冷淡」. 這個結論除了出自自己的想象以外, 沒有任何依據可以證實.

2. 鄉文說:
「據新約的記載,耶穌稱呼他的母親的時候既無敬意也無愛意。對他來說,瑪麗婭只是生了他的女人,是一個「婆子」——一個在當時聽起來比現在更不敬的稱呼。瑪利亞作為「神」的一夜情伴侶兼母親,或者說,作為上了歲數的處女(天主教至今還認為瑪麗婭處女終生)…:「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約翰2:4;中文版譯作「母親」,加註解說「原文作婦人」,其實說原文作「婆子」更貼切)。」


首先, 聖靈透過童女馬利亞受孕, 不向鄉文所理解的那樣污穢, 無形的聖靈不可能也沒必要通過」性」的方式使童年女懷孕, 神只要改變她的細胞結構就足以在她腹中形成一個類似受精卵一樣的細胞.

其次, 「婦人」一詞在原文中沒有任何貶義, 就象德文中的Frau一樣, 可以翻譯成夫人, 婦人, 女人, 妻子,  太太. 翻譯成」婆子」, 只能表達譯者的粗俗.  

第三, 天主教認為馬利亞終生處女是他們自己的理解, 聖經清楚的記載耶穌至少有兩個弟弟. 女人結婚生育不影響她的聖潔, 當馬利亞完成了神賦予她特殊的使命以後, 她同樣可以象其他女人一樣, 享受人間的天倫之樂, 因為她也是人.

最重要的在於約翰福音關於」婚宴」一節的記載. 馬利亞作為耶穌肉身的母親, 從人性上說, 耶穌當孝敬她, 但是從神性上說, 他是馬利亞當跪拜的主. 馬利亞不完全清楚她自己和這位不速之客之間的定位, 當婚宴上酒用完以後, 馬利亞一心想讓耶穌顯明他自己的神性, 因此才要求耶穌do something. 這裡很明顯的, 馬利亞不是要她兒子去幹些力氣活或跑跑腿去買酒, 而是想要他使用他的神性顯出神跡來. 因此她是在用」為人母」的地位, 對耶穌的」神性」實加影響. 這是違背神人縱向關係的. 在這樣的前提下, 耶穌在他的神性里溫柔的提醒馬利亞: 「婦人, 我(神)與你有什麼相干呢?」 意思是說, 人憑什麼命令」神」做事(行神跡)呢?

所以, 這裡不再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問題, 也就是說超出了」孝敬父母」這條誡命的範疇, 而是涉及到人和神的關係.  因此, 用這經文說明耶穌對馬利亞沒有敬意, 完全是對經文的理解錯誤.

3. 鄉文在解釋馬可福音3:31-35時說:
用基督教自己的話說,這叫「屬靈的家庭關係至終比屬世的家庭關係更加重要,更為長久」,用大俗話說,就叫大義滅親,更通俗一點兒就叫,為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六親不認。


這裡又見鄉文對聖經的曲解和自我想象的發揮.

首先, 馬可福音記載的是耶穌向眾人講道, 顧不上吃喝, 向他們講述神國的奧秘. 他的親屬不認識他的神性, 以為他瘋了. 文士說他被鬼附了, 這時馬利亞和耶穌的弟弟們在門外叫他, 又是試圖用"人性"干預耶穌來自"神性"的教導. 耶穌借著"父母兄弟"這個話題, 把神國里更真實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講解出來. 在神的國裡面,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不僅僅是比在世上的親情更重要, 更長久. 而且也更真實.

耶穌在此沒有否認馬利亞是他的母親, 也沒有教導人要大義滅親, 更沒有表示六親不認. 只不過是用人間親情, 把神國里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表達出來. 只有那些與神為敵的人, 才回在神國與親情之間挑起矛盾和衝突.

4. 鄉文在提到」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一節中寫道:

耶穌在這裡對門徒提出的要求,也可以用通俗的話表達出來,就是:你要想進天堂想得永生,那就要不顧你爹媽的生死跟我走。耶穌在其他地方的表述也能證實這一點:


同樣, 這是鄉文對聖經和猶太文化的無知所造成的. 按照猶太人的傳統, 一個人的父親死後, 他要在家裡哀哭守候直到安葬, 在此其間他是不可以到跟這人亂跑的. 那人說」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 明顯不是說他父親剛死還沒有埋葬, 而是一種推託, 意思是等他給父親養老送終以後再來跟隨耶穌. 在同樣的場景下, 路加福音都提到他們的選擇與」神的國」之間的關係. 顯然, 這幾個門徒對耶穌所傳的」神國的福音」有很多誤解, (請參照兩刃劍< 聖經的結構特點和解讀方法探討>一文中關於"神的國"一節的討論.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 ... &extra=page%3D2

耶穌從來沒有教導人要離開現實生活去跟隨他, 而是教導人要擺脫世界上虛幻的纏累, 「神的國」不是要在人生中拿掉什麼祝福, 而是要加添祝福, 人只有放下虛幻的勞苦, 才能騰出手來接受真實的祝福. 因為耶穌對跟隨他的人都有明確的應許: 「你們前求神的國和神的義, 這些(指吃穿等)都必加給你們」. 那些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人, 指的就是那些想得到神國的祝福, 卻又放不下世間虛幻的勞苦之人.

5. 鄉文在論及馬太福音10:34-37時說

為了自己一個人的所謂永生,必須不顧父母家人的死活跟著耶穌走,這其實就是耶穌所要求的孝道。在這一點上,耶穌的言行倒是很一致的。


這同樣是對」神的國」這一福音重點的誤解. 耶穌的意思是他來到世間, 代表著"神的國"向"撒旦的國"在地上正式進入宣戰, 因此, 屬撒旦的人必然會對屬神的子民進行全面的攻擊, 有些屬於撒旦的人, 會不顧兒女親情與相信耶穌的人反目. 看看我們的周圍, 這種顯現直到現在仍然隨處可見.

"兩國"的交戰,是善與惡的交戰, 是光明與黑暗的交戰, 是生與死的交戰. 在這種靈界交戰中, 當"私情"和"真理"發生衝突時, 也就是說當十誡的橫向關係和縱向關係發生衝突的時候, 人把重心放在什麼地方, 是對信仰的極大考驗. 馬太福音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和路加福音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是同一個短語的不同翻譯形式, 在這個短語中, 「恨"是一個比較級用法, 意思是在兩者之間, 「愛"一個超過"愛"另外一個.

總結:
綜上所述, 福音書的重點在於見證耶穌的神人二性, 已及他道成肉神所帶來的神國降臨. 鄉文明顯完全沒有理解福音書的中心思想和寫作目的, 並對猶太文化和語言表達方式一無所知, 因此才在對這些經文的理解上出現錯誤. 然而, 鄉文在對聖經研究的認真態度上, 表現的令人敬佩研討姿態. 因此本人特寫此文與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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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ffer 發表於 2008-2-10 01:1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00 在美一方 的帖子

捏造這句耶穌可能從來沒有說過的話。

善意提醒,注意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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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08-2-9 23:40 | 只看該作者
有的版本加上什麼「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捏造這句耶穌可能從來沒有說過的話。然後基督教千多年來就用這句捏造的耶穌的話來傳什麼大愛,這還真不是什麼改不改幾個字的問題,而是矇騙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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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ffer 發表於 2008-2-9 23:2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98 在美一方 的帖子

這還有簡易版的聖經:
9:55                  But turning round he said sharp words to them.

你若真的不存偏見,就看得出這三個版本所說的事情都一致。要是這樣來批評」一字不改「,那我也無話可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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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08-2-9 22:58 | 只看該作者
Luke 9 (NIV)

54 When the disciples James and John saw this, they asked, "Lord, do you want us to call fire down from heaven to destroy them[c]?"
55 But Jesus turned and rebuked them,
56 and[d] they went to another village.

Footnote:
d Luke 9:56 Some manuscripts them. And he said, "You do not know what kind of spirit you are of, for the Son of Man did not come to destroy men's lives, but to save them." 56 And

-----------------------------------
Luke 9 (New KJV)

54 And when His disciples James and John saw this, they said, 「Lord, do You want us to command fire to come down from heaven and consume them, just as Elijah did?」[e]
55 But He turned and rebuked them,[f] and said, 「You do not know what manner of spirit you are of.
56 For the Son of Man did not come to destroy men』s lives but to save them.」[g] And they went to another village.

Footnote:

   e. Luke 9:54 NU-Text omits just as Elijah did.
   f. Luke 9:55 NU-Text omits the rest of this verse.
   g. Luke 9:56 NU-Text omits the first sentence of this verse.

可見什麼那經一字未改,純屬那什麼話。

[ 本帖最後由 在美一方 於 2008-2-9 09: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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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ffer 發表於 2008-2-9 22:1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94 chico 的帖子

能告訴我您用的是哪個版本的聖經嗎?不會是【減縮版】吧?

K.J.V:
9:55                  But he turned, and rebuked them, and said, Ye know not what manner of spirit ye are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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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huhu 發表於 2008-2-9 15:49 | 只看該作者
孝順這個詞是翻譯過來的意識,英文的意思是honor, 就是尊敬你的父母。這個和孝順可差著十萬八千里了。。。。要說孝順,人和人的見解還不一樣呢,何必爭那字面上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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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之靈 發表於 2008-2-9 14:06 | 只看該作者
回朽木網友,


原帖由 朽木 於 2008-2-8 21:45 發表


耶穌降世為人, 是為拯救全人類這一使命而來. 俺不是說了嗎, 他從來沒有為自己的利益, 動用過任何神性. 要是象您說的, 耶穌的家人要是能因著他的神性沾光, 而不是通過信心得救, 那耶穌就 ...

正確, 但是他也只能在"人力"許可的範疇全力相救


就是說,有神力,但那會兒不用。

這正是鄉文的致命弱點, 將人與人之間的"孝"(十誡第5誡)和人與神與之間的"忠"(十誡第1-3)混為一談了.

世上的"忠"是人與國家或君王之間的關係, 也是人與人之間的橫向關係. 因此從世人的角度, "忠孝"既然都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就會有顧此失彼, 不能兩全的時候.

但是在基督教里,人和神之間的關係非常清楚, "孝"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是橫向的, "忠"則是人與神之間的關係, 是縱向的, 二者沒有任何衝突.


鄉文並沒有認為人與人之間的"孝"和人與神與之間的"忠"是一個概念。恰恰相反,鄉文的核心意思,就是說耶酥讓人在神與孝之間,選擇神。顯然他認為這是兩回事。

如果像你比喻的,這兩者一個是縱向,一個是橫向,那它們可是必然相交的呀。  怎麼會沒有任何衝突呢?就像在十字路口,當縱橫兩方向都有來車時,就得讓一方先走,一方後走。不同的是,交通燈可以輪流變紅,而在神性和人性的交叉路口上,神永遠有優先權。

不要埋葬死者,而要跟神走,就是一例。

聽起來,這好像有些耳熟啊。文革時,也有說人性要放在黨性,階級性之後的。人哪,什麼時候你才能理直氣壯,勇敢地把你的人性放在第一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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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08-2-9 04:2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93 朽木 的帖子

你和老鄉的解釋都有各自的道理。
這 55 56 中英文的翻譯可不一樣了

53 那裡的人不接待他,因他面向耶路撒冷去。  
54 他的門徒,雅各,約翰,看見了,就說,主阿,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作的嗎(有古卷無像以利亞所作的數字)?  
55 耶穌轉身責備兩個門徒說,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
56 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性命或作靈魂。下同。),是要救人的性命。說著就往別的村莊去了(有古卷只有五十五節首句,五十六節末句。)。  
57 他們走路的時候,有一人對耶穌說你無論往哪裡去,我要跟從你。  
58 耶穌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只是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  
59 又對一個人說,跟從我來,那人說,主,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  
60 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只管去傳揚神國的道。  
61 又有一人說,主,我要跟從你。但容我先去辭別我家裡的人。  
62 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

53 but the people there did not welcome him, because he was heading for Jerusalem.  
54 When the disciples James and John saw this, they asked, "Lord, do you want us to call fire down from heaven to destroy them?"  
55 But Jesus turned and rebuked them,  
56 and they went to another village.  

57 As they were walking along the road, a man said to him, "I will follow you wherever you go."  
58 Jesus replied, "Foxes have holes and birds of the air have nests, but the Son of Man has no place to lay his head."  
59 He said to another man, "Follow me." But the man replied, "Lord, first let me go and bury my father."  
60 Jesus said to him, "Let the dead bury their own dead, but you go and proclaim the kingdom of God."  
61 Still another said, "I will follow you, Lord; but first let me go back and say good-by to my family."  
62 Jesus replied, "No one who puts his hand to the plow and looks back is fit for service in the kingdom of God."

[ 本帖最後由 chico 於 2008-2-9 04:2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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朽木 發表於 2008-2-9 03:3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hico 於 2008-2-9 01:50 發表
是你們解經人,猜想出來的吧,你們經文里可沒說他老父健在呀。


俺跟你多說幾句哈.

1) 前面說了, 按照猶太人的規矩, 如果一個人死了父親還沒有下葬, 他是不該在外面拋頭露面到處亂跑的.

從上下文看, 9:56-57說, "說著就往別的村莊去了, 他們走路的時候, 有一人.... 又對一個人說:....",

英文翻譯的比較明顯, 是說故事發生在他們從一個村到另外一個村的途中, 很顯然有一群人在跟隨著耶穌, 說明這些人都是離開自己的村子, 跟著耶穌到處跑的人. 但是這些人跟隨的目的是什麼, 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其中一個人誓旦旦的說, 無論耶穌走到哪裡, 他都要跟從. 這個人表達了他跟隨耶穌的目的. 在這樣的場合, 耶穌向其他兩個也跟著一起走的人提出邀請: "來跟從我." 這一邀請, 把那兩個人跟隨的目的顯露出來了: 他們只是跟著看熱鬧的, 一來正格的, 就全縮回去了. 所以, "埋葬死人", "辭別家人"不過是怯場的借口.

2) 從耶穌的要請看, 我們知道"跟從我"的意思不是一朝一惜的事, 而是一生一世的決定. 一個從心裡願意跟隨耶穌的人, 神絕對不會在意他花幾天時間處理個人事情. 很顯然, 那兩個人不明白耶穌邀請他們跟從的意思, 以為跟從耶穌的就是跟在他身邊浪跡天崖. 其實, 一個人完全可以在自己的家, 在自己的親友身邊, 就成為跟隨耶穌的人. 從神的國這個角度來看, 跟隨耶穌, 就是把你的疆界從(t-s)拓展到(P-t-s), 其關鍵在P領域, 而不在(t-s)領域.

[ 本帖最後由 朽木 於 2008-2-9 03:3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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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y211 發表於 2008-2-9 03:0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91 同往錫安 的帖子

good 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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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2-9 02:38 | 只看該作者
我想我們解經最容易犯的錯誤就是:

把神拉到與人同等的位子來看。如果我們時刻記住神與我們是絕然不同的,他是超越我們的,他的意念是高於我們意念的。神是創造者,他是至善,至聖的。從這個大前題來解讀,將我們的理性降服在聖經的啟示之下,我們也許可以更好地明白聖經。

謝謝朽木兄的解經,很有益。
To God in faith. To others in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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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o 發表於 2008-2-9 01:5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89 朽木 的帖子

是你們解經人,猜想出來的吧,你們經文里可沒說他老父健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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朽木 發表於 2008-2-9 01:1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在美一方 於 2008-2-8 23:17 發表


對!跟隨耶穌去而舍下待葬的老父,就是忠孝兩全!


請再去看看, 那個人的老父是不是已經死了?

一個人在老父健在的時候, 他去不去為生計奔忙? 然而當耶穌要他跟隨的時候, 這人卻以"為父送終"為借口不去跟隨. 前者就不怕背著"不孝"的罪名嗎? 一個人整天守在父親身邊, 等著給他送完終以後再出門謀職, 才叫"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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朽木 發表於 2008-2-9 01:0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buffer 於 2008-2-8 23:14 發表
的確比我的看法更深入。

我還是用人的思路去理解神,所以才會以為有兩難的局面,卻忘記了神遠超乎人,祂的作為奇妙,非我可知。

多謝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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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08-2-8 23:1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朽木 於 2008-2-8 08:06 發表
明白了這兩點, 就容易理解基督徒可以做到"忠孝兩全"了.


對!跟隨耶穌去而舍下待葬的老父,就是忠孝兩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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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85 朽木 的帖子

的確比我的看法更深入。

我還是用人的思路去理解神,所以才會以為有兩難的局面,卻忘記了神遠超乎人,祂的作為奇妙,非我可知。

多謝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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朽木 發表於 2008-2-8 22:0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自由之靈 於 2008-2-8 12:06 發表
這個我非常佩服。正如你所說,這就叫「忠孝不能兩全」。而這本身正是鄉文揭示的中心意思,即在基督教里,在神與孝之間,首先要選擇神。當兩者發生衝突時,就是「神孝不能兩全」了。...


這正是鄉文的致命弱點, 將人與人之間的"孝"(十誡第5誡)和人與神與之間的"忠"(十誡第1-3)混為一談了.

世上的"忠"是人與國家或君王之間的關係, 也是人與人之間的橫向關係. 因此從世人的角度, "忠孝"既然都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就會有顧此失彼, 不能兩全的時候.

但是在基督教里,人和神之間的關係非常清楚, "孝"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是橫向的, "忠"則是人與神之間的關係, 是縱向的, 二者沒有任何衝突.

1) 父母不是"神", 父母需要兒女盡孝, 但沒有必要接受兒女的"敬拜"(盡忠).
2) 在神面前, 父母兒女都處在同等的"人"的地位. 都應該對神"盡忠", 而神不需要人向他"盡孝".

明白了這兩點, 就容易理解基督徒可以做到"忠孝兩全"了.

[ 本帖最後由 朽木 於 2008-2-8 22: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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朽木 發表於 2008-2-8 21:4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自由之靈 於 2008-2-8 12:06 發表

因為據說耶酥是有完全的人性,當然他會在父母有危時,盡全力相救的。而這與全世界的苦難沒有關係。

...


正確, 但是他也只能在"人力"許可的範疇全力相救
可雕,看在誰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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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殼網友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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朽木 發表於 2008-2-8 21:4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自由之靈 於 2008-2-8 11:44 發表

你是說耶酥救拉撒路,是為了顯神跡給人看,以使人們相信他是神。對嗎?可這並沒有回答為什麼耶酥不救約瑟啊。比如,他可不可以不為了顯神跡,而出於人性來救約瑟?以我們個人來說,當知道父母有生命危險時,肯定會想盡一切辦法來挽救的吧。我們也明白遲早與父母是要分開的,但還是會儘力使那一天來得越晚越好。就算耶酥做為神,知道約瑟會去天堂,那麼他該怎樣安慰瑪利亞和他的幾個年幼的弟弟呢?耶酥當時還未講道,瑪利亞並沒有天堂的慨念。耶酥本人也還很年輕,他的弟弟們有可能尚在少年或幼年。為什麼耶酥不延緩約瑟的生命,使他至少能夠和瑪利亞一起把孩子撫育成人呢? ...


回自由之靈網友:

耶穌降世為人, 是為拯救全人類這一使命而來. 俺不是說了嗎, 他從來沒有為自己的利益, 動用過任何神性. 要是象您說的, 耶穌的家人要是能因著他的神性沾光, 而不是通過信心得救, 那耶穌就不是"神"了, 是貪官
可雕,看在誰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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