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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現行婚姻制度的再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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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DaXueShi 發表於 2007-7-1 22:0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開「一夫一妻」制的歷史倒車

             ——對現行婚姻制度的再認識



老話說「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很多人都認這個理,但是否想過「我們為什麼要結婚?」

我個人甚至認為:如果這個問題不認真的想清楚的話,徘徊在城門之外的人要慎重的選擇拿自己終生的幸福和自由去試驗婚姻制度的合理性。

在雲南有個摩梭族,是母系社會,婚姻制度也與眾不同,男人必須「走婚」。所謂的走婚,就是男人在女人同意之下,夜宿在情人家裡,到天亮,再回到自己家裡工作。孩子由母親撫養,男人則負責撫養姐妹們的孩子,如果雙方覺得關係維持不下去,男女都會心平氣和地協議分手,選擇其它的對象。這個制度,目前還是摩梭族的主要婚姻制度。
    有位記者到摩梭族採訪他心目中「性關係混亂」的摩梭婚姻傳統,反而被一個對一夫一妻制充滿好奇的摩梭族少年問倒了。
少年問他:「你們那裡的男人和一個女人住在一起生活一輩子不會很煩嗎?」
記者:「嗯……有時候是有點煩……」
少年:「那你們一輩子真的只愛一個人嗎?」
「這——不太一定……」記者苦笑。
少年又問:「你們把自己的姐妹嫁到別人家去,萬一受苦了怎麼辦?」
「嗯……是常有這樣的問題……很難解決。有時候她們也不是自願嫁出去的,是奉父母之命嫁出去的。」記者想起自己的姐姐。
少年:「奉命嫁出去?這不是把人當東西,要送給誰就送給誰?」
「……嗯,這不能這麼說,這……」
「姐妹嫁到人家難過,你會不會心疼?如果後來才發現男人不好怎麼辦?」
記者說,不得已嘛,只好離婚。
「離婚容易嗎?」
「不容易……」
少年大笑:「那你們的一夫一妻制問題很大嘍」
記者無言以對。
    這則採訪令人會心一笑。我想:連我們一直以為「牢不可破」、「天經地義」的傳統,在不同傳統的人看來,竟然變得如此脆弱,禁不起辯證與考驗。
    這個小故事的釋義當然是見仁見智的,但是,大家可曾想過:婚姻制度從何時開始?婚姻給我們帶來了什麼?婚姻制度會不會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而走向衰亡?

婚姻制度從何時開始大概已無可考證,但是婚姻的定義卻有據可查。婚姻,古時又稱「昏姻」或「昏因」。一般而言,婚姻一詞的起源有三種說法:漢朝的鄭玄說,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禮。在我國古代的婚禮中,男方通常在黃昏時到女家迎親,而女方隨著男方出門,這種「男以昏時迎女,女因男而來」的習俗,就是「昏」「因」一詞的起源。換句話說,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過程。
    鄭玄接著又說,婿稱為「昏」,妻稱為「姻」。因為新郎在黃昏時迎娶,所以稱他為「昏」,而新娘隨著男方而行,所以稱她作「姻」。這個解釋和前一說法類似,意義卻不相同,因為這個婚姻指的是夫妻關係。
    另外,《爾雅》對婚姻一詞還有比較複雜的解釋:「婿之父為姻,婦之父為婚…婦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謂為婚姻。」這是說,新郎的父親稱為「姻」新娘的父親則稱為「婚」。婚姻一詞在這裡的意義,指的卻是姻親的關係了。
    時至今日,我們已很難指出上述三種說法孰是孰非,因為經過千餘年的演變,不但婚姻的意義有了更完備的發展,甚至姻親的關係也擴大了許多。現代有的社會學家給婚姻下的定義是:男女依照法律的規定或社會風俗,經過某種儀式而結合的關係。從這個定義中可以看出,婚姻不但包括娶嫁之禮,而且要依照悶家制定的法律,或社會認可的習俗。男女經過婚姻關係而結成夫婦,雙方家庭也因此結為則親。

如果以上內容可以成為第一個問題的答案的話,那麼第二個問題又擺在我們的面前:婚姻給我們帶來了什麼?

應該這樣說,婚姻制度不是從來就有的,它一定是隨著生產力水平的發展和人類社會制度化要求而產生的。

著名的婚姻研究學者陳一筠教授對此曾有過精彩論述,她說「在原始社會,人類與人類之間並不存在固定的婚姻模式,就是群居在一起,男女完全憑藉性的本能慾望和要求,去宣洩、去排解,當然也有本能的驅動,要去傳宗接代,要去繁衍、生育。但是當時並不是人類很自覺的要求,它是一個人類本能發泄性關係一個副產品,就是會生孩子。所以在那樣的一個野蠻時代,我們也可以叫做野蠻時代,就是人類的原始時期,是公社群居的,當時的婚姻沒有。人類開始有了婚姻是第一個婚姻的法令,就是禁止亂倫,但是為什麼人類在那麼自由、寬鬆的,隨便你跟張三、李四發生性關係都可以,後來一定要說建立一種什麼制度,是因為在那樣非常長的時間裡面,人類就發現他們這樣做的結果呢,使得他們的體質下降,使得他們無法有一個穩定的環境來培育下一代,那麼好多孩子自生自滅,生下來死,一個女人要生十幾個孩子能夠活下來的,甚至說就只有一兩個,有的甚至都沒有,而且,大家想在這種沒有任何規範和任何限制的條件下自由,極端自由的性關係中間肯定會有亂倫,肯定會有近親繁殖,大家知道近親繁殖出劣種,所以有些部族和人種,就在這樣的一種性關係的極端自由沒有規範的情況下淘汰了。那麼人類畢竟是很聰明的動物,他一定要找到更好的方式,來保證人類能夠一代一代的繁衍下去,而且他的體質要強壯到足以去抵禦猛獸,打敗敵人,保衛家園。要去尋找他自己生活的資料、資源,再加上養育孩子,所以人類就第一個婚姻法就是禁止亂倫了。禁止亂倫就反映在人類不許一個部族的人結婚,要族外的人結婚。族內婚到族外婚,就禁止亂倫的關係,就是有親屬血緣的人之間不能夠結婚,我們現在的婚姻法還是規定了這一點的。然後逐漸的發展,那時候人類並不是一夫一妻,是多配偶的,只是不跟族內的人發生關係就行了,那麼後來逐漸發展到單配偶婚,就是多配偶也不行,他也不能創造一個穩定的環境來保護孩子的成長。所以後來多配偶婚到單配偶婚,那麼最後演進到了一夫一妻制,這是在母系社會的末期。那麼人類找到了這樣的一個一夫一妻較為穩定的婚姻制度,當然就有了規範、就有立法等等這些。那麼這是人類經過上萬年的痛苦的探索以後得到一個結果。所以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並不是哪一個皇上發明出來的,也不是哪一個智者他一拍腦袋說設計了這麼一個制度,而是人類自身的實踐,兩性關係的一個最佳模式的探討以後得出的一個結論,一夫一妻。它的歷史大概有上萬年,當然一夫一妻在它的上萬年的幾千年到萬年的過程中,也在不斷的變革,發展、完善,比如說像我們現在看到的男女平等、控制生育這些都是。教養孩子的方法,這些都是發展變化的一個結果,比如男人的角色等等。」

她還說「美國有一個歷史學家,是一個文化人類學和歷史學家叫考偉,他就說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不是某一個人發明創造出來,而是大自然、大宇宙,到人類兩性生活的規律所決定的。有一個社會學家很有名叫米德,他說在我們所知道的歷史記錄上看,家庭一直都是人類生存發展整個社會的基礎、整個社會的基石,我們還找不到哪一個民族在有效地破壞了一夫一妻這種兩性關係模式之後,它還能保持持久的興盛,他所說的這個家庭,就是指的父親、母親跟孩子在一起的這樣的家庭,也就是我們現在說的核心家庭。所以這樣的一個學者的看法我想也供我們做婚姻改革和疑問當中我們來思考,怎麼去能夠尋找在一夫一妻制的範圍之內,來找到更佳的兩性關係、生活、情感表達以及性滿足的這種方式。」

人類在社會的不斷發展過程中,追隨著一種制度化的社會環境治理,創造性的制定出了婚姻制度,進而制定了婚姻制度的「一夫一妻」制,如是,我們是否可以認為,婚姻制度在人類的進化和發展過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促進作用,它敦促人類本身制度化體制化,從而直接為人類社會的繁衍生息、社會進步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為創造和諧有序的社會化大生產和良好的社會人際關係奠定了基礎。這種「一夫一妻」制在過去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成為人類婚姻制度的主流制度,並且還將在未來的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主宰社會兩性關係。

婚姻,為社會的繁榮穩定和人類社會的秩序化、安全性、健康化、法制化起到了功不可沒的作用。這就是婚姻給人類社會帶來的好處,但是,它給人本身帶來了什麼好處了呢?

薩特說「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但實際上「存在的也一定有不合理的」,這種不合理不一定是「一夫一妻制」,而可能恰恰是婚姻制度的本身。
    我曾經做過一個小調查,問題是:你為什麼要結婚?約41%以上的人說到了該結婚的年齡,不結婚別人當自己是怪物或者嫁不出去(娶不到媳婦),約25%的人是為父母結婚,5%左右的人是因為喜歡孩子,15%左右的人說是因為愛情,10%的人說不清楚為什麼結婚,還有4%左右的人是因為其他原因結婚。從這個數據可以看出來,很多人對為什麼結婚和結婚會給自己帶來什麼並不確定,他們更多的是為了結婚或者社會道德和秩序體系中的穩定分子而結婚。有一個奇怪的數據是:在被訪問的100個人當中有80%以上的女性對結婚有強烈的渴望,而男性對婚姻觀念相對較淡薄。問及原因時,大多數女性的答案同出一轍,她們希望家庭給她們及其後代帶來安全和保障。

恩格斯在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有段經典論述,他說「結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滅了資本主義生產和它所造成的財產關係,從而把今日對選擇配偶還有巨大影響的一切派生的經濟考慮消除以後,才能普遍實現。到那時候,除了相互的愛慕以外,就再也不會有別的動機了。」他把影響婚姻自由的因素歸結為兩個,經濟和感情。迄今為止,人類研究最薄弱的就是對自身這一本體的研究,人兼具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是極其複雜的研究對象,而婚姻正是這兩種屬性都表現得同樣強烈的社會現象,經濟關係不是社會關係的全部內容,恰恰只是社會關係的子項,因此,除了經濟關係之外,還有其它社會關係影響婚姻自由,既道德環境和法制環境。

說到這裡,道理似乎已經很明白了,我們為什麼要結婚?答案如下:1、這是統治階級為穩定社會、鞏固自己統治所提倡的2、普遍的社會道德要求3、人們傳宗接代的願望4、傳統勢力和觀念的慣性4、女性為了自身及後代安全所要求的5、社會進步的動力和結果之一。

婚姻制度在為人類社會發展作出巨大貢獻的同時,對人性也產生了一些不可估量的損害。即,人類個體在為了維護這個體制穩定和健康有序的同時,犧牲了個體的選擇權、自由意志。簡單說,就是為了維護婚姻家庭的良好和諧的社會秩序,很多個體放棄了選擇怎樣生活的權利。

如果說婚姻制度和先行的「一夫一妻」制對個體存在損害,那麼或許有人會較真地追問,這損害性到底體現在哪裡?我認為,其一它壓抑了人性本身多配偶(非婚性質)的本能需求,現在隨處可見的「嫖娼」「一夜情」「情人」「二奶」「二爺」「試婚」現象的猖獗證明了這一點;其二它扼殺了體制內人類對配偶的自由選擇權,道德和法律都認定婚外情有罪或者違背道德應該受到懲罰;其三「一洞制」或「一稈制」對社會「性文化」意識形態的嚴重誤導影響深遠,造成極端狹隘的、極其醜陋的貞操鑒定行為標準,產生了對情愛本身非動物性認知的偏離和扭曲。

從人類建立婚姻制度本身說,婚姻為了制止近親相奸、宗族相奸、人種進化、杜絕惡性性傳播疾病、社會秩序安定鋪設了一條安全、流暢的良好軌道,但是在這個過程中卻不得不逆向對人性本身進行了閹割,從而確立起了成體系的婚姻文明。但此文明是反人類、反人性的。「存天理,滅人慾」更多的是來自統治階級對子民的要求,而不是人自身的願望,但在科技高度發展的今天,對於全球化的社會大生產,要求個人價值的實現是不相適應的。就是說在現有的生產力條件下,人們有能力、也需要追求更多的個人感受,來體現其社會價值。而這種人性的追求被現有的婚姻制度約束了,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存天理,滅人慾」建立了家庭,也建立了維護婚姻的一套文明。未來人們會不會高叫著「存人慾,滅天理」的口號去粉碎家庭,建立起一套無家庭的文明。人類文明發展的歷史就是這樣,在約束人性的口號下求生存,在解放人性的口號下求發展。有人說「現行的婚姻制度肯定不是最好,但還沒有更好的能取代它」,此話有理,但是這並不影響人們積極的探索和尋找更好的婚姻制度和家庭模式,它未必是「一夫多妻」制,也未必是「一妻多夫」制,而應該是一種順應時事和符合社會發展規律的、陽光的、科學的多邊組合。

這不是破壞,而是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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