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也救不了的地方
MONTREAL 是我出國后的又一次出國,也是我出國后,第一次,中了情感埋伏的地方,還是我第一次領略成功和驕傲的城市。我在2002年的8月初先到了溫哥華,人類最適合居住的城市旅遊,數天後,我登上了去MONTREAL的班機。也許,我從美國直接去蒙城,就將什麼也不會發生,然而事實上,在溫哥華機場里,我就已經開始遭遇激情了。
她叫ECHO,個子不高,丹鳳眼,看起來絕對是毛阿敏的神態。其實,我早就看到她了,與其說是看到 ,還不如就說是早就惦記上她了,我現在想想那時我真有病,要擱如今,我只惦記我兒子和老婆。雖然,看到了也惦記,但我很自卑,因為,你知道嗎,在北美,雖然開放,但中國女性,很自尊的,她們比在國內還高傲,為什麼呢?第一,來這裡的,都是有點文化的,第二,她們也想啊,這兒女的少,男人們見什麼模樣的都覺得象美女,我可得拿著點,嘿,你看她還拿著你,第三,最重要的,語言,周圍的老外,沒有懂中文的,可是,你倆交流不會用英語啊,你上去跟她說,喂,美女,晚上去我那兒吧,老外還以為你跟她說,小姐CAN I HELP YOU? 這女的干吃啞巴虧,喊,也沒用,「抓流氓啊,」 跟中國似的,沒用,晚了。所以,她一般不會多看你,省的惹事生非。因此當時我就想,先發制人,反正她也不會正眼瞧我,我也不看她,昂首挺胸地從她身邊走過。可是等過安檢的時候,機會象追著我一樣來了,她偏巧站在我前面,還有個老頭向我介紹說她也是去蒙城的。我開始殷勤起來了,我幫她拎包,一直拎著,這樣她就得跟著我呀,上了飛機我還幫她換位子,當然是換到我身邊了。5個小時的路程啊,那得說多少話呢。總之,下了飛機,我們已經是手拉手了。後來,她說,看我幫她拎包,這麼辛苦,就喜歡上我了。知道嗎,總結了這一經驗以後,我就落下了一個毛病,見著單身女人就幫她拎包,有時候連老太太也幫。
我在蒙城還要繼續讀書,這是留在這裡的唯一方法,我選擇了一所綜合大學的研究生院,但我不讀MASTER,因為浪費我的時間和金錢,我只讀DIPLOMA,一年就可以讀完,同時,還可以找工。可事實與我想象的差距很大,讀書,真苦,找工,真難。我在中國讀書的時候想必絕對沒念過《馬克思主義哲學》,而這裡的老師竟然讓我們拿它當參考書。當地講英法兩種語言,很多是法國人的後裔,他們對華人是很友善的,見了你,臉上總是溫甜的笑, VERY NICE。可是,笑不能當飯吃,得找工作,很多單位要求會雙語,叫BILINGUAL。我不行。蒙城華人不算多,但唐人街也非常熱鬧,從藥店,到酒樓,應有盡有。雖說是唐人街,但以香港人居多,開店的老闆夥計全講粵語,那個時候,你去某個店裡買東西,要麼,自己選,要麼別買,因為,你不明白問他,他不僅說聽不懂你的話,而且,還給你白眼。所以,從那個時候起,我對香港人的印象就不是很好。但事隔兩年的今天,在多倫多幾乎看不到這種現象,因為,講普通話的人那麼多,你香港人能不做他們的生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