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蘿蔔蹲,蘿蔔蹲,深圳蹲完香港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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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lihong1993 發表於 2021-3-23 14:2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去年8月23日,12名負案在身的港毒分子從香港偷渡台灣途中,被廣東海警當場查獲,移交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后經鹽田區人民法院審理,對其中10名成年人以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和偷越國(邊)境罪判處三年至七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內地司法機關依法拘捕、依法審判,卻引起當時美國特朗普政府的瘋狂撕咬,多次在國際上借該案攻擊中國,蓬佩奧甚至大言不慚,要求中央政府立即將十二港毒送返香港。
可惜蓬佩奧沒等到十二港毒回香港,自己卻跟著懂王下台了,還被中國制裁,導致被金主粑粑放棄,失去年薪千萬的工作,真是報應不爽。
今日,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發布情況通報稱:2021年3月22日,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等8人因犯偷越邊境罪執行刑罰完畢刑滿釋放,已於當日分批被依法遣送出境。
據港媒東網新聞報道,該8人分3波經深圳灣口岸返港,第一波抵港的只有1人,第二波及第三波於下午3時及5時抵港。該些港人會移交給香港警方國家安全處,之後押到天水圍警署進行查問,其後需尋求法庭指示,是否交由懲教署羈押。大批媒體今早在深圳灣口岸及天水圍警署守候,而警方亦派出大批著裝警員於警署外戒備。
這個過程叫什麼?法律名詞叫:刑滿釋放,依法遣送出境!通俗說法叫:深圳蹲完,回香港繼續蹲。
這批非法入境內地的罪犯,沒有審判前,即使是世界第一軍事強國不斷叫囂,我們也絕不放掉一人。依法審判后,服刑完畢,到期了,絕不多關一天。中國是法治社會,當然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我們一起來回顧下,8個人分別是誰?做了多大惡?
李宇軒(30歲):港毒組織香港故事成員,因參與「我要攬炒」團伙,與已經外逃英國的「攬炒巴」劉祖迪,已入獄的周庭一同受黎智英指使進行亂港破壞。該團伙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組織多次大型破壞活動,籌款逾1400萬元,並多次聯絡外國政黨,呼籲外國政府制裁中央及特區政府。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后,該團伙依然不停手,利用金主黎智英接受外國「政治黑金」,8月初被港警查獲,並發現其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就這種暴力重犯,在去年的香港竟然被保釋了!黎智英為保護自己,防止罪行被揭發,通過其他馬仔安排李宇軒偷渡台灣,企圖逃避法律責任。但人算不如天算,廣東海警就在香港之外的內地海域等著你,剛好一鍋端。
2月17日,已在獄中的黎智英再次被執行拘捕程序,當時協助李宇軒外逃的29歲英國公民陳梓華一同歸案,被控告違反《香港國安法》中「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協助罪犯」兩罪,不準保釋,還押候訊。
偷渡這些證據,為什麼會知道得那麼清楚?明顯是李宇軒在內地羈押時「坦白從寬」了。不然12人中,最出名的他為什麼和其他輕罪者一樣才判7個月?相信黎智英和陳梓華,還有其他「手足」,心中早已有數。
港媒「香港01」報道,香港警方已掌握足夠證據,預計李宇軒被遣返香港后,會隨即提出檢控,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
李子賢(30歲):自稱是家屬的黑衣人多次稱其患有哮喘,需要回港治療,並以此要求送回香港。但是判決后,黑衣人就沒再提這種要求了。2019年9月29日李子賢參與街頭黑暴破壞時被捕,后被控襲警罪、暴動罪。目前香港暴動罪最高有判5年半的,加上襲警罪,李子賢回香港還要坐多久牢還真說不準。
鄭子豪(18歲):原港鐵員工,2019修例風波中離職。2019年9月30日於一棟大廈內被搜出持有製作汽油彈原材料,港警將其拘捕,指控其串謀意圖縱火、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后被法院保釋並外逃。香港法院已對其頒發通緝令,並沒收保釋金。
嚴文謙(21歲):黑暴組織「屠龍小隊」成員,在2019年12月8日街頭破壞中被捕,被搜出持有手槍、實彈,被控串謀有意圖傷人罪、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兩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同時涉及2019年12月9日華仁書院土製炸彈案。兩重案在身依然被保釋,因外逃已被香港法院通緝。
張銘裕(21歲):黑暴組織「屠龍小隊」成員,與嚴文謙情況相同,在2019年12月8日街頭破壞中被捕,被搜出持有手槍、實彈,被控串謀有意圖傷人罪、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兩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並涉及2019年12月9日華仁書院土製炸彈案,被保釋后外逃,目前被香港法院通緝。
張俊富(23歲):香港公開大學三年級學生,黑暴組織「屠龍小隊」成員,與嚴文謙、張銘裕所犯事項、罪名相同,皆是持槍及製造炸彈重犯,目前被香港法院通緝。
郭子麟(19歲):香港大學一年級學生,黑暴組織「屠龍小隊」成員,2019年11月18日參與香港理工大學「曱甴立國之亂」,后被捕,被控暴動罪、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罪、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目前被香港法院通緝。
黃偉然(29歲):於2020年1月15日在上水沙頭角公路馬尾下段吳屋村附近製造爆炸品,即俗稱「TNT」的烈性炸藥,被港警拘捕后,控以製造爆炸品罪、製造或藏有爆炸品罪。被保釋后外逃,目前被香港法院通緝。
當時,12港毒落網后,黑衣人成立組織「12港人關注組」稱,家屬已經聯絡律師,會在警署等候,以便陪同各被告「落口供」,其實就是為他們壯膽。同時也有別的港毒分子,在警署外身披米字旗叫囂,為十二港毒案搖旗吶喊。
這8人在內地刑滿釋放,但對他們在香港犯下罪行的懲罰並未結束,而只是剛剛開始。粵港兩地警方共同打擊犯罪也有多次合作經驗,相信這一次該8人,不只是簡單的人身移交,背後的信息證據移交才是重點。
這群港毒分子在深圳蹲,只是蹲他們自己犯的罪。回到香港,說不準就能讓其他已經進去的大頭目再多蹲幾年,讓還沒進去的小嘍啰進去一起蹲。就像黎智英和陳梓華一樣,喜提銀手鐲入獄。
反正已經坦白從寬一次了,這群人應該不在乎再為自己多爭取幾次,畢竟在香港犯的罪行才是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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