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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華人開中餐館逃稅42萬 或坐牢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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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明尼蘇達州經營中餐館的一名華人老闆因涉嫌逃稅42萬美元,將面臨最多3年監禁。(Fotolia)

在美國明尼蘇達州經營中餐館的一名華人老闆因涉嫌逃稅42萬美元,被美國聯邦檢察官以欺詐罪起訴,將面臨最多3年監禁。

據CBS新聞9月6日報導,聯邦檢察官宣布, 33歲的鄭德熙 (Dexi Zheng,音譯)在明州經營兩家China Inn自助餐館。7月6日,鄭德熙被指控提交虛假聯邦所得稅申報表,8月21日,他對這項重罪表示認罪。

根據鄭德熙的認罪文件和法庭文件內容,鄭德熙至少有兩年沒有對自己經營的兩家中餐館申報所得營收稅。

法庭文件顯示,鄭所用的第一個逃稅方法,是在2009年到2013年期間,故意沒有把現金收入存入餐館的銀行戶頭,也沒有在稅表附表 C(Schedule C)申報現金收入。根據美國稅法,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在美國從事自僱工作,必須要提交1040表格中的「Schedule C」,列明從事的自雇生意情況。

鄭德熙逃稅的第二個方法,是把自己的父親作為人頭戶,將其在一家餐館的經營利潤放入父親的個人所得稅表,但他的父親並不是該餐館的真正東主。採用這種作法,鄭就可以把餐館的現金收入排除在自己的附表C之外。

鄭德熙在2009年到2013年間沒有申報的營收金額高達120多萬美元,造成美國國稅局損失42萬的稅收。

國稅局刑事調查部門負責調查鄭德熙逃稅案件,負責人瓊斯(Shea Jones)表示,任何因商業利益而違反稅務法、故意虛假報稅的個人,均會損害公眾對美國稅務制度的信心,且使那些遵守法律的企業處於不公平的劣勢地位。國稅局刑事調查部門和聯邦檢察官辦公室將一起合作調查和起訴那些違反稅法的人。

鄭德熙將面臨最多3年刑期,宣判日期尚未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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