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女童借政府廁所遭拒,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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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大力
時間:
2012-4-4 04:34
標題:
女童借政府廁所遭拒,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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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4 04:34 上傳
作者魯國平
法律服務大廳只負責辦理業務,不提供方便市民如廁服務,此舉市民多見怪不怪。然而昨日市民夏女士帶3歲女兒想去天河區法律服務大廳借廁所遭拒,廣州市司法局官博給出的理由卻令人啼笑皆非:「借廁所用,就存在重大的安全隱患。」昨日下午,司法局官博向市民致歉。(04-1 信息時報)
人有三急,等不得!何況是小孩?可面對市民的求助,該法律服務大廳工作人員卻以存在重大的安全隱患為由拒絕,怎麼看都顯得毫無道理或危言聳聽。
也許有人說,政府內部廁所是專門為工作人員所使用的,並且一旦開放,肯定會帶來管理麻煩,甚至一定安全隱患,不對外提供方便合情合理。殊不知,人民政府就是服務人民的,服務內容除了正常的公務,還有提供廁所等的人身方便;此外機關大樓里一草一木都是屬於公共財產,並非任何工作人員的私人財產,結合國外一些周到服務做法,政府廁所在經過一定的整改后,應當向社會無條件開放!
而該法律服務大廳回答「只負責辦理業務,不提供方便市民如廁服務!」顯然有高高在上、不伺候的味道,這對政府服務形象絕對是一個損害。至於後來司法局官博向市民致歉無疑是好事,態度值得肯定!只是筆者希望有些地方打造服務性政府的文件不要僅僅落在口頭上、文字上,也要落到實處、細微處。
比如,如果政府內部廁所由於原有設計局限或防止陌生人對本機關工作人員安全構成威脅的考慮,確實難以容納或解決辦事群眾的方便難問題,不妨就在外邊不遠處建個公共場所,以解群眾燃眉之急。只要下次群眾碰到類似情況求助不再會碰個同樣的閉門羹就ok了。
歡迎光臨 倍可親 (https://big5.back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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