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鄧玉嬌母親 沒有要解聘律師 [列印本頁]

作者: lchi2000    時間: 2009-5-30 07:29
標題: 鄧玉嬌母親 沒有要解聘律師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e8GfSBQFow

時事開講2009年05月29日B:鄧玉嬌與地方小黑洞

http://www.youtube.com/results?search_query=%E9%82%93%E7%8E%89%E5%A8%87&page=1

227 個有關鄧玉嬌報導 影帶
作者: lchi2000    時間: 2009-5-30 07:37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nsf2HY3i1A

鏘鏘三人行2009年05月27日:鄧玉嬌案重要的不是民憤是事實

簡介:杭州飆車案發生於5月7日晚,巴東鄧玉嬌案發生於5月10日晚,兩案間隔的時間 僅為三天。案情也並不複雜,飆車案本就是沒有多少技術含量的交通肇事案,鄧玉嬌案按正 常也僅是個普通的刑事案件。然而,由於兩地警方及相關部門的操作失當,導致公信力的喪 失,以至於事件被無限地擴大,迅速演化成為一場席捲全國的網路輿論風暴。鄧玉嬌案從發 生至今半個月,巴東警方及有關方面,就似乎沒有做出一件能令公眾可以信服的事情:還在 醫院治療的黃德智,警方會找不到;第三人鄧某一會兒是嚇得不敢靠近,一會兒又不在案發 現場;鄧玉嬌在沒有被鑒定為精神病,卻可以被捆綁在精神病院的病床上;按倒、特殊服務 可以更改為推倒和異性洗浴服務;鄧玉嬌被性侵犯的內衣內褲物證可以被忽略十多日,又可 以在律師要求警方提取后被馬上徹底清洗;張樹梅尚不知情,巴東縣政府就敢于越俎代庖通 報鄧母聲明與律師解除委託關係。不停的細節變更,驚人的每一個巧合,不僅沒能解開公眾 心中的疑團,反而讓案情更加疑竇叢生。5月27日零時44分,長江巴東網(巴東官方網 站)發布消息稱,警方決定對鄧玉嬌變更強制措施,改為監視居住。本期節目中文濤就請來 梁文道和許子東來與您一起關注鄧玉嬌案。
作者: lchi2000    時間: 2009-5-30 08:03
http://www.youtube.com/watch?v=R-FETsYWlaA

大陸學者呼籲挖掘鄧玉嬌案真相

(05/27/2009)
近日,關注鄧玉嬌案的大陸學者和北京律師召開了一個民意研討會。與會者認為面對大陸的 司法腐敗,最重要的是要挖掘鄧玉嬌案的真相,並呼籲民眾能齊心協力、一起追求正義。請 看本台記者發來的採訪報導。

在研討會上新成立的鄧玉嬌律師後援團聯絡人韓一村律師25號接受採訪時介紹說,本次研 討會名為關注鄧玉嬌案及網路民意研討會,他表示此會討論的焦點主要是司法部門對此案是 否得到公正的審理,如何促使它得到公正的處理。並通過成立鄧玉嬌案公民司法正義觀察團 、鄧玉嬌律師後援團、鄧玉嬌案青年網民後援團、鄧玉嬌案輿論後援團。

韓一村說:我們的目標就是保證這個案子能夠得到真正的公正的處理,因為一個弱女子無權 無勢,中國現在這個司法確實存在著腐敗,所以不得不顧慮這個事情。

鄧玉嬌案公民司法正義觀察團聯繫人張大軍表示,鄧案目前有很多說法,具體的真相是什麼 ,這是他們努力的目標。

張大軍:我們的活動本身是了解真相,希望最大程度的把真想搞出來,

鄧玉嬌青年網民後援團巴忠巍認為鄧玉嬌事件跟楊佳、俯卧撐、躲貓貓、以及最近杭州發生 的70碼事件一樣,其實都是官與民的矛盾衝突對立。繼續的任由下去,這樣的事件一定會 層出不窮。

巴忠巍錄音:希望大家團結起來,一方面是出於自己的利益,一方面是出於對正義的追求。 人人為我,我為人人。

目前,鑒於此案在中國國內互聯網上引發激烈討論,國務院已發令對該案報導網路轉載進行 限制。
作者: zjd713    時間: 2009-5-30 08:04
針對外界質疑兩名律師突然遭解聘,是鄧家人受到壓力所致的說法。張樹梅稱,這是外界和媒體的誤解。「實際上,解聘是因為他們違背了律師的職業道德,擅自泄露了女兒的隱私,併發布了不實的消息,侮辱了女兒的人格。為此,我和女兒及家人商量后,才決定解聘他們。」

張樹梅稱,兩名原聘律師曾向媒體報料稱,鄧玉嬌案發前曾遭強姦。「實際上,我和她爺爺在第二天就到看守所向女兒求證。女兒說她根本沒有遭到強姦。」張樹梅說。

同時,張樹梅認為,兩名原聘律師原本應該收集對女兒有利的證據,以減輕或免除女兒的責任,但「他們並沒有做到這一點」。正因為兩名律師沒有做好本職工作,她才在和家人商量后,決定解除委託。
作者: 無敵小子    時間: 2009-5-30 09:25
針對外界質疑兩名律師突然遭解聘,是鄧家人受到壓力所致的說法。張樹梅稱,這是外界和媒體的誤解。「實際上,解聘是因為他們違背了律師的職業道德,擅自泄露了女兒的隱私,併發布了不實的消息,侮辱了女兒的人格。為 ...
zjd713 發表於 2009-5-30 08:04

用腦袋考慮問題的人都會知道這件事到底是什麼人在拚命的攪渾水玩命的胡說八道唯恐天下不亂!!!想瘋了要出名(也許另有目的)的白痴可是什麼不要臉的事都能做的出來的!!!哪有律師對自己的當事人的隱私未經當事人及親屬的許可就當眾泄露的---連起碼的職業道德都沒有,他們這樣做更讓人不相信有這樣的事了!!!!
作者: lchi2000    時間: 2009-5-30 10:04
太明顯的 挑撥分化 離間抹黑 以打擊鄧正蘭的律師.
作者: yantes    時間: 2009-5-30 12:31
請問4樓5樓的,夏律師到底公開了什麼「隱私」?他們什麼時候說過鄧遭強姦了?
夏律師說的是鄧受到性侵犯,並且因為反抗阻止了侵犯的繼續。這難到不是事實?這難到不是鄧玉嬌無罪並保住名節的關鍵?夏律師給鄧做無罪辯護難道不是鄧玉嬌應得的公正?

而鄧母之流,以及幕後黑手,台前小丑們,無恥地偷換概念,咬定「沒強姦」,說白了就是置鄧玉嬌於故意殺人的死地!看來,為了保住鄧大貴等人的名節,鄧母之流真的要「大義滅親」了!
作者: lchi2000    時間: 2009-5-30 16:05
太多 挑撥分化 離間抹黑 捏造的假"事實", 以模糊 簡單明顯的 事實焦點.

http://www.youtube.com/results?s ... E5%A8%87&page=1

必需參考 251 (愈來愈多...) 個有關鄧玉嬌報導 影帶, 去得到有公信力媒體提供的資訊
作者: Hanxin    時間: 2009-5-30 17:57
針對外界質疑兩名律師突然遭解聘,是鄧家人受到壓力所致的說法。張樹梅稱,這是外界和媒體的誤解。「實際上,解聘是因為他們違背了律師的職業道德,擅自泄露了女兒的隱私,併發布了不實的消息,侮辱了女兒的人格。為 ...
zjd713 發表於 2009-5-30 08:04
請詳細說明,泄漏了什麼樣的隱私?
作者: j2008b    時間: 2009-5-30 20:51
有兩點確實是難以理解:
(1) 律師說的是性侵,這不等於說被強姦了;鄧母否定其女兒受性侵,難道想說她女兒無故殺人?
(2)為什麼不由鄧女自己委託律師而要由其母親委託?
作者: 隔岸觀火    時間: 2009-5-30 21:03
本帖最後由 隔岸觀火 於 2009-5-30 21:04 編輯

你又怎麼認為這兩個律師對媒體說的是事實呢?鄧玉嬌跑包房去,誰知道是性侵犯還是性誘惑?
請問4樓5樓的,夏律師到底公開了什麼「隱私」?他們什麼時候說過鄧遭強姦了?
夏律師說的是鄧受到性侵犯,並且因為反抗阻止了侵犯的繼續。這難到不是事實?這難到不是鄧玉嬌無罪並保住名節的關鍵?夏律師給鄧做無罪 ...
yantes 發表於 2009-5-30 12:31

作者: 華盛頓人    時間: 2009-5-31 02:59
kumar
發表於 5 天前 16:29 | 只看該作者

北京律師披露鄧玉嬌案「性侵犯細節」

(2009-05-26)

  (聯合早報網訊)據《財經網》報道,在案發整整半個月之後,湖北恩施州巴東縣「5·10女服務員刺死官員案」(下稱鄧玉嬌案)案情細節,又有了一個新的版本。

  5月25日晚8時,北京市華一律師事務所律師夏霖和夏楠,向湖北省恩施州巴東縣公安局提交一份控告書。該控告書載明的控告人為鄧玉嬌,兩律師具名為鄧玉嬌的代理人。控告書稱,案發時在現場並被刺傷的黃德智涉嫌強姦(未遂)犯罪,要求警方立即將黃德智刑事拘留並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前的5月21日上午和下午,律師夏霖、夏楠作為在偵查階段的代理律師,在巴東縣看守所兩次會見了鄧玉嬌。會見結束后,兩位律師即對外透露,鄧玉嬌在會見過程中介紹了她受到「性侵犯」的一些情況。

  但在此次提交並對外公布這份控告書前,這兩位北京律師未對外披露具體案情。

  根據控告書,案發時,是黃德智先進入雄風賓館一樓水療區五號房,要求正在洗衣的鄧玉嬌「陪其洗澡」,遭拒絕後將鄧玉嬌拉倒在床上,脫其T恤衫未成,轉而拉扯下鄧的褲子,又脫其內褲,並以手摸其下體。鄧玉嬌掙脫后解開門鎖跑進休息室。

  控告書稱,黃德智隨後與鄧貴大尾隨鄧玉嬌進入休息室內。黃德智罵稱被戲弄,鄧貴大為其出氣。其間有領班進入勸阻未果,鄧貴大繼續謾罵,拿出一疊人民幣搧擊鄧玉嬌,並兩次拖拉阻止鄧玉嬌離開,將鄧玉嬌推倒在沙發上。

  控告書稱,此後鄧貴大和黃德智「二人撲上來」,爭執中鄧玉嬌拿出水果刀亂刺。最終導致鄧貴大死亡。

  律師控告書中稱,黃德智的行為已經涉嫌強姦犯罪,要求警方立案偵查,並立即將黃德智刑事拘留。

  根據《財經》記者了解,兩位北京律師是在多家媒體記者見證下,將上述控告書提交給巴東警方的。

1. 請問誰授權讓他們在多家媒體記者見證下,將上述控告書提交給巴東警方的? 因為這既侵犯了鄧玉嬌的人權. 也侵犯了鄧玉嬌的隱私. 又違反了在案情偵察期間不得公開案情的律師紀律.
2. 請問連這些基本道理都不懂的人配當律師嗎? 他們把控告信交警方而不是交給檢察院又是什麼邏輯? 控告信應交給誰. 他們不知道嗎?
作者: 浪人海洋    時間: 2009-5-31 13:45
什麽亂七八糟的消息都有,鬱悶
作者: buweizhai    時間: 2009-6-1 23:04
哈哈。現在是謊話連篇滿網飛的時候。

有個叫平安08的網蟲剛說黃德智被警方認定黃德智見義勇為,鄧玉嬌坐牢賠錢成定局(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 ... C7%2B%C6%BD%B0%B208)轉眼就被警方的決定給駁斥了。黃德智已經被拘留了。

所以,網上的謠言還會很多的。許多人在為自己的目的消費鄧案謀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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