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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註釋羅馬書(62)第二章27. 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若能全守律法,豈不是要審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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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7 12:5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7. 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若能全守律法,豈不是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人嗎?
註釋:

  27.有儀文和割禮 所謂"儀文上的割禮"乃是一種修辭學上的"代換法",所用的名詞與代名詞並無表面的意義。保羅並不是說他們違犯了律法,因為他們在字面上守了割禮。他們雖有外部的割禮,但他們仍繼續不斷地拒絕屬靈的崇拜,即如敬虔、公義、公平與真實,這些乃是律法的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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