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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註釋羅馬書(41)第二章6. 你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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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2 01:4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6. 你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註釋:

  6.必照各人的行為 保羅在此還須對付那些所謂聖徒的盲目。這一群人以為他們自己心中的惡意能用一些空虛無益的行為--這些行為究屬為何我不得而知--來遮蓋。為此,保羅指出在神前被稱許的行為之義的真性格。這樣,免得他們以為只要提出不結果實的葉子,說些空口白話,就自信能平息神的忿怒。本節並不像一般人所認為是較難的經文。主以公正的報復來對付那些被棄絕的惡人,是以他們應得的來報答他們。祂使那些以前祂決定得榮耀之人成為聖,又酬勞他們的善行;但不是因為他們有什麼功德,但這不能從本節經文證明出來。雖然本節提到善行要得到賞賜,但決不是表示善行有何價值。如果從賞賜推論出功德來,這就是極其荒謬的結論。


[本話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0-02-02 01:51:57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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