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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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40歲面臨誘惑 遭遇當年追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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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風乾的影子 發表於 2010-10-22 14:4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生活得平淡無奇

  在外人眼裡,我的生活挺讓人羨慕的。我是公務員,老公在研究所工作,雖然不是什麼高薪階層,但工作穩定、福利也不錯。我們兩個都是性格內向平和的人,結婚十幾年,幾乎沒有紅過臉,算得上相敬如賓吧。女兒小學快畢業了,讀書從來不用操心,彈琴、跳舞都在市級賽上得過獎的。老實說,就是我自己,這麼多年,也對自己的生活說不出什麼毛病。

  當然,我對我老公有些地方是不太滿意的。他在專業上是個能人,研究所里大家都尊敬他,領導、同事有什麼事找他,他從來不打回票,總是隨叫隨到,雙休日、晚上都沒問題。但家裡的事情,我叫他,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他回到家裡,從來都是一張報紙、一隻遙控器,頻道不是新聞就是體育,飯菜燒好,要盛好端上桌子,他才會從沙發上起身。吃完飯,碗筷一放,要麼進書房看書、用電腦,要麼繼續看他的報紙、電視。在家裡,他是標準的甩手掌柜,這麼多年,除了買米,其他事情沒一樣差得動的。我們家連換燈泡、修馬桶這種事情都是我做的,他倒不是不做,只是「哦」一聲,然後給你拖,今天拖明天,晚上拖白天,等不及啊?那就只能我自己動手了。

  一開始很怨的,我又不是會說的人,憋在心裡更加不舒服。後來時間長了,一方面習慣成自然,另外一方面看看聽聽周圍的人家,像他這樣不抽煙、不喝酒、不打麻將,更沒有在外面「野插花」,每天單位家裡一條線,工資獎金都上交的男人,已經算蠻好了,人人都跟我說找到我們家老楊是我的福氣,我也就說服自己真的當福氣了。

  如果不是那次大學同學聚會,我想我的將來是可以一眼望到頭的——在單位不會有什麼大發展,但估計再做個十年,憑資歷也應該可以做到副處;在家裡照顧好老楊和女兒,等女兒大學畢業,我也退休了。這輩子一直守著家裡,這時候可以趁空閑出去玩玩,估計老楊是沒興趣跟我去的,但我可以跟旅行團啊。然後,女兒嫁了人生了孩子,我就幫她帶外孫。

  邂逅昔日追求者

  差不多半年前,有兩個大學同學差不多時候,正巧都從國外回來。十幾年沒見了,於是大家商量著要聚一聚。我也受邀前往。去的時候,我是一點負擔都沒有的,聽說現在的人都怕同學聚會,怕被別人比下去。我想想自己,比上不足比下有餘,不就是去吃頓飯么。根本沒想到一頓飯,會給我帶來那麼大的變化。

  回來的兩個同學,一個是探親,還有一個是回國發展——就是金,曾經是我的追求者。所以,大家一見面就開始起鬨。

  我說,我都黃臉婆了,人家「海龜」哪還會放在眼裡啊。金連忙否認,說我是他心中永遠的夢想。照理大家都一把年紀了,這種玩笑開過也就開過,根本不會放到心裡的,但金說這話時候的眼神,卻讓我心裡一動。

  那天,從吃飯到後來去茶館聊天,金始終是坐在我的旁邊。我的杯子空了,他馬上提起茶壺滿桌轉一圈;我吃了兩片水果,一扭頭髮現手邊就是乾淨的紙巾……看似他在跟所有的同學聊天,甚至並沒有特別關注我,但卻總在我自己還沒意識到需要的時候,就已經什麼都為我準備好了。

  聚會結束后,明明坐公交車回家很方便,我卻不知不覺走了一路。

  年輕的時候,想問題都是很理想化的。我們那個年紀,夢想中的男人是高倉健型的,不苟言笑,有主張有目標,不會為女孩子妥協。像金這樣為討我歡心,成天油嘴滑舌說些甜言蜜語,不好好讀書卻總想著怎麼在我書里夾封信、往寢室門縫裡塞支花的人,當時我是看不上眼的。平時買個飯、打個水,沒有少差遣他,包括我們寢室的女生都使喚他,他從來沒一句怨言的,跑得那個勤快啊。而且跟他做什麼事,我說什麼就是什麼,挺聰明的一個人,就跟應聲蟲一樣。那時候,我覺得連自己的主意都沒有,這樣的男人太傻了,現在才知道,如果一個男人能一輩子對你這樣,那也算是前世修來的。

  不要以為我現在有了外心,所以偏向他。當初老楊也是我自己挑的男人,其實這些年他沒有變過,只是談朋友的時候,他那副樣子可以叫有性格,用現在的話說叫「酷」,生活在一起,就是兩回事了。多少年了,在他面前我就像空氣一樣存在啊,不能缺少,但卻可以忽略不見。

  當時回家后,應該說我就把這次碰面放下了,畢竟我已經結婚那麼多年了,一個多年不見、不聯繫的人,最多讓我感慨一下生活,不會引起太多的情緒波瀾。

  可第二天,我卻接到了金的電話。他約我有空的時候一起吃個飯,我根本沒有多加考慮就一口答應了。自此一發不可收拾。

  舉棋不定想離婚

  這麼多年,金始終沒有結過婚。問他為什麼?他說在國外,男的找女的難,我不再問了,他卻說「除卻巫山不是雲」。但除了這一句,他沒有再在我面前有過什麼過分的表示。我們就是在一起聊聊天、吃個飯什麼的。

  一開始,我還有點心虛,擔心老楊對我經常外出有意見。可後來,我發現自己真的是跟空氣一樣可以被忽略的。只要鍋里有飯,冰箱里有菜,早上椅子上有乾淨的外出衣服,孩子功課不用找他簽字,他從來沒有關心過我去哪裡、跟誰在一起。

  我不是沒有罪惡感的,因為我知道自己內心對金不是老同學那麼坦然,但這麼多年,一直被忽視,突然有個人,而且是一個曾經喜歡過我的人,願意聽我說話,能夠對我表示來自異性的關心,能表示理解我的心情、明白我的感受,這種誘惑實在是太大了。

  原本,可能我們之間的關係也最多只會停留在這個曖昧的階段吧。但上個月,我病了,得的是帶狀皰疹。這個病說嚴重不能算嚴重,反正絕對死不了人,但那個痛啊,真不是常人能忍受的。

  剛開始腳痛的時候,我就跟老楊說了,他連眼睛都沒離開報紙,跟我說:「誰讓你老穿高跟鞋的,睡覺前自己用熱水泡泡腳吧。 」

  熬了兩天,身上開始起泡,我又跟老楊說,他瞄了一眼說:「沒關係的,皮膚上發兩個泡有什麼關係,你以為你還是十八、二十的小姑娘啊,皮膚白白嫩嫩。 」

  後來我疼得別說上班,連睡覺都睡不著,告訴金,金一聽就急了,立刻請了假陪我去醫院看。結果醫生都奇怪,說怎麼拖到那麼嚴重了,還嘲笑我扛痛能力強。

  那天金送我回家,安頓我吃藥休息,甚至還幫我買了熟食,做了飯。可老楊回來,聽我說了看病的情況,就逼我起床吃飯,說既然醫生說這個病需要補充營養,那就得多吃。可我吃了葯,胃口一塌糊塗,被他逼著吃下去,沒多久就吐了個精光。而他唯一的進步就是吃完飯後,把碗放進了水池,然後等我洗碗。

  後面幾天,都是金中午趁公司午休的時候來幫我打掃衛生,還幫我做飯做菜。真是可笑,老楊吃了我做的飯菜那麼多年,居然完全沒有發現,那些天的口味不一樣。如果說有什麼能讓我找到安慰的話,那就是我跟他說「我吃不下,所以腿腳發軟,站也沒力氣站」時,他說:「那明天就少做兩個菜吧,反正你也不吃,就我和女兒兩個也吃不了多少。 」——就這麼一句話。

  這場病真是讓我大受刺激。晚上痛醒,睜著眼睛無力地看著老楊在我旁邊呼呼大睡,我突然就覺得無法再忍受這樣的婚姻了。如果在我最需要的時候,他都不能給我安慰和依靠,我還能指望他什麼呢。

  病好后,我跟金跨出了最後的底線。金跟我說,如果我願意離婚,他一定會好好照顧我和我女兒;如果我不想離婚,他絕對不會逼我。我希望他走多近他就走多近,我希望他離開多遠,他就去多遠。這種話要是在當年,我是聽都懶得聽的,可那天聽著這我卻流下了眼淚。

  可有些事情,想想容易,做起來卻難得很。每次下定決心,可回到家看到一無所知的老楊,看到完全沒意識到媽媽出軌的女兒,我就是開不了口。外面的世界變得再浮躁,可此前我從來沒有想到過我會離婚,我更怕女兒不能接受金,怕她怪我破壞了這個完整的家。

  可金雖然不催我,但跟他在一起的每一分鐘都在提醒我自己,這才是我想在後半輩子共度的男人。我已經回不到原來的軌道,讓我繼續從前那樣的生活,我想我早晚會崩潰的。
把你的影子加點鹽,風乾。

老的時候,下酒。
沙發
匿名  發表於 2010-11-1 09:43
當然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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