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劉曉波 「錯」或「罪」在哪裡兼駁xx憲章 [列印本頁]

作者: zjd713    時間: 2009-12-28 05:56
標題: 劉曉波 「錯」或「罪」在哪裡兼駁xx憲章
我對劉曉波的最初印象是在北京讀大學期間,那是1987年的一天晚上,聽同班同學說32歲的劉曉波來我校講課,聽說是講中國文學吧,由於當時我沒有去聽他的講課,所以不太清楚他都講了些什麼,只聽聽過他演講的同學回來說,劉曉波太狂了,他在講座中公開提出「打倒屈原!打倒李白!打倒杜甫!打倒白居易!打倒郭沫若!……」,我當時聽到這些打倒之句,的確很不以為然,我本能地認為,作為一個文學家,怎麼可能說被打倒就會被打倒呢?怎麼可能呢?沒有這些文學家所作的貢獻,中國文學不知道會怎樣,歷史是不可能割裂的,沒有前人的貢獻,哪有後人、今天的成就?這是歷史虛無主義態度,是不對的。這就是我當時的看法。而且聽了同學簡單介紹后,我還很生氣,甚至說,如果我在當時,我可能會站起來質問劉大博士,我想我有資格質問他。雖然我不是學中文或文學專業,但我業餘愛好卻是這些專業,甚至對這些專業達到酷愛程度,而且受這些專業益處非淺。劉大博士的那些話的確讓我有點看不起他,真的,當時就有這種看法。畢業一年後,又看到了劉博士的一些「事迹」。後來由於工作生活幾經轉折,就對這些熱點人物就沒有時間、精力或興趣來了解或關注了。最近一年來,在網路上偶然看到劉曉波的動態文章,尤其是去年的《XXX章》,又對此人作了一些了解。也看了這個《XXX章》,我把其中主要主張列在下面,同時進行點評,點評放在括弧內。



「三、我們的基本主張

藉此,我們本著負責任與建設性的公民精神對國家政制、公民權利與社會發展諸方面提出如下具體主張:

1、修改憲法:根據前述價值理念修改憲法,刪除現行憲法中不符合主權在民原則的條文,使憲法真正成為人權的保證書和公共權力的許可狀,成為任何個人、團體和黨派不得違反的可以實施的最高法律,為中國民主化奠定法權基礎。 (現行憲法應該說是體現了主權在民這一理念的)

2、分權制衡:構建分權制衡的現代政府,保證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確立法定行政和責任政府的原則,防止行政權力過分擴張;政府應對納稅人負責;在中央和地方之間建立分權與制衡制度,中央權力須由憲法明確界定授權,地方實行充分自治。 (我們國家機構也有:立法、行政、司法機構,分掌立法、行政、司法權,我國實行議行合一體制,立法權居於行政、司法權之上,三權不是平等的,行政、司法權是由立法權派生的權力,在理論上可充分保證主權在民這一理念,這一民主程度比三權分立的民主程度要高一個層次。另外,我國基層早開始執行基層民主自治制度,並納入我國重要政治制度範疇和體系之中。還有我國在處理民族問題上,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實行平等、團結和共同繁榮三大基本原則。)

3、立法民主:各級立法機構由直選產生,立法秉持公平正義原則,實行立法民主。 (我國立法機關早就開始實行直選與間接選舉制,縣級以下人大代表實行直接制,縣級以上人大代表實行間接選舉制。雖然還不完善,但這一制度還是比較符合中國基本國情的。目前,主要是進一步完善這一制度。)

4、司法獨立:司法應超越黨派、不受任何干預,實行司法獨立,保障司法公正;設立憲法法院,建立違憲審查制度,維護憲法權威。儘早撤銷嚴重危害國家法治的各級黨的政法委員會,避免公器私用。 (這個問題在前面已作了點評。另外作些補充,在中國除三權外,還有執政黨的權力問題。由於中國共產黨的性質與宗旨,決定了中國共產黨只能是兩個先鋒隊和「三個代表「,所以由中國共產黨代表中國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並把中國人民的意志和利益通過至高無上的立法機關上升為國家的意志和利益,並以法的形式加以確定,從而使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受到法的保護,這是從根本上避免了公器私用。)

5、公器公用:實現軍隊國家化,軍人應效忠於憲法,效忠於國家,政黨組織應從軍隊中退出,提高軍隊職業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內的所有公務員應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務員錄用的黨派歧視,應不分黨派平等錄用。 (我國的軍隊即是中國共產黨的,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國家的,更是屬於人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屬於人民」(憲法第二十九條),這是由長期革命戰爭形成的。由於人民軍隊是由廣大勞動人民子弟組成的,但畢竟在長期革命戰爭中是由中國共產黨親自締造和領導而發展起來,而且廣大勞動人民子弟基本都是自覺參加這支軍隊的,不像當時的國民黨強迫徵兵或以拉丁或抽壯丁手段來組織或擴大軍隊。至於和平時期,如何處理黨與人民軍隊的關係,當然可以研究。但這個問題在中國來說也是一個根本問題。在中國,保證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是作為一個根本原則來強調的。是不能隨便更改的。關於公務員錄用問題,在中國實行的是黨管幹部、黨管人才的原則。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社會主義事業的核心領導力量,是領導一切的。當然也要管幹部、管人才。這是由中國的國體、政體決定的。)

6、人權保障:切實保障人權,維護人的尊嚴。設立對最高民意機關負責的人權委員會,防止政府濫用公權侵犯人權,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傳訊、審問、處罰,廢除勞動教養制度。 (我國無論憲法還是其他有關國家法律都有這些規定。)

7、公職選舉:全面推行民主選舉制度,落實一人一票的平等選舉權。各級行政首長的直接選舉應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競爭選舉和公民參選法定公共職務是不可剝奪的基本人權。 (我國在公職選舉方面有了長足進步,如基層民主選舉,就是直選鄉村長,有些縣市級在試點黨內公推直選、公推公選等選舉制度,應該說是有了一些成績,我國仍在不斷擴大這種選舉範圍。這是一種必然趨勢。人大選舉本來就是一人一票制,只是要進一步完善這一制度。)

8、城鄉平等:廢除現行的城鄉二元戶籍制度,落實公民一律平等的憲法權利,保障公民的自由遷徙權。 (我國有些地方在試點戶籍制度改革。)

9、結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結社自由權,將現行的社團登記審批制改為備案制。開放黨禁,以憲法和法律規範政黨行為,取消一黨壟斷執政特權,確立政黨活動自由和公平競爭的原則,實現政黨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憲法》第三十五條早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五條也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憲法》序言規定:「 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改革開放,不斷完善社會主義的各項制度,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自力更生,艱苦奮鬥,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的現代化,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這裡就提出了「四項基本原則」,這四項原則是受到憲法保護的。另外,序言還提到「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這裡就規定了中國的政黨制度。這也憲法規定的。

我國將長期實行中國共產黨一黨執政、多黨合作、政治協商的政黨制度,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各民主黨派是參政、議政黨,不是在野黨,更不是反對黨。)


10、集會自由:和平集會、遊行、示威和表達自由,是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應受到執政黨和政府的非法干預與違憲限制。(我國憲法有此規定。《憲法》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11、言論自由:落實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和學術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制訂《新聞法》和《出版法》,開放報禁,廢除現行《刑法》中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條款,杜絕以言治罪。 (《刑法》第十三條規定:「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

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第六十六條規定:「 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任何時候再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刑法》:第二編 分則內容:

「第一章 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一百零二條 勾結外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零三條 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极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零四條 組織、策劃、實施武裝叛亂或者武裝暴亂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极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策動、脅迫、勾引、收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武裝部隊人員、人民警察、民兵進行武裝叛亂或者武裝暴亂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第一百零五條 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极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零六條 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本章第一百零三條、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零五條規定之罪的,依照各該條的規定從重處罰。

  第一百零七條 境內外機構、組織或者個人資助境內組織或者個人實施本章第一百零二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零五條規定之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零八條 投敵叛變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或者帶領武裝部隊人員、人民警察、民兵投敵叛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第一百零九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掌握國家秘密的國家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第一百一十條 有下列間諜行為之一,危害國家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二)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

  第一百一十一條 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第一百一十二條 戰時供給敵人武器裝備、軍用物資資敵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三條 本章上述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九條外,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12、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與信仰自由,實行政教分離,宗教信仰活動不受政府干預。審查並撤銷限制或剝奪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地方性法規;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動。廢除宗教團體(包括宗教活動場所)必經登記始獲合法地位的事先許可制度,代之以無須任何審查的備案制。(《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

13、公民教育:取消服務於一黨統治、帶有濃厚意識形態色彩的政治教育與政治考試,推廣以普世價值和公民權利為本的公民教育,確立公民意識,倡導服務社會的公民美德。(思想政治教育或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律修養很重要,不能取消。我國思品課教育教學中有公民美德教育。)

14、財產保護:確立和保護私有財產權利,實行自由、開放的市場經濟制度,保障創業自由,消除行政壟斷;設立對最高民意機關負責的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合法有序地展開產權改革,明晰產權歸屬和責任者;開展新土地運動,推進土地私有化,切實保障公民尤其是農民的土地所有權。(目前不能實行土地私有化,其他內容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都有。)

15、財稅改革:確立民主財政和保障納稅人的權利。建立權責明確的公共財政制度構架和運行機制,建立各級政府合理有效的財政分權體系;對賦稅制度進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稅率、簡化稅制、公平稅負。非經社會公共選擇過程,民意機關決議,行政部門不得隨意加稅、開徵新稅。通過產權改革,引進多元市場主體和競爭機制,降低金融准入門檻,為發展民間金融創造條件,使金融體系充分發揮活力。(中國有國稅和地稅之分,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的職責劃分應該也是明確的。其他有些內容中國也在實行或試行)

16、社會保障:建立覆蓋全體國民的社會保障體制,使國民在教育、醫療、養老和就業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中國正在努力實行和完善社會保障體制,力爭在2020年前覆蓋全社會。)

17、環境保護:保護生態環境,提倡可持續發展,為子孫後代和全人類負責;明確落實國家和各級官員必須為此承擔的相應責任;發揮民間組織在環境保護中的參與和監督作用。(科學發展觀及國家環保政策都有提到這些內容,環保也是我國的基本國策。)

18、聯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態度參與維持地區和平與發展,塑造一個負責任的大國形象。維護香港、澳門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過平等談判與合作互動的方式尋求海峽兩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榮的可能途徑和制度設計,在民主憲政的架構下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前面幾句話內容我國也在做,最後一句話曾是中國共產黨在上個世紀二十年代初,準確點就是在1922年中共二大上提出的政治主張。但後來,我黨逐漸放棄了這一主張,而採取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和單一制的人民共和制來統一中國。當然實行聯邦制不能算是分裂國家,這只是國家的構成形式而已。世界上一些實行聯邦制的國家如美國、俄羅斯等國家就是實行聯邦制,但沒有造成國家的分裂。當然在中國實行聯邦制,是否會造成國家分裂,誰也不能打包票是會分裂或不會分裂。這是需要一定的大智慧的,也需要國家與人民一定的理解力、承受力的。)

19、轉型正義:為歷次政治運動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屬,恢複名譽,給予國家賠償;釋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釋放所有因信仰而獲罪的人員;成立真相調查委員會,查清歷史事件的真相,釐清責任,伸張正義;在此基礎上尋求社會和解。 (我國在文革結束后,曾進行了大規模的平反冤假錯案活動,使無數人得以平反昭雪,有許多了都得到了一定的賠償。當然也有一些工作沒有做好。當然時過境遷,過去的事情過去就過去了,無論什麼恩恩怒怒,也不要沒完沒了的糾纏下去了。還得以平常心對待過去發生的一切,抱著寬容的心去寬容和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人,只有這樣才能構建一個和諧的社會。)

上面對以劉曉波為代表的《XXX章》派的主張進行簡單點評,不一定全面正確。我在網上也看到劉曉波又被判刑入獄,而且被判11年。從他多次被捕入獄經歷和主張來看,這11年似乎有法律根據。當然僅從《XXX章》內容來看,也的確存在違憲內容,如果僅是放在家裡,不向社會擴散,我想僅憑一紙主張,儘管有些主張明顯違憲,也是不會被判有罪的。正是由於向社會擴散這些明顯違憲主張,才構成了犯罪,這是我的理解。至於劉曉波是否還有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我相信,作為現代社會的法官對於這麼一個十分敏感的公眾人物,不會作出十分愚蠢或明顯不合有關法律的事情來的。

最後,希望劉曉波還是好好反省反省一下自己吧,在獄中好好改造(改造不是壞事,世上人人都需要改造,共產黨人的任務,就是兩條,一條是改造自己的主觀世界,一條是改造客觀世界)自己,爭取早日出獄,與家人重新團聚。

(2009-12-27/23:20草)

作者: Howei    時間: 2009-12-28 07:18
寫得好!!頂
作者: domyself    時間: 2009-12-28 09:03
《XXX章》是從人家那裡隨便拿來忽悠中國老百姓的,但今天中國老百姓早已不是二十年的了。它根本經不起推敲,除了空談這外,完全沒有任何可行性。就是將十三億人民的大事當兒戲,它的目的在於在中國製造混亂以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作者: domyself    時間: 2009-12-28 09:05
分析非常透徹。
作者: 打狗棒    時間: 2009-12-28 09:17
不論是轉貼或是LZ的原創,我覺得該頂一下!俗話說「看問題,看本質」也就是這個道理。脫離了一個正常國家的法律來「制憲」或「修法」,目的不喻而明。
作者: oakleaf000    時間: 2009-12-28 09:52
你的文學素養也就小學畢業,還沒形成獨立人格
劉曉波坐牢一年的經歷頂你一生的虛華——鑒定完畢
作者: zjd713    時間: 2009-12-28 09:55
你的文學素養也就小學畢業,還沒形成獨立人格
劉曉波坐牢一年的經歷頂你一生的虛華——鑒定完畢
oakleaf000 發表於 2009-12-28 09:52



那簡單啊,你可以從玩輪子改成信曉波得永生啊,呵呵~~~反正有奶便是娘,你也虧不了
作者: oakleaf000    時間: 2009-12-28 10:48
那簡單啊,你可以從玩輪子改成信曉波得永生啊,呵呵~~~反正有奶便是娘,你也虧不了
zjd713 發表於 2009-12-28 09:55

所以說你沒獨立人格,除了玩輪子信劉曉波就不知道該幹嗎了——二級鑒定完畢
作者: zjd713    時間: 2009-12-28 10:57
所以說你沒獨立人格,除了玩輪子信劉曉波就不知道該幹嗎了——二級鑒定完畢
oakleaf000 發表於 2009-12-28 10:48



呵呵,別「賤」來「賤」去的了,小屁孩玩這種幼稚的把戲還上癮了。。。
作者: oakleaf000    時間: 2009-12-28 11:01
9# zjd713

你賤賤地有點生氣了——完畢
作者: zjd713    時間: 2009-12-28 11:03
9# zjd713

你賤賤地有點生氣了——完畢
oakleaf000 發表於 2009-12-28 11:01



不再賤腚一個了??呵呵~~屁孩
作者: oakleaf000    時間: 2009-12-28 11:10
11# zjd713


您都賤腚了,我就免啦,呵呵。。。。。。
作者: zjd713    時間: 2009-12-28 11:12
11# zjd713


您都賤腚了,我就免啦,呵呵。。。。。。
oakleaf000 發表於 2009-12-28 11:10


好啦,屁話放完了嗎?可以回到主題上來了嗎?對主貼內容除了一個個「賤腚」你就沒詞了?不會就這點水準吧
作者: oakleaf000    時間: 2009-12-28 11:41
本帖最後由 oakleaf000 於 2009-12-28 11:44 編輯

13# zjd713
紅字部分是所謂現狀,黑字部分是理想,理想被所謂現實強暴了,沒地方說理,反駁,不必了吧,大多數人的錢都被現實到少部分人的口袋裡去了,憲法訂立的時候反對的東西被現實了,現實竟還想讓人民把她噹噹年純情的少女,五毛們正為此而不懈地耕耘,曉波不過是要戳破這個把戲,被抓了,抓得好!抓得好!
作者: zjd713    時間: 2009-12-28 12:08
本帖最後由 zjd713 於 2009-12-28 12:46 編輯
13# zjd713
紅字部分是所謂現狀,黑字部分是理想,理想被所謂現實強暴了,沒地方說理,反駁,不必了吧,大多數人的錢都被現實到少部分人的口袋裡去了,憲法訂立的時候反對的東西被現實了,現實竟還想讓人民把她當 ...
oakleaf000 發表於 2009-12-28 11:41


不知所云。。。不看現狀的「理想"就是空想,當然要只是你放在家裡空想空想也是無罪的,但是如果試圖以此空想輔之以行動來推翻政府,做洋鬼子的馬前卒就要遭到萬人的唾罵了
作者: oakleaf000    時間: 2009-12-28 12:46
本帖最後由 oakleaf000 於 2009-12-28 13:23 編輯

您又賤定了,其實您不明白真無所謂,當年的計劃經濟學家一轉眼就變成了現在的市場經濟學家,到時候您會變就行,當然那時你說不定不在了。新興社會由約束到鬆散是必然的過程,民主是不可阻擋的,隨著當權者越來越肆無忌憚的斂刮揮霍,這個過程會發展得更快。其實你也很辛苦了,一天要發一串的帖子要把劉曉波蓋掉,蓋不掉又發文詆毀,按說你早就可以在國內哪個大學當書記了,這跑到外面來,又自由又有工資(0.5xN$),其實很爽,您有文化也有眼光,聽說外交部官員都喜歡去歐美,不喜歡亞非拉,咱也不知道您是哪個部的,說不定您正貓在盧安達的難民營里跟我閑扯呢,先向您致敬。但不管怎麼說您也全面屬於不斷擴大幹群比之無功GDP增長部分,唉,偉大的改革開放的勝利果實就這麼沒啦,被分配了,您還要我反駁你,你無聊我有事呀,將心比心,咱這就別過吧。握手!!!!!!!!
作者: zjd713    時間: 2009-12-28 13:44
您又賤定了,其實您不明白真無所謂,當年的計劃經濟學家一轉眼就變成了現在的市場經濟學家,到時候您會變就行,當然那時你說不定不在了。新興社會由約束到鬆散是必然的過程,民主是不可阻擋的,隨著當權者越來越肆無忌 ...
oakleaf000 發表於 2009-12-28 12:46



看來你又需要溫習我以前的一篇文章了,《請勿將無法無天錯當成民主、自由
作者: 阿賴耶識    時間: 2009-12-28 17:18
分析十分深刻,有理有據,將所謂的08憲章駁的一錢不值!!
作者: 銅山    時間: 2009-12-28 17:37
劉曉波太狂了,他在講座中公開提出「打倒屈原!打倒李白!打倒杜甫!打倒白居易!打倒郭沫若!……」

劉曉波很可能是個精神病患者。
作者: 金寶    時間: 2009-12-28 21:29
劉曉波很可能是個精神病患者。
銅山 發表於 2009-12-28 17:37


看看這些毒暈輪的雜碎們,哪個不是目空一切,把國家全民都不放在眼裡的瘋子?
作者: oakleaf000    時間: 2009-12-28 22:16
本帖最後由 oakleaf000 於 2009-12-30 10:40 編輯

你所說的文章六四時候出過不少,那時你還沒畢業吧。讀你的書就不必了,根本就和黃宗羲定律背道而馳,還是重修《資本論》《毛選》比較好,共勉
作者: 隔岸觀火    時間: 2009-12-28 23:01
你所說的文章六四時候出過不少,那時你還沒畢業吧。讀你的書就不必了,根本就和洪宗羲定律背道而馳,還是重修《資本論》《毛選》比較好,共勉
oakleaf000 發表於 2009-12-28 22:16

洪宗羲是誰?我覺得《資本論》不錯,只是可以讓我們知道,資本家是如何發財的,倒是64人士,大多是讀毛選長大的。
作者: 銅山    時間: 2009-12-29 01:52
轉自 風過沙無痕的 "劉曉波在獨立中文筆會也不容易"

劉曉波語錄續
有人問劉曉波,說「零八憲章」和失去筆會會長有關係嗎?劉說,「能沒有關係嗎?我今年才50多歲,錢還沒掙夠呢,以前國內這些人往「民主中國」發文章,得經過我這關,多少能弄點,美國人也重視,現在會長也沒了,被邊緣化了,我再不弄點動靜,就徹底被邊緣化了,美國人很現實的,他們就會扶植其他人『上位』的」。「有人問我,說你推行民主,還當了兩屆中文筆會會長,筆會內部實現民主了嗎?告訴你,你還真別到外面說去,什麼民主,都他媽扯淡,筆會也是「一言堂」,劉賓雁就那樣,我為什麼不?不一言堂,給多少美金都不夠分的,但是這面上的事,還得謹慎些,做個樣子,美國佬也知道,但沒有辦法啊,誰讓我的地位高呢,別人比不了!」
「你也別問我了,我實話跟你說吧,我白天睡覺,晚上看球,時不時寫兩篇文章,賺的都是美金。我說了:我無所謂愛國、叛國,你要說我叛國,我就叛國!就承認自己是挖祖墳的不孝子孫,且以此為榮。這年頭,有錢才是硬道理。沒錢都他媽是傻子,什麼主義,都是蒙人的,今朝有酒今朝醉,我筆會會長沒了,你知道我損失多大嗎?說了怕嚇到你,不提了」。
作者: 愛國有理    時間: 2009-12-29 14:56
1# zjd713
08憲章就是一大抄,東拼西湊出一堆空洞無物的狗屎,毛主席說:「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劉曉波在其西方主子的支持下閉門造車搞出來的它努力推廣的怎麼可能有好東西。
作者: 映日之花    時間: 2009-12-29 20:19
1# zjd713

zjd713同學,你是倍可親專業網評員吧,
不然怎麼會一天不間斷的在倍可親上竄下跳的,還真他媽真有那閑工夫旁徵博引。

沒別的意思,假期想掙點零花錢。
你們那還要人嗎,俺也想試試,真的。
有興趣的話,短消息聯繫。
作者: 隔岸觀火    時間: 2009-12-29 20:31
1# zjd713

zjd713同學,你是倍可親專業網評員吧,
不然怎麼會一天不間斷的在倍可親上竄下跳的,還真他媽真有那閑工夫旁徵博引。

沒別的意思,假期想掙點零花錢。
你們那還要人嗎,俺也想試試,真的。
有興 ...
映日之花 發表於 2009-12-29 20:19
你要掙錢得找劉曉波——經費都在他手裡。
作者: 映日之花    時間: 2009-12-29 20:39
你要掙錢得找劉曉波——經費都在他手裡。
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09-12-29 20:31


滾蛋,
問人家zjd呢,你答什麼茬,
哪涼快哪呆著去。
作者: 隔岸觀火    時間: 2009-12-29 20:50
滾蛋,
問人家zjd呢,你答什麼茬,
哪涼快哪呆著去。
映日之花 發表於 2009-12-29 20:39

你爬蛋吧。zjd可沒美國民主基金會提供的經費。你要找錢還是認劉曉波為娘是上上策。
作者: 映日之花    時間: 2009-12-29 21:03
本帖最後由 映日之花 於 2009-12-29 21:08 編輯
你爬蛋吧。zjd可沒美國民主基金會提供的經費。你要找錢還是認劉曉波為娘是上上策。
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09-12-29 20:50

你爬蛋吧。zjd可沒美國民主基金會提供的經費。你要找錢還是認劉曉波為娘是上上策。
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09-12-29 20:50


哈,滑稽了,我又沒說我要吃美國民主基金會這碗飯,
我覺得zjd713不錯,想到他那邊吃飯,不行啊。

再說了,你TM是zjd枕頭邊的女人,還是zjd肚子里的蛔蟲?
你怎麼知道zjd就沒有美國民主基金會的錢。

莫非你和他是同事,還是你就是zjd?那在下沒別的意思,就是想在您這討口飯吃,交個朋友
作者: 隔岸觀火    時間: 2009-12-29 21:10
本帖最後由 隔岸觀火 於 2009-12-29 21:12 編輯
哈,滑稽了,我又沒說我要吃美國民主基金會這碗飯,
我覺得zjd713不錯,想到他那邊吃飯,不行啊。

再說了,你TM是zjd枕頭邊的女人,還是zjd肚子里的蛔蟲?
你怎麼知道zjd就沒有美國民主基金會的錢。
莫 ...
映日之花 發表於 2009-12-29 21:03

你還沒吃上美國民主基金會這碗飯,那就趕緊找劉曉波做他枕頭邊的女人呀。至於zjd沒拿美國民主基金會的錢,這是很明顯的,因為他的文章沒有向劉曉波拿種拿了錢的那麼有傾向性。
作者: 映日之花    時間: 2009-12-29 21:14
你還沒吃上美國民主基金會這碗飯,那就趕緊找劉曉波呀。至於zjd沒拿美國民主基金會的錢,這是很明顯的,因為他的文章沒有向劉曉波拿種拿了錢的那麼有傾向性。
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09-12-29 21:10


你聽不懂人話,還是看不懂人字。
把我的話頭兩行看清楚了,再來回我。
懶得理你。
作者: 映日之花    時間: 2009-12-29 21:32
你還沒吃上美國民主基金會這碗飯,那就趕緊找劉曉波做他枕頭邊的女人呀。至於zjd沒拿美國民主基金會的錢,這是很明顯的,因為他的文章沒有向劉曉波拿種拿了錢的那麼有傾向性。
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09-12-29 21:10


嗨,跟你這麼個邏輯混亂的人沒法回復。
作者: 隔岸觀火    時間: 2009-12-29 21:36
嗨,跟你這麼個邏輯混亂的人沒法回復。
映日之花 發表於 2009-12-29 21:32

俺不過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用你混亂的邏輯回復你。
作者: 映日之花    時間: 2009-12-29 21:47
俺不過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用你混亂的邏輯回復你。
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09-12-29 21:36


承認你說的是邏輯混亂就好,呵呵。
作者: laodai    時間: 2009-12-29 21:51
25樓你是剛註冊的「新手」,怎麼知道別人「一天不間斷的在倍可親」呢?

論壇規則沒有限制發帖量,每人都可以發表自己的看法,連「上竄下跳」這樣的詞都用上了,這麼熟悉的用詞都知道你是誰,沒有必要把自己掩蓋起來。阻止別人發表不同看法用何種手段都沒用的,他說的你不同意完全可以據理駁斥。
作者: 半塊磚    時間: 2009-12-30 00:15
25樓你是剛註冊的「新手」,怎麼知道別人「一天不間斷的在倍可親」呢?

論壇規則沒有限制發帖量,每人都可以發表自己的看法,連「上竄下跳」這樣的詞都用上了,這麼熟悉的用詞都知道你是誰,沒有必要把自己掩蓋起 ...
laodai 發表於 2009-12-29 21:51

你是網警?人家說啥子怎麼說管你龜兒子屁事?
作者: 異國遊子    時間: 2009-12-30 01:39
頂,分析的好
作者: 白雲黑土    時間: 2009-12-30 03:00
我對劉曉波的最初印象是在北京讀大學期間,那是1987年的一天晚上,聽同班同學說32歲的劉曉波來我校講課,聽說是講中國文學吧,由於當時我沒有去聽他的講課,所以不太清楚他都講了些什麼,只聽聽過他演講的同學回來說 ...
zjd713 發表於 2009-12-28 05:56

頂!!!!!
作者: 白雲黑土    時間: 2009-12-30 03:02
本帖最後由 白雲黑土 於 2009-12-30 03:04 編輯
呵呵,別「賤」來「賤」去的了,小屁孩玩這種幼稚的把戲還上癮了。。。
zjd713 發表於 2009-12-28 10:57

呵呵呵,這個腦殘oakleaf000是夠「賤」的!!!!!
作者: 白雲黑土    時間: 2009-12-30 03:05


zjd713同學,你是倍可親專業網評員吧,
不然怎麼會一天不間斷的在倍可親上竄下跳的,還真他媽真有那閑工夫旁徵博引。

沒別的意思,假期想掙點零花錢。
你們那還要人嗎,俺也想試試,真的。
有興 ...
映日之花 發表於 2009-12-29 20:19

又一新馬甲上陣了,哈哈哈哈哈
作者: 白雲黑土    時間: 2009-12-30 03:06
你是網警?人家說啥子怎麼說管你龜兒子屁事?
半塊磚 發表於 2009-12-30 00:15

呵呵呵。看來那個新馬甲是你的龜兒子了,要不你咋迫不及待的跳出來說話!!!
作者: oakleaf000    時間: 2009-12-30 10:50
本帖最後由 oakleaf000 於 2009-12-30 10:54 編輯
呵呵呵,這個腦殘oakleaf000是夠「賤」的!!!!!
白雲黑土 發表於 2009-12-30 03:02

據說雙學士不抵碩士,那麼雙碩士也就是亞博士,美國碩士一年一個,所以雙碩士也就是流水線作品,大抵和蜂窩煤生產線原理很像,比較廉價的工業品,這類簡單的產品最適合進行群毆戰術,非常適合口水戰。之所以有這樣的產品,就是因為左右二腦之間缺根信息傳輸神經,俗稱筋,固有「白雲」「黑土」一說,表示天地差別之精神分裂,所以硬是混不出個有點名氣的說法,不過,我覺得很有意思的,腦殘竟然學會了「腦殘」這個詞,和「終結者」里的機器人產生了意識是一樣的涵義,即——對人類這是個危險的信號!
作者: eztomcat    時間: 2009-12-30 11:02
作者寫得非常好,頂一個。

我認為作者對於劉曉波和《XX憲章》的批判還太斯文了一點,按照劉的言論,他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寡廉鮮恥的民族敗類。他拋出《XX憲章》的目的就是要從根本上混淆中國人民的思維,讓中國人民對自己的歷史,文化,傳統,政府等等一切產生懷疑,從而按照劉的迷魂咒,致力於破壞中國社會架構的行動。

劉曉波所代表的,是反人類的行為,是危害和諧社會的陰謀家,野心家。他得到的審判,是公正的審判,正義的審判。劉落到如此下場,完完全全是罪有應得,遺臭萬年。
作者: eztomcat    時間: 2009-12-30 11:08
1# zjd713

zjd713同學,你是倍可親專業網評員吧,
不然怎麼會一天不間斷的在倍可親上竄下跳的,還真他媽真有那閑工夫旁徵博引。

沒別的意思,假期想掙點零花錢。
你們那還要人嗎,俺也想試試,真的。
有興 ...
映日之花 發表於 2009-12-29 20:19


你覺得作者寫得好,應該你給錢買版權啊?
你一毛不拔,還在這裡啰里啰唆。你吃飽了撐的,還是怎麼地?
作者: oakleaf000    時間: 2009-12-30 11:28
本帖最後由 oakleaf000 於 2009-12-30 11:33 編輯
作者寫得非常好,頂一個。

我認為作者對於劉曉波和《XX憲章》的批判還太斯文了一點,按照劉的言論,他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寡廉鮮恥的民族敗類。他拋出《XX憲章》的目的就是要從根本上混淆中國人民的思維,讓中國人 ...
eztomcat 發表於 2009-12-30 11:02

我的結論和你不大一樣,寡廉鮮恥要看標準,比如日本沒有貞操觀,西方也沒了,中國也快沒啦,用孔老二的觀點,這是個「寡廉鮮恥」的時代,那麼這個詞就是個普世定語,這樣的定語用來修飾劉曉波,等於廢話,至於民族敗類,哪個民族敗類?含糊,最有名的是岳父是不是民族英雄,爭議很大。我們用另外一個方法來界定劉曉波,比如你肯定不想坐牢,你日子過得好,說不定每天好幾個五毛,劉曉波肯定也不想,可是他明知要坐牢還那麼做,這就是勇氣,你比不了,比不了不要嫉妒,如果不是嫉妒就是你壓根不懂他在說什麼,那麼說你弱智也在情理。很多人都想跟他一起坐牢,不能都說他們是精神病,如果這麼多人都是,那麼社會一定是病態的,反之,他們的存在具有極大的合理性,是時代發展之必然結果,觀為民主而獻身的各國各代出現的鬥士,流芳千古比比皆是,遺臭萬年的未嘗有聞,不知道你那個結論是怎麼造出來的,現在打假很厲害,小心開除你黨籍和公職。
作者: 白雲黑土    時間: 2009-12-30 13:00
本帖最後由 白雲黑土 於 2009-12-30 13:02 編輯
據說雙學士不抵碩士,那麼雙碩士也就是亞博士,美國碩士一年一個,所以雙碩士也就是流水線作品,大抵和蜂窩煤生產線原理很像,比較廉價的工業品,這類簡單的產品最適合進行群毆戰術,非常適合口水戰。之所以有這樣 ...
oakleaf000 發表於 2009-12-30 10:50

如此說來,你這個大一的新生就更廉價的不值得一提了!!還有,你不用擔心人類的危險,因為你根本就不是「人」!最多算是個腦殘的智障物,連名字都起3個零,哈哈哈哈。。。。
作者: oakleaf000    時間: 2009-12-30 14:02
如此說來,你這個大一的新生就更廉價的不值得一提了!!還有,你不用擔心人類的危險,因為你根本就不是「人」!最多算是個腦殘的智障物,連名字都起3個零,哈哈哈哈。。。。
白雲黑土 發表於 2009-12-30 13:00

是零嗎?明明是三片樹葉,嗨,精神分裂!咋天一黑你就開始捶東西,你媽喊你回家吃藥呢?
作者: 白雲黑土    時間: 2009-12-30 14:09
本帖最後由 白雲黑土 於 2009-12-30 14:18 編輯
是零嗎?明明是三片樹葉,嗨,精神分裂!咋天一黑你就開始捶東西,你媽喊你回家吃藥呢?
oakleaf000 發表於 2009-12-30 14:02

呵呵呵,你家的樹葉長成那樣的,你家的樹和你一樣不符合自然規律:你長的沒人樣,你家的樹葉長的沒樹葉樣。。。都是變態惹的禍!!
嘿嘿,俺打的是獨暈輪,還有你這個白痴下三爛!連這個都看不出來,趕緊回家吃屎吧,你媽喊你呢。哈哈哈哈
作者: 無敵小子    時間: 2009-12-30 14:13
我對劉曉波的最初印象是在北京讀大學期間,那是1987年的一天晚上,聽同班同學說32歲的劉曉波來我校講課,聽說是講中國文學吧,由於當時我沒有去聽他的講課,所以不太清楚他都講了些什麼,只聽聽過他演講的同學回來說 ...
zjd713 發表於 2009-12-28 05:56

精闢!!!頂!
作者: 無敵小子    時間: 2009-12-30 14:13
作者寫得非常好,頂一個。

我認為作者對於劉曉波和《XX憲章》的批判還太斯文了一點,按照劉的言論,他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寡廉鮮恥的民族敗類。他拋出《XX憲章》的目的就是要從根本上混淆中國人民的思維,讓中國人 ...
eztomcat 發表於 2009-12-30 11:02

頂!
作者: 無敵小子    時間: 2009-12-30 14:14
呵呵呵,你家的樹葉長成那樣的,你家的樹和你一樣都腦殘的厲害!!捶的是你這個白痴啊!打的就是你這種下三爛!連這個都看不出來,趕緊回家吃屎吧,你媽喊你呢。哈哈哈哈
白雲黑土 發表於 2009-12-30 14:09

好,打的好!往死里打!
作者: oakleaf000    時間: 2009-12-30 14:28
好,打的好!往死里打!
無敵小子 發表於 2009-12-30 14:14

那個戴眼鏡的精神分裂意淫,咋穿西裝的也好這一口!
作者: 白雲黑土    時間: 2009-12-30 14:40
那個戴眼鏡的精神分裂意淫,咋穿西裝的也好這一口!
oakleaf000 發表於 2009-12-30 14:28

看你那變態樣,連你家的樹葉都跟著遭殃!!!!
作者: 長劍向天    時間: 2009-12-30 14:44
《XXX章》是從人家那裡隨便拿來忽悠中國老百姓的,但今天中國老百姓早已不是二十年的了。它根本經不起推敲,除了空談這外,完全沒有任何可行性。就是將十三億人民的大事當兒戲,它的目的在於在中國製造混亂以達到不可 ...
domyself 發表於 2009-12-28 09:03

實話!!!
作者: 長劍向天    時間: 2009-12-30 14:45
1# zjd713
08憲章就是一大抄,東拼西湊出一堆空洞無物的狗屎,毛主席說:「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劉曉波在其西方主子的支持下閉門造車搞出來的它努力推廣的怎麼可能有好東西。
愛國有理 發表於 2009-12-29 14:56

沒錯!
作者: 長劍向天    時間: 2009-12-30 14:46
25樓你是剛註冊的「新手」,怎麼知道別人「一天不間斷的在倍可親」呢?

論壇規則沒有限制發帖量,每人都可以發表自己的看法,連「上竄下跳」這樣的詞都用上了,這麼熟悉的用詞都知道你是誰,沒有必要把自己掩蓋起 ...
laodai 發表於 2009-12-29 21:51

最近獨暈輪瘋狂註冊新馬甲啊。
作者: 長劍向天    時間: 2009-12-30 14:47
你的文學素養也就小學畢業,還沒形成獨立人格
劉曉波坐牢一年的經歷頂你一生的虛華——鑒定完畢
oakleaf000 發表於 2009-12-28 09:52

零下,平安和guaiyoulia(或者是wuyansg)又整個新馬甲出來找罵了?
作者: 無敵小子    時間: 2009-12-30 14:49
本帖最後由 無敵小子 於 2009-12-30 15:27 編輯
那個戴眼鏡的精神分裂意淫,咋穿西裝的也好這一口!
oakleaf000 發表於 2009-12-30 14:28

呵呵呵,你個神經病傻蛋,你憑啥說別人意淫,莫非我意淫你老母了還是意淫你女兒了?被你發現了?
作者: 映日之花    時間: 2009-12-30 19:55
本帖最後由 映日之花 於 2009-12-30 20:13 編輯
25樓你是剛註冊的「新手」,怎麼知道別人「一天不間斷的在倍可親」呢?

論壇規則沒有限制發帖量,每人都可以發表自己的看法,連「上竄下跳」這樣的詞都用上了,這麼熟悉的用詞都知道你是誰,沒有必要把自己掩蓋起 ...
laodai 發表於 2009-12-29 21:51


你們這幫人無聊不無聊。
我就是覺得原來的id不響亮,換個用戶名,關你屁事。
你以為我跟你似的,註冊好幾個用戶名,來回當托兒。
現在又沒人給我發工資,我可沒那個癮。

好,既然我的用詞那麼有特點,你不是能猜出來嗎?
那你就說說我是誰。我倒是很有興趣聽聽。
作者: 映日之花    時間: 2009-12-30 20:03
1# zjd713


跟他們這幫小子一打岔,正經事都耽誤了。
怎麼樣,在下到你那討口飯吃,賞個臉吧。
作者: 白雲黑土    時間: 2009-12-31 01:26
呵呵呵,你個神經病傻蛋,你憑啥說別人意淫,莫非我意淫你老母了還是意淫你女兒了?被你發現了?
無敵小子 發表於 2009-12-30 14:49

傻蛋。。。這個名字好。以後就叫他傻蛋,哈哈哈哈哈
作者: 白雲黑土    時間: 2009-12-31 01:27
零下,平安和guaiyoulia(或者是wuyansg)又整個新馬甲出來找罵了?
長劍向天 發表於 2009-12-30 14:47

這幾個人是一天不挨罵就渾身的痒痒。
作者: 司馬遷    時間: 2009-12-31 02:20
不懂。樓主文章的中心內容好象是說劉曉波「08憲章」里的大部分政治主張鄧共們已經在實踐了。就是說,「08憲章」里大部分政治主張是不跟鄧共的理念起衝突的。既然如此,還判他重刑幹什麼?莫非是大水淹了龍王廟,自家人不認得自家人?!
作者: 映日之花    時間: 2009-12-31 08:00
25樓你是剛註冊的「新手」,怎麼知道別人「一天不間斷的在倍可親」呢?

論壇規則沒有限制發帖量,每人都可以發表自己的看法,連「上竄下跳」這樣的詞都用上了,這麼熟悉的用詞都知道你是誰,沒有必要把自己掩蓋起 ...
laodai 發表於 2009-12-29 21:51


喂,laodai同學,
我還等著你的回答呢。
你說我到底是誰啊?
你要真能猜出來,那就太NB了。
作者: qxw66    時間: 2009-12-31 16:19
洋奴,仇視中國的一切。劉亞洲也差不多。
作者: zjd713    時間: 2009-12-31 16:31
傻蛋。。。這個名字好。以後就叫他傻蛋,哈哈哈哈哈
白雲黑土 發表於 2009-12-31 01:26



可惜,傻蛋這名字我替三度同學註冊過了,要不改名叫「傻貨」吧,基本意思也在還不侵權。。。呵呵~~
作者: zjd713    時間: 2010-10-14 10:31

作者: Hanxin    時間: 2010-10-15 06:01
居然把自己1年前的破帖子頂起來
恬不知恥!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0-10-16 09:45
樓豬是中宣不的。

槍手,鑒定完逼
作者: 祖國5000    時間: 2010-10-16 14:22
本帖最後由 華盛頓人 於 2010-1-20 03:40 編輯

這是時事述評版, 既然是時事評版. 不論是.評論 新聞 貼圖 小道消息 當然都應有時間性. 請各位發帖時注意. 不要把一些陳舊的帖子搬到這裡來. 因此要求所有轉帖必須有原帖日期及來源. 不歡迎聯接. 不符合要求者不再查問. 一律刪除, 恕不通知. 版主都是業餘的. 沒有時間去google. 謝謝各位網友支持.



華版主,為什麼尿壺的垃圾不刪?難道你和他有一腿?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0-10-16 20:15
********************
作者: fransis    時間: 2010-10-18 14:07
你的文學素養也就小學畢業,還沒形成獨立人格
劉曉波坐牢一年的經歷頂你一生的虛華——鑒定完畢
oakleaf000 發表於 2009-12-28 09:52



    還沒進化成人,談不上人格。另,樓豬大可不必用紅字,你這篇狗屁不通的東西,連垃圾都算不上,整這麼刺眼幹嘛。
作者: 隔岸觀火    時間: 2010-10-18 20:17
12、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與信仰自由,實行政教分離,宗教信仰活動不受政府干預。審查並撤銷限制或剝奪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地方性法規;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動。廢除宗教團體(包括宗教活動場所)必經登記始獲合法地位的事先許可制度,代之以無須任何審查的備案制。(《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
這一條倒是應該對西方,西方很多都是政教合一的國家,在這些國家裡,宗教是不自由的。至於中國,根本沒有宗教限制,你愛信哪個宗教都可以。
作者: 蘭馨兒    時間: 2010-10-18 21:03
本帖最後由 蘭馨兒 於 2010-10-18 21:06 編輯
居然把自己1年前的破帖子頂起來
恬不知恥!
Hanxin 發表於 2010-10-15 06:01


寫得好就應該頂起來,在劉曉波獲「諾獎」之際頂起來正是時候,好讓大家看清他的真面目。
HANXIN你也當過版主,好像頂以前的的帖子並不違規吧。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0-10-18 21:24
看來你又需要溫習我以前的一篇文章了,《請勿將無法無天錯當成民主、自由》
zjd713 發表於 2009-12-28 13:44

無法無天!!!???
你幾歲了???你還活在皇權年代啊???
這證明你就是奴才了,好好的添主子腳趾吧!!!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0-10-18 21:28
看看這些毒暈輪的雜碎們,哪個不是目空一切,把國家全民都不放在眼裡的瘋子?
金寶 發表於 2009-12-28 21:29

你就是皇位旁站著的那一位!!!
一個不完整的人!!!
作者: 金寶    時間: 2010-10-18 21:46
你就是皇位旁站著的那一位!!!
一個不完整的人!!!
Guest from 24.42.106.x 發表於 2010-10-18 21:28


你是完整的人?
作者: zjd713    時間: 2010-10-18 23:15
無法無天!!!???
你幾歲了???你還活在皇權年代啊???
這證明你就是奴才了,好好的添主子腳趾 ...
Guest from 24.42.106.x 發表於 2010-10-18 21:24


什麼玩意兒??簡單的講,你這號的就是欠管教。。。。呵呵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0-10-18 23:32
什麼玩意兒??簡單的講,你這號的就是欠管教。。。。呵呵
zjd713 發表於 2010-10-18 23:15


看看,共產黨作風又使出來了!!!
也就這點伎倆,找我喝茶嗎???
作者: zjd713    時間: 2010-10-19 02:18
看看,共產黨作風又使出來了!!!
也就這點伎倆,找我喝茶嗎???
Guest from 24.42.106.x 發表於 2010-10-18 23:32


不好意思,我不是黨員。。。。
作者: 匿名    時間: 2010-10-19 02:45
不是黨員就這麼囂張,果然耳聞目染啊!!!
很好你已通過入黨的第一步資格審查!!!
大有前途啊!!!
作者: belayashma    時間: 2010-10-19 04:59
這帖子真熱鬧,當時回國了,不會翻牆,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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