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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小販「言和」為何坎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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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10-1-21 21:2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0年01月21日07:58華商網-重慶時報
  城管攤販持久拉鋸戰中,出現一條稍顯不同的新聞。開頭沒有劍拔弩張的氣氛,城管方還展示出少有的誠意,甚至做好與小販握手言和的姿勢。不過溫情到此為止,好不容易跨出關鍵一步,城管伸出的善意之手,卻在中途被另一隻「更強有力」的手攔截。

  看了昨天新聞的,知道這說的是「城管建議部分允許游商擺攤遭副市長反對」的事:廣州市城管委提出「設置一些過渡性臨時擺賣攤區」的計劃,卻遭到廣州市副市長蘇澤群「潑冷水」。(1月20日《廣州日報》)蘇澤群認為像廣州這種大都市,基本辟不出地方擺攤,而小攤販「不交稅、又不接受衛生管理,對正規業戶不公平。」

  但不得不說這些理由都是似是而非不堪一駁的。說「大都市不能擺攤」似乎認為游商小販丟了大城市的臉,其實說這話恰恰更丟臉。即使世界最發達、最現代化的都市,無論是紐約、倫敦還是巴黎,都從未見有以消滅攤販來為城市增光的。

  大路四通八達、市容光鮮整潔,這種主導當下城市管理的近乎「不食人間煙火」的理念,其實早已被歐美國家摒棄。而且何謂美好城市,並無確切指標,誰能說賣糖炒栗子、小籠包和烤紅薯的小攤,不是美好城市的組成部分?大城市當有大胸襟,作為城市管理者更應搞清楚城市到底是誰的城市。城市是每個人的城市。管理者沒有權力按照個人喜好,不顧公眾利益而強行取締什麼。

  城市管理服從並服務於市民生存權。在有的人生存都缺乏保障的情況下,奢談市容是不現實的,甚至是殘酷的。消滅攤販維護市容,更是純粹的審美問題。至於是個別管理者的審美癖好,還是權力衝動下的政績潔癖,這是見仁見智的問題。但不管怎樣,以斷絕部分市民自力求存的機會為代價,維持一個虛擬的市容概念,肯定是不智的。

  不想再重複常識,否則只會加深「大都市難容小攤販」的荒謬性。皮之不存毛將焉附,證偽了這個理論基礎,剩下的也就不攻自破。從某種層面講,「不交稅、不衛生、不公平」這些都不假,但解決問題的前提,是從接受游商擺攤開始的。不然謀生尚且艱難,何談照章納稅、公平競爭?

  只要從制度上合理規劃,理性管理,給小販基本的謀生機會和經營信心,相關秩序自會井然。這裡最忌諱的,就是當政者簡單粗暴無視民意,企圖以「趕盡殺絕」來畢其功於一役——比如以大都市的名義,封死小販生路。相反,此前上海和重慶等地解禁馬路攤販的規定,則收到良好的社會反饋。

  此次廣州城管和小販間本該有個握手言歡的機會,但蘇副市長一聲反對,卻讓我們見識了伸出的手又怯生生縮回的尷尬,這是不正常的。明智的政府,不是壟斷了真理因而事事英明聖武的政府,而是承認智力和道德上的有限性,因而能夠謙卑地面對民眾的政府。政府尚有出錯時,個人理性更是有限。問題不在於會不會犯錯,會不會遭輿論反對,而只在於領導如何應對民眾反對。

  所以一個理性的城市管理者應廣納民意,充分尊重民眾批評和反對的權利。蘇副市長就應迎著民眾最挑剔的目光,反思自己對攤販問題的認識有無不足。現實的城市,不是規劃圖中的完美化身,也不是個別官員政績形象的鏡像。城市秩序的界定權必須交還到每個市民手中。問一問市民,他們到底希望棲身的城市是怎樣的形象,能不能接受樓下天橋邊那些便民利民的燒烤攤和點心鋪。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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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ren 發表於 2010-1-21 23:25 | 只看該作者
「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之類的詞,也就是在戲里唱唱而已。當真不得。
司馬南同志移民。。。美國!? 真的沒去紅太陽照耀下的北朝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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