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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討圓明園獸首律師:倉促應對法律鴻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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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2-28 05:3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9年02月27日 07:40:33  來源:廣州日報  

    記者越洋遍訪當事人 反思阻止圓明園銅像被拍賣失利背後的各方因素

    專家認為事件最大意義在於提供一個全新案例



    2月25日,中國圓明園流失文物鼠首銅像以1400萬歐元在法國巴黎大皇宮落錘。新華社記者 張玉薇攝

    不管隻身赴法的北京律師劉洋言辭如何激昂,不管國家文物局和外交發言人的聲明如何嚴厲,也不管凜冽寒風中的留法華人如何抗議——昨日(26日)凌晨3時許,法國巴黎大皇宮的「伊夫·聖羅蘭與皮埃爾·貝爾傑珍藏」專場拍賣會上還是響起了讓人心碎的敲槌聲。

    圓明園鼠首和兔首銅像疑均以1400萬歐元的價格,被神秘買家通過電話競拍買走。這個凌晨傳出的消息,對於從2008年秋天以來就不斷升溫的民間力量追討流失文物事件來說,不啻生生地橫上了一個中止符。

    從成立之日起,先是輾轉數月找不到原告,到提起訴訟被駁,再到希冀「流拍」呼聲不果——民間組建的「圓明園海外流失文物訴訟律師志願團」一路上困難跋涉,遭遇連串失利。

    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在我國追討海外流失文物進程中,2009年是民間追討力量的首度高調亮相。回溯失利背後的諸多細節,反思其間的種種不利因素,也許有助於我們將來「更有技術和水平」地找到文物追索的出路。

    「說實話我們就需要一個先例。」在連線採訪中,2月23日挺身參與訴訟的唯一華人律師任曉紅的聲音十分平靜。對於她而言,屬於這個訴訟的所有內容都結束了,這個事件也應該結束了。接下來,「國內的民族情緒需要理性引導,我們應該把眼光放得更遠。」

    由於昨日凌晨拍下兩件文物的買家始終「隱形」,眼下,由劉洋領銜的「圓明園海外流失文物訴訟律師志願團」在法國巴黎一籌莫展。

    民間發起:

    找不到合適的原告

    其實早在整個事件迅速升溫之前,今年1月下旬本報記者已經對劉洋以及他的整套民間追討「謀划」進行了採訪。


    在發起此事之前,劉洋只是北京一名普通的律師。和其他律師的最大區別在於,他愛好文物收藏,這促使他注意到一個被很多人所忽略的信息——2008年7月,中華搶救流失海外文物專項基金會副總幹事牛憲鋒得知,法國人伊夫·聖羅蘭去世后將拍賣生前珍藏以用於公益事業。數月後,佳士得發表消息稱,來自圓明園的鼠首和兔首將現身拍場,估價兩億元人民幣,兩件文物旋即被安排在紐約展出並大力推薦。

    其間,基金會曾用中法兩國語言向法方發出信函,表明對兔首和鼠首的態度並要求停止拍賣,但這一信函未得到任何直接回復。

    今年1月初,一直關注此事的劉洋開始在博客上撰文,希望以法律途徑索迴文物。他得到了95%的贊成留言,於是認為自己有了強大的「民意支持」。在這段時間裡,劉洋也研究了一下相關的法律,並迅速組建了一個由81名律師組成的律師團,著手準備起訴拍賣行,希望對方取消拍賣。

    然而,當事情進展到實質階段時,他很快發現遠不是這麼簡單。

    「除了圓明園,還有誰可以充當原告?我們在等待原告的出現。」可是在他1月中旬組織的新聞發布會上,圓明園管理處派來的兩名工作人員並不表態,最後還提前離席。

    此時,距離佳士得的拍賣時間2月23日只剩一個月了。劉洋認為,他已經等不及圓明園這樣的單位需要漫長時間獲得「上級審批」了,於是找到了當初發布信息的中華搶救流失海外文物專項基金會。

    然而,他等到了同一個「需要討論」的回復。

    對於此事,牛憲鋒事後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這是一個大膽的嘗試」,但是基金會的猶豫是考慮到這是民間自發的訴訟,要準備的材料和證據是否齊全,要提供的法律依據是否充分,「可能都存在比較大的漏洞。萬一官司打不贏,這條路就被堵死了」。基金會擔心,貿然提起訴訟而失利,可能對以後的法律追討產生相當不利的影響。

    事實上,近日在法國的訴訟結果,印證了基金會的顧慮。在此之前,中國尚無通過法律成功追索戰爭時被掠奪流失文物的先例。此前,圓明園的十二件生肖獸首有五件迴流國內,都是以購買方式進行的。


  律師自述:

    倉促應對法律鴻溝

    始終沒有找到合適「原告」的狀況持續了很長時間。在劉洋快要急瘋之際,一位自稱溥儀堂弟、名叫愛新覺羅·州迪的老人和深圳一家房地產公司贊助的40萬元訴訟費,一度被他看作是「救命稻草」。但是在法律上,這個老人代表的「愛新覺羅宗親會」作為原告在身份認定上存在的明顯「瑕疵」,也把劉洋拉進了「炒作」的漩渦。

    圓明園新聞發言人宗天亮就曾以個人名義表示:「對於律師的愛國心和熱情,我們是支持的,也是贊同的。但這個事情要做成一個可操作性的,而不是一個炒作性的。」

    而此時劉洋已經在籌備前往法國的護照了,他不懂法語,深知自己在法國打官司,要吃大虧。於是,在法國執業多年的律師任曉紅進入了他的視野。

    與一名法國人在巴黎合夥開辦竟成律師事務所的任曉紅是巴黎大學法學博士,擁有美國、法國和中國的執業律師資格,精通法國法律。此前,她在巴黎完成過多起移民官司。在接受本報記者連線採訪時,她形容當初接下這個官司實在「太倉促」。

    2月16日,任曉紅在庭審前的最後一周才接手官司。「用那個皇室後裔宗親會做原告……完全不合適。」 在她看來,「宗親會」的註冊地是香港,根本不可能作為訴訟主體在法國提起訴訟,「這是法律常識」。

    最後時刻她在巴黎找到了「歐洲保護中華藝術協會」,並遊說協會主席高美斯接手做原告。這是一個註冊地在巴黎,僅有3名平時分別在西班牙、法國和中國的成員的組織。在法國,協會就只有高美斯一個人。但是,這個協會畢竟在法國是一個法律實體,而且是以保住中國文化藝術為宗旨。

    任曉紅強調,她的訴狀也是在「最後一分鐘」提交的——「2月19日是周四,按照法國法律,如果該周周四不遞上訴狀,那麼周五法院就決定不了是否接受這個訴狀,這樣到了下周一2月23日的拍賣會開始日,就不可能開庭。」任曉紅在周四下午5時,法院關門前的最後一刻,把訴狀遞了進去。

    結果巴黎大審法院緊急受理了這個訴訟,2月20日通知任曉紅能夠開庭,2月23日正式開庭。

    顯然,一切都不能比這更倉促了。和任曉紅關係不錯的留學生李童告訴本報記者,很多留學生都覺得,2月21日才匆忙抵達巴黎的劉洋「根本起不到什麼作用,他不了解法國的法律和政策,一切都很倉促。」


  反躬敗訴:

    類似官司沒有成功案例

    任曉紅還是自願接下這個官司。她的合伙人勸她不要接手,但她認為,這是「立場問題」。「從一開始我就知道要輸的,但是總要努力試一試。很多法國人連那段歷史都不知道這讓我受不了,我們至少要表達一個姿態。」

    然後她苦笑,這是她接手過所有官司里準備得最窘迫的一次。「我的合伙人說,打完這個官司,我們還有什麼官司不敢接?不是明知輸了不做準備,是根本沒辦法準備。」

    「不管是哪個國家,法律都是國家機器的一部分,肯定是保護該國國家利益的。事實上,在法國,這一類的官司目前還沒有過成功的案例。」任曉紅在資料中查閱到,北非的一個阿拉伯協會曾經也通過訴訟的方法追討摩洛哥的幾件文物,最終也沒有勝訴,但是「他們跟我說,你們一定要做,你只有試過,才知道怎麼會敗訴,下次就知道怎麼避免了。」

    冷靜下來后,任曉紅認為,「其實也不能說這個官司就是100%輸定,要是有充分的時間準備,我覺得還是有成功的可能。目前法國沒有勝訴的先例,所以法律上支持的論據太少,但誰知道我們不會創一個先例?」

    23日,巴黎大審法院對圓明園鼠兔首能否被拍賣作出宣判,法官認為,請求人——歐洲保護中華藝術協會對於本案沒有直接請求權,駁回其關於要求停止拍賣、禁止拍賣的訴訟請求,並賠償兩個被告方各1000歐元。

    在法庭上,任曉紅一度很難受,因為她孤立無援。劉洋只能坐在旁聽席上,她和合伙人兩個人,面對的是代表佳士得公司、法國文化部和獸首所有人的7名律師加一位檢察官。

    「我們甚至都能知道對方會提出什麼,但是我們依然被批駁得無任何還手之力。」任曉紅說。

    被告的律師團一開始就不承認這是一個「民間行為」,而認為是中國政府授意一個不具資格的協會在拍賣前的最後一分鐘提出緊急訴訟要求,是一個「惡意訴訟」。理由是:佳士得拍賣已經宣布好幾個月了,但是並沒有訴訟利益的「歐洲保護中華藝術協會」主席、一個法國人卻忽然在最後一刻站出來為中國爭取文物,不符合邏輯甚至不符合作為協會本身的利益。

    檢察官則要求法院駁回這項申請,她認為「歐洲保護中華藝術協會」從歷史文化價值及中國人民的情感出發,提出要求是絕對人性的一面,但是,從貝爾傑的購買到佳士得的拍賣也都符合法國的法律程序。


  為何難以追回:

    西方法律像一堵防火牆

    「這次追討過程暴露了中國人不理解更不善於利用西方法律和文化環境的問題。事實上,按照目前西方的遊戲規則無法要迴文物。」 旅法中國同學會副會長宋魯鄭指出,1995年訂立的國際公約表面上看來是幫助受害國追討文物,「但我看到的時候感覺它實際上是築起了一道防火牆,不讓你去追討文物。」因為根據公約第一條第三款規定,「任何關於返還文物的請求,應自請求者知道該文物的所在地及該文物擁有者的身份之時起,在三年期限內提出」。

    「就是說三年的期限過了你就沒有權利去提出了,這還沒有完,『在任何情況下,自文物被盜時起五十年以內提出』,就是說雖然我發現文物被盜我提出了,但是超過五十年了就沒有追溯力了。同時公約僅在締約國之間生效,締約國之間可以追討,目前英國和美國沒有加入,法國加入了但國民議會一直沒有批准。」他認為,從公約中可以得出結論,「就是一百多年來國際社會所制訂的一切遊戲規則都是由西方人主導的,都是為了維護他們的利益的。在這樣的國際規則中,你要想按照他的規則來要回你的文物是不可能的。」

    「這就是為什麼中國政府不便作為原告出現的原因。公約本身對我們不利,政府本身就不具有作為原告的權利。中國現在只能聲明保留永久訴訟的權利,但這只是一個立場而已,它並不解決問題。」

  案例反思:

    我們以後該怎麼做?

    從另一個角度而言,這次民間追討力量的演示,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國家部門的重視。在事件中,至今被公認為一個重要的升溫「信號」在2009年2月12日忽然降臨——外交部發言人就佳士得公司拍賣圓明園獸首一事正式提出抗議。「這其實是我國外交部門第一次對海外流失文物表態,在我國文物史上意義相當重要。」國家文物局原副局長、中國文物保護基金學會會長馬自樹對媒體表示。

    「雖然敗訴,在法律上有無可逾越的鴻溝,但是至少讓很多法國人知道了這一段歷史,我們也進行了道德上的譴責。」因此,任曉紅認為,自己參與訴訟還是並非完全不值得。

    「希望大家把眼光放更遠一點,相對於我們國家流失的大量文物來說,獸首隻是個案。至少我知道的是,目前法國的博物館里就還擺放著很多戰國時的文物。他們在法庭上明確表示,如果這個案子中方贏了,他們的博物館就全部空了。」她認為。

    「從世界範圍來看,目前大多數追討回收流失海外文物的舉動,由政府擔任主張主體的並不多,大多都由民間組織來完成。」清華大學國際傳播研究中心教授周慶安認為,這次事件,儘管民間組織出面追討出現處處被動的局面,但是也有一定的積極意義,至少在歷史知識的普及以及民族精神的凝聚上,都有正面的影響。

    「中國民間組織發展程度本來就比較慢,所以在這次實踐中出現技術和水平不夠的問題。但我認為民間力量還是追討海外流失文物工作中需要培養的一部分。需要思考的是,我們怎麼樣提高追討的水平。」周慶安表示。

    而宋魯鄭則認為,目前的現實顯然需要更多的民間「智慧」。比如一些法國的企業和中國有很多的貿易合作,「能不能以民間的方式先買回來,再由法國政府送還給中國?」

    「或者如2002年大英博物館發起的協議那樣,提倡不歸還館藏。那我們能不能採取另一種方法——簽署一個協議,承認歸還這些文物主權給中國,但是我們承諾一年拿出1/2甚至2/3的時間放在國外博物館展覽,這也是一種解決的方法,這些都需要智慧。」(記者 邱瑞賢)
時代小人物. 但也有自己的思想,情感. 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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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劍向天 發表於 2009-2-28 08:5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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