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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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佛教的朋友解釋一下因信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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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發表於 2010-6-8 04:2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我說點簡單點,大家好明白。

首先沒有一個人能守全律法,所以每個人都該死。但是耶穌替我們死了,這筆帳就算鉤了。你只要信耶穌,你的罪耶穌替你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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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Djogchen 發表於 2010-6-8 04:54 | 只看該作者
」沒有一個人能守全律法,所以每個人都該死「這個好像不大乎合邏輯,可否解釋一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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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問? 發表於 2010-6-8 04:59 | 只看該作者
」沒有一個人能守全律法,所以每個人都該死「這個好像不大乎合邏輯,可否解釋一
下?
Djogchen 發表於 2010-6-8 04:54


給你舉個例子就明白了,上帝是個木匠,你是把椅子,但是你有條腿不太牢(是你自己把自己搞壞的,跟上帝沒關係哈),那你是不是活該拆掉當劈柴燒了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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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0-6-9 13:07 | 只看該作者
我們看路加福音1:6.他們二人在神面前都是義人,遵行主的一切誡命禮義,沒有可指責的.這不就是守全律法的嗎?我們知道路加是保羅團隊的人,他知道說有義人,就一定有人說那只是算作義人,還是一個罪人,他直接說出這二個義人在誡命,禮義上是無可指責的.把路封死了.你們說犯什麼罪?路加狠狠的打了保羅一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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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10-6-9 13:29 | 只看該作者
耶和華說律法離人不遠、不難行、可以遵行(申命記30:11-14),又有施洗約翰的爹媽為見證(路加福音1:6),可見守全律法其實不難。保羅認為做不到,那純粹是他個人的問題。
清涼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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