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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歲女教師保護學生遭嚴重毀容 未獲任何錶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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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llbird 發表於 2007-2-7 19:0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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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染斑馬線 圖片來源:國新圖庫

(資料圖)

近年來校園安全事故一覽。CFP[/center]
實習生 王雪迎 本報記者 李潤文
2006年12月20日,新疆烏魯木齊市天山區65中附小發生一起惡性殺人案,造成兩死四傷的慘劇。儘管歹徒已被繩之於法,挺身而出保護學生的英雄——馬瑞老師卻躺在醫院裡,至今沒有受到有關部門的任何錶彰。
事發當天,看到一名學生被砍,當天值周的老師馬瑞大喊:「同學們快散開!快跑!」歹徒聞聲衝過來,向她臉上砍了一刀,馬瑞繼續呼喊讓學生散開。為保護學生,她身中三刀,遭受重傷,導致面部嚴重毀容(本報2006年12月27日4版曾予報道,文見《烏魯木齊市21歲小學女教師馬瑞——面對歹徒尖刀挺身護學生》)。
馬瑞的父親馬玉新對女兒的做法很讚賞:「作為一個老師,應該保護學生!」他還認為,女兒被連砍三刀之後,仍不斷叫喊,提醒孩子們快跑,這一做法已經超出了一名老師的職責範圍。
自馬瑞入院以來,社會各界包括烏魯木齊市政府、天山區政府、市教育局、學生家長等諸多單位和個人都非常關心她的病情,時常來看望或致電慰問。有關單位領導也明確表示,馬瑞只管安心養病,不用擔心費用問題。
儘管如此,馬玉新仍希望有關部門能對女兒的英勇行為給予肯定,並給出一個明確的說法。
在「12·20殺人案」中成功制伏歹徒的兩名政府工作人員,事發后不久被授予「見義勇為先進個人」榮譽稱號。學生馬清勇(馬瑞班裡學生)的父親得知這一消息后,第一反應就是馬瑞老師為保護學生受重傷,為何沒有對她進行表彰和褒獎?
烏魯木齊市社會治安見義勇為獎勵基金會工作人員鄧女士說,案發後,天山區政府上報了兩位見義勇為者的材料,經調查符合見義勇為標準;馬瑞老師當天為周值長,負責護送學生過馬路,在其職責範圍內發生了砍傷學生事件,馬瑞有義務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因此認定,馬瑞老師的行為不屬於見義勇為範疇。
對於馬瑞是否應得到其他的表彰,鄧女士表示應該由學校方面決定。
記者採訪事發學校領導,對方對此事保持沉默,未給予任何答覆。烏魯木齊市委宣傳部表示:他們對後續工作了解得並不細緻,應向其主管單位天山區政府了解相關事宜。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區委宣傳部表示,應由天山區教育局給出合理答覆。
對於馬瑞老師保護學生的事迹是否應得到表彰,天山區教育局一名副書記閉口不答。烏魯木齊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認為,目前主要是治療馬瑞老師的傷病,表彰之事日後可能會涉及。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得知馬瑞保護學生的英勇事迹后,2006年12月25日,28名家長前來探望馬瑞,並特意為她送來一面錦旗,上書「英雄本色師德高尚」。
「對正義的行為不表彰,等於縱容了邪惡勢力的氣焰。」一名陳姓學生家長說,馬瑞的見義勇為已超出老師的職責範圍,對這種行為如果任何弘揚都沒有,以後再碰到這種事,她還會這麼做嗎?其他老師會怎麼想?他們還願意為孩子冒生命危險嗎?
對此,不少市民也持相同觀點。
「當天面對歹徒時,許多成年人選擇了逃避,我們不能懲罰他們,只能從道德上來譴責,因為這是人的本能反應,畢竟每個生命都是可貴的,但我們可以表彰馬瑞這樣勇敢的人。」同為教師的李靈說,對「馬瑞們」的褒獎,一定程度上也能打消那些不敢見義勇為的人心中的顧慮。
我不能決定生命的長度,但我可以增加它的深度,我不能左右天氣,但我可以掌握心情;

我不能改變容顏,但我可以展露笑容,我不能控制別人,但我可以主宰自己;

我不能預知明天,但我可以把握今天,我不能樣樣第一,但我可以事事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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