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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仲裁法庭對南海案件具有司法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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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看雲起時 發表於 2015-10-30 08:0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就菲律賓針對中國提出的南海仲裁案,聯合國常設的海牙仲裁法庭周四宣布,海牙仲裁法庭對南海案件具有司法管轄權,並將繼續舉行聽證會。

法新社發自海牙消息說,這是中國與菲律賓南海爭議問題出現的最新進展。也有消息稱,海牙法院有權審理菲律賓針對南海主權爭議提起的訴訟案,此舉是對中國的一記重擊。仲裁結果預料可於明年內出爐。

設在荷蘭海牙的常設仲裁裁庭周四發布新聞稿稱,「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設立的仲裁庭,對菲律賓針對中國提出的仲裁案,頒布了管轄權和承審資格。」

菲律賓要求仲裁法庭在索討南海主權的效力、海洋權利根源、特定島礁的地位與其海洋權利,以及中國在南海特定行動的合法性等議題上釐清「歷史依據」。

仲裁法庭預料,結果可在2016年以內出爐。

海牙仲裁法庭的新聞稿說,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賦予仲裁法庭管轄權,菲律賓與中國都是公約的簽署方,因此需受爭端處理條款的約束。仲裁法院發布聲明說:在審議菲律賓提出的主張后,仲裁法院駁回(中國的)論點,即這項爭端其實是關於南海島礁的主權,因此超越仲裁法院的管轄範圍。

仲裁法院認為,北京拒絕參與仲裁程序,並不剝奪仲裁庭的管轄權,而且,菲律賓單方面推動仲裁程序,此舉並非「濫用爭端處理機制」。

針對中方稱,菲律賓政府並不尋求裁決南海主權歸屬,也沒有要求為南海劃界,常設仲法裁法庭駁回北京的說法。針對菲律賓提出南海仲裁案,中國認為,南海問題是領土主權之爭,不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管轄範疇。而菲律賓則主張該案牽涉到的是海事權益。

菲律賓政府於2013年1月把南海爭議提交國際仲裁,北京拒絕參與程序,但於2014年12月透過1份立場書聲稱,常設仲裁法庭對菲律賓提出的南海案不具管轄權。

消息稱,仲裁法庭將會就南海案的事證及法理依據繼續召開聽證,相關聽證會雖不對外開放,但仲裁法庭將考慮允許有相關國家派遣小規模代表團旁聽。

據菲律賓外交部稍早前預測,仲裁結果在明年第1季或是上半年即可出爐。

2012年,菲律賓與中國船艦在黃岩島對峙近2個月,菲律賓於2013年1月將南海爭議提交國際仲裁,次年3月,菲律賓向仲裁庭呈交多達約4000頁的補充書證。北京拒絕參與仲裁程序。
揣著糊塗裝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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