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中共司法部公布「女友和媽遇險先救誰」 標準答案: 先救媽

[複製鏈接]

2503

主題

3368

帖子

3萬

積分

貝殼精神領袖

Rank: 6Rank: 6

積分
36696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法道濟 發表於 2015-9-26 21:3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女友和媽同時落水先救誰?24日晚上8時,司法部網站公布了今年國家司法考試的參考答案:女友和媽同時遇險,先救媽是對的!
今年國家司法考試的第52題是多項選擇題,涉及到了女友與媽同時遇險先救誰的問題,考查的卻是不作為犯罪,不過場景變換了,這次不是落水,而是遇到火災。
第52題的題目是:「關於不作為犯罪,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並給出了四個備選答案:
A.兒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時,其父甲、救生員乙均故意不救助。甲、乙均成立不作為犯罪
B.在離婚訴訟期間,丈夫誤認為自己無義務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過失的不作為犯罪
C.甲在火災之際,能救出母親,但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親。如無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構成不作為犯罪
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幾口后將咖啡遞給丙,因擔心罪行敗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導致乙、丙均死亡。甲對乙是作為犯罪,對丙是不作為犯罪
司法部公布的參考答案是:ACD。
也就是說,女友和媽同時遇險,只能救出一人的時候,國家要求你救媽!
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教授、中國刑法研究所副所長彭新林表示,甲對女友只有道義上而沒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所以如果先救其母,女友死亡的,不構成犯罪,反之,如果先救女友而母親死亡的,構成不作為犯罪。
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丁一元也表示,甲對母親有贍養義務,不救則涉嫌遺棄罪,而對女友則沒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另外,如果先救女友而沒能救出母親,「重色輕母」也不合道德、情理!
但如果甲的母親和老婆同時遇險,先救誰「安全」呢?因為甲對兩者分別負有救助、扶助義務,所以甲就得抓緊時間努力救人了!
記者查閱相關資料,發現不作為犯罪的定義存在爭議,目前相對來說接受較廣的定義是:不作為是相對於作為而言的,指行為人負有實施某種積極行為的特定的法律義務,並且能夠實行而不實行的行為。簡單概括不作為犯罪,就是「應為、能為而不為」。比如遺棄罪,拒不救援友鄰部隊罪等。
丁一元向記者舉例說,公安幹警在遇到歹徒向群眾行兇時,袖手旁觀,無動於衷,造成了嚴重後果,那麼該公安幹警就構成了不作為犯罪。
那個虎山寨主多管閑事,嫌我罵趙婷了。你終於跳出來了!你標榜小人物,自稱不過問政治,可是一有人罵貪官,你就不高興!我罵趙玉吉,我樂意,礙你蛋疼了?她是你乾媽?還是你干爺爺?狗拿耗子!多管閑事!你沒事做你的窩窩頭,管這麼多幹嘛?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12 06:13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