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美國公民的父母屬於直系親屬(Immediate Family Members),所以美國移民法規定美國公民父母的綠卡申請沒有移民簽證名額限制。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在美國境外,其公民子女可以先申請I-130,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美國公民紙、出生公證(必須要有父親的名字)、父母的結婚證等。在I-130批准后,等待美國簽證中心的通知,然後準備經濟擔保並在廣州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等移民簽證通過後,就可以前往美國永久居留了。如果美國公民的父母已經在美國,而且是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的,則可以申請調整身份,這種情形就要用I-130/I-485「二合一」的申請程序向移民局提出申請,經面試后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