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美國高中有一個叫LD(Lincoln–Douglas debate)辯論比賽。命題在1至2個月內是固定的一個。但參賽的選手必須同時準備正方和反方。一輪比賽中, n 場你是正方, 另外n 場是反方。 如命題「聖誕快樂還是節日快樂」,第一場你要論證命題正確,對方的論證不對; 而下一場反過來,要論證命題不正確。很有意思, 而且哲學和邏輯水平很高。我覺得我們其實都應該接受一些這樣的訓練。特別如宗教或著社會問題這類題材,不像自然科學只有唯一的答案,而是可以從不同角度得到不同的結論。我們不僅可以學習如何在不傷害對手的情況下,清晰地表達自己的觀點,更重要的是聆聽對方是否也有道理,以什麼論據支持自己的論點。
說到不同觀點,還有一段有趣的插曲。諾貝爾獎得主Robert Aumann曾經寫過一篇「Agree on Disgreeing」,大意是說這是不可能的。即如果辯論的雙方對一件事都掌握同樣的常識,則經過幾番辯論之後,雙方會達到相同的觀點,而不是同意於不一致的意見。並且舉例,如「上帝是否存在」,「宇宙如何產生」這樣的問題都會有趨於一致的結論。而且計算機科學家 Scott Aaronson 還證明了所謂「有益」的辯論不會無窮盡地繼續,在有限回合之後就會停止,產生統一的結果。當然這裡的假設是雙方都是同樣理性的,並且在對話的時候,能夠不斷地根據對方提出的信息修改自己的結果。即如果對話雙方都是誠實的,那麼這種對話可以在不太多的幾步內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