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為了民族尊嚴,我們可以不守信用。」 [列印本頁]

作者: 零下三度II    時間: 2009-3-4 21:54
標題: 「為了民族尊嚴,我們可以不守信用。」
熊培雲   @ 2009-3-3 10:16  評論(14)  推薦(109)  引用通告  分類: 時評

    昨日,培雲接到北青天慰兄的電話,問是否可就蔡銘超競拍圓明園獸首一事撰寫評論。因出門在外,不便撰文,不過還是有幾句話可說。

    其一,中國人的信用已經是很差了,不只是國內信用,還包括國際信用。而這一拍賣事件的負作用是給中國人不守信用做活廣告。

    二,蔡銘超說不付錢,背後的邏輯是「為了尊嚴,我們可以不守信用。」培雲認為,一個人或一個國家,守不守信用,其實是很關乎尊嚴的。而「興,百姓苦,亡,百姓苦」,也在於失信。

    三,世界需要契約,世界各地的「圓明園」就是在契約失效之前提下被燒被搶的。

                    ——思想國·21世紀評論
作者: 小辣辣    時間: 2009-3-4 22:00
一手交貨. 一手交錢. 天經地義. 貨進不了中國. 如何付款? 何來欺騙及信用問題?
作者: 零下三度II    時間: 2009-3-4 22:03
一手交貨. 一手交錢. 天經地義. 貨進不了中國. 如何付款? 何來欺騙及信用問題?
小辣辣 發表於 2009-3-4 22:00

你還沒回答我問題呢?是貨進不了中國,所以不付錢,然後往愛國大旗下靠攏,
還是壓根就不想付錢,壓根就想證明自己愛國?
這可是兩種動機哦~
作者: 小辣辣    時間: 2009-3-4 22:10
為了抗議佳士得拍賣獸首,蔡銘超等人並沒有朝主持人扔鞋子,也沒有惡意擾亂現場,而是合理利用拍賣行業的遊戲規則——成為最後競拍者的人在付款期限內不付款,這並不在佳士得的禁止條款之內。那麼,蔡銘超哪裡不遵守規則了?如果「沒有規則意識」,他還會交一筆不菲的保證金?
作者: 零下三度II    時間: 2009-3-4 22:12
為了抗議佳士得拍賣獸首,蔡銘超等人並沒有朝主持人扔鞋子,也沒有惡意擾亂現場,而是合理利用拍賣行業的遊戲規則——成為最後競拍者的人在付款期限內不付款,這並不在佳士得的禁止條款之內。那麼,蔡銘超哪裡不遵守 ...
小辣辣 發表於 2009-3-4 22:10

不交,能讓他參加拍賣嗎?
作者: cool7    時間: 2009-3-4 22:56
為了轉移視線,任何卑鄙伎倆都可以干!
俄國老殺中國人可以隻字不提,因為俄國人也很卑鄙;法國佬接見僧人就要蠱惑百姓發怒,因為法國佬好對付,僧人好欺負!
哈哈,中共的醜惡嘴臉昭然若是了!
bbg888 發表於 2009-3-4 22:19


這個反對。俄國人的事情,如果你是國家領導人,你怎麽辦?難道真得跟他打一仗不成?
接見藏獨,當然它部隊。就事論事不要扯遠
作者: 慕雅    時間: 2009-3-5 03:49
面對強盜,你還會再講信義嗎?
再說,並不是人家不付款,因為根據有關規定,對實物來源不清,或無法提供其來源者,在未搞定前,買家有權利不付款。
最後,民族尊嚴不尊嚴, 那也是別人往他身上貼的呀。
作者: wxs1986    時間: 2009-3-5 04:17
假如強行霸佔大家的親人,最後把她買了,還要跟你講遊戲規則,挺有邏輯?
作者: 無維    時間: 2009-3-5 07:05
6# bbg888

作者: 小辣辣    時間: 2009-3-5 07:23
不交,能讓他參加拍賣嗎?
零下三度II 發表於 2009-3-4 22:12


商場規則. 我已交定金(保證金). 你不能交貨. 該罰的是你不是我.
作者: cool7    時間: 2009-3-5 07:32
商場規則. 我已交定金(保證金). 你不能交貨. 該罰的是你不是我.
小辣辣 發表於 2009-3-5 07:23


這是蔡同學苦思了兩天以後,想出來的。一開始不是那麼說的。
我希望它能把違約金要回來,然後捐出去。換個好名聲。
不然,臭死一地人。
作者: bearbee82    時間: 2009-3-5 07:52
我希望它能把違約金要回來,然後捐出去。換個好名聲。
cool7 發表於 2009-3-4 18:32

應該是挽回一點中國傳統道德名聲

名聲他好像已經有了,sina的投票有近7成人支持他的做法。

作者: 注入靈魂    時間: 2009-3-5 08:16
尊嚴能和信用劃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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