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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爾文主義改革宗浸信會(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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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理不倦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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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4 14:2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美國的加爾文主義或改革宗浸信會歷史

 


開始這個話題的時候,我要強調說,我將在好幾個地方大量借用我以前老師很有幫助的小冊子《美國的浸信會之根》中的內容。
我們需要記住「改革宗浸信會」這個術語顯然只是比較晚近的時候才被使用的,從17世紀到19世紀在英國和美國用來稱呼這些浸禮派的通常用語是「特別浸信會」 [1]。再一次說,特別浸信會首先起草採納,而後又繼續持守了今天絕大多數改革宗浸信會所堅持的公認信條,《1689年倫敦浸信會公認信條 》。我們已經看到,這個早期的名字――「特別浸信會」――「表明這些基督里的弟兄堅持的是特別救贖的教義――明白無誤的加爾文主義救贖觀。」 [2] 換句話說,浸信會明確的加爾文主義把他們同英國宗教改革期間發展起來的另一個浸信會源流阿民念派的「一般浸信會」區分開來。
在介紹中給出這個提醒之後,我們就要開始我們對美國加爾文主義或改革宗浸信會的個別學習,並且更為一般地學習美國浸信會。我們學習的題目如下:
   A. 美國浸信會的開端
   B. 特別浸信會早期在美國的優勢地位
   C. 美國的宗教自由和以撒·巴庫
   D. 美國浸信會之間更廣泛聯合的發展
   E. 美國特別浸信會最終的衰落
   F. 20世紀後期改革宗浸信會在美國的出現

首先,讓我們簡略勾勒出麥克白所稱的:
   A. 美國的浸信會開端 [3](1639-大約1739年)。
      介紹。總體上浸信會教會是如何在那些後來最終成為美國的英國殖民地中出現的呢?
         a.   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必須記住的是,有兩個基本答案
            (1)   首先,特別浸信會教會並不是由英倫群島的特別浸信會教會有目的的宣教工作所產生的。我們基本上找不到浸信會宣教士從英國或威爾士被差出到北美殖民地傳揚福音,贏得新的歸信者,並且建立新的浸信會教會的例子。
            (2)   另一方面,雖然在英國的美洲殖民地也許只有少數個人自己歸向了浸信會的信念,但是不久以後通過從英倫島嶼移民到新世界的浸信會個人、家庭甚至整個教會的影響,首批浸信會教會出現了。
         b.   這兩個現實導致了兩個結果
            (1)   首先,由於新世界浸信會教會的首次建立在很大程度上是來自英格蘭和威爾士的浸信會信徒的工作。美洲的教會有來自英國浸信會的強大影響,這些影響在新的定居者的教義信念中有所反應,並且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影響也導致了同英國浸信會更多的互動,或者說互相作用。很早的時候起就可以區分阿民念派的一般浸信會和加爾文主義的特別浸信會――反應出不列巔已有的這兩大派別。儘管這些不同的兩派的個人可能存在於同一個地方教會內――特別是在最早的年代更是如此。
            (2)   另一方面,美國的浸信會教會不是有目的的宣教活動產生的結果,這意味著美國浸信會教會的發展是以獨特的不同於英國浸信會的方式進行的。
而且在新大陸的英國殖地,美國浸信會教會的發展也因為地區不同而有所不同。換句話說,在一種真實的意義上,新英格蘭浸信會的早期歷史同中部和南部殖民地的歷史有很大的不同。所以,我們將簡略勾勒出浸信會在這三個地區中每一個地區的開始情況。首先按著時間順序,是浸信會在:
      1.   新英格蘭殖民地開始的情況。(參見所發的材料67B)當我說到新英格蘭殖民地的時候,我特別指的是緬因,新罕布希爾,麻薩諸塞,羅得艾蘭和康奈狄格。(在這階段佛蒙特還沒有建立)我們已經看到這個地區在很早的時候是由麻薩諸塞和康奈狄格的清教徒公理會殖民點所管轄和支配。在這些殖民地中,國家和公理會教會之間有一種緊密的聯繫,其它類型的教會全屬非法。這些殖民地早期的浸信會遭受了很多艱難,或者至少遭受了艱難的威脅,這些艱難或艱難的威脅是通過公理會地方長官的逼迫出現的。讓我們來追溯一些關鍵性的事件:
         a.   正如我們前面看到的,一個名叫羅傑·威廉斯的人首先來到了麻薩諸塞灣殖民地,但是由於他主張同國教分離的分離主義觀點而最終被強迫離開。結果他建立了普羅維登斯鎮,這個鎮最後成了羅得艾蘭殖民地的一部分。(參見圖表67B)這裡成了一塊吸引從國家教會分離者的磁石,威廉斯和另外幾個人在1639年3月16日以前的某個時間在英國殖民地建立了第一個浸信會教會。
在進一步考察這個地方教會之前,重要的是要認識到在浸信會歷史中這個教會建立得有多早。在英國本土,第一個浸信會教會(阿民念派的一般浸信會)建立於1611或1612年。第一個加爾文主義的特別浸信會,建立於大約1633年(約比普羅維登斯教會早6年)。事實上,英國特別浸信會直到1641年才開始施行浸水禮,並且把它作為唯一的正確洗禮方式。直到1644年他們才採用第一個公認信條(就是第一個倫敦浸信會公認信條),此時普羅維登斯的工作已經開始幾年了。1689年倫敦浸信會公認信條的首次印刷還是幾十年以後的事情。
不奇怪的是,有了比較早的日期和浸信會移民的混合來源這個兩個前提,普羅維登斯教會的成員身份自然也是混合的。其中既有特別浸信會信徒也有一般浸信會信徒。最後,在有關給新教會成員按手,這個一般浸信會的教導這件事上產生了教會分裂,這種分裂後來消除了,然後在下一個世紀教會由一位新的牧師帶到了更為明確的特別浸信會信條上來。
         b.   儘管事實最終證明羅傑·威廉斯是一個教義上不穩定的人物,並且很快就離去,進入了嚴重的錯誤,美國第二個浸信會教會卻是在一位更加穩定更加堅定的個人――約翰·克拉克John Clarke)的領導下建立的。這個教會是1644年也可能還更早一點,在羅得艾蘭的新港成立的,在不晚於1648年的時候就已經是明確的浸信會教會了。(參看圖表67B)根據麥克白所說,新港教會在熱心上堪稱楷模。這個教會有一種混合的成員身份,主要是特別浸信會,包括牧師克拉克本人,但也包括一般浸信會信徒。最後在一般浸信會和特別浸信會之間出現了分裂,一般浸信會建立了另一個分開的教會,這個教會後來又形成了兩三個其他這樣的教會。再後來,1671年另一個分裂在原來的教會中出現,情況是一群成員接受了星期六為安息日,並應該加以嚴格遵守的觀點,他們離開了原來的教會,形成了另一個教會。
克拉克牧師和另外兩位同伴在1651年訪問波斯頓期間作為浸信會信徒忍受了逼迫。通過他的著作和其它工作和努力,他堅決主張應該有宗教自由,就像羅傑·威廉斯也曾經主張的那樣。
         c.   麻薩諸塞州波士頓的第一個浸信會教會建立於1665年。這些弟兄姊妹起初忍受了不少逼迫,並且是以很模範很敬虔的恩慈來對待逼迫的。1665年,這些弟兄姊妹在他們的牧師古爾德Gould)牧師的領導下,採納了美國的第一個浸信會公認信條。這個信條很明顯趨向於特別浸信會的方向。
         d.   緬因最早的浸信會是1682年在威廉·斯克萊溫領導下在凱特里建立的――斯克萊溫曾經在英國是更早一些的特別浸信會公認信條被稱為薩默塞特公認信條的一名簽署者。波士頓的姊妹(稱兄弟教會)教會(前面剛剛提過)在建立這個教會方面起了很大作用。後來,在1696年,基本上整個教會都移居到了南卡羅來納的查爾斯墩。這個情況呆會兒我們就要看:
         e.   在1600年代後期,「兩個美國印第安浸信會教會正在納徒科特和麻莎的葡萄園形成[4] ――這兩個地方是麻薩諸塞沿岸的島嶼。這表明浸禮宗早期在國內是有宣教活動的。
         f.   到1670年代,聯合性的會議已經開始舉行,參加這些會議的有來自於羅得艾蘭的幾個一般浸信會教會的成員。關於這是否是美國第一個浸信聯合會,歷史學家有爭議。
         結論麥克白這樣總結新英格蘭早期教會的歷史:
羅得艾蘭和麻薩諸塞的早期浸禮派幾乎被嚴酷的逼迫壓倒。在每天都要面對的懲罰,監禁,剝奪財產或取締教會的威脅下,他們養成了某種自衛性或者防範性。也許這正是他們如此強調宗教自由的一個原因。但是他們沒有同樣強調教會秩序,組織和福音的外展工作。[5]

奧斯多姆Ahlstrom)補充說:
1740年大復興爆發的時候,新英格蘭可能有20多家浸信會教會――羅得艾蘭有11間,麻薩諸塞有8間,康奈狄格4間,還有一些不知道數目的比較小的浸禮派群體,那時候他們沒有一個是特彆強盛或大有活力的。作為一個派別,他們同浸信會教會的廣泛擴展並沒有一種強有力或是持久的有機關係。在這方面費城聯合會後來倒是起了大得多的作用。[6]

以上我們概覽了新英格蘭浸禮派的開始情況,現在我們準備好,可以往下看:
      2.   中部殖民地。(再次參見圖表67B)這裡我們的焦點將主要集中在賓夕法尼亞和新澤西,不過周圍的殖民地也可以包括在這個群體當中。在早期時代這個地區同新英格蘭形成鮮明的對照,因為這裡有很多的宗教寬容,容許各種不同的宗教團體和派別和平共處。這是因為沒有哪一個單個的派別被樹立起來作為官方的國家教會。在這裡浸禮派的歷史開始得比新英格蘭晚,但對於未來來說卻是非常重要的。
         a.   中部殖民地的第一個浸信會教會1684年在賓夕法尼亞費城附近的冷泉建立。(參見圖表67B)這是威廉·裴恩來到賓夕法尼亞兩年後的事情。冷泉教會沒有存在很長時間。
         b.   中部殖民地第一個永久性的浸禮宗教會是1688年由以拉斯·季池在賓內克(也是在費城附近)建立的。關於這個教會驚人的開始情況麥克白提供了下面的描述:
紀慈是倫敦特別浸信會牧師本傑明·紀慈的兒子。年輕的紀慈1687年來到美洲,那時他還不是一個宣信的基督徒,他被描述為一個極度放浪不羈的花花公子,愚蠢的年輕人,一個神恩典的陌生人。也不知道出於什麼動機,他把自己打扮成一個神職人員的模樣,衣領前有兩條垂帶。[這是當時牧師的服裝的一部分]。他被邀請在費城附近的浸信會聚會上講道。他已經聽他父親講道聽得足夠多了,所以講一篇道對他來說不是大問題。然而就在他講道之間紀慈突然強烈地感到自己的罪是多麼深重。他停止說話開始顫抖,紀慈的聽眾以為他得了什麼病,他承認了他的欺騙,請求他們饒恕。他也徹底歸正了,就在他自己的講道之下。後來他接受了來自冷泉的長老登根Dungan)的洗禮。

紀慈的歸正成了中部殖民地浸禮宗工作的一個巨大祝福。他給這項工作帶來了朝氣、活力和推動力,以及組織上的才幹……

紀慈在賓內克做牧師,但是並沒有把他的講道只限制在賓內克附近一帶地區。不久之後,他就開始在更大範圍的新澤西和賓夕法尼亞給新歸信的人施洗。這些歸信的人把自己看成是賓內克教會的成員,只是由於路途遙遠而單獨崇拜。但是,整個團契的每一個季度在邊區的站點聚會一次,講道、崇拜、團契和領受主餐。這些聚會被稱為季會,但由於他們只是每年來每一個邊區站點聚會一次,他們最終把這些聚會稱為年會。這些非正式的聚會成了費城浸信聯合會的核心。

一些年後這些講道點成了單獨的教會……[7]
         c.   從1687年起一些浸信會的人開始在費城聚會,但是直到1689年才組成一個教會。
         d.   具有重大意義的是1707年費城浸信聯合會的成立,這是由位於賓夕法尼亞和新澤西的五個教會組成的。
1742年這個聯合會採取了[實際上是根據他們的觀點重印]1689年倫敦公認信條,只有,兩處比較小的增補。因而它成了《費城公認信條》,這個聯合會以及它的信條起了巨大的影響。在這方面的見證是非常多的,阿米提志Armitage)斷言,「這個信條成了差不多整個國家所有聯合會的基礎,直到後來新罕布希爾公認信條,由已故的約翰·牛頓·布朗博士擬定為止。」 [8] 大衛·本尼迪克David Benedict)評論說,「費城浸信會公認信條之所以有這個名稱,是因為它是從這個城市發布的。在這個國家的這個地區所有古老的浸信會教會中它是一份具有高度權威的文獻。總的來說,在整個南方和西部我所到過的地區都具有高度權威。」 [9] 威廉·W·斯威特William W. Sweet)說得更詳細,「1707年,第一個浸信聯合會在費城開會,由五個教會的代表參加。1742年這個團體採納了一個堅定的加爾文主義公認信條,這被看成是美國浸信會歷史上的一個轉折點。到此時為止,阿民念派的浸信會人數更為眾多,特別是在新英格蘭更是如此。但是從這時候開始美國浸信會的大多數在神學上是加爾文主義的,費城聯合會成為並且在很長時間裡一直是最強大,最有影響力的浸信會團體。」 [10] 跟這個聯合會有聯繫的浸信會教會後來以正規浸信會而被人所知。[11] [12]
這樣費城聯合會在教義上與特別浸信會是一致的。
後來,1764年這個聯合會參與創立了一個浸信會學院,就是今天的布朗大學。這個聯會也積極參與國內的宣教工作,有一段時間曾經包括來自紐約和從康奈狄格到馬里蘭以及弗吉尼亞的教會。隨著教會的大量增加,這個聯合會產生了許多其它聯合會,包括起先曾經是費城聯合會一部分的那些教會。
         結論。有關中部殖民地浸信會歷史早期的那些年月,麥克白得出了以下結論:
中部殖民地……倖免於嚴峻的逼迫。他們得以更自由地發展他們的組織次序和結構,並且發起福音外展工作和項目。許多移居到中部殖民地的浸禮派來自於英格蘭的西部或是威爾士,在這兩個地方浸信會以合作和積極的福音工作著稱。這種精神也在北美中部殖民地的浸信會中有所表現,在這裡浸禮派經歷了迅速的增長。[13]
現在我們必須往下來看浸信會在另一個地方的開端情況:
      3.   南方殖民地。這裡我們主要是指弗吉尼亞,北卡羅來納,南卡羅來納和喬治亞這幾個殖民地。儘管這個地區今天有許多浸禮派,但當初這個工作實際上開始得相當緩慢。在弗吉尼亞和南卡羅來納的一部分地區這項工作受到了攔阻,因為英國國教會是那裡牢固的政府教會,有時候逼迫還是相當嚴峻的。來看這個地區浸信會建立的一些關鍵性事件:
         a.   顯然,在1670年到達南卡羅來納並在1680年建立「查爾斯城」(後來的查爾斯敦)的第一批定居者中就有浸禮派。不過,他們顯然沒有牧師,並且在好幾年內沒有組成一個教會。這些人中既有特別浸信會也有一般浸信會。
         b.   查爾斯敦的第一個浸信會教會(也是南方最古老的浸信會教會)在1696年開始存在,當時斯凱文牧師基本上是率領曾經位於緬因凱特里的整個浸信會教會(前面已經看到過了)來到了這裡。很多早期浸信會定居者加入了這個原先就存在,此時遷移到這裡的教會。絕大多數成員是特別浸禮派,但一般浸禮派也被接收為教會成員。
         c.   1751年,一個重要的浸禮派教會聯合會在查爾斯墩成立。這個聯合會像它在北方的對應物費城聯合會一樣採納了1689年倫敦浸信會公認信條――這樣它也採取了特別浸信會教會群體的立場。
         d.   到1729年,弗吉尼亞東南部北卡羅來納也開始建立起了浸信會教會。(參見圖表67B)在坎頓縣建立的一個早期北卡羅來納教會,後來在建立其她教會和差派福音傳道人方面起了很大作用。
關於弗吉尼亞和北卡羅來納的各教會情況,奧斯多姆指出:
這些全部都是一般浸信會教會,他們傳福音的熱心固然超過了這個地區任何其它派別。但是,這些教會往往建立在一種粗枝大葉的章程上,紀律鬆散,在洗禮上也不要求歸信。但是不久之後出現了改革。[14]
 
關於這種改革下面我們還要更多地來看。我們已經追溯了英國殖民地三個較大地區中每一個地區浸信會開始的情況。現在我們來試圖把這個早期階段的學習做一個:
      總結麥克白把浸信會早期開始情況總結如下:
在美國的殖民地時代,大多數浸禮派教會都比較小,通常成員不超過一打(也就是十二人)。極少教會有自己的建築物,並且他們很可能多年沒有一位牧師。崇拜傾向於非正式化的[可能是指跟儀式固定的英國國教相比是非正式的],特別注重聖經,牧師們通常是有天然恩賜的成熟的人。儘管,他們的教育都是在來美洲之間所獲得的。不管他們教育程度如何,大多數牧師在我們今天都要被稱為雙重職業的,也就是說他們從事其它職業或工作來謀生,從講道中得到極少或根本得不到薪水。許多早期教會為自身的存在而進行的奮鬥和拼搏當中,內部有教義上的分歧和爭論,外部有逼迫,以至於他們對周圍世界的有效見證發展得很少,不過也有一些可喜的例外情況。[15]
早期浸禮派一直到1739年為止,相對來說實在是希少和分散的。范達Vedder)表明,在大復興之前,在英國的13個殖民地我們確切知道的浸禮派教會有47個。[16] [17]范達所說的全部47個教會中,他指出只有7個教會是位於南部殖民地的。我們前面已經看到,根據奧斯多姆所說,此時在新英格蘭有24個浸信會教會。顯然最均衡的是中部殖民地,在這些殖民地中,到1739年為止我們確切地知道有11個教會是費城浸信聯合會的部分成員。這個微小的開始很快就大大地擴展了。這把我們帶到:
   B. 美國特別浸信會早期的優勢地位。首先來看:
      1.   導致特別浸信會佔優勢的火花――大復興。開始於1730年和1740年的美國大復興是加爾文主義的。它遭到了那些跟阿民念主義有聯繫之人的反對,[18] 這意味著促進這次復興及其結果的是改革宗和加爾文主義的懷特菲愛德華滋坦南特付梓的講道。這次復興連同它給北美殖民地信仰舞台所注入的屬靈生機,極大地促進了美洲的福音傳播和教會增長。
在新英格蘭,這種新的生機導致了許多分離派教會的形成。我們已經看到,在這之前的一個世紀內麻薩諸塞和康奈迪格實行了一種國家教會的制度,公理會各教會就是那個國家教會。在這之前一個世紀清教徒建立了這些教會,為的是實現宗教改革般的純潔純凈,但是後來他們開始變得不景氣。他們日益沒有生氣而變得形式化,越來越注重嬰兒洗禮的做法。
由大復興所產生的屬靈活力對這些教會產生了一種作用力,懷特菲和其他人對新生命的全然重要性的強調,在那些屬靈生命而不是形式上的宗教佔主導地位的教會中引起了一種渴望。很自然的是許多在這時候脫離國教教會的教會產生或者實際上變成了浸信會教會,像以撒·巴庫等重要的特別浸信會領袖就是這時候出現的。(關於這個人我們後面還要更多地看到)這個新英格蘭的復興背景下的浸信會信徒被稱為分離浸禮宗。[19]
這一切又把我們帶到:   
      2.   主導地位的現實[20] 在早期殖民地時代,一般阿民念派浸禮會和特別加爾文主義浸禮派在美國的數量大約是均等的。然而在1740年以後的50年中由於一個巨大的傳福音和增長的浪潮,特別浸信會在數量上大大超過一般浸信會,一般浸禮派教會有時候甚至也變成了特別浸禮派。奧斯多姆進一步描述了此時所發生的情況:
費城聯合會對兩個不同的教牧援助請求做出的回應帶來了活力恢復的最初跡象。1752年有兩個人被差派調查了解弗基尼亞工廠的情況。在接下來的4年中這個聯合會差派的宣教士對弗基尼亞和北卡羅來納差不多所有古老的一般浸信會教會實現了整頓和改組。而查爾斯敦聯合會的專員為著同樣的目的來到了北方,結果是在1752年和1756年間除了兩三個教會以外其它所有教會都被轉變成了特別浸信會的模式。他們打發走了許多沒有重生的教會成員,在有些情況下使成員人數從100多減少到比一打還少。他們整頓了紀律和管教,採取了一個威斯敏斯德傾向的公認信條,並且促進了合一的精神。這些北卡羅來納東部和弗吉尼亞經過整頓和改組的教會聯合起來,於1769年形成了吉胡凱聯合會這些有著費城傾向的特別浸信會教會自稱為正規的,以把自己同非正規的分離派浸信會區別開來。後者在1755年以後開始大量擁入南部殖民地。[21]


儘管像奧斯多姆所暗示的那樣,在「正規浸禮派」和「分離浸禮派」之間起初有衝突,但是二者在根子上都是改革宗的,在神學上都是加爾文主義的。這樣,這兩個派別之間的和解和合一變得越來越普遍。正規浸信會的強處是他們在教義上的穩定性和嚴格的教會秩序,而分離派浸信會的強處是他們火熱的傳福音熱情。
下面我們準備好可以來看:
3.         浸信會佔優勢期間的增長
當這兩個加爾文主義浸信會派別的優勢結合起來的時候就大大促進和鞏固了大約1740年開始的美國浸禮派的巨大增長。下面的圖表說明了這種增長。[22]
      年份            教會數目
      1660             4
      1700            33
      1740            96
      1780           457

前面看到,這種巨大的增長包括了新的特別浸信會教會的建立。

另外促進這種增長的還有浸禮派教會組織形式的巨大自由和靈活性,這種自由和靈活性特別適合於在邊疆地區建立教會,當時邊疆正在不斷向西推進。奧斯多姆在強調農民佈道家的時候生動地說明了這一點:

浸信會教會的大量產生主要靠的是他們屬靈上的耐力和他們對個體歸信的強調,不過他們也特別善於適應邊疆的社會結構,適應根本沒有社會結構的情況。在熱心上浸禮派沒有超過長老派,但是他們不受嚴格的教育要求和僵化的長老制組織形式給傳福音工作造成的限制。浸信會福音工作的實質也跟衛里公會對教團權威的堅持也正好相反。它的邊疆英雄不是周遊全國的人,而是農民佈道家,隨著民眾進入新地區。這種農民佈道家沒有報酬,自食其力,因而在財政上是獨立的,他通常聽到事奉的呼召,然後就自行傳起道來,到了一定的時候,他就被一個教會按立,有時候是他自己聚集起來的教會。從這樣的教會又產生出事奉的其他候選人,通過這種程序浸信會擴展,進入了曠野荒地或者又遷移回到了更老一點的地區中沒有教會的人群當中。他們沒有主教或宗教會議的指示,沒有教派機構或特別協會的財政支持。有很多時候一整個教會搬到一個新的地點,就像魯易斯·克萊格的會眾1783年從弗基尼亞遷移,然後變成了肯塔基的吉爾伯特溪教會一樣。不過浸信會的工作也不像這一點可能暗示的那樣沒有組織沒有條理,因為他們的地區聯合會既關心紀律和懲戒以及教義上的和諧,又促進了一種合一的精神。[23]

在開始於1850年左右的大批羅馬天主教移民湧入之前,浸信會成了美國最大的宗教派別。他們是最大的抗羅派群體,一直到今天都是這樣。[24]
這裡讓我們停一下來考慮從我們已經看的這部分內容中我們需要記住的一些功課,然後我們再往下看美國浸信會後來的歷史:
1. 首先,基督教會工作的擴展,從根本上說是在一位主權的救主手裡,祂將以祂的靈,在祂看為合適的時候,以祂看為合適的方式建造祂的教會。在後來成為美國的那片土地的浸信會教會開始的時候是微小的和又掙扎的工作,直到大覺醒的復興之火把余火挑旺成為熊熊的烈焰。同樣,如果我們要在基督把我們放在的教會以及在我們的姊妹教會中看到類似的增長和前進,我們最終要依靠神和祂靈的祝福。這個現實加上主過去的作為,應當多麼激勵我們的心,使我們禱告神,求祂生命的氣息在我們的時代吹出來,就像祂在懷特菲愛德華滋的時代所吹的那樣。
2. 我們再次得到提醒,通常被稱為加爾文主義和改革宗信仰的神主權恩典的教義在被正確理解和應用的時候決不是朝氣蓬勃的合乎聖經的福音和宣教工作的敵人,反而會為這些工作提供重要的基礎和推動力(就如大復興期間所產生的結果那樣)。因為我們有一位偉大而又有主權的神,祂能將最剛硬的鐵石之心變成一顆肉心,甚至連傳道人叛逆的兒子冒充傳道人的招搖撞騙者之心祂也能改變。我們行動起來,執行基督大使命來服侍的正是這位神。當然,這個現實應當使我們這些說自己是合乎聖經的加爾文主義者的人自問,我們所說我們自己相信的東西,是否在我們自己的心中和生命中以及在我們所在的地方教會的生活中結出果子來。
3. 我們也得到提醒,秩序良好的教會以及心志相同的教會之間有穩固教義基礎的活潑有力的合作和聯合是拓展基督國度工作的長遠勞苦和努力中的重要因素。記住一些早期最有作用的浸信會教會和費城聯合會。這些事本身不能成為一種目的,否則我們就會枯萎死亡。但是如果根基已經建立,這些事對於興起越來越多的福音工作,首先是在我們自己的耶路撒冷,然後是在我們的撒瑪利亞,以及地極都是重要的。
這裡我們已經看了,加爾文主義特別浸信會在美國的優勢和主導地位的出現,下面讓我們緊接著集中來看具有浸信會獨特性的一個特有的問題,同時也來看一個關鍵的加爾文主義或改革宗浸信會領袖。在美國國家生活中,他對那個獨特特性的實施起了領導性作用:
   C. 美國的宗教自由和以撒·巴庫。我們先通過介紹看兩件事:
      介紹。首先來看:
         a.   浸信會立場主張教會和國家兩個領域分開的歷史性。從他們在英國歷史中的一開始,浸信會就對教會和國家這個問題採取了明確的立場。他們反對以前那種瀰漫各處的聖禮觀點,這種觀點認為教會國家緊密聯繫在一起,在一個國家內只允許一種官方的國家教會存在。作為一個不從國教的經常受逼迫的群體,他們根據聖經主張,民事政府在有關教會和基督徒的信念和敬拜上沒有司法權或管轄權。引用麥克白的話說:
早在1612年,一份英國浸信會阿民念派的一般浸信會公認信條宣告,地方官員不應該憑藉他的職位干預信仰或是良心方面事情。不應該強迫或強制人採取這樣或那樣形式的信仰或教義:而應當給基督教信仰以自由,把它交給每個人的良心,只處理民事和刑事上的違法亂紀和各種犯罪就夠了。[25]
由於英格蘭第一個一般浸信會地方教會直到1611年或1612年才建立起來,這個宗教自由問題確實是浸信會從最開始就有的一個獨特特性,不同於公理會和長老會,這兩個派別只是後來才逐漸接受了這種觀點。
第一個加爾文主義特別浸信會公認信條同樣反應了對這種在民事官員手下的宗教自由。1646年版的第一個倫敦浸信會公認信條58款的一個註釋包括以下措辭:
……關於對神的敬拜;只有一位立法者,祂能拯救也能毀滅,雅各書4:2;祂就是耶穌基督,祂在祂話語中為對祂的敬拜賜下了足夠而全備的律法和準則;單單遵守基督的律法無疑是我們的智慧、本分和特權,詩篇2:6,9,10,12。所以行政官員的職責是溫柔地對待人的良心自由,傳道書8:8(這是所有誠實認真,聽從良心之人最敏感的一件事,對他們來說也是最寶貴的,沒有了它,所有其它的自由都將不配擁有這個名字,更不用說享受它們了。)……[26]
第二,1689倫敦浸信會公認信條與公理會的薩伏伊宣言嚴格相仿,而薩伏伊又與長老會的威斯敏斯德公認信條嚴格相仿,這以一種更為間接的方式連貫一致地繼續堅持了這個立場。在24章中特別浸禮會與公理會相一致,略去了原先威斯敏斯德宣言中「民事官員應當特別維護虔敬……」這一條,而加上了「維護正義和治安」。而且,特別浸信會略去了長老會以下陳述:
民事官員有權力也有責任做出安排和處理,以確保教會內的合一與和平。神的真理的純潔和完整使一切褻瀆和異端得到強制性地廢除和取締。崇拜和紀律中一切的腐敗濫用和弊端得以防範或改革,使神的一切聖禮得到妥善建立、實施和遵守。[27]
特別浸信會也略去了薩伏伊宣言中在宗教上更為寬容的公理會陳述,因為這個陳述仍然說:
……行政官員有義務制止有敗壞思想和行為的人任著自己的性情放肆地發表和透露褻瀆性的言語和錯誤的理論。這樣的褻瀆和錯誤破壞信仰,不可避免地毀滅那些接受它們之人的靈魂。[28]
特別浸信會顯然不想跟這最後一個更為有限的行政官員的所謂職能沾邊。
這種對宗教自由的關心在美國一建立浸信會教會就持續下去了。前面我們看到1600年代上半葉在英國殖民地開始建立的兩個浸信會教會的頭兩個牧師――羅傑·威廉斯約翰·克拉克――都強烈主張要有宗教自由。想一想他們因為拒絕尊奉新英格蘭國教的公理會教會而面臨的逼迫,這個現實就不那麼令人驚訝了。
有了這個背景,現在我們來認識另一位較晚一點的美國18世紀的宗教自由捍衛者。來看:
         b.   以撒·巴庫的生平和工作總覽(1724-1806年)。格蘭慈Grenz)寫道:
巴庫在他教派形成的那些年月所起的作用是如此重要,以至於他被稱為美國浸信會之父。與此相似的是,他為教會和國家的分離所做的努力使一位觀察家這樣評論他,「自羅傑·威廉斯[美國第一個浸信會開創性的牧師]以來,沒有哪一個美國個人如此傑出地為信仰自由奮鬥,成為信仰自由的爭取者和捍衛者。」 [29]  
鑒於這些事實,以撒·巴庫當然值得我們進一步加以注意 。
他於1724年出生在康奈迪格的一個農莊上,他的家庭在當時是名義上的公理會信徒。當屬靈的復興爆發的時候,剛剛成為寡婦的母親信了主,然後在1741年大復興期間以撒快滿17歲的時候也歸信了。他這樣向我們講述這個經歷:
當我一個人走在田野的時候……我過去的所有生活都赤露敞開在我面前,我清楚地看到這生活充滿了罪孽……[30]
他最後加入了他家鄉諾威克的公理會地方教會,但他是帶著猶豫這樣做的,因為那個會眾的屬靈狀況很低。巴庫一家最後和其他人一起離開了那個教會,成了臨近社區成立的一個分離的(新光)公理會教會的成員,這后一個教會贊成和支持此時正在發生的復興。相反,其它(老光)公理會教會反對復興。

歸正5年後,以撒感到神呼召他,要他傳揚福音。受到開始傳道的一些嘗試的鼓勵,他最後作為一個巡迴佈道人,到各處傳揚福音。然後,24歲時,在沒有任何正規神學培訓的情況下,他被邀請到麻薩諸塞提提科教區牧養一個分離的公理會教會。由於這個教會根據麻薩諸塞法律是一個非法的聚會,接下來的一些年充滿了跟麻薩諸塞政府的衝突和不和。問題的焦點就是有關宗教納稅來支持以被批准的政府教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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