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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基督教要義(43)卷三第三章 論因信重生,兼論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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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理不倦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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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16 02:1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第三章 論因信重生,兼論悔改
  我們雖然在某些方面討論到信心怎樣擁有基督,和怎樣使我們得享他的益惠,但是除非我們把信心的效果,再加描述,這問題就必隱晦不明。說福音的本質是包含「悔改和赦罪,」這是很對的。如果沒有這兩點,關於信心的爭論就必膚淺不全,結果無多大價值。這兩點既都是得之於基督,而且是我們憑信心得來的(即是新生命和白白施與的復和),所以,按正常的教學程序論,我必須討論這兩個問題。但目前我們是由信心轉入悔改,因為了解這一點以後,才可以明白人怎樣只能靠信仰我上帝的白白赦免而稱為義,而同時所謂真的聖潔生活也是不能和白白稱義分開的。我們不能懷疑悔改不但是直接跟隨著信仰,而且是由信仰所產生的。赦免既是由傳福音而來,好叫罪人脫離撒但的淫威,罪的羈絆與自己惡行的奴役,而進入上帝的國,因此凡接受福音恩典的人必須離去以前的過失,走上正道,誠心悔改。那些以為悔改是在信仰之先,而不是生於信仰的人,乃是不明白信仰的力量,並根據不充分的論據,才有了那樣的意見。
  二、他們說,耶穌基督和施洗約翰的宣道,都先勸人悔改,然後說:「天國近了」(太3:2;4:17);使徒也是奉命如此傳道。按照路加的記載(徒20:21),保羅所採的方法也是如此。但他們僅拘泥用字的先後,沒有注意字裡行間一貫的含義。因為當基督和約翰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3:2,原文的次序是:你們應當悔改,因為天國近了),他們豈不是以恩典和拯救的應許作為悔改的根據嗎?所以他們的用意無異是說:既然天國近了,所以要悔改。因為馬太說了約翰這樣講道之後,就告訴我們,約翰是應驗以賽亞的預言,說:「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當預備主的路,修平他的道」。但據先知的話,那人聲是奉命以安慰和好消息開始的(參賽40:1,3)。但當我們說信心是悔改的起源,我們並非夢想信心在產生悔改所需要的時間,乃是指明,一個人若不明知自己是屬上帝的,斷不能誠心誠意地悔改。那麼,除非一個人預先接受了上帝的恩典,他也不會確信自己是屬於上帝的。關於這一點,我們在以後的討論將再敘述。他們所以受欺騙,也許是因為有許多人在沒有領略恩典的滋味以前,往往因良心的恐怖而服從。這是開始的恐懼,有些人以這為恩典之一,因為他們認為這種恐懼和真服從是相連的。但是我們現在所要追問的,不是基督用多少方法吸引我們歸向他,或訓練我們實行虔敬;我只說,基督接受聖靈,為的是要把他澆灌在那些作為他的肢體者的心中;除了這些為聖靈所統治的人以外就無所謂公義。其次,據詩篇所載:「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詩130:4),除了信賴上帝對他有赦免之恩的人,誰也不尊敬上帝;除非確信自己的敬拜可以取悅於上帝的人,誰也不誠心樂意地遵行他的律法;像這樣寬大的赦免,不計較我們的過失,就是他父愛的明證,何西阿也有類似的勸告:「來吧,我們歸向主;他撕裂我們,也必醫治;他打傷我們,也必纏裹」(何6:1);他特提到蒙恕的希望作為刺激,以免他們陷在罪中。有些人對慕道友指定了從事悔改時期,期滿后才准許他們享有福音的恩典,這種意見是毫無根據的。我們指的是重洗派,特別是那些自以為屬靈的人,和與他們為伍的耶穌會,以及其他無價值的人。一個基督徒理當終身實行悔改,但他們卻是如此妄信,以致把悔改限於短短的幾天以內。
  三、古代有些學者,為了要依照聖經所指示的行,願意誠心誠意地表明悔改。他們說,悔改有兩方面,即在罪上死,與新生。他們認為在罪上死是心靈的悲哀,和那由認識自己的罪與上帝的審判而生的恐懼。因為人一旦真的認識自己有罪,就必開始痛恨那罪;於是對自己也很不滿意,承認自己愁苦無望,恨不得變為另一個人。再者,當他對神的審判有所感覺的時候(這是認罪的直接結果),他必惶恐萬分,沮喪羞慚,心靈失望,意冷心灰。這是悔改的初步,即所謂痛悔。他們認為新生是由信心所生的安慰;當人有了罪的感覺,畏懼上帝,他必想到上帝的仁慈,憐憫,恩典,以及藉基督所賜的拯救,於是精神為之一振,勇氣恢復,彷彿由死更生。這些話如果能明白了解,定夠說明悔改的性質,但他們所說,新生是心靈在減抑了不安與恐懼以後所得的快樂,我卻不能和他們同意;因為新生應指努力實行聖潔敬虔生活的願望,這彷彿是說,人向自己死,好開始對上帝活。
  四、有些人覺得在聖經中悔改這名詞有不同的含義,因此把悔改分為兩種。一種是律法的,即罪人因受了罪的創傷,恐懼神的忿怒,極感痛苦,無力自拔;另一種是屬於福音的,即罪人雖感覺憂傷痛苦,但卻能勝過這苦難,接受基督為自己創傷的良藥,為恐懼的安慰,和一切不幸的避難所。所謂律法的悔改,他們以該隱,掃羅和猶大等人為例(參創4:13;撒上15:30;太27:3,4);從聖經對他們悔改的描寫,他們因認識自己的重罪而恐懼神的震怒,但他們只把上帝看為復仇者和審判官,因此他們沉淪了。這樣看,他們的悔改,宛如地獄的前房;他們在今生即已進入了地獄之門,並且開始受神震怒的刑罰。凡表現福音悔改的,雖受罪的感覺所苦,但在抑鬱中因信賴神的憐憫而得鼓舞,向主改邪改正。當希西家接到死的消息,他就非常驚恐(王下20:2;賽38:2),哀哭祈禱;在他默念上帝的仁愛時,他恢復了以前的信仰。尼尼微人恐懼滅亡(拿3:5),就披麻蒙灰,誠心祈禱,希望息上帝的怒。大衛承認在數點百姓的事上犯了大罪,就禱告說:「主啊,求你除掉僕人的罪孽」(撒下24:10)。大衛受拿單的指責,就承認自己姦淫的罪,俯伏在上帝面前,但他同時希望能得上帝的寬恕(撒下12:13-16)。那些聽了彼得講道的人也是這樣悔改,他們覺得扎心,但卻依靠上帝的良善,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呢?」(徒2:37)。彼得自己也是如此悔改的,他雖痛哭,卻不失望。
  五、儘管這一切說法都對,但「悔改」這名詞,據我從聖經中所領悟的,卻有不同的意義。因為把信仰包括在悔改中,與保羅在使徒行傳所說的是互相衝突的,他說,「又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證明當向上帝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徒20:21);他在這裡把信心與悔改看為截然不同的二物。然則分別是什麼呢?沒有信心能有真悔改嗎?絕對不能!兩者雖不可分,卻應有區別。正如有信心必有希望,而二者卻不相同,同樣,信仰與悔改,雖當永遠彼此聯合,卻不能彼此混淆。我很知道悔改這名詞包括歸向上帝的全部工作,而這歸向是以信心為主的,但這意義要進一步考慮悔改的性質才能明白。在希伯來文中,「悔改」是指歸正或迴轉;在希臘文,悔改是指心靈和意念的改變。悔改的事實本身與這兩種字源的意義也都相符,因它包含了離棄自己而歸向上帝,和丟掉舊心思而採取新心這兩件事。所以我可以替悔改下一個定義如下:「悔改是我們認真改變,歸向上帝,是出於對上帝有誠懇的敬畏,也在於治死自己的肉體與舊人,在聖靈里重作新人。」我們必須從這觀點去了解古代先知和繼起使徒勸告當代人悔改的意義。因為他們儘力叫當代人明白的,是:人既知有罪而恐懼神的審判,就當謙虛俯伏在他們所干犯的上帝面前,誠心悔過,皈回正軌。所以他們用「悔改」,「皈順主」等說法,都指同一意義。因此,當不顧上帝,放縱犯罪的人開始服從他的教訓,並準備隨時接受他的呼召的時候,聖經即以「尋求」和「追隨上帝」來表示悔改。約翰和保羅兩人所謂「產生與悔改相稱的果實」,就是指一種在每一行動上都表現悔改的生活。
  六、當我們繼續討論之前,對剛才所立的定義,必須擴充說明;這定義有三點值得特別考慮。第一,稱悔改為「生命歸向上帝」所需要的改變,不但是指外錶行為上的,也是指心靈上的,心靈在滌除舊性以後,就必在行為上結出與新生相稱的果子。先知為要表達這觀念而吩咐那些悔改的人「自作一個新心和新靈」(結18:31)。因此,摩西在說明以色列人如何能悔改歸向上帝的時候,常常教他們當誠心誠意;他說到心的割禮,用以指示內心的改變。這樣的說法一再見諸先知書上;但聖經論悔改的文字沒有比耶利米書第四章中上帝所說的話更清楚的:「主說,以色列啊,你若回來歸向我……要開墾你們的荒地,不要撒種在荊棘中。你們當自行割禮,皈主將心裡的污穢除掉」(耶4:1,3,4)。試看他如何斥責他們,說,除非他們先洗滌自己內心的不信,他們對公義的追求,都將成為泡影。為要更激發他們,他又提醒他們說,他們的事是與上帝有關的;在他面前一切託詞都無用處,因為他厭惡一心二意。因此,以賽亞譏笑那些假冒為善的人不合理的努力;他們徒然藉奉行儀式作外表的悔改,可是,同時卻不肯「鬆開」他們用來壓迫窮人的「兇惡的繩」(賽58:6)。在那一段經文中,他也表明了真悔改應有的本分。
  七、第二,我們說悔改是出自對上帝的真敬畏。因為罪人在有悔改之心以前,必受神的審判這一件事所刺激。人的腦海一經印入了上帝有一天要降臨審判人的言行這一思想,這思想即不使可憐的人有片刻的寧靜,卻不住地刺激他,使他走上新生的途徑,庶幾在審判的時候可以坦然無懼。所以聖經常在勸人悔改的時候提到審判;如耶利米書所說的:「恐怕我的忿怒,因你們的惡行發作,如火著起,甚至無人能以熄滅」(耶4:4),又如保羅對雅典人所說:「世人矇昧無知的時候,上帝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按公義審判天下」(徒17:30,31);在其他許多地方,也有類似的說法。有時候,在執行刑罰以後,聖經稱上帝為審判者:為的是要叫罪人知道有更嚴重的災難在等候他們,除非他們迅速悔改;申命記第二十九章中就有這樣的例子。歸正既是始於對罪的恐懼和憎惡,所以使徒認為依著上帝的意思憂愁乃是悔改的原因(參林后7:10)。所謂依著上帝意思的憂愁,他的含意乃是,我們不但恐懼刑罰,而且厭惡罪的本身,因為知道那是上帝所不喜悅的。這也不是件稀奇的事,因為我們若不深自痛悔,我們肉體的怠惰就永遠無法改正,同時,若不是上帝的懲誡使罪人有了一個更深刻的印象,僅憑那內心的痛苦仍不足以警惕它的蒙味和怠惰。此外,有一種反抗的頑固性,非予以嚴重打擊,不能勝過。所以上帝在警告我們時所用的嚴詞厲色,是因為我們內心的邪惡所致;因為對沉睡的人,用甜言蜜語是不中用的。聖經上有許多見證,我想用不著一一列舉了。敬畏上帝之被稱為悔改的開端還有另一理由:因為不論一個人的道德生活是怎樣完全,假如他不是專心敬拜上帝,雖或可博得世間的稱讚,但在天上卻是可憎的;因正義主要的是在於將上帝所應得的榮耀皈給他,這是我們當不願順服上帝統治之時所虧欠於他的。
  八、第三,我們還要解釋悔改何以有兩部分,即向罪死,治死肉體,和在聖靈里重作新人。關於這一點,先知們曾經說得很清楚,雖然說法是照各人的資質,以簡明粗淺的方式表達的;比方說,「要離惡行善」(詩34:14)。又說:「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賽1:16,17)。當他們叫人從奸惡的路上迴轉,他們要求人完全去掉那充滿了奸詐邪惡的肉體。犧牲小我與摒除內心固有的劣根性是一件絕難的事。除非我們把所有屬自己的事都完全毀滅,肉體就不能算是完全死了。因肉體的氣質是「與上帝為仇」的(羅8:7),所以服從律法的第一步,即是要棄絕惡性。他們以後指公義,判斷,和慈愛為新生的果子;因為除非心靈事先有公義,判斷,和慈愛的素質,僅拘泥於完成這些外表的職責是不夠的。要達到這一點,只有在上帝的靈把他的聖潔灌輸到我們心裡,叫我們有新思想與情感以後,才真能算是新,與前判然不同。我們既有厭棄上帝的天性,若不預先克制自己,就不會向善。所以聖經常吩咐我們除去舊人,剋制世界和肉體,摒除私慾,在心思上更新。此外,「治死肉體」這詞句使我們想起克服本性是何等的艱難。因為那就是說,我們若不被聖靈的寶劍治死消滅,就不知敬畏上帝,也不會有虔敬的心。似乎上帝已經曉喻大眾,我們必須毀滅我們肉體的本性,才能夠稱為他的兒女。
  九、這兩種悔改都是我們有份於基督所結出的後果。若我們真與他同死,我們的舊人就被他死的能力釘死了,罪身也從此滅絕,叫我們以前天性上的敗壞都失去它的一切活力(參羅6:5,6)。若我們和他一同復活,我們便藉此進入一個與上帝的公義相稱的新生命。總之,我認為悔改即是「重生」,重生的目的即是恢復我們原有的神的形像;這形像是因亞當犯罪所損毀,幾乎消滅無餘了的。因此,使徒教訓我們說:「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里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后3:18)。又說:「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4:23,24)。在另一處又說:「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3:10)。所以在這重生中,我們藉著基督的恩典重見上帝的公義,這公義是我們因亞當墮落而失掉的;上帝這樣樂意完全恢復他所揀選的人,叫他們承受生命的基業,這不是一時一刻,或一年所能恢復的;上帝必須持之以恆,操之以漸,除滅他選民屬肉體的敗壞,潔凈他們的一切污垢,將他們分別為聖,作為他自己的殿;將他們的感官變換一新,純潔無疵,好使他們終身悔悟,深知這樣的戰爭,只有到死方休。那卑污好鬥的背道者斯泰飛祿的罪惡是更大的,他以為我依照保羅的意思,把上帝的形像解釋為正義和聖潔,是把現世的生命和天上的光榮並為一談;彷彿說替任何事物下定義是不應追查它完全的條件的。凡事都有改進的餘地,這是不能否認的;但我敢說,人與上帝越相似,表現在他裡面的上帝的形像就越顯明。上帝指定信徒一生要悔改,就是要他們達到這樣的境界。
  十、因此,上帝的兒女因重生而從罪的束縛中解放出來;這不是說他們已經得到了充分的自由,今後再不受情慾的糾纏,乃是說他們必有永久的爭鬥;不只是為要訓練他們,而且要叫他們更認識自己的弱點。關於這一點,所有穩健的作者都一致同意,就是說,在重生了的人心裡,仍然有罪惡的根源,繼續產生不正當的慾望,驅使他犯罪。他們也承認,雖聖徒亦仍為情慾的毛病所苦,以致不時處在情慾,貪婪,或野心的刺激下。教父們對於這個問題的態度,我們用不著費心研究,只要看奧古斯丁所努力搜集的教父們的意見就夠了。讀者可以從他明白了古人的意見。在他和我們中間,有如下的相異之點:他承認信徒多久有這必死的肉體,就多久為情慾所困擾,不能避免不正當的願望,不過他不敢稱這病為罪,僅稱它為弱點;他說,只有在心裡的概念產生行為或同意時,即是意志對那慾望的衝動讓步時,這弱點才變成為罪。但我們認為凡在人心裡有違反神律法的邪惡願望的都是罪。我們也稱那在心裡產生這些慾望的邪惡為罪。所以我們認為聖徒在脫去這必朽的身體以前,始終不免有罪的存在,因為他們的肉體是邪惡情慾的住所,這情慾是和一切正義相衝突的。雖然如此,奧古斯丁有時也按照我們的解釋來應用「罪」這一字;他說:「保羅以罪這名稱加諸那產生一切罪行的情慾。以聖徒而論,情慾在地上失去了它的治權,在天上亦不能存在。」他這些話是承認,信徒既然不免感受情慾,就是有罪的了。
  十一、聖經上所謂,上帝要使教會潔凈,脫離罪惡,並在洗禮中應許拯救的恩典,又在選民身上完成這恩典,這些話是指罪債,而不是指罪的本身。不錯,他藉重生在他的兒女中毀滅了罪的治權,因為聖靈以力量給他們,叫他們在奮鬥中得勝;不過,罪雖不再統治,卻仍然存在在他們當中。因此我們雖說:「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羅6:6),而罪的律在上帝的子女當中被廢除了,不過罪的殘餘仍在,不是要叫罪佔優勝,乃是叫上帝的兒女覺得自己的軟弱而謙卑。我們承認,上帝不以這些罪的殘餘來咎責他們,卻把它們當作不存在一樣,但同時我們認為聖徒得免罪債若非由於上帝的憐憫,則罪債必使他們在上帝面前成為罪人。我們要證實這個意見並無困難,因為在聖經中有明顯的見證可為根據。有什麼比保羅對羅馬人所宣告的更明顯呢?(參羅7章)第一,我們已經指出,而奧古斯丁也曾用強有力的論據證明,保羅在這裡是以重生之人的身份說話的。我且不談他用「惡」與「罪」等名詞。雖然那些想反對我們的人對這些名詞可以吹毛求疵,但誰能否認反抗神的律法是惡,與義為敵是罪,而且有精神上的痛苦即是負有罪債呢?關於這惡疾的這幾點,都是保羅在這裡所證實了的。此外,在律法上也有證明,足以解決這問題。因為我們奉命要全心全意全力愛上帝。既然我們心靈的全部力量都應為對上帝的愛所佔據,可見凡在心裡讓步於任何能使他離開上帝的愛而轉向虛空的慾望或思想的人,都沒有實踐這個教訓。然則,那是什麼一回事?受一時的情緒所動,靠感官了解,而在內心形成概念,這一切豈不是心靈的功能嗎?這樣看,心靈的功能既然是為虛空和腐敗的思想開路,豈不是表明它們在這方面不受上帝之愛的支配嗎?所以凡不承認一切肉體上不正當的慾望為罪,又不承認情慾這痼疾是罪的根源而只稱為罪的誘因的人,也必然否認違犯律法是罪。
  十二、如果認為人的一切自然慾望,既然都是自然的創造者上帝所賦與的,所以不應該以它們為不對。我們的答覆是:我們並不苛責上帝在最初創造的時候所賦與人性的根深蒂固的慾望,因為如果抹殺它們,人性必隨之被毀滅。我們所反對的只是那些違反上帝命令的傲慢非法的慾望。但現在由於人性的敗壞,它所有的能力都敗壞了,以致暴亂放縱溢於我們的言行;又因慾望與放縱無從分開,所以我們認為這些慾望都是邪惡的。或者,簡明地說,人一切慾望都是惡的,我們認為它們為有罪,不是說,它們是自然的,乃是說它們是無節制的;我們敢於證實它們是無節制的,因為從邪惡不潔的人性絕不能產生純潔無疵的東西。事實上奧古斯丁並不如他在表面上所表示的與這教義有那麼遠的距離。他很厭煩伯拉糾派對他的仇視,所以有時候避免使用「罪」這字;可是他所說;「罪的律法仍存在聖徒中,所廢除的不過是罪債而已」這話,即充分地表明他並不反對我們的意見。
  十三、我們還要引證其他更可以表明他的思想的章句。他在斥猶利安卷二中說:「罪的律,一方面在靈的重生中廢除了,而另一方面又在必死的肉體中繼續存在:說它廢除了,是因為罪債藉著叫信徒重生的聖禮而除掉;說它繼續存在,是因為它產生了那雖是信徒也必與之鬥爭的慾望。」他又說:「所以那甚至在這偉大的使徒肢體中存在著的罪的律,是藉洗禮廢除,但不是根本滅絕的。」又說:「罪的律所留下的罪債是在洗禮中蒙赦免;這律就是安波羅修(Ambrose)所稱的罪孽,因為肉身反抗靈而有的貪慾是有罪的。」又說:「就那捆綁我們的罪債而言,罪是死了;它雖然死了,但在完全埋葬以前,還要反抗。」在第五卷,他說得更清楚:「正如內心的盲目,一方面是使人不信上帝的罪,另一方面是對驕傲之心的罪的公正懲罰;再一方面是那些因內心盲目而犯的罪的原因;同樣,那與善靈為敵的肉體情慾,是不服從心靈控制的罪,而對不服從的人也算是罪的懲罰,和罪的原因,或由背信,或由傳染所生的。」在這裡,他毫不含糊地稱情慾為 「罪」,因為現在已經克服了錯誤,證明了真理,在於誹謗就不如前恐懼了;又如在論約翰第四十一篇的證道詞中,他毫不猶豫地把自己的態度和盤托出,他說: 「如果你在肉體中服事罪的律,就要照使徒所說的去行,『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羅6:12)。」他不是說,不要容罪存在,乃是說,不要容罪作王。你活著一天,必一天有罪存於你的肢體;所以至少要剝奪它的王國,叫它的命令無法完成。那些不認情慾為罪的人,大都指出雅各所說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雅1:15)。但這種反對的歧見並不難駁倒;因為他所說的必是單指惡行,或現行的罪,否則,甚至惡意也不能稱為罪了。但他之稱惡行為私慾之果,而稱這些惡行為罪,並不就等於說情慾本身不是惡事,在上帝面前不應該受譴責。
  十四、現在有一些重洗派的人,隨從了那莫明其妙的主張,以為那就是靈的重生,他們說,上帝的兒女既回復天真無罪的地位,就毋須節制肉體的放縱,他們只要聽從靈的指導就必永不錯誤。若不是他們公然傳播這意見,人心瘋狂至此是難以叫人相信的。那些把上帝的真理變成為虛偽的人,應受褻瀆之罪的懲罰,這確是非同小可的事,但卻是公正合理的。難道一切尊榮與卑劣,公理與不義,善良與惡毒,美德與罪行的區別都要消滅嗎?他們說,這些區別是從舊亞當的咒詛而來的,即基督拯救了我們脫離的那咒詛。這樣,在貞淫,誠詐,真偽,直曲之間就沒有區別了。他們說,摒除一切虛空的恐懼吧;你若大膽專心順從靈的指導,他必不吩咐你行惡,像這樣奇怪的觀念,誰不駭異呢?可是,在那些為強烈的慾望所蒙蔽,以致拋棄了常識之人當中,這就是流行的哲學。不過,他們所捏造的是怎樣的一個基督,和怎樣的一個聖靈呢?因為我們承認的,只有那曾經為先知所預言的,和福音所宣告,確已顯明的那一位基督和他的靈,決不是他們所形容的基督和靈。這靈並不是暗殺,姦淫,酗酒,驕傲,紛爭,貪婪,或欺騙諸惡行的庇護者,乃是仁愛,貞潔,節制,謙遜,和平,中庸與真理諸善果的創始者。他不是狂熱的靈,倉卒鹵莽,不別是非,乃是滿有聰明智慧,精於辨別義與不義的靈。他決不煽動放縱,乃是在合法與違法之間嚴加區別,諄諄以節制與中庸之道導人的。我們對這樣的狂妄何必再詳加駁斥呢?在基督徒眼中,主的靈不是他們自己在夢中所生,或得之於他人所捏造的一個好亂的妖怪,他們誠心在聖經中追求認識他;聖經有兩宗論到他的事:第一,主將基督賜與我們為的是叫我們成聖,滌除我們的一切污垢,和引導我們服從神的公義。這順服,若不先克制了那在他們中間所放縱慣了的私慾就不可能存在。其次,我們雖然經他的聖潔洗滌,可是肉體的負累存在一天,就免不了受無數的罪惡和軟弱所包圍。因此,我們與完全的境地既然相距甚遠,就當不停前進;既然為罪惡所糾纏,就當每日與之奮鬥。所以我們又應該拋棄苟安的心理,盡量提高警覺,免得稍一不慎,不知不覺地墮入私慾的陷井中。難道我們比使徒的進步還大,他尚且為「撒但的差役」所攻擊(林后12:7,9),好叫他的能力「在軟弱中顯得完全」;他對靈肉之爭,按照自己的經驗,曾有很詳細的敘述。
  十五、保羅在敘述悔改時,很適切地列舉七事,這七事或為產生悔改的原因,或為悔改所結的果,或為悔改的一部分。這七事就是:殷勤,自訴,自恨,恐懼,想念,熱心,自責(參林后7:11)。我不願決定它們究竟是原因或是結果,這也不算稀奇,因為雙方都有論據。它們也可算是與悔改有關的情感;我們既不必藉討論這些問題才能明了保羅的意見,所以只略加解釋就夠了。他說,依著上帝的意思憂愁,就必生「殷勤」之心。一個因犯罪而得罪了上帝,深覺心中不安的人,同時必受激勵勤勉,以求完全脫離魔鬼的引誘,又必加意防備他陰毒的攻擊,以免將來違背靈的管教,或為苟安所誤。其次是「自訴」:這不是指罪人藉否認過犯或減輕罪債,企圖逃避上帝審判的自我防衛,乃是在乎希求免除刑罰,而不是相信自己有理可據的一種求恕。正如還未完全失去責任感的子女,一面承認自己的過失,一面以種種方法,證明他們對父母仍是存著那應有的敬愛之心,希求免罰,總之,他們的自恕,不在於證明自己無罪,而只在希求寬恕。自訴繼之以「自恨」,即罪人當想到自己對上帝忘恩和背叛的時候,內心難過,自責,而對自己更加惱怒。「恐懼」這名詞是指內心的驚慌,就是我們在想到自己的過犯,和神對罪人可怕而嚴厲的震怒之時所感覺到的。因為,我們不得不感覺極端的不安,好使我們因此謙虛,對將來更加小心翼翼。如果以前所說的殷勤是恐懼之果,那末,我們即看見了這兩者間的關係。我覺得他所用「想念」這名詞,是指忠於職責和敏於順從,對於此,我們對自己過失的認識應是很強有力的剌激,他接著補充的「熱心」的意義也與此相類似;因為這是指那在我們內心燃燒著的熱情,這熱情是由下面的話所引起的:「我已經做了什麼呢?假如我不是為上帝的憐憫所拯救,我不知道要墮落到什麼地步了。」最後一宗事是「自責,」我們對自己和自己的罪行愈嚴格,就愈有指望得到上帝慈祥和仁愛。心靈既恐懼神的審判,就不得不以刑罰的痛苦加在自己身上。真虔敬的人都知道那包含在羞辱,紛擾,悲傷,對己不滿,和其他由於認識己罪而生的情感當中的刑罰。但我們要牢記,凡事當有節制,以免為憂愁所克服,因為恐懼的良心最容易陷於失望。因為這也是撒但的狡詐之一。他看見因敬畏上帝而沮喪的人,便叫他陷於更深的苦海中,永遠不能自拔。那止於謙卑,而不失寬恕之希望的恐懼是不至於過份的。然而罪人必須遵照使徒的指示,時刻小心防備(參來12:3),以免在對自己不滿之時,過份恐懼而致心靈昏迷;這反將我們和那召我們藉悔改到他那裡去的上帝分離了。關於這個問題,伯爾拿也有很好的勸告:「為罪憂愁確有必要,只要不是永遠地憂愁。我勸你有時候要拋棄對自己過去所行之事的不安與痛苦的回憶,要靜默安閑,想到神的仁慈。我們要把甜蜜與苦艾混在一起,好叫這有甜味調和的有益的苦汁,可以恢復我們的健康;當你回想自己的卑污時,也要想到上帝的良善。」
  十六、悔改的結果是什麼,現在不難知道了。它們就是對上帝的虔敬,對人類的仁慈,以及全部生命的聖潔。總之,照神的律,越勤於檢討自己的人,就越能在生活中發現自己悔改的證據。所以,聖靈為勸我們悔改,有時要我們注意律法上的全部戒律,有時要我們注意第二板上的責任;在別的經文上,他在指責內心污穢的源頭后,進而說到那證明誠實悔改的外表見證。關於這一點,在敘述基督徒的生活時當再向讀者闡明。我不必搜集先知的見證,因為他們一半是要譏誚那企圖以儀文取悅上帝者,並指出那是愚人的兒戲,一半是要諄諄教誨人,外表上的嚴謹生活並不是悔改的主要部分,因為上帝鑒察人的內心。略具聖經知識的人,不待別人提醒,自己必知道除非我們從內心的感情開始,我們的靈性一步也不能前進。約珥書對我們所解釋的有不少的幫助:「你們要撕裂心腸,不撕裂衣服」(珥2:13),這兩種觀念同在雅各書中有簡單的說明:「有罪的人哪,要潔凈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潔凈你們的心」(雅4:8);第二句是補充第一句的;論到罪惡的源頭,即必須清除藏匿內心的污垢,在內心建立上帝的祭壇。此外還有那些我們在暗中用以學習謙虛或克制私慾,並在公開場合表明悔改的外表舉動,這些是從保羅所說的「自責」之心而生的(林后7:11);因為一個內心痛苦的人必然嘆息哭泣,以求拋棄浮華,摒除一切逸樂。凡對肉體上的叛逆性的惡行有經驗的人,必然力謀補救;加以約束。凡認為違犯上帝正義是件大罪的人,除非以自己的謙虛歸榮耀於上帝,就不能享受內心的安寧。從前的作家在論到悔改的果子之時,常說到這些舉動。雖然他們並非以為悔改全在乎這些儀式,但我敢說他們似乎太過於堅持外表的舉動了。我希望經過清醒的檢討以後,大家都與我同意,知道他們有兩方面確已超越了應有的範圍。因為他們極力倡導屬肉體的紀律,結果是叫一般人過份地注意這一方面,反而把那更重要的部分忽略了。其次,他們在行譴責所使用的氣力,是與宗教的中庸之道不符的。關於這一點,以後在別的地方再行敘述。
  十七、有些人因為發現不但在聖經上有許多地方,特別在約珥書中,曾提及哭泣,禁食,蒙灰等事(參珥2:12)就把禁食和哭泣當做悔改的主要成分;他們的這種錯誤是應該加以糾正的。其實那一段所說的悔改是指全心歸向主,不是撕裂衣裳,乃是撕裂心腸;哭泣和禁食並不是悔改所有永遠或必要的效果,乃是屬於特殊的情形。先知在預言那將要臨到猶太人頭上的最悲慘的毀滅以後,就勸告他們,為避免神的震怒,不但要悔改,還得在外表上表示憂傷。按古代的風俗,一個被控告的人,往往裝成懇求的模樣,留著長發,蓬頭散發,穿上喪服,以求法官的憐憫;在上帝審判台前的罪人,為引起上帝的哀憐,減輕譴責起見,也如此仿行。雖披麻蒙灰也許較合於古代,但當主似乎以災難警告我們的時候,我們實行哭泣與禁食也是很合時宜的。因為當他使危難發生時,他是在聲明,他已經準備報應。所以先知勸告國人哭泣禁食是對的;這即是說,要顯出被控告的人所應有的憂傷,因為他剛剛說過,他們所犯的罪將要被查究。現在教會的牧師當發覺災難要臨到信徒時,要他們哭泣禁食,這也不是錯誤,但要他們時刻以最大的熱忱注意那主要之點,即是要他們撕裂心腸,而不是撕裂衣裳。誠然,禁食不一定是與悔改相隨的,乃是為特別的大災難而設的;因此基督把它與哀慟相提並論,叫使徒們在他還與他們同在的時候,不必悲哀禁食(參太9:15)。我們說的,是嚴肅的禁食。因為信徒的生活應時時受儉樸嚴肅的節制,好叫一生的過程宛如一種不斷的禁食。但這整個問題既要留待論「教會法規」一節再行從長討論,我現在不過略略提起。
  十八、但我還要指出,把「悔改」這名詞用在外面的承認是不當的,而且把我所謂悔改的真義改變了。因外表承認,與其說是向上帝歸正,不如說是承認罪行,而希求免除懲罰與罪債。因此「披麻蒙灰悔改」(太11:21),僅表示了在上帝因我們的過犯發怒時,我們對自己的不滿。這是一種公開的認罪,藉在天使和人的面前自責,防止上帝的審判。保羅指責那些放縱犯罪之人的懶怠,說:「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林前11:31)。這不是說,每人都要在人前認罪,但暗中向上帝認罪乃是真實的痛悔所少不了的一部分。最無理的,莫過於說,上帝會饒恕我們自己的任性所犯的罪,這就是我們以虛偽掩飾我們的罪,惟恐被他暴露出來 。我們不但要承認每日所犯的罪,還要因較嚴重的過失,進而回憶過去那早已遺忘的罪。這事可以大衛為榜樣(參詩51:5);他既以新近所犯的罪為恥,就從他成胎的時候開始檢討自己,承認他甚至在那時即已敗壞,沾染了肉體上的不潔;他不像許多人在眾人當中隱藏自己,以減輕罪債,力圖株連別人,以逃避懲罰。大衛的行為決非如此:他坦白地加深自己的罪債,承認自己自嬰孩以來就腐化了,並且罪行有增無已。他在別的地方又檢討自己過去的生活,哀求神的憐憫,饒恕他幼年的罪過(詩25:7)。自然,我們決不能證明我們已經棄絕了自己的麻木,直到我們在重負下呻吟,哀弔自己的不幸,而求救於上帝。還有一點值得說的,我們經常奉命履行的悔改,和叫那陷於重大罪行,或極端放縱自己而流於邪僻,或藉反叛而脫離神約束的人從死亡復活的悔改,是不同的。聖經勸人悔改時,常是指一種由死復活的轉變,它說百姓悔改,是指他們脫離了拜偶像和其他大罪。同樣,保羅為罪人悲傷,因他們「從前犯罪,行污穢姦淫邪盪的事,不肯悔改」(林后12:21)。我們應該特別留意這個區別,免得以為那蒙召悔改的人既然不多,我們就只圖苟安一時,彷彿再無克服肉體的必要;其實那從肉體而來,不住滋擾我們的物慾,與那常在我們裡面發作的惡行,將使我們永遠不能鬆懈。所以那屬於陷入魔鬼的陷井中,不敬畏上帝之人所應有的特殊悔改,並不能替代我們那因天性邪惡而不得不終身實行的尋常悔改。
  十九、如果福音的全部要旨真的都包含在悔改與赦罪這兩方面,那麼,我們豈不知道,主白白地叫他的兒女稱義,也用他的靈使他們成聖,恢復真公義嗎?被差遣在基督前面,預備他道路的約翰宣傳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3:2)。他叫人悔改,就是教他們承認自己是罪人,承認他們的一切言行在上帝面前都是有罪的,好叫他們誠懇地祈求上帝克服他們肉體的私慾,並在靈里賜他們新生。他宣布上帝國的佳音,是要人們有信仰,因為他所宣揚那來臨的「上帝國」,是指赦罪,拯救,生命,和我們從基督所得的一切益惠。因此,其他福音書說:「約翰來了,宣講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路3:3;可1:4)。這豈不是說,凡受罪擔的壓迫勞苦的人,都應該來在主的面前,存著得救和赦罪的希望嗎?基督也是這樣開始傳道的。「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5)。首先他宣告憐憫的寶庫在他裡面業已打開;接著,他要人悔改;最後,要人依靠神的應許。所以他把全部福音總括起來說:「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里復活;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路24:46,47)。在他復活以後,使徒們也宣傳他被上帝高舉,「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徒5:31)。奉基督的名宣揚悔改的道,意思是藉著福音的教理叫人知道自己的一切思想,情感,和行為,都是邪惡腐敗的,所以他們想進上帝的國,就非重生不可。宣揚赦罪的道,意思是叫人知道上帝使基督成為他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1:30)。因他的名他們得以在上帝面前白白稱義。我們已經指明,這兩種福祉都是信心而來。然而因為上帝赦罪的仁慈是信心的特殊目標,所以必須把它和悔改的工作分開。
  第二十及二十一節、論人須畢生存悔改之心,否則必歸滅亡——從略
  二十二、要進一步說明這個問題,必須研究不能獲赦的可怕罪惡的性質。奧古斯丁在某處把它解釋為一種無望獲赦的終身頑固邪惡;但這與基督的話——「在這個世界,不能赦免」——是不相符合的。所以,基督這話若不是空虛的,那就是說,這罪是今生所可能犯的。假如奧古斯丁的定義不錯,人若非執迷到死,就決不能算是犯了這樣的罪。另外有人說:人若嫉妒賜弟兄的恩典,即是犯了干犯聖靈的罪。我覺得這種思想也是沒有根據的。在這裡我們可以下一個正確的定義;這定義一經有了有力的佐證,其本身即可以推翻其他的定義。我說,干犯聖靈的罪,就是那些雖然為神的真理所克服了,不能假裝無知,但卻心存惡意,為抗拒而抗拒聖靈的那種人所犯的罪。因為基督為解釋他自己所說的話,隨即又說:「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總不得赦免」(太12:32)。一個人既然干犯人子,又怎能不干犯聖靈呢?情形是這樣:有些人出於無知而違反上帝的真理,辱罵基督,但他們若得著啟示,決不願消滅神的真理,或說出有損於他們明知是出自基督的話;這種人就是干犯父與子。例如,現在有許多厭惡福音教理的人,他們如果真的知道這是福音的教理,他們必竭誠尊敬。但那些在良心上深知自己所拒絕的是上帝的道,又繼續反對的人,就是所謂褻瀆聖靈的人了。因為他們竭力反對聖靈的光明。在猶太人中間有些人是如此,他們雖不能抵拒那藉著司提反說話之靈,但仍然堅持反對。無疑,他們有許多人那麼做,是由於律法的熱忱;不過似乎還有些人是由於惡意的不敬而瘋狂地反抗上帝,就是反對他們明知出自於上帝的教理。主所斥責的法利賽人;就是這樣的人;他們因為要抵抗聖靈的感動,就毀謗說這是鬼王別西卜的能力(太9:34;12:24)。這就是「褻瀆聖靈」,是人的僭妄故意要消滅上帝的光榮。這是保羅所暗示的意見,保羅得到憐憫,因為他的罪是在「不信不明白」的時候犯的,否則這些罪行會使他與上帝的恩眷無份(參提前1:13)。如果他的不信是由於無知,因此而得著饒恕,那末,知而不信便沒有饒恕的餘地了。
  第二十三至二十五節、續論不可饒恕之罪——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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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水狼外婆 發表於 2010-1-16 09:07 | 只看該作者
請教: 文中第九節"那卑污好鬥的背道者斯泰飛祿..."是不是 Michael Serve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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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16 10:09 | 只看該作者
混水狼外婆: 請教: 文中第九節"那卑污好鬥的背道者斯泰飛祿..."是不是 Michael Servetus?
是Staphylus。我認為他是Friedrich Staphylus,是一位由長老會轉到天主教的基督徒,後來做了主教。神學由追隨路德到全面反對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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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水狼外婆 發表於 2010-1-16 10:51 | 只看該作者
追求永生: 是Staphylus。我認為他是Friedrich Staphylus,是一位由長老會轉到天主教的基督徒,後來做了主教。神學由追隨路德到全面反對路德。
謝謝! 我想您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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