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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註釋羅馬書(98)第四章3. 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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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15 03:1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註釋:

  3.經上說什麼呢? 這是他的小前提的佐證,也是他的假定。在此假定中,他否認亞伯拉罕有誇口的餘地。如果亞伯拉罕的稱義是因為他憑信心接納神的恩慈,那麼他就沒有可誇的了,因為除了承認他的愁苦以外,他在神面前兩手空空。保羅是假定信心的義乃是喪失行為而欠罪債的罪人求救之處與避難所。如果有所謂律法上的義或行為上的義,這義就當在人裡面;但是人從別處得到他所缺少的信。根據這個理由,信心的義乃是"歸給的義"(是從外邊來的)。
  所引用的經句是從創十五6引來的。其中所提的"信"並無特殊的限制,乃是指著救恩之約與被收納為養子之恩,這就是亞伯拉罕因信所領悟的。其中提到未來後裔的應許那是不錯的,但這應許是以白白收納為養子作根據。然而有一點應當注意,那就是沒有神的恩典是不能應許救恩的,沒有救恩就不顯出神的恩典。再者,我們若不先得著賜給我們的義,我們就不是被神的恩典所召,也得不著救恩的盼望。
  如果接納這個見解,就清楚見出那些不明神學原理的人,以為保羅是曲解了摩西的記載。在經文中既提到特殊的應許,他們知道亞伯拉罕真的相信了,也得到神的讚許。但是他們在這裡的解釋是錯誤的,第一、他們不明白"信"是達於整個上下文的,是不應當只局限於一個短句,但主要的錯誤是因為他未能從所說神的恩典上開始。神把祂的恩典賜給亞伯拉罕,為的是叫他更確實知道祂的收納與祂的父愛,其中也包括基督所成就的永遠救恩。為了這個緣故,亞伯拉罕因著信接納神所賜給他的恩典,免得毫無結果。如果這義是歸給他的,那麼他稱義的惟一根據就是他信靠神的仁慈,敢從神盼望獲得一切福祉。摩西在這裡(創十五6)並不是叫人想到亞伯拉罕,乃是叫人想到他在神的審判台前如何交帳。因此,亞伯拉罕把握住神的恩慈,這恩慈就是在應許中所賜給他的,藉此他知道義乃是傳遞給他的。為了決定義的意義,必須明瞭應許與信心之間的關係,因為在神與我們之間正如"贈與者"與"受贈者"之間的同一關係。我們所以稱義惟因借福音的應許才臨到我們的,這樣我們才知道是因信而得到的。
  我已經解釋本節經文如何與雅各書的解釋和諧,如果主的旨意許可,當我論到雅各書信的時候,我要更詳細地加以解釋。我們只要注意這一點,那些領受所歸之義的人是被稱為義的,因為保羅用這兩個表詞是異字同義的。從此我們得到結論,問題並不是在人裡面有什麼,乃是神如何看他們,也不是因為良心的清潔與生活的完全就與神白白的恩惠有所分清,乃是因為當有人問:"神為什麼愛我們,稱我們為義?"這問題的時候,基督就挺身而出,用祂自己的義披在我們身上。


[本話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0-02-15 03:17:42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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