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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註釋羅馬書(89)第三章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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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14 00:0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註釋:

  25.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 根據希臘文"設立"的意思有時有"事先決定"的意思,有時也指"公布"說的。根據前者的意思,保羅乃是指神的憐憫設立基督為中保,借祂自己的死為祭物使父神與我們和好。神自動地尋找一條出路來除掉我們的咒詛,這是神最大的恩典。本節經文似與約翰福音三章16節有些符合:"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假如我們採取後者的意思,其意義也相等,那就是神在祂指定的時間內宣布祂所設立的中保。換回祭在希臘文暗示古時施恩座之意,因為他告訴我們,凡用象徵性方式啟示給猶太人的,如今在基督里都實體地彰顯出來了。在這裡有一個真理非常清楚顯示給我們,那就是離開基督,神是天天向我們發怒的,當我們被祂的義接納的時候,我們就與神和好了。神不恨祂在我們裡面的工作,因為我們是祂所造的;但祂恨我們的不潔,這不潔消滅了神在我們裡面的那個形象之光輝。當基督的寶血洗掉這不潔時,祂就愛我們為祂自己純潔的工作。
  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 我贊成一句一句地保留保羅的話,我認為他的目的是用一句話來宣稱,只要我們信靠基督的寶血,神就願意同我們和好;因為我們是憑信得到此恩益。他僅提到"血",他並不是把與救贖有關的其他事件除外,相反的,他乃是將一切都包括在一個字之內:他提到"血"乃是因為我們憑著血得潔凈。這樣,他提起全體的一部分而說明贖罪的整個工作。因為正如他以前所說的,神是在基督里與我們和好,所以他又說這個和好是借著信得到的,同時說到我們信心的主要目標乃是仰望基督。
  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人稱義並不是因為他們本身有義,乃是神的義歸給人。保羅所以用種種的說法,目的是在更清楚指明在此義上我們毫無功德可言。如果我們是蒙赦罪而稱義,我們必得結論說義決不是出於我們自己。再者,如果赦罪是惟獨出於神的豐富恩典,那麼一切的功德都要付諸東流,歸於塵土。
  人們就要問,為何保羅只限於先時所犯的罪呢?本節經文的解釋雖各有不同,但我以為保羅或者想到法律上的贖罪,那當然是未來滿足的證明,但決不能撫慰神。在希伯來書九章15節有與此相同的話說:"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但我們決不能以為只有先時所犯的罪才為基督的死所償贖,這完全是狂信者由於曲解本節經文所得的錯誤觀念。保羅的教訓是,若沒有基督的死,就不能使神的心得到安撫,這不是由於律法的步驟所能成就的;所以這個理由不到日期滿足的時候,是不能判斷的。我們再說,把我們捲入每日犯罪旋渦中的那些事,必得以此同樣的理由去處置,因為眾人只有一條贖罪之道。
  有些學者為了避免矛盾,曾經主張說以往的罪已被赦免,免得將來再隨便犯罪。人若不犯罪就不能有赦罪之可言,那是真實的,但是我們以後的跌倒,就不能說是因為救贖的恩益失去了效能--有如諾瓦透斯派所夢想的--乃是因為福音時代的特性,是把神的審判與忿怒指示給要犯罪的人,並向罪人表示憐憫。我所說的乃是真實的意思。
  這赦免是由於神的寬容,即是說祂存心的溫柔;這就是神抑制了祂的審判,阻止了叫我們滅亡的忿怒,直到最終祂把我們重新收回祂的懷抱中。但在這裡暗示了一點所欲發表的意見,就是無人反對神的這種憐憫表示的遲延。保羅教訓我們那是神忍耐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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