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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註釋羅馬書(85)第三章21.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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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12 01:2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1.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註釋:

  21.在律法以外 為何保羅把我們因信所得的義稱為"神的義"?或許因為惟有這個義才能站立在神面前,或因為這是神所賜給的義,也許這兩個解釋都合適,我們也無須辯論。所以他說,神所賜給人的義已經在律法以外(不用律法的幫忙)顯明。律法即行為的意思,若指教訓是不合適的,他立刻指出律法乃是給信心的白白稱義作見證。有人主張這裡所說的律法僅限於儀式;但我認為這個見解是不當的。我們應當知道,行為上的功德是不包括在內的,我們也看出保羅並不是把人的行為與神的憐憫冶於一爐,乃是把人對行為的一切信靠完全撤消,予以根除,惟獨樹立神的憐憫。
  我知道奧古斯丁關於此點另有解釋。因為他以為神的義乃是人蒙重生的恩典,而且這恩典是白白賜給人的,因為是神當我們毫無價值的時候,借著祂的靈重生我們。把律法上的行為完全排除,那就是人所努力,靠自己來討神喜悅的行為。我也清楚知道有些近代理論家心驕氣傲地提出此教理,認為是現今從神領受的新啟示。但是從上下文就可以看出,保羅乃是毫無例外地把所有的行為都包括在內,縱然是主在祂自己百姓身上所生出的善行也包括在內。當保羅否認亞伯拉罕因行為稱義的時候,無疑亞伯拉罕已經被聖靈重生,被聖靈引導了。所以他不但把普通所謂之善行(道德上的),就是由於本性的衝動所行的,而且也把信徒所有的一切行為,都從人稱義的事上排除。如果因信稱義的定義是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詩卅二1),根本就沒有各種不同行為之爭議了,行為上的功德已不復見,惟獨罪得赦免才算作稱義的原因。
  他們以為人稱義是借著基督的恩,然而也因屬靈重生產生的行為稱義,這兩件事是完全一致的,因為是神白白地重生我們,而且我們也憑信心接受祂的恩賜。但保羅在此提出另外一種原則:那就是人若不是單獨在神的憐憫上找到安息,人的良心是不會平安的。在另一處經文中,保羅在教訓我們神在基督里稱人為義之後,就說到神稱人為義的方式,"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在他們身上"(林后五19)。照樣在加拉太書保羅論到稱義的效果時,他把律法與信心列於相反的地位上,因為律法應許生命給那些遵行神命令的人(加三12),不但要求外表上行為的履行,而且也要誠心愛神。所以在信心的義上絲毫不容許行為上的功德。因此以下的說法是輕薄的詭辯:"我們在基督里稱義,因為我們被聖靈更新,所以我們是基督的肢體;我們因信稱義,因為我們因信與基督的身體聯合;我們白白稱義,因為神在我們裡面除了罪以外找不到什麼。"
  但我們"在基督里",乃因我們在自己以外了;我們因"信"稱義,因為我們只有在神的憐憫和祂的應許上才能得平安;我們白白稱義,因為神借著埋葬我們的罪,才叫我們與自己和好。這並不只限於稱義的初步,就如那些解經家所愛想象的,因為"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這定義是應用在服事神有多年訓練之後的大衛身上。亞伯拉罕在蒙召后三十年沒有在神面前榮耀的行為,所以他信應許是為義的緣故歸給他的。當保羅教導我們說神稱人為義不將罪歸給他們的時候,他引證了一節教會常用的聖經。良心的平安(我們的良心受行為的攪擾)並不是一天的事,乃是要繼續到一生之久。由此可知,直到我們死的時候,我們只有仰望基督而稱義,因為神在基督里收納我們為兒子,如今看我們已被悅納了。我們說根據聖經我們"惟獨"因信稱義,但攻擊我們的人說"惟獨"二字在聖經中是找不到的,他們這種攻擊是強詞奪理。如果稱義既不靠律法又不靠自己,為何不說專靠神的憐憫呢?如果是靠神的憐憫,那豈不是單獨憑信心嗎?
  "如今"二字只能當反意語使用,並無時間上的意思。如果是指時間上的意思說的,我也願意承認,因無逃避的餘地,但決不能理解為儀式上的廢止,使徒的本意不過是借著比較來說明我們超過列祖的恩典。這意思是信心的義在基督肉身顯現之後已借著傳福音啟明了。但這並不是說信心的義在基督降臨之前是隱藏的,因為這裡所注重的是雙層的表現--首先是在舊約中,其中包含神的話和聖禮,其次是在新約中,包含在禮儀與應許之外又在基督里的應驗。此外也加上由福音而來之特別光輝。
  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保羅附加這一句,為的是免得福音論到白白的義時與律法有衝突。保羅否認因信而得的義需要律法的幫助,所以他說如今這事已被證明了。如果律法為白白的義作見證,那就明顯可知,神把律法賜給人,並不是教導人憑自己的行為而得義。所以那些凡為此目的而解說律法的人,都是曲解了律法。但如果你想要求得此項真理的證據,應當仔細考查摩西的主要教訓,你就知道人被趕逐在神國之外,除了借著基督而有的福音應許以外,就沒有恢復之道。這位基督就是那聖潔之種子,就是打碎蛇頭的那一位,萬民因祂蒙福(參看創三15)。我們在誡命中要看到我們犯罪的明證,從獻祭中我們知道惟獨在基督里得到罪的償還與潔凈。如果我們看先知,就看到神白白恩慈是非常明確的應許。為要詳知此題,請參閱拙著《基督教要義》(卷三,十一章)。


[本話題由 追求永生 於 2010-02-12 01:21:19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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