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信用紀錄無辜遭划花 華裔有冤無處訴

[複製鏈接]

784

主題

3601

帖子

1617

積分

禁止訪問

倍可親高級會員(十七級)

積分
1617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cwjjzhou 發表於 2010-6-19 19:4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信用紀錄無辜遭划花 華裔有冤無處訴 租賃公司錯指欠錢
  
鄭唯心在交還電腦設備時,特地要求對方簽收,並留下了簽收者的資料。(明報馮新攝)  

鄭唯心大嘆自己「含冤莫雪」。(明報照片)

一名華裔市民向一間上市公司租賃電腦設備,過程中準時付款,合約終止時更提前交還設備,但懷疑該公司弄錯紀錄及向信用評鑑機構投訴,導致事主信用紀錄無故遭「划花」。事主稱雖然據理力爭獲對方承認出錯,但按現行信用紀錄是「出錯亦難改變」的政策下,事主的個人信用紀錄無辜留下「污點」最少6年。
園友錄,u.iask.ca
信用紀錄被划花亦不知道  
事主認為許多華裔,特別是新移民平時不會查自己的信用紀錄,可能被人「划花亦不知道」,因此希望透過本報提醒市民注意自己的信用紀錄會否被人「划花」,以免在申請房屋按揭或信用卡時受到影響,甚至連找工作亦會有問題。

市民鄭唯心對本報表示,他於2007年底向多倫多一間西人上市公司租賃手提電腦設備,簽訂了24個月的租賃合約,並於2008年1月開始供款。至去年12月底租賃期滿前,他因擔心聖誕節時租賃公司的運作會變慢,因此提前在12月18日還機。

鄭唯心回憶稱,當時租賃公司的工作人員稱「擺低電腦就好」,但他認為不妥,堅持要對方簽收,並寫下負責人的姓名及聯絡電話。  
當天晚上一名服務人員發出電子郵件給他,指因為適逢聖誕假期,加上總公司在多倫多,因此要等到1月5日恢復上班后,才會進行最後的確認。不料到了1月6日,他卻收到一封電子郵件,稱他仍未歸還電腦設備。租賃公司要求他2天內歸還,否則要向他收取1月份的租賃費用。

鄭唯心強調,當時他立即聯絡該租賃公司人員,最後澄清自己已經歸還設備。租賃公司位於多倫多的總部也於1月7日發出電子郵件向他致歉,並稱合約已經順利完成。

不料至今年5月31日,他前往銀行處理私人事務時,銀行方面告知他「信用紀錄花了」。他立即查詢自己的信用紀錄,發現該租賃公司於1月10日向信用評鑑機構投訴,稱他「欠數」4個月,造成他的信用紀錄嚴重降低。
他強調自己都是按時交租,過程中從未接到任何欠數的收數通知,難以理解為何會被投訴而「划花」他的紀錄。  
鄭唯心隨即向該間租賃公司表示抗議,該公司人員起初稱「與你的合約已經結束,這件事情與我們無關」。但在他據理力爭下,該公司人員認為可能出現誤會,因此將他轉介給該公司負責收數的部門。
租賃公司認錯亦無能為力  
該部門負責人一開始向鄭唯心稱「我們才不會無端搞花你的信用紀錄,那是你自己的問題」。不過鄭唯心拿出詳細的證明及信件往來,對方態度才軟化,雖然承認自己部門可能有所疏失,但仍指「無能為力」,要求鄭唯心自行與信用評鑑機構交涉。

鄭唯心對此大為不滿,強調自己無端被划花紀錄。他隨即向包括政府在內的多個單位投訴,但皆得不到解決事件的答案,感到「有冤無處訴」。他透露自己有想過控告該租賃公司,但了解到本地訴訟可能會「贏了官司,輸了金錢」,因此不願花時間在官司上。  
鄭唯心對事件感到有「含冤莫雪」的感覺,並指自己長年居住加國,英語又頗為流利,但仍然在這事件中「中招」,故希望透過本報將事件公開,令其他華裔,特別是新移民有所警惕。

專家吁定期查詢信用紀錄 太頻又恐遭「扣分」  


該公司向鄭唯心致歉,強調確實已經收到歸還的設備,並指鄭唯心的合約已經順利完成。(馮?新攝)

專家指市民的信用紀錄懷疑因人為錯誤無辜被「弄花」問題偶會發生,但事後能做的補救其實很有限。專家唿吁市民應定期查詢自己的信用紀錄,但矛盾的是這也可能因為查詢紀錄時會被「扣分」,因此同時建議市民查詢不宜太過頻繁。  
卑詩商譽局(BBB)發言人費南德斯(Mark Fernandes)表示,這類事件並不常見,確實偶爾會發生。他認為這種情況明顯是公司的失誤,並造成信用紀錄受到影響,事後能做的補救工作其實相當有限。

費南德斯建議市民如果遇上這類問題,應該與Equifax及Trans Union等兩家信用評鑑機構聯繫,告知他們自己遇上的情況。如果有充分的證據,信用評鑑機構便會在信用紀錄上註明,將影響減至最低。但因為信用紀錄屬於個人隱私,商譽局無法出面協助市民處理,僅能建議市民向卑詩省隱私專員投訴。
費南德斯也唿吁市民,應每年向Equifax及Trans Union這兩家信用評鑑機構查詢本身的信用狀況,了解自己信用有否被人無故「弄花」。但他強調,不僅是銀行等機構,就算是自己查詢自己的紀錄,每次查詢也會在信用評級上扣分。如果查詢太過頻繁,反而會有反效果。  
上訴雖成功 「污點」至少留6年

信用紀錄為市民與金融機構、商家、以及其他借貸相關機構進行借貸交易時的所有經歷,由專門的獨立公司進行追蹤並加以評級。一般而言,銀行在審理貸款申請時,會參考信用紀錄,以評估申請人是否會按時還款。市民如果申請與金融相關的工作職位,也可能會需要查核信用紀錄。
市民可以向Equifax及Trans Union等信用評鑑機構申請信用紀錄,裡面將包含姓名、地址、工卡號碼、電話、出生年月日、職業等私人資料。紀錄中會詳細列出仍積欠的款項、是否曾延遲還款、準時還款的次數,以及信用額度等。紀錄中也會顯示,曾有哪些人調閱過這份信用紀錄。

大部分的負面紀錄,將會在最後更新的6至7年後消除。如有法院裁決,則會在判決后保留6至10年。破產紀錄方面,則會在執行后保留6至7年,或是在申請破產後保留14年。
律師王仁鐸表示,加國這方面的制度非常不健全,提出信用投訴容易,但是要修正錯誤卻非常困難。他指受影響的市民必須跟信用評鑑機構提出上訴,並且提交足夠的證據,還要讓對方公司提出證明。

修正錯誤非常困難

王仁鐸強調,就算上訴成功,並不表示信用紀錄上的「污點」會即時被抹去,而是在「污點」下加註「事件已解決」等字樣。他稱,一旦信用紀錄上留下「污點」,就算是經過修正後,也會留在紀錄上至少6年。
多一絲快樂, 少一些煩惱;
不論鈔票多少, 只要開心就好;
累了就睡, 醒來就微笑;
生活是什麼滋味, 還得自己放調料;
一切隨緣, 童心到老, 快樂一生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20 15:56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