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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 這條路我們向來沒有走過 王雙燕姊妹(北京雙樹教會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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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dao 發表於 2011-8-24 03:5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ZT : 這條路我們向來沒有走過  王雙燕姊妹(北京雙樹教會牧師)

(王雙燕姊妹是北京雙樹教會的牧師,多次參加守望教會的戶外敬拜並被抓捕關押;2010年10月13日因欲參加洛桑會議而遭北京官方的攔阻和暴力傷害。)

作者:王雙燕

8月14日,守望戶外聚會的第19個主日,我上到了中鋼大廈的三層平台。能夠到這步,已經是神極大的保守。上次我剛到平台底層,就被丰台區把守的人員帶走了。這次我一是出發很早,另外路上奇妙地遇上一個守望的姐妹,她帶我走了一條隱秘的路,我們就這樣上到了三層。

我先環顧了一下這個美麗的環境:綠草、鮮花、水流……然後我們二人一起開始敬拜。按照守望的主日程序單,我們開始同誦經文,唱讚美詩,看講章,聽講道(我還增添了禱告環節)。當講道聽到一半的時候,有兩個人來干涉我們。我一看錶,還不到七點一刻,就說你們平時不是七點半清場么,請讓我們把講道聽完吧。他們暫退到一旁,這時昌平區的一個國保過來了,把守望的那個姐妹和我都帶下平台。他先讓那個姐妹上了昌平區的車,我告訴他我不是昌平區的,他也不知如何安置我,就把我送上了海淀區警方借來的大公交車上等。由於我堅持不說居住地區,他們先說讓各個派出所的人都來認我,最後只好用小車把我送到了中關村大街派出所(在這之前都是海淀鎮派出所接收,這次他們轉移了大本營)。後來我聽丰台區的國保說,他七點半就到了,可惜我先被帶走了一步,他有些憤怒我到得太早……

七點四十分,我到了中關村大街派出所,做了簡單筆錄,我還是拒說我的居住所在區。接著守望的一些弟兄姐妹陸陸續續也被帶進來了。國保要沒收我們的手機,我不肯交出來,告訴他手機在我褲兜里,如果他一定要,請他自己來拿。他憤怒又無奈地走開了。對於這種做法,我也有些汗顏。但我必須保住我的手機,之前我所在區片警已經威脅過我,只要我去,就一定關48小時。如果幾天失去聯絡,我的家人和弟兄姐妹們一定會很擔心,我必須儘力保留我的聯絡途徑。

查出我的居住地並不難,很快丰台區東鐵營派出所來人接我了。到了那裡后,負責我的片警就告訴我要關我48小時,第三天才放。之前他已經這樣威脅過我,再之前他們也這樣做過。我早有這種心理準備,且自帶了睡袋。但他說的時候,臉上那得意的表情,帶給我心靈一抹傷痛。我給他的工作添了麻煩,終於到了他可以報復的時候了。可是我一直不希望我們之間是報復的關係,我們之間原無嫌隙。

從洛桑開始,我與政府的一些部門打交道越來越頻繁。當抽象的部門變為具體交往的每個人時,我與他們的情感關係非常糾結。這次戶外事件,他們大體對我挺好的,端午節說給我送粽子,平日邀請我看電影、吃飯等,雖然我都回絕了,但內心暗存了感激。可是我知道,在洛桑事件中,讓人對我動手,傷到我手臂和腰的,及把我軟禁在山上的,正是同一批人。我試著理解他們是出於職責,可是很多做法他們已經違反了法律;我試著理解他們接受了上級的命令,有不得已之處,這句話他們自己也常常掛在口邊。但我依稀記得,在紐倫堡軍事法庭,有些軍人用執行上級命令為自己做辯解,後來仍被判為有罪,原因是違反了人道和良心。所以我不能認同他們的一些做法,可我知道他們的有限,正如我的有限,所以還是盡量協調。平日在他們說要完成上級命令時,我總是配合接受他們的談話,即便極端的時候,他們在周日凌晨一點來按我的門鈴,我也忍耐著對談幾句;當負責我的片警說我「五一」小假期戶外的那次,打斷了他跟妻子的度假。他不知道,之後我就不忍在小假期出去,選擇在普通的周末出去。我們彼此都不是願意給對方造成麻煩的人,且人的天性普遍不喜歡衝突和張力。我們之間的關係,為什麼會是這個樣子?這始終是我的情感糾結和痛苦。可我必須堅持我的行動,因我深信,守望這次戶外聚會,無論從神的帶領,還是普遍真理;無論從歷史淵源,還是當下處境,這個時候這樣做都是對的。金明日牧師在《比生命更寶貴的職分》一文中提過,比做大事更重要的事,就是做對的事。

下午快2點時,新樹的一個姐妹來給我送午飯,飯被拒絕送,在她的反覆嘗試中,最後送進了三塊小點心和兩瓶水。我從早晨5點吃的早餐,到下午我的確餓了,頭也暈了。可那個時候,我決定絕食抗議了。飯被拒送,其實不是多大的事,可能派出所送食物也真的有相關規定,可這件事在那時成為了諸多積壓事件的引爆點。長到四個多月來弟兄姐妹所遭遇的各種不公正對待,近到當天所發生的事:在中關村大街派出所時,甘家口派出所的一個民警和兩個保安要強行把一個守望的姐妹帶走,那個姐妹因為之前被動手粗暴攔截過,不肯跟他們回去。我親眼看到保安的手重重抓住那個姐妹的肩;還有,之前片警那得意報復的笑容;還有,聽說一個弟兄去探望也被關了……。決心是在痛苦下及點滴中累積和凝聚的,一次事件的爆發,並不是來自單純的事件本身,各種事件在我內心形成了強大的聲音:我抗議!我呼籲停止這一切不公義的行為!

到底我是禁食,還是絕食?對我來說,兩種成分都有。對於神,我迫切求告神;對於有關部門,我絕食抗議屢屢發生的暴行。我本認為兩三天的禁食並不嚴重,我錯估了自己的體力。在四個多月的消耗中,我的身體日漸衰弱。這次禁食,最難克服的不是飢餓,而是頭暈。除了睡著的一會兒,我日夜要對抗的是頭暈,難以忍受的頭暈。派出所對我的恩待是,半夜給我提供了一條長椅(事實證明我自帶的睡袋並不適合在地上使用)。之後兩天,我就一直躺在那裡,很少坐起來。

令我意外的是,我開始絕食后,不僅國保屢次來,街道的領導來,民宗僑和區政府的領導都陸續來了。如果說我一開始這麼做,就是為了引起他們的注意,我承認有這種成分在內。但我其實不敢奢望他們真的會注意,我深知自己的渺小,我並沒有很寄希望於結果,我只是要做自己能做的。在之前我一直不認同甘地的絕食做法,認為他拿生命來威脅別人。而當我絕食的時候,我才發現這是我唯一能做的了。之前我去平台、去跟政府部門談話、參與向人大請願……但衝突在持續,暴行在增添的時候,對於弱小且被關押的我,絕食成為我唯一能表達反抗的方式。那這樣做有什麼用呢?會不會是無謂的犧牲?何光滬教授在《力阻狂輪》的序言中說:「這會是無數人的想法,會被認為是『正常』的想法,尤其是絕大多數中國人會有的想法。我想,這種想法正是當今社會的心理病根之所在,正是妨礙我們的社會改良的一大『心魔』。」天明牧師也在《這就是邪惡》一文中說:「因為領受真道的我們,必須發出先知性的真理之聲,來照亮這個世代的黑暗和罪惡,好使這世代的人就近基督那永恆生命的真理之光,正如聖經所說:「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教會需要將我們所相信且在教會中所傳講的永恆真理應用在這個世代中,向這個世代發出先知性的真理聲音,光照這個世代使他們認識基督,且要將上帝的公義和愛帶進這個世代,成為這個世代的指引和祝福。」

我抗議什麼?我抗議公權力被泛濫使用;我抗議人與人之間關係被破壞;我抗議利益高過了良知;我抗議不公義、無憐憫現象;我抗議人們對於人尊嚴和權利的踐踏和漠視。記得上次被關48小時后,我出去前終於有一個機會洗臉。由於一個清潔工要洗拖把,被我稍耽誤了一下。她就不耐煩地說:「都到這裡了,還洗什麼臉?」我本能地回應了她:「我雖然到這裡了,我又不是犯人,我為什麼不能洗個臉?」我剛回答完,我心中就嚇了一跳。不僅因她如此漠視人的權利,也因我被灌輸了無權利的習慣意識難道犯人就不能洗臉嗎?我為什麼聲明我有洗臉的權利的時候,要聲明自己並不是一個犯人?這就是大家頭腦中的普遍認知嗎?這就是我們的文化和思維習慣嗎?這件事增深了我的民族危機意識,也加強了我對信仰成為這個民族的脊樑和魂魄的熱切盼望。

這次守望戶外事件,大家普遍認為,政府表現得比較容忍克制。其實容忍,是與極端做法相比之下的結論,並不在公義和真理及法律層面對於不義不法行為,大家司空見慣了,所以不以為意了。但有些時候,會形成對不公義的配合和縱容。

我向看望我的部門表達:四個多月來,守望教會的牧者被長期堵門,失去行動自由;信徒們也周末或周間被堵門,影響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有的信徒遭受警方和街道的威脅,有些被單位施以壓力,有些被開除,有些被遣返原籍,有些被肢體衝突等等。新樹教會的主日聚會也被警察嚴重干擾,每個主日門外都有警察,他們有時會進入室內,有時要求查信徒的身份證。新樹信徒也有被堵門,被威脅,被單位施壓。這一切的做法,都遠遠超出了政府部門的職權範圍。就連派出所認為所擁有的24小時或48小時的關押權力,我也認為是不合法的。連續四個多月,以涉嫌罪名關押,其實筆錄和調查很少,最大的目的是施以懲罰,構成信徒參加戶外的心理壓力。而訊問室的設施很簡單,被送進的食物也很簡單,24或48小時的時間,對於經歷過的人,都知道是比較漫長的時間。這樣的關押,不僅造成對公民自由權利的侵犯,而且對人的肉身也形成虐待。我不配合這種不合法、不公義、無憐憫的對待方式,我不僅絕食,而且拒作筆錄,我保持了我沉默的權利(在法律範圍中我有這個權利)。我呼籲政府積極解決守望事件,停止一切非法暴行,避免矛盾加劇。

派出所對待我的方式也非常糾結。他們很關注我的身體,甚至表現出了呵護。絕食期間我比較怕冷,鑽在睡袋中還要蓋上一個姐妹送進來的棉服。為此他們甚至不允許陪同的保安開冷氣,在三伏天氣中,也難為那些保安了!有人要搬走我當做枕頭的一把椅子,他們也禁止,不準移動給我提供的設施;所長還給我買了營養飲料和麵包,苦口婆心屢次勸我吃喝一些。可是他們堅持不放我,要關滿48小時,是他們從不改口的。我也繼續跟無休止的頭暈抗爭,忍耐等候他們自認為的權力用盡的時候。

16日上午,他們要釋放我,卻被我拒絕了。我還是堅持,他們周周關押信徒,是非法的。尤其是48小時,已屬於暴行。即使他們堅持有這個權力,他們也不必用盡了這個權力。我要求即使不立刻解決宗教問題,也需停止四個多月的非法暴行。我不配合他們想抓就抓,想放就放的行為。我認為罪惡需要抵制,不能任其泛濫。或許抵制起不到什麼作用,但抵制是一種態度,是一個立場,是內在信念的持守。

國保又來了,他的頭頭也來了,對我大大進行了一番威脅,要用涉嫌公務罪將我拘留。我本因頭暈一直低著頭,這時我抬起頭,直視著他的眼睛,平靜地告訴他「那就拘留吧。」他們二人憤然離開,聽說他們經過大廳時,還斥罵了守候在大廳的弟兄姐妹。

他們比較厲害的招數,是撤去了給我的長椅,那是我兩天兩夜身體依附的所在。我再次高估了自己的體力,在不接受釋放的幾個小時后,我頭暈到實在坐不住了。總覺得要暈過去,卻偏偏不暈過去,那種滋味著實難受。還有一個原因,是我並不願走到被拘留這一步。我知道丰台區很難做到把守望事件升級,拘留絕大的成分屬於空口威脅。面對威脅時,雖然我知道被拘留的處境艱難,我還是坦然接受這種挑戰。但於我內心,我並不願意走到拘留這一步。主要的原因是我不願把這個結系死了,守望事件至今畢竟還沒有定性,我不願意這件事往惡化方面升級。如果有一天我們被拘留,甚至被判刑,我們會平靜接受,這本是這次事件一開始我們就有的心理準備。然而,我們盼望的,是這件事能夠良性解決。一直以來,帶給我們奮鬥的動力,不是來自氣急敗壞,不是來自憤怒(雖然不免有這樣的成分,但這樣的成分並不產生持續動力),我們堅韌地持守,是因我們對光明的期待,對真理和公義的渴望,及對愛的執著。在我被關押期間,我的家人揪心我,卻始終支持我;新樹的姐妹,遠遠趕來給我送飯;守望的弟兄姐妹,日夜在外輪流陪伴守候。我聽說有幾個弟兄姐妹,整夜不肯離開派出所;有人冒暴雨而來;恩平師母,家中剛遭遇喪事,到了凌晨都不離開。我收到大量的簡訊,禱告就更不知有多少。我深信,這是信仰的見證,這種力量,會使我們這個國家和民族獲救。

在16日下午1點多鐘,我選擇了回家。我做了我能做到的,雖然做到的那麼有限。在家休息及恢復飲食一天半以後,我仍然很虛弱而且頭暈。但我一直有強烈願望,要把上面這段寫出來。寫了很多細節,是便於大家了解,也是為參與這個過程的人提供經驗。我的思想性不夠強,很難系統地表達出自己的理念,頭暈也干擾著我的思維,讓我總覺得我的表達不夠清晰。我嘗試著分享我為什麼要這樣做,仍是設法傳遞著我的信念。在這四個多月中,情感很糾結,思想也很掙扎。不是掙扎於大的方向的選擇,而是掙扎於具體事件上的分寸。如果一些方面分寸沒有把握得很好,我也學習接受了自己的有限。也許做法不盡準確,卻盡量憑著禱告尋求和自己的良心。如果一些做法有人不認同,也懇請包容,我們的確缺乏成熟的經驗,願神使我們知道所當走的路,因為這條路我們向來沒有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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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1-8-24 04:39 | 只看該作者
耶穌不看顧他們,他們肯定沒有好好祈禱。或者耶穌的大能已經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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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jiandao 發表於 2011-8-24 05:2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jiandao 於 2011-8-23 16:35 編輯
hellman 發表於 2011-8-23 15:39
耶穌不看顧他們,他們肯定沒有好好祈禱。或者耶穌的大能已經消失。


你老兄!問老兄個事,你覺得警察周五、周六,就把可能去敬拜的基督徒帶離住處,甚至長期軟禁基督徒,這合乎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嗎?合乎憲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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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1-8-24 08:11 | 只看該作者
jiandao 發表於 2011-8-24 05:28
你老兄!問老兄個事,你覺得警察周五、周六,就把可能去敬拜的基督徒帶離住處,甚至長期軟禁基督徒,這 ...

不合法用得著你老兄操心嗎? 難道耶穌還不如你大能? 難道神還不如你公義? 既然神讓這些信徒們受苦,神必定有他的用義,你如果真信耶穌,真信耶和華的大能,你就應該祈禱,幫助神實現神的意願,讓他們受苦。
聖經: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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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jiandao 發表於 2011-8-24 10:44 | 只看該作者
hellman 發表於 2011-8-23 19:11
不合法用得著你老兄操心嗎? 難道耶穌還不如你大能? 難道神還不如你公義? 既然神讓這些信徒們受苦,神必 ...

就知道老兄也認為那樣是不合法的!

老兄雖然信仰不同,但疾惡如仇、是非分明,願你蒙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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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1-8-24 19:4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hellman 於 2011-8-24 19:41 編輯
jiandao 發表於 2011-8-24 10:44
就知道老兄也認為那樣是不合法的!

老兄雖然信仰不同,但疾惡如仇、是非分明,願你蒙福!:handsha ...


合法不合法是另外一回事,這個論壇不討論。但是絕對是合基督教的,耶穌告訴你們多少逆來順受的例子,是神在考驗你們,你們應該幫助警察壓迫這些受考驗的人們,這樣才能榮耀神。 你根本不像基督徒,簡直就是假基督徒,反基督徒,說你是反華宗教勢力一點不假,因為真正的基督徒不會像你這樣熱衷於政治的,他們真正相信耶穌,相信耶和華,除了祈禱以外,鑒定的相信耶穌。 你對神和耶穌沒有一丁點信心。
聖經: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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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1-8-24 20:19 | 只看該作者
140:8 [hgb]  耶 和 華 阿 , 求 你 不 要 遂 惡 人 的 心 願 。 不 要 成 就 他 們 的 計 謀 , 恐 怕 他 們 自 高 。 ( 細 拉 )  
    [kjv]  Grant not, O LORD, the desires of the wicked: further not his wicked device; lest they exalt themselves. Selah.
    [bbe]  O Lord, give not the wrongdoer his desire; give him no help in his evil designs, or he may be uplifted in pride. (Selah.)
140:9 [hgb]  至 於 那 些 昂 首 圍 困 我 的 人 , 願 他 們 嘴 唇 的 奸 惡 陷 害 ( 原 文 作 遮 蔽 ) 自 己 。  
    [kjv]  As for the head of those that compass me about, let the mischief of their own lips cover them.
    [bbe]  As for those who come round me, let their heads be covered by the evil of their lips.
140:10 [hgb]  願 火 炭 落 在 他 們 身 上 。 願 他 們 被 丟 在 火 中 , 拋 在 深 坑 里 , 不 能 再 起 來 。  
    [kjv]  Let burning coals fall upon them: let them be cast into the fire; into deep pits, that they rise not up again.
    [bbe]  Let burning flames come down on them: let them be put into the fire, and into deep waters, so that they may not get up again.
聖經: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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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1-8-24 20:21 | 只看該作者
141:5 [hgb]  任 憑 義 人 擊 打 我 , 這 算 為 仁 慈 。 任 憑 他 責 備 我 , 這 算 為 頭 上 的 膏 油 。 我 的 頭 不 要 躲 閃 。 正 在 他 們 行 惡 的 時 候 , 我 仍 要 祈 禱 。  
聖經: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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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1-8-24 20:22 | 只看該作者
142:6 [hgb]  求 你 側 耳 聽 我 的 呼 求 , 因 我 落 到 極 卑 之 地 。 求 你 救 我 脫 離 逼 迫 我 的 人 , 因 為 他 們 比 我 強 盛 。  
    [kjv]  Attend unto my cry; for I am brought very low: deliver me from my persecutors; for they are stronger than I.
    [bbe]  Give ear to my cry, for I am made very low: take me out of the hands of my haters, for they are stronger than I.
142:7 [hgb]  求 你 領 我 出 離 被 囚 之 地 , 我 好 稱 贊 你 的 名 。 義 人 必 環 繞 我 , 因 為 你 是 用 厚 恩 待 我 。  
    [kjv]  Bring my soul out of prison, that I may praise thy name: the righteous shall compass me about; for thou shalt deal bountifully with me.
    [bbe]  Take my soul out of prison, so that I may give praise to your name: the upright will give praise because of me; for you have given me a full re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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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1-8-24 20:23 | 只看該作者
143:3 [hgb]  原 來 仇 敵 逼 迫 我 , 將 我 打 倒 在 地 , 使 我 住 在 幽 暗 之 處 , 像 死 了 許 久 的 人 一 樣 。
聖經: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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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1-8-24 20:24 | 只看該作者
143:12 [hgb]  憑 你 的 慈 愛 剪 除 我 的 仇 敵 , 滅 絕 一 切 苦 待 我 的 人 , 因 我 是 你 的 仆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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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1-8-24 20:24 | 只看該作者
144:1 [hgb]  ( 大 衛 的 詩 。 ) 耶 和 華 我 的 磐 石 , 是 應 當 稱 頌 的 。 他 教 導 我 的 手 爭 戰 , 教 導 我 的 指 頭 打 仗 。  
聖經: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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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1-8-24 20:25 | 只看該作者
144:6 [hgb]  求 你 發 出 閃 電 , 使 他 們 四 散 , 射 出 你 的 箭 , 使 他 們 擾 亂 。  
    [kjv]  Cast forth lightning, and sca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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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1-8-24 20:26 | 只看該作者
145:20 [hgb]  耶 和 華 保 護 一 切 愛 他 的 人 , 卻 要 滅 絕 一 切 的 惡 人 。  
聖經: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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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1-8-24 20:27 | 只看該作者
146:3 [hgb]  你 們 不 要 倚 靠 君 王 , 不 要 倚 靠 世 人 。 他 一 點 不 能 幫 助 。  
聖經: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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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jiandao 於 2011-8-24 11:55 編輯
hellman 發表於 2011-8-24 06:40
合法不合法是另外一回事,這個論壇不討論。但是絕對是合基督教的,耶穌告訴你們多少逆來順受的例子,是 ...

合法不合法是另外一回事,這個論壇不討論。但是絕對是合基督教的,耶穌告訴你們多少逆來順受的例子,是神在考驗你們,你們應該幫助警察壓迫這些受考驗的人們,這樣才能榮耀神。 你根本不像基督徒,簡直就是假基督徒,反基督徒,說你是反華宗教勢力一點不假,因為真正的基督徒不會像你這樣熱衷於政治的,他們真正相信耶穌,相信耶和華,除了祈禱以外,鑒定的相信耶穌。 你對神和耶穌沒有一丁點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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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和 華 我 的 磐 石 , 是 應 當 稱 頌 的 。 他 教 導 我 的 手 爭 戰 , 教 導 我 的 指 頭 打 仗 。


老兄的確是熟悉聖經啊。上面這段經文的確是對我有幫助,謝謝!

「耶穌告訴你們多少逆來順受的例子,是神在考驗你們」, 老兄說的非常對!我們守望的弟兄姐妹在經受考驗,他們是好樣的!但是,我認為我們基督徒不應該助紂為虐、為虎作倀,應該幫助受壓迫的人們,這樣才能榮耀神。老兄如此熟悉聖經,怎會說出「你們應該幫助警察壓迫這些受考驗的人們,這樣才能榮耀神。」,聖經哪兒記載壓迫、迫害先知、神的僕人是「榮耀神」的?

老兄覺得我作為基督徒做得還不夠好,「根本不像基督徒」,我謝謝老兄鞭策提醒 。基督徒的確應該像老兄說的那樣「真正相信耶穌,相信耶和華,除了祈禱以外,鑒定的相信耶穌。」,的確,如果沒有神的帶領、保守,沒有對於神的信靠,別說我了,就連我們守望的弟兄姐妹都難以為了基督徒當盡的本分,為了憲法規定了的神聖不可侵犯的信仰自由,為了中華民族真正走出「中世紀」(哈哈,老兄不是很恨惡「中世紀」嘛)、走向現代社會現代國家,而付出代價,為神、為人民、為國家擺上。

哈哈,說到「反華」,老兄也認為警察那樣是不合法的,哈哈,努力讓我們的祖國減少不合法的事情,才是「擁華」,而「幫助警察壓迫這些受考驗的人們」、增加增強不合法的現象,那樣恐怕才是真「反華」,老兄是不是也這麼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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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1-8-25 01:1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hellman 2樓 的帖子

他們不在耶穌里,耶穌也不在他們里。禱告是沒有的,喊口號倒不少。還要別人供應毛巾,牙刷。可笑。大概他們讀聖經知道耶穌向關押他的人要過洗腳布和洗腳水的,也大喊過羅馬政府沒人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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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11-8-25 01:15 | 只看該作者
jiandao 發表於 2011-8-25 00:51
耶 和 華 我 的 磐 石 , 是 應 當 稱 頌 的 。 他 教 導 我 的 手 爭 戰 , 教 導 我 的 指 頭 打 ...


146:3 [hgb]  你 們 不 要 倚 靠 君 王 , 不 要 倚 靠 世 人 。 他 一 點 不 能 幫 助 。

聖經:代下15:13 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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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jiandao 發表於 2011-8-25 01:28 | 只看該作者
耶穌質問人為什麼打他,聖經記載使徒和早期基督徒對於不許傳講基督信仰的世俗法律,採取了非暴力不合作的抗爭方式,並且利用當時一切可能的合法救濟途徑,不惜生命奮力抗爭,盡當時的一切可能廣傳福音!!!

守望的弟兄姐妹所作所為,也是一樣!

我非常理解有朋友一時不能接受基督信仰,但是非常不理解為什麼要為惡勢力蹂躪人權、踐踏憲法而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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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jiandao 發表於 2011-8-25 01:49 | 只看該作者
hellman 發表於 2011-8-24 12:15
146:3 [hgb]  你 們 不 要 倚 靠 君 王 , 不 要 倚 靠 世 人 。 他 一 點 不 能 幫 助 。

你 們 不 要 倚 靠 君 王 , 不 要 倚 靠 世 人 。 他 一 點 不 能 幫 助 。

神的話就是有大能的力量!謝謝老兄!!

君王的權勢不足倚靠,世人的偏見、趨炎附勢和為虎作倀都難有長久的功用,同時我們基督徒也不能憑藉世人血氣,而要堅持忍耐,學習耶穌和屬靈前輩的榜樣,按照聖經教導的那樣去做,因為在黑暗的時代、兇惡的逼迫面前,只有神的話給我們力量!只有神的話讓我們相信公義必將彰顯!而且已經、正在彰顯!---正像老兄已經看到並曾經指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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