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你願意參加《貝殼人捐助貝克》活動的捐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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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貝殼人捐助貝克
時間:
2011-8-18 00:47
標題:
你願意參加《貝殼人捐助貝克》活動的捐款嗎?
作者:
世道變了
時間:
2011-8-18 01:20
捐個款總得搞清是為什麼吧?
作者:
諧和。
時間:
2011-8-18 01:30
解擯,這是你的馬甲吧?
堅決反對你們這夥人挾持貝殼村村民,以倍可親名義干你們不可告人,丟盡海外華人臉的可鄙勾當!
作者:
ManCreatedGod
時間:
2011-8-18 02:41
再惡的人也有善的一面,可以用大惡小善來形容。為了自己對養女賀梅的愛不惜拆散賀梅的親情,貝克一家在對待賀梅的問題上其實就是大惡小善
我認為為貝克捐款的有幾種人:
1.有些湊熱鬧捐款的人被貝克的小善所迷惑
2.還有一些人認為抓住了表演時機要大做文章盡情表演
3.還有一部分人是基督徒
因為貝克是基督徒,所以有些基督徒們總要竭力地片面地證明信了基督的貝克是多麼的善良,他們甚至藉機誣衊不信基督的所有中國人沒有道德,藉機販賣基督和上帝
作者:
usflorida
時間:
2011-8-18 02:49
且不論捐款的理由是什麼,也且不管賀梅老爸和貝克夫婦的對錯,只想問一句各位,你們的行動是否經過賀梅母親的同意!可憐天下父母心!
作者:
天朝浮雲
時間:
2011-8-18 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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諧和。
3樓 的帖子
沒人「挾持」你,大家都是自願,別在這裡攪屎
作者:
usflorida
時間:
2011-8-18 03:07
投票參與人總計17人,6人願意,8人反對,3人沒有意見,不知道如何竟然統計出有33人支持?匿名投票無效!
作者:
世道變了
時間:
2011-8-18 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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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CreatedGod
5樓 的帖子
本來我還沒覺得是鬧劇的,對此也沒什麼異議.可這一來一往,我問問題不回答,最後還明確說了"沒空回答".沒空回答倒有空整id有空寫博文有空搞網上募捐?這麼有空卻沒空回答.回答捐款人的問題不是組織者的義務嗎?組織者可以沒空承擔這個義務是吧.
本來是向很多人廣泛募捐的,因為不能回答why,現在變成是"為捐款者服務"了,募捐範圍立刻縮水.這樣就降低了他們的義務,把"不回答問題"這個事情自我合理化了.
堅決不捐,一群烏合之眾.不問問題都看不出是烏合之眾.沒人能醜化這些人,是他們自己丑化了自己.
作者:
河邊草.
時間:
2011-8-18 05:45
1.我看到的是在賀家需要幫助的時候, 是貝可家伸出援手. 我不介意他是不是"好基督徒", 或他是不有犯罪前科.
2.羅秦在重慶買了1 0 0萬元的房子, 她有錢愛怎麼花就怎麼花.
關鍵是當初貝克家因為小賀梅而破產. 而現在依然接待和照顧賀梅家三姐弟.
如果當初貝克家不負責照顧賀梅, 也就不會有後續的打官司和破產.
滴水之恩, 當湧泉相報.
我只為貝克家獻花捐款. 貝克家願意怎麼花這筆錢, 隨便.
作者:
玫瑰紅茶
時間:
2011-8-18 05:49
8月16日,賀梅姐弟妹三人已從美國孟菲斯回到中國,可能他們不喜歡在貝克家,如果我是賀梅我還是會選和我的親生母親一起居住。所以堅決不捐。
作者:
玫瑰紅茶
時間:
2011-8-18 06:05
如果賀梅是你們自己的女兒你願意送她給貝克?還是願意她和你一起居住?
作者:
此山中
時間:
2011-8-18 07:14
哇咔咔,開始俺還想捐的,這會兒聽說這個貝克在賀梅兩個月的時候就不讓親生父母看她啦,俺又改變主意了。這到底是腫么回事哇。再觀望一下吧,搞清楚再說。
作者:
世道變了
時間:
2011-8-18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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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山中
13樓 的帖子
我觀望了一天,發現這裡根本沒人清楚是怎麼回事.各方各派各執一詞,對同一件事情根本沒有相同的描述,甚至互不證實曾經發生過這同一件事.誰都是一頭霧水,自我暗示,互相暗示去愛,去接受愛,客觀上是愛是恨沒人知道也沒人關心.
作者:
幸運貓
時間:
2011-8-18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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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浮雲
7樓 的帖子
9494
作者:
幸運貓
時間:
2011-8-18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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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邊草.
10樓 的帖子
如果當初貝克家不負責照顧賀梅, 也就不會有後續的打官司和破產.
滴水之恩, 當湧泉相報.】同意這個觀點
作者:
五十仙
時間:
2011-8-18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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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道變了
2樓 的帖子
還沒搞清楚,那你就等搞清楚了再說吧
還有,任何人既沒有義務幫助你「搞清」,也沒有權利向你「宣傳」。
這是因為,義務幫助你「搞清」,等於剝奪你自我學習,研究,思考的權利
向你「宣傳」,有給你洗腦的嫌疑
此案的詳細情況,每個人的品德如何,都要靠你自己去研究,了解,再做出決定
作者:
世道變了
時間:
2011-8-18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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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仙
17樓 的帖子
似乎你也沒有義務給我發這個貼子.我也沒有鼓勵你行使發這個貼子的權利.你好自為知.
作者:
諧和。
時間:
2011-8-18 20:27
賀梅在貝克家被迫呆了七年,不是因為賀家夫婦放棄孩子而是因為貝克霸佔了他們的孩子七年不歸還。
貝克搶佔賀梅七年,難道是賀家夫婦的錯?賀家夫婦在孩子兩個月的時候就去教會和貝克交涉要回賀梅,可貝殼卻蠻橫不講理地不交回孩子,還毆打過賀家夫婦,逼得他們傾家蕩產地去法院打官司要回女兒。
貝克輸了官司輸了錢,是他咎由自取,當初把別人的孩子還給別人,不作那些搶人孩子的為非作歹,也沒有後來的七年漫長官司!
你們這些人想為貝克臉上塗金,也實事求是地把因果關係講清楚,好不好?
作者:
Junkkiller
時間:
2011-8-19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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諧和。
19樓 的帖子
這些人另有目的
作者:
RNSandi
時間:
2011-8-19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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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山中
13樓 的帖子
大哥,這黃河之水,你能搞清楚呀?
作者:
宜修
時間:
2011-8-19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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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CreatedGod
5樓 的帖子
我從一開始就不欣賞賀的人品。但社會上的人渣,但不代表沒有人倫親情。忽略、無視他們對親情的需求,既不人道,也不公平。人性是一種非常複雜的東西,不是非此即彼那麼簡單。
作者:
wch3508112
時間:
2011-8-22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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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仙
17樓 的帖子
看你的帖子,好像也沒有完全搞清楚為什麼捐款吧。跟我講通道理,我就會退出貝克募捐活動
Read more: 跟我講通道理,我就會退出貝克募捐活動 - 五十仙的日誌 - 貝殼村 -
捐款發起者和支持者們提到的理由「被貝克接機感動」並不充分必然導致要給貝克捐款,何況被感動本身就有點莫名其妙。
就貝克接機來說,先不管賀梅此次來美的背景(比如為什麼來,費用怎麼分擔),既然是到訪貝克家,那貝克去接機是再理所當然不過得了,難不成讓賀梅姐弟三人自己直接去貝克家嗎?這本來是非常自然平常的事件,不知道為什麼捐款發起者們就被感動了,而且還振臂一呼就發起為貝克捐款,這個很難讓人理解。除非捐款發起者有確切信息(比如這次費用全都是貝克負擔啥的)知道是賀羅有貪心想繼續占老貝克便宜。如果有類似的證據,請公布,這樣既能反駁反對者,還能激起更廣發的支持者,不是嗎?
如果沒有,那這樣的捐款動機就很難服眾,如果只是強調個人行為別人無權置評,那就請不要在倍可親這個公共平台上組織,也不要用倍可親/貝殼村之類的名義,自個悄悄捐了就是。
作者:
qingwa200220
時間:
2011-8-22 04:25
我們不願「被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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