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讀使徒行傳,看外邦人應如何遵行律法 [列印本頁]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1-2-5 23:07
標題: 讀使徒行傳,看外邦人應如何遵行律法
青貝殼 發表於 2011-2-3 18:32
律法已經成為空文,管不著我們啦。
是,所以現在大家都鼓吹因信稱義啦。


我們循著愛神,愛人如己的準則去做,就是行律法的真諦了,也是行耶穌所成全的律法。耶穌為我們獻了挽回祭,我們就不需要像以色列人那樣獻祭,我們只需像耶穌一樣全然獻上----我的一切皆屬於神。記得使徒行傳上記載新約裡外邦人應守的戒律只有如下幾點:

徒 15:28-29
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1-2-5 23:12
除了上面提到的幾項禁戒之外,我們還要多結聖靈的果子,就是:

加 5:22-3上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1-2-5 23:14
避免行屬罪的事。

加 5:19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盪、
加 5:20-21
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兇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 神的國。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1-2-6 01:19
耶路撒冷總教會所定三條,是保羅所不同意的,也是保羅和巴拿巴分手的根本原因。當保羅成了氣候,就大力反對雅各一派的人。而這三條卻是雅各提出的。樓主在這裡否定了歷史事實,成了自說自話了。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1-2-6 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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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候研版迴音。
作者: 研究    時間: 2011-2-6 09:28
本帖最後由 研究 於 2011-2-6 09:31 編輯
拎不清 發表於 2011-2-6 01:19
耶路撒冷總教會所定三條,是保羅所不同意的,也是保羅和巴拿巴分手的根本原因。當保羅成了氣候,就大力反對 ...


怎麼見得保羅不同意?巴拿巴與保羅分手是因為馬可。

徒 15:37
巴拿巴有意要帶稱呼馬可的約翰同去;
徒 15:38
但保羅因為馬可從前在旁非利亞離開他們,不和他們同去作工,就以為不可帶他去。
徒 15:39
於是二人起了爭論,甚至彼此分開。巴拿巴帶著馬可,坐船往居比路去;
徒 15:40
保羅揀選了西拉,也出去,蒙弟兄們把他交於主的恩中。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1-2-6 11:31
保羅是在人背後什麼都可吃的,更何況帶血的。這樣經文不知道?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1-2-7 23:03
呵呵,專挑自己喜愛的「律法」去行,這就是你們「解經」的奧秘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1-2-8 00:12
有個叫賴昌什麼什麼新的,舉手決志信主了,牧師高興,多了一個弟兄了。他悔改了嗎?就談他認罪了嗎?認的什麼罪?大概認的是每個人都有的罪吧。這就是因信稱義,他是義人了,有永生了,在地上有吃有喝現在又有永生,多美好。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1-2-8 00:21
拎不清 發表於 2011-2-8 00:12
有個叫賴昌什麼什麼新的,舉手決志信主了,牧師高興,多了一個弟兄了。他悔改了嗎?就談他認罪了嗎?認的什 ...

他那個罪有耶穌頂著呢
作者: 來往加國    時間: 2011-2-8 10:05
回復 拎不清 7樓 的帖子

自己猜想,有何依據?
作者: 來往加國    時間: 2011-2-8 10:08
拎不清 發表於 2011-2-8 00:12
有個叫賴昌什麼什麼新的,舉手決志信主了,牧師高興,多了一個弟兄了。他悔改了嗎?就談他認罪了嗎?認的什 ...

認罪悔改,是看自己有沒有認罪悔改,而不是看別人。
作者: 來往加國    時間: 2011-2-8 10:15
·八戒· 發表於 2011-2-8 00:21
他那個罪有耶穌頂著呢

他的罪,耶穌也一樣為他贖了。他若是真心認罪悔改,並相信耶穌基督為他贖了罪,就真得救;但若是假意認罪悔改,或是不相信耶穌基督為他贖了罪,就不會得救。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1-2-8 11:15
本帖最後由 Dhammapala 於 2011-2-8 11:17 編輯

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使徒行傳15:28-29)

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什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說到這一切,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歌羅西書2:20-22)


研究兄,你聽誰的?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1-2-8 13:58
回復 來往加國 12樓 的帖子

就是要看看是怎麼把一個根本沒悔改的稱為兄弟的。一同上天堂的。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1-2-8 14:02
回復 Dhammapala 14樓 的帖子

連保羅是不同意雅各的三條戒令都不清楚。還談什麼讀聖經。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1-2-8 18:46
本帖最後由 Dhammapala 於 2011-2-8 18:49 編輯

根據使徒行傳15:28-29,要禁戒祭偶像的物、血、勒死的牲畜、姦淫,而且那是聖靈和我們定意,也就是說那是耶路撒冷教會在聖靈的指示下,吩咐下來的誡命。保羅卻在歌羅西書2:20-22說它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還說它們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這不是公然與耶路撒冷教會和聖靈唱反調嗎?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1-2-8 21:23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1-2-8 10:15
他的罪,耶穌也一樣為他贖了。他若是真心認罪悔改,並相信耶穌基督為他贖了罪,就真得救;但若是假意認罪 ...

是是是,錢他照樣貪污,照樣花,罪有耶穌頂著,這小日子過的啊 和那強盜一樣,想幹啥幹啥,到時臨了之前喊一聲「主救我」,天堂照上 你們那幫傻B老冒,整天連個螞蟻都不敢踩死就知道遵紀守法,下地獄去吧。
作者: Dhammapala    時間: 2011-2-9 08:06
Dhammapala 發表於 2011-2-8 18:46
根據使徒行傳15:28-29,要禁戒祭偶像的物、血、勒死的牲畜、姦淫,而且那是聖靈和我們定意,也就是說那是耶 ...

研究兄,你聽雅各的還是保羅的?我估計你還是會選擇保羅。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1-2-9 08:15
不知住在深山老林里的那些農民,從未聽說過基督教的人有沒有機會上天堂?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1-2-9 08:16
一定有基督徒會發揮豐富的想象力,說神會考慮他們的特殊情況給於特殊的處理。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1-2-9 08:32
本帖最後由 拎不清 於 2011-2-9 08:34 編輯

回復 Dhammapala 14樓 的帖子

在加拉太書2:11-14就看到(1)保羅對雅各處來的人(總教會的人)認為行得不正,與福音真理不合。保羅指的什麼?當然不是割禮,就是雅各的三條。公開指責總教會與福音不合。(在事發現場,他不是這樣說,而是指責彼得不應離開飯桌去迎總教會的人。那時他敢說彼得去迎不合福音的人嗎?事後他成了氣候,就開始動刀了。)(2)亂加罪名。彼得和巴拿巴是怕奉割禮的人嗎?在總教會不是巴拿巴,彼得反對為外幫人行割禮的嗎,雅各也是同意的,才提出三條原則的。(3)不是巴拿巴,保羅還在大數無所事事呢。隨著他在安提阿地位上升,心越大,最終把巴拿巴趕走。
牧師們是保羅的們徒。對這個搞分裂的人是不會指責的。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1-2-9 16:17
拎不清 發表於 2011-2-9 08:32
回復 Dhammapala 14樓 的帖子

在加拉太書2:11-14就看到(1)保羅對雅各處來的人(總教會的人)認為行得 ...

教會的紛爭與內訌在新約時期就開始了,其中還有鮮為人知的保羅與瑪利亞之間的激烈鬥爭。
作者: 來往加國    時間: 2011-2-9 20:51
·八戒· 發表於 2011-2-8 21:23
是是是,錢他照樣貪污,照樣花,罪有耶穌頂著,這小日子過的啊  和那強盜一樣,想幹啥幹啥,到時臨了之 ...

如果這是八戒理解的「認罪悔改」,我也沒有辦法。
作者: 來往加國    時間: 2011-2-9 20:55
拎不清 發表於 2011-2-8 13:58
回復 來往加國 12樓 的帖子

就是要看看是怎麼把一個根本沒悔改的稱為兄弟的。一同上天堂的。

我不知道他有沒有真悔改,你知道?

如果是真悔改,其中一條就要做到「不作假見證害人」,恐怕這一條就夠他思量的。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1-2-9 21:48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1-2-9 20:51
如果這是八戒理解的「認罪悔改」,我也沒有辦法。

那麼你認為該如何「認罪悔改」呢?姓賴的不拿出具體行動去認罪,只在教堂口頭「認罪」,難道不正是俺所說的么?「認罪悔改」需要行動還是不需要?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1-2-9 21:51
青貝殼 發表於 2011-2-9 16:17
教會的紛爭與內訌在新約時期就開始了,其中還有鮮為人知的保羅與瑪利亞之間的激烈鬥爭。

女人能爭過男人嗎? 一句「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立刻見分曉
作者: 來往加國    時間: 2011-2-9 22:01
·八戒· 發表於 2011-2-9 21:48
那麼你認為該如何「認罪悔改」呢?姓賴的不拿出具體行動去認罪,只在教堂口頭「認罪」,難道不正是俺所說 ...

同意八戒的這個理解。

不僅僅需要在法律下認罪,還需要實話實說。
作者: 來往加國    時間: 2011-2-9 22:12
回復 ·八戒· 26樓 的帖子

他有一個人可以仿效,就是創作《奇異恩典》歌詞的作者,「從前是個犯罪作惡不信上帝的人,曾在非洲販賣奴隸,無惡不作。但借著主耶穌基督的豐盛憐憫,得蒙保守,與神和好,罪得赦免,痛改前非,奉獻一生。」的約翰·牛頓。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1-2-9 22:37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1-2-9 22:01
同意八戒的這個理解。

不僅僅需要在法律下認罪,還需要實話實說。

實話可不能說啊 那可值好幾個億呢。
作者: 來往加國    時間: 2011-2-9 22:49
·八戒· 發表於 2011-2-9 22:37
實話可不能說啊  那可值好幾個億呢。


所以可以看出那個人真是侍奉主還是侍奉錢。
作者: 來往加國    時間: 2011-2-9 22:50
路加福音里有一個罪人認罪悔改的例子:

19:1耶穌進了耶利哥,正經過的時候,
19:2有一個人名叫撒該,作稅吏長,是個財主。
19:3他要看看耶穌是怎樣的人。只因人多,他的身量又矮,所以不得看見。
19:4就跑到前頭,爬上桑樹,要看耶穌,因為耶穌必從那裡經過。
19:5耶穌到了那裡,抬頭一看,對他說,撒該,快下來,今天我必住在你家裡。
19:6他就急忙下來,歡歡喜喜地接待耶穌。
19:7眾人看見,都私下議論說,他竟到罪人家裡去住宿。
19:8撒該站著,對主說,主阿,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
19:9耶穌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19:10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1-2-9 23:04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1-2-9 22:49
所以可以看出那個人真是侍奉主還是侍奉錢。

對,把那些貪來的錢捐給教會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1-2-9 23:22
回復 ·八戒· 33樓 的帖子

教會是神的家,要把錢放在神的家裡。要市上流通的硬通貨。冥鈔不要。神也食人間煙火。那是美食啊。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1-2-11 18:16
·八戒· 發表於 2011-2-9 21:51
女人能爭過男人嗎? 一句「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立刻見分曉

你要清楚哦,這話是因為他們爭不過那個女人後才耍賴說的哦。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1-2-11 18:17
·八戒· 發表於 2011-2-9 23:04
對,把那些貪來的錢捐給教會

那個教會的牧師會激動得當場倒地不起。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1-2-11 18:19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1-2-9 22:49
所以可以看出那個人真是侍奉主還是侍奉錢。

你怎麼不去對賴先生說?你離他很近哦,要他將所有的錢分給窮人,然後跟隨耶穌?
作者: ·八戒·    時間: 2011-2-11 21:39
本帖最後由 ·八戒· 於 2011-2-11 21:40 編輯
青貝殼 發表於 2011-2-11 18:17
那個教會的牧師會激動得當場倒地不起。

應該再加上一句,你就是額的神
作者: 拎不清    時間: 2011-2-12 01:40
回復 青貝殼 23樓 的帖子

我不清楚,能否給個出處,我好了解一下。不勝感謝。
作者: 青貝殼    時間: 2011-2-12 16:58
拎不清 發表於 2011-2-12 01:40
回復 青貝殼 23樓 的帖子

我不清楚,能否給個出處,我好了解一下。不勝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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